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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重生命美学观”的中国古代书法艺术研究

2020-02-04钟宇声

艺术评鉴 2020年24期
关键词:书法艺术

钟宇声

摘要:中国古代书法艺术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呈现出一种生命美学精神。生命美学作为当今美学领域研究的热点,从“三重生命美学观”的生物生命、社会生命及精神生命等层面来观照古代书法艺术,为书法艺术生命美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本文在“三重生命说”的理论研究基础之上,探析古代书法艺术与生物生命、社会生命及精神生命的内在联系,结合生态美学理论剖析了“三重生命美学”视角下中国古代艺术意蕴,以透彻理解书法艺术的深层涵义,即书法是一种生命的融入。

关键词:书法艺术  三重生命  生命美学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0)24-0036-04

古往今来,书法都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华文明的语言符号和历史时空承载者的同时也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其蕴含着丰厚的人文与生命美学精神。书法艺术通过笔墨塑造出新的生命形象,勾画出行次章法、点画结构等形态之美,表现出蓬勃的生命意蕴及鲜明的艺术情操,从而达到美学的境界,充分体现出生命之美。

生命美学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在中西文化交流时期对中国的美学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西方生命美学的诞生和传播迅速成为中国美学研究领域的热潮,但仍存在不成熟之处。在对生命美学的探索中,封孝伦提出了“三重生命说”,从哲学的角度上详细阐述了人的生物生命、社会生命及精神生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生命美学理论框架。他提出人是由三重生命共同组成的,精神生命是对生物生命的超越,社会生命是对精神和生物两重生命的超越,生物生命是社会生命、精神生命产生的载体。封孝伦认为艺术与三重生命具有紧密联系,这与宗白华对书法艺术的观点不谋而合,宗白华结合中西生命美学对书法艺术进行了探讨,认为中国书法是血肉、筋骨相连的生命体,是一种表现人格、情操、思想的生命载体。

一、书法与生物生命的联系

“三重生命说”提出,生物生命结构具有与生俱来的节奏,人类生命结构的特征决定了人类进行劳动或艺术创造的节奏。个体的生命节奏存在于人们生理机能的运作之中,所谓“人禀七情,应物斯感”就是指人们的情绪受到不同事物影响后会产生不同的变化,从而影响到个体生命节奏。而对于艺术而言,节奏存在于书法、舞蹈、诗歌等作品中,表现为线条、节拍、韵律等不同的艺术表現形式。书法艺术具有独特的节奏和演变韵律,众多书法家都强调书法的节奏性。张怀瓘将书法描述为“无声之音,无形之象”;孙过庭在《书谱》一书中用“八音之迭起”来形容书法;宗白华提出“书法是一种节奏艺术,它体现了节奏化了的自然”;金学智认为书法是一种充满流动感和时间性的旋律。书法是一种抽象的艺术形态,具备生命性、灵活性的特点,书法家在创作过程中通过调整呼吸、气血运行的节奏协调肢体动作,将生物节奏转移到书法艺术创作中,以达到身心合一的创作境界,从而体现了书法的生命性。此外,节奏也是表达书法所蕴含情感的载体。金学智在《中国书法美学引论》一书中提到,“书法的节奏与创作者的内心世界息息相关”。书法的创作不仅讲求笔墨技法的锤炼,还讲求书法家对精神世界的渗入,通过将丰富的情感寄于书法艺术中,将“形而下”的层次升华为“形而上”,赋予书法鲜活的生命力,为人们带来高超的审美体验。

古代书法艺术中同样蕴含着生命精气。我国古代哲学认为“气”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单元,是一切生命的根本。庄子说“人之生,气之聚也”,意指生命是由“气”凝聚而成,是形成和延续生物生命的基础。管子说“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精”即精气,是气的特殊形态,管子意在指出生物生命的本源正是来源于天提供的“精气”,并由它影响生命力的强弱。《黄帝内经》中也认为“气”是人的生命力,为肉体注入精气才形成了鲜活的生命。“气”的认识也普遍存在于书法艺术中,“气”决定了书法艺术作品水平的高低,同时也是书法的生命根源。书法艺术通过以气感人,将生物生命的精气注入书法创作中,使其转化为书法气韵,“气”是连接书法作品与生物生命的桥梁。我国古代书论中有许多关于生物生命之精气与书法气韵相关的美学命题和审美思想。如《白云先生书诀》中提到的“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古画品录》对“气韵生动”进行的诠释;苏轼所著《论书》提到了“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王羲之也在《记白云先生书诀》说:“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认为运用书法之“气”才能实现对“道”的追求。这些古代书论均是以生命精气形容书法气韵的典型例子。此外,古代书论中通常赋予书法艺术鲜活的生命力,认为书法作品是拥有血肉筋骨的生命体。例如,《九势》《临池管见》均表达了书法与生物生命相同的观点,认为书法由血肉、筋骨、神韵、气息共同组成,缺一不可。可见古代书法家认为书法气韵源于生命之精气,通过笔墨章法的形式将“气”融入到书法创作中,赋予书法艺术气韵和生命。正是书法艺术中蕴含的生命节奏和气韵充分体现了书法的生物生命,可以说,书法是一种复演生命的艺术形式。

二、书法与精神生命的联系

封孝伦在《生命之思》中谈到“人的精神生命在生命逝去之后仍然会存在于有价值的文字符号记录当中”。书法艺术承载着书法家的精神生命,包括书法家的人生经历、情感抒发以及人格追求,透过书法作品可以深入理解书法家的精神世界。书法作品记录了书法家的人生经验之路和精神生活的变迁,精神生命与书法艺术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人生阅历逐渐丰富,世事洞明,思想深刻,此时的书法通会、老道,剥离了年少时的烟火之气,展现出书法家独特的精气神,归复平正。熊秉明在研究书法艺术时提到“书法是一种独特的艺术,记录了人们孩童时期至老年时期的心理变化历程,记录了人们的一次性生命”。《与二郎侄一首》中写到:“渐老渐熟归复平淡,其非平淡,绚烂之极也”。意指拥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后,不再是摹仿他人的寡淡,而是蕴含内涵的绚烂。例如,明代书法家徐渭早期创作的草书书法作品《春雨诗帖》《杜甫诗轴》,呈现了放纵轻狂、气势雄健的书法风格,而他晚年创作的书法作品《春兴七首》《花鸟图题诗》《煎茶七类》《杜甫秋兴八首》等,虽然仍以轻狂的风格为主,但具有温润劲秀、刚劲矫健的风格韵味。书法家王铎在早期以技巧和临摹为主,到中年时期王铎已阅尽世事,将其丰富人生观融入书法中,形成苍郁雄畅、气势雄浑的书法风格。人生阅历还会对书法家的情感世界、理想世界造成影响,间接体现在书法创作中。明朝时期,自武宗之后明王朝的统治便处于官僚相互倾轧,奸臣掌控政权,统治地位动荡的困窘之境。此时,书法文人们或报国无门,或愤懑不快,或居无定所,或遭受社会蔑视,或经历生离死别之痛,这些痛苦不堪的人生经历使书法风格呈现出气势雄浑、排山倒海的风格。在社会动荡不安的环境下,书法家使用酣畅的笔墨、夸张怪异的章法来宣泄内心的痛苦,通过书法作品呈现出愁困悲苦的精神世界,他们所创作的书法具有一种狂态之美。另一方面,在经历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书法艺术家精神世界的变化往往会引起书法创作的转折。傅山早期创作的书法大多温文儒雅、中规中矩,当他沦落为前朝遗民之后,其创作的书法充满了报国无门而愤懑不平的情绪,由飘逸俊秀转变为气势雄浑、狷狂的风格,透过书法作品可以体会到他狂热的报国之心。徐渭在历经家破人亡、功名不第、疾病缠身、牢狱之灾的悲苦人生之后,借助酣畅淋漓的笔墨、随意的章法结构、快速的创作节奏来宣泄精神生命中的郁愤和狷傲,其晚期创作出来的书法呈现出一种狂放离乱之美。

艺术家的性格和精神世界是其风格形成的重要前提,在古代书论中早有对书法与精神世界之间联系的阐释。刘熙载的书论中论述了“书如其人”的观点;西汉思想家扬雄曾说“书为心画”,黄庭坚提出“观其书可见其风采”。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书法艺术家的性格必然会影响其书法风格,书法风格是书法艺术家精神世界的外化表现。以明清著名书法家傅山为例,其书法以浪漫主义风格为主,相比于其他相同流派的书法家,他的风格更为支离丑怪,他的草书运笔行云流畅,笔墨线条雄浑,章法怪异狂放,整体自由随意而又不失章法。在书法艺术理论上,傅山提出的“四宁四毋”美学思想极其精辟,将丑陋、怪异的审美风格引入书法审美范畴,对书法艺术产生了深远影响。白谦慎先生在《傅山的世界》一书中对其书法风格和书法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认为傅山的精神世界中充满了忧愤之情,《病极待死》诗中也证实了该观点,傅山在社会动荡之际舍身入道观,拒绝侍清,内心满怀落寞之情,创作的书法展现了他精神世界中的悲痛和孤傲,呈现出悲凉孤愤之美。有的学者认为正是傅山率真自由、不拘一格的精神世界才成就了其桀骜不驯的书法风格,其古怪的审美思想是在时代变迁中与豪放阔达的精神世界共同作用形成的。由此可知,书法艺术家的精神世界是风格形成的前提和基础,书法风格与人的精神生命紧密相关。书法艺术中蕴含了书法家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精神世界,充分呈现了书法家的人格品质与精神生活的变迁,将书法实践与形而上的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反映了书法艺术的生物生命。

三、书法与社会生命的联系

社会生命是指人类个体与所在的社会整体间的辩证联系,是人类生命中的社会性部分。人对社会的贡献越大,影响力越大,就更容易被社会所记忆,社会生命就会延续更久。封孝伦在《生命之思》中谈到:“社会生命就是社会对人的记忆,能够被图像或文字记录并永久保存”。书法艺术家的生物生命逐渐消亡,但其社會生命会继续延续。《兰亭序》《画马歌册》《出师表》等著名的书法作品,在经历了岁月的沉淀后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和中国书法史上的巅峰,被历史深刻记忆。书法家的艺术作品在历史长流中不断流传,在社会变迁中留下深刻的痕迹,赋予了其社会生命不可估量的影响力。生物生命与社会生命是相互独立的,但前者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社会生命,是社会生命的物质载体和实现渠道。

中国的书法艺术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在社会思想、文化、历史、经济及政治的不断变迁过程中,人们产生了不同的审美思想及观念。在时代思潮的影响下,书法领域形成了不同的审美观念。宋代最具代表性的是宋四家“苏黄米蔡”的“尚意”美学思想,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尚韵”书风为主,唐朝则以“尚法”书法审美思想为代表。元朝时期,书法风格没有较大创新,但历经了以复古主义为主的思想潮流变革。发展至清朝,形成了以“二沈”为代表的书法风格,同时在思潮变革的影响下出现了以傅山、徐渭、黄道周、王铎为代表的浪漫主义书风。在明末清初之际,清政府政权逐渐稳定,浪漫主义书风日益衰弱。历史朝代各自形成了鲜明的书法审美思想,影响着书法艺术家的风格与技艺。明朝出现的台阁体要求字体方正、工整秀丽、大小一律,这正好与当时的专制统治有关,反映了明朝的政治形态。从台阁体可以看出,书法受政治冲击较大,科举制度的提出加速了台阁体的形成,而明朝统治者的专制是该书法形成的主要原因。可见,社会变迁直接影响着书法风格的形成,书法风格又反映了社会面貌和意识形态。众多书法艺术家会主动向主流的书法审美观念靠拢,以获得正面的社会影响力及价值,即“第一社会生命”。书法艺术家在世时社会对其的记忆称为第一社会生命,当书法家的生物生命消亡之后,其书法艺术作品仍然为人们深刻记忆,社会生命继续延续下去,则视为“第二社会生命”。对于书风独特、书法作品意蕴深远的书法家,他们的第二社会生命在时代的变迁中不断被重复记忆而呈现出愈发强盛之势。而对于书法艺术作品较少或书风平淡的书法家,他们的第二社会生命则会逐渐衰弱。

从三重生命美学观的角度深入研究中国古代书法艺术,可以使书法回归生命本真,使人们回归对书法艺术生命的感悟,深刻理解书法艺术的深层涵义:书法艺术的生物生命与精神生命两者是不可割裂的,书法的生命节奏与人的生命节奏紧密联系在一起;书法气韵、笔墨技巧与书法家的精神生命不可分离,书法家的精神生命赋予了书法丰富的意蕴,同时其精神生命在书法艺术活动中也得到了升华;书法艺术的精神生命与社会生命相辅相成,书法的精神生命赋予了书法家社会价值(即社会生命),而正是书法家社会价值的存在才使得书法的精神生命延续;书法家的生物生命结束后,其创作的书法作品流传于世为后人学习敬仰,使得书法家的社会生命无限延长,个体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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