试论新形势下国有投资项目计价方式改革方向
2020-02-15林韩涵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200030
林韩涵(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 200030)
0 引 言
国外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管理大多采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即政府部门提供工程量,而承包商投标价格由企业结合市场价根据自身先进的技术水平确定。政府部门长期积累实际工程数据形成造价数据库,结合一些协会或大型咨询机构获取价格信息。
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国有投资项目的主要计量计价依据为定额和政府指导价,而后出现过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为主的、与国际接轨的改革高潮,但因多种原因而未能被真正推广和应用,产生了“清单的皮,定额的心”的普遍现象,即以清单项目形式套取对应的多个定额子目计算工程消耗量,再乘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价和取费标准进行报价。虽然从表面上看是两种计价模式,但其实质定价规则只有定额计价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难以直接反映同类项目的历史经验数据、项目的具体特征、投标企业的自身优势和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因而实现不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目标。
1 国有投资项目计价方式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传统的计价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建设环境的要求。定额的编制长期由政府部门承担,而政府部门未能获取建设工地真实、有效的数据,出现了定额脱离实际、更新长期滞后的情况。况且定额仅代表社会平均水平,承包商在用定额进行报价时经常会出现中标价贴近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使得国有投资项目造价往往偏高,造成国有资金浪费。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 [2014] 142 号)的要求,到 2020年我国将建成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随后,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到 2019 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全面启动了深化工程造价改革的实施方案。2019 年末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 [2019] 11 号)提出实施工程造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地方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和发布市场化的造价指标指数,以促进利用市场竞争形成合同价;对标国际,建立工程计量计价体系,以完善价格市场化信息发布机制。因此,适应市场、对标国际的计价方式和方法的改革迫在眉睫。此外,随着推进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模式等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以及数字化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广泛应用等,工程造价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中计价体系的创新发展,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2 国有投资项目计价方式改革的方向
2.1 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
根据现行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规定,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产生的费用。国际上通行的清单综合单价指的是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风险费用、规费和税金在内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推行全费用单价具有以下优点。
(1)有利于工程单价的工程成本、费用、利润等的透明化。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无论处于何种建设阶段,该费用均可以直接用于各阶段的工程计价。该综合单价反映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因而与该项目的工程成本的关系更紧密,可以直接用于分包工程的单价分析和比较。
(2)便于各阶段的单价分析和汇总。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后,估算阶段的一个单位工程的指标来自于概算阶段多个项目的汇总,概算或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来自于多个预算单价的汇总,由于全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因而可以直接进行汇总,使得单价分析和汇总更加容易。
(3)有利于促进定额编制水平的提高。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后,每个项目的综合单价将非常贴近市场交易价格,一旦定额直接费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计取与市场实际不一致,这个定额子目的问题将会受到质疑,甚至在工程分包时会引发不公正的质疑。这将促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高定额消耗量编制的准确性,使定额消耗量更加贴近市场实际。
(4)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开展好信息服务。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能以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形式提供更便于计价的工程计价信息服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以按照国家通行的做法,发布能满足各阶段工程计价需要的权威的综合单价,真正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参考信息。
(5)有利于防止腐败,化解工程造价纠纷。全费用综合单价具有透明性、组价方便性,以及更加贴近市场实际的特点,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仅有利于促进工程计价更科学、更直接地反映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和利润水平,而且还起到了防止腐败、化解工程造价纠纷的作用。
因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在修编《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时,应考虑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同时对清单的组价形式进行调整,将清单下面定额组价的形式改为放主要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形式,从而将工程量清单与定额脱钩,促使承包商按项目情况测算成本、提出报价。
2.2 倡导数字造价
当前国有投资项目在鼓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包商、承包商、咨询单位加强造价数据的收集、梳理和分析,增加造价数据积累的同时,还提倡实施数字造价管理,包括利用 BIM、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实现工程造价管理转型升级。进入数字造价管理时代,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智能终端的协助下,可随时随地开展工作,让工作变得智能高效。通过数字造价管理,实现“新计价”“新管理”“新服务”三大目标,驱动行业变革与创新发展,确保造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地,提升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综合价值。
(1)新计价,即智能化计价,是指利用云+大数据技术积累工程造价基础数据,应用历史数据和价格信息形成自有市场定价方法;以 BIM 模型为基础,集成造价组成的各要素,应用造价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开项、智能算量、智能组价、智能选材定价,从而有效提升计价的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
(2)新管理,即数字化管理,是指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资源,在全面造价管理理念的牵引下,融合多方信息,首先运用数字化技术智能分析和快速决策的方法,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的愿景;其次在云端平台的作用下运用业务互补、技能互补、资源互补、信息互补的生态合作方式整合生态优势资源,从而有效保障项目的成功实施。
(3)新服务,即精准化服务,是指首先通过物联网智能设备、交易平台实时采集施工现场和交易现场的数据,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形成准确动态的消耗量、人材机价格、指数、指标等市场化计价参考数据,服务于市场主体,尤其项目前期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如果有大量的数据作参考,就可以为项目决策和技术方案的确定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其次通过云端技术打造线上服务平台,打通发布、提问、答疑、修改的流程,在线互动、反馈、修正,以促进线上服务的市场适用性;最后通过云端大数据库为投资决策、项目预警、诚信监督提供有效的数据依据。
数字造价需要有良好的标准基础。为了推动数字造价工作,上海在“十三五”期间已经先后发布了《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编码标准》《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析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为了大力推进数字化新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逐步建立以 BIM、大数据等创新技术应用为核心的工程造价业务标准体系。目前,上海正计划编写《建筑信息模型工程造价计量应用标准》,以规范和统一 BIM 模型造价计量应用的过程及成果数据;正推动《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析数据标准》的编写与发布,以保证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析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计价软件数据库标准的统一,促进数据共享,为数字造价的实现打好基础。
2.3 推进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自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执行之日起至 2020 年 3 月底,网上已申请竣工结算文件备案项目 1 499 个标段,其中,市管项目 386 个标段,各区管项目 1 113 个标段。公开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项目 18 241 个标段,其中,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以下简称“三价”)已完整公开的项目 444 个标段。
从数据可以看到,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和三价公开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这项工作。
(1)增加备案主体,建立“协助备案”机制。在建设单位作为备案主体的基础上,增加造价咨询企业也可进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双方都可以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备案,任何一方备案通过,即视为该项目标段备案通过,从而解决了建设单位特别是一些项目公司人员流动大、备案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为其备案提供便利。
(2)与招标投标监管联动,建立“告知承诺”机制。建议在招标投标环节实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应对“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 30 日内进行网上备案”以及造价咨询企业具有协助履行备案的义务作出承诺。
(3)采用“二维码”确认单,建立三价协同机制。建议启用具有二维码标识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价确认单”。造价咨询企业须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系统产生的“一单一码”审核单进行备案,同一项目标段的确认单二维码与中标通知书二维码相同,保证三价信息一致。通过公开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和竣工结算价,向社会公开国有投资项目的造价情况,可以形成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4)发挥区级管理部门作用,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建议发文明确由各区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统一承担三价公开及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职责。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共同联手,使《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条例》中的三价公开制度能得到全面实施。
3 结 语
随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主管部门除了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以外,还应积极引导造价管理的市场化竞争,更多地参与和制定市场化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如发布价格指数指标、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数据库等,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市场主体。这些举措都将为今后国有投资项目的造价控制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