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机构风险管理实践研究
2020-02-14蒋龙
蒋龙
摘 要 风险管理旨在通过对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进行风险的筛查、评估、应对、控制和监测,减少企业在实现总体目标的过程中不良因素的干扰。风险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保护和提升企业的核心价值。当前企业正面临着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世界经济瞬息万变,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造成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何管理好风险,不断增强企业适应能力、耐受能力和稳定发展能力成为所有企业不可逃避的研究课题。电力交易机构在借鉴外部先进案例、承接网公司风险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对建设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 电力交易机构 风险管理 探索实践
一、电力交易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实践研究的背景
2006年6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指引》的出台也为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明了道路、奠定了理论基础。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深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许多国有企业已经陆续在《指引》所提出的具体要求下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电网公司最初以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和切入点,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探索和积累成功经验,最终将风险管理的范围不断拓展延伸,建立起了一套具有电网特色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风险范围全面覆盖所有业务和管理领域,包括战略风险、投资风险、安全生产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廉洁风险和公共关系风险等各个方面。
电力交易机构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应运而生,遵从市场规则,负责维护电力交易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本着对市场主体负责、对市场秩序负责、对网公司负责以及对国家电力市场化负责的态度,电力交易机构开展风险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网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必然要求。积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有利于电力交易机构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电力交易中不断提升引导、服务、监督市场的能力。
二、部分企业风险管理的优秀实践
(一)A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践
第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机构。推动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协同运作,业务部门严把风险首道闸门,识别与防范专业风险;风险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建章立制;审计等监督部门严格监督检查,揭示风险,提出措施,实现再改进、再提升。
第二,强化体系融合,建设实施规范统一的风险管理标准。公司建立了集风险、流程、制度、授权、评价为一体的风险管理标准。建立风险分类体系,归集了254类风险;建立通用流程体系,建设和实施通用流程1309个;建立分级授权体系,明确32类、123项基本授权事项;建立通用制度体系,发布了涵盖27个专业的455项通用制度;建立评价规范体系,制定内控评价程序5070个。
第三,强化管控实效,积极推动风险管理机制常态运行。一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风险全流程管控机制;二是协同开展监督评价。按月开展实时监督、按季度开展专题评价、按年开展综合评价;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定期通报整改进展并纳入考核,确保问题整改标本兼治。
第四,强化实时智能,稳步推进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公司以信息化企业建设为主线,以业务流程贯通、数据集成贡献、标准规范统一为重点,打造企业级一体化信息化平台,建设SGERP信息系统;推进电网调控中心、运营监测(控)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建设,并自主开发建设风控信息系统,通过系统集成形成覆盖全公司的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及时掌握风险动态。
第五,强化风险意识,大力培育风险管理文化。通过开展主题活动,提升全员风险管理认知;开展教育培训,促进风险意识深入人心;开展风险管理典型经验评选,增进风险管理经验交流。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
(二)B公司基于大数据供应链信用风险管理实践
第一,以企業信用数据库为基础,形成行业供应链信息数据库。其核心功能一是为市场提供供应商信用评价报告,协助企业进行策略规划;二是为市场提供经销商信用评价报告,协助企业进行经销商管理;三是为市场提供“白名单”“黑名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决策风险;四是对高风险项目提供专项监管,及时预警,防范高风险带来的高损失。
第二,以专业的数据采集、收集系统为保障,确保征信企业数据真实、完善。依托“金税”“金盾” “金卡”等国家重点工程,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来源准确、可靠;以线下网点全覆盖保障数据实地调研能力和线下服务能力;广泛应用和融合征信平台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密度、数据价值及其全面性;以广泛的外部数据资源合作,收集政府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和媒体等数据作为数据支撑。
三、电力交易机构风险管理
(一)电力交易机构主要风险
1.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风险。电力市场化建设的政策、规则等不断深化,或者各地政策、配套规则不完善、不协调等,对电力市场统一规划和业务管控产生不利影响。
2.西电东送风险。由于电力需求不足、市场化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导致西电东送计划落实不到位,或者未按照西电东送政府间协议履行西电东送的风险。
3.招标管理风险。招标采购的方式和程序、供应商资信审查、评标及定标等相关环节管控不到位,可能导致投诉或交易风险。
4.组织管控风险。组织机构或岗位设置不完善,权责关系设计不合理或不清晰,导致职责落实不到位、管控不到位,运行效率低下。
5.不合规的风险。电力交易机构应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履行职责。目前国家对电力交易方面的法规较多,包括对市场主体、售电侧改革、市场监管、信息披露、信用体系建设、合同管理、电价形成和执行等方面对电力交易机构均有相关规定,稍有疏忽均可导致不合规风险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