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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从母亲”还是“委屈儿子”

2020-02-04高吉国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伦理困境

摘 要:《散步》这篇散文多被解读为通过一家三辈四口在初春散步的小事,抒写了母子、父子、祖孙三代之间的浓浓亲情,这种主流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作为家庭中坚的“我”在尊重母亲和依从儿子之间的伦理困境,以及最后母亲极富智慧的解决之道。

关键词:顺从 委屈 伦理困境 解决之道

《散步》是当代作家莫怀戚1985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最初发表于当年的《中国青年报》,发表之后深受各个年龄段读者的喜爱,后被编入人教版七年级语文教材和沪教版六年级语文教材,更是扩大了它的影响,直到现在仍是深受包括中学生在内的广大读者喜爱的名篇。这篇散文自问世以来就有多种视角的解读,主要的思路是说通过一家三辈四口在初春散步的事,抒写了母子、父子、祖孙三代之间的浓浓亲情,语言质朴平易,情感真挚深沉。这样的解读在某个层面上的确把握到了这篇散文的精彩之处a,但在文本的内在肌理上仍有一些可挖掘之处,比如“我”多重身份之间的矛盾及“我”最终决定背后的深层考量。本文将从人物之间的多重关系切入,透视在亲情的夹缝之间“我”的伦理困境以及最后母亲极富智慧的解决之道。

一、复杂关系与角色演进

《散步》这篇文章,篇幅短小仅只五百八十余字,人物也不复杂,出场的计有四位,分别是“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我”的儿子。人物虽然不多,但依不同的标准来区分,他们之间却呈现出一种复杂多元的伦理关系。文中儿子说的一句非常俏皮的话“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可以说简练而又传神地道出了四个人之间的一组伦理关系,那就是“我”的母亲和“我”、“我”的妻子和“我”的儿子之间存在着一种血缘上的亲情关系(母子)。事实上除了这两对母子关系,还有其他几组关系,分别是:“我”和妻子之间的夫妻关系,“我”和儿子之间的父子关系,母亲和妻子之间的婆媳关系,“我”的母亲和“我”的儿子之间的祖孙关系。计算下来共有母子、夫妻、父子、婆媳、祖孙五种关系。

依着时间的刻度,这几位家庭成员之间呈现出这样一种动态演进的组合关系:先是父亲和母亲结合,组建家庭,后来有了“我”;“我”长大之后和妻子结合,有了儿子,组成一个小家。可以看出,在这几个人物中居于中心和关键位置的是“我”:“我”的一边是年岁渐长的父母,包括先行离世的的父亲;另一边是正当年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不管从哪个角度看,现在家庭的顶梁柱和主心骨都是“我”,所以文中会有这样的话:“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小时候我很听她的话一样。……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母亲和“我”、“我”和儿子、“我”的母亲和“我”的儿子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我”和妻子与儿子之间有血缘关系。除了两组血缘关系,四位成员中还有两对非血缘关系,分别是“我”的母亲和“我”的妻子之间、“我”和妻子之间。在这些关系序列里,“我”的位置是有特殊重要性的:他一边关联到生养自己的母亲,一边关联起核心家庭里的妻子和孩子。如果两边相安无事最好,如果两边起了争执,那该如何抉择可以说构成了对“我”的极大挑战,而这个难题下文就出现了。

二、道路分歧与责任两难

一家四口在田野散步,原本很温馨的画面,中途出现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到底走哪条路取决于“我”的决定,按照文中的说法,“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边,她总是听我的”。也就是说,不管是母亲、儿子,还是妻子,都会听“我”的。那么“我”是怎么想的,有哪些考虑或顾虑,最后做了怎样的选择,结果又是否如“我”所愿,在“我”的决定的背后又有哪些纠结的考量,这是接下来要具体分析的。

当想走大路的母亲和想走小路的儿子发生分歧,而他们又都听“我”的时候,摆在“我”面前有两个选择:(1)顺从母亲,走大路;(2)依从儿子,走小路。(1)的成本或代价是委屈儿子,并让与儿子心血相连的妻子不高兴。儿子虽然年幼,但对整个家庭来说意义重大,在他身上可以说寄予着整个家庭的希望,大一点说是祖国的未来。(2)的后果就是让本不愿出门、身体不好的母亲跟随着“我”、妻子、儿子走小路,这难免不会伤到她老人家的心。这两个可能的选项考虑下来,好像哪一个都合理,又好像哪一个也不足够好。在这两个选择中如何权衡和选择,确实相当考验“我”:一边是养育自己的现已年老并丧偶的母亲,一边是聪明乖巧、惹人疼惜和怜爱的儿子(还有儿子背后的妻子),两边都是“我”的至亲,做哪一个选择都无法同时让另一方满意。两全的办法,即同时满足母亲走大路和儿子走小路的办法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两个选择是互斥或矛盾的。不过,除了以上在母亲的大路和儿子的小路之间的两难选择,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把一家人分成兩路,妻子带着儿子走小路,“我”和母亲走大路。这个做法在表面上满足了双方各自的想望,却以一家人的短暂分离或无法在一起为前提。这样的做法是无法令人满意的,作者最后也把它否定了。既然没有两全的办法,又不想把一家人分开,剩下的选择就是委屈一方。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到底是委屈母亲,还是委屈儿子?

最后“我”做出了决定,决定走大路,这就意味着委屈儿子。而之所以选择委屈儿子,并不是儿子不重要,而是当依从儿子和满足母亲的想法相冲突时,“我”作为“母亲的儿子”的分量会超过作为“儿子的父亲”的分量,简单说就是作为儿子的“我”会为年老的母亲考虑更多一些。可以说这个分裂是发生在“我”的内部,是“我”内心的挣扎。“我”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不是因为母亲的选择比儿子的选择更合理,而是选择合理性之外的其他考量,比如年龄。具体到“我”之所以选择顺从母亲走大路而不是相反,就是因为“伴同他(儿子)的时日还长”。年龄在这里成为左右“我”权衡的重要变量。同样,这个理由不能改写“我伴同母亲的时日已短”。这两个说法虽在逻辑上等义,但不同的表达方式强调的重点不同:一个是因为陪伴儿子的时间还长,以后还有机会,所以愿意委屈他;另一个是因为陪伴母亲的时日不多,所以愿意顺从她。

选择“走大路”是“我”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做出的决定,这个决定理由充分,各方面基本都说得过去,但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我”并不像局外人看起来那么轻松,“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结合上文的一些分析,可以发现这句话别有深意:“我”与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的角色与责任有共通之处(被人寄予厚望,自己的决定对别人有重大影响)。关于这句话还有一则轶闻值得一说:在最初的试用版教科书中,编者自作主张把“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给删掉了,莫怀戚知道后非常生气,认为编者没有读懂那句话的深义,坚持要把它添加上去。那么那句话有何深义呢?照谭轶斌的理解,莫怀戚的那句话“不仅仅在于写中年人在自己家庭中的责任,而是这一代中年人在整个民族进程中起到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作用”b。这个解读把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进行了意义的提升,把家庭中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的“我”比作在社会和民族进程中承前启后的社会中坚。这个说法言之有理,可以给人以启发。

三、母亲的提议与谦让

在“我”做出走大路的决定后,妻子保持了沉默,与妻子的沉默相对的是母亲主动提议走小路。为什么母亲会这么做?她一定是体谅到了“我”的苦心和苦衷,所以才主动做出“牺牲”,依从孙子走小路。母亲用她的谦让成全了孙子,用她的慈爱赢得了一大家人其乐融融的和美氛围,顺便还解决了原本属于“我”的难题——在尊老和爱幼之间如何选择取舍。事实上母亲想得更周全,对可能遇到的困难——“我走不过去的地方”——都提前做了预案——“你就背着我”。“我”的母亲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母亲。

对母亲之所以愿意走小路的原因,不宜从老伴过世、自己进入老年需要儿子照料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母亲可能并没有考虑很多,只是觉得做了应该做的。正是这一点才彰显了母亲及如母亲一般的女性的伟大,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母亲才赢得了“我”和妻子的敬重及孙子的喜欢。

在母亲深明大义做出改走小路的决定并提前做好了问题预案的前提下,“我”和妻子保持了一致的沉默。这里的沉默非常奇怪。按照常理推断,母亲提出了与“我”不同的意见,“我”和妻子两人不可能做到无动于衷,至少应有简单的几句对话才能转过这个弯。再有,母亲提议走小路“我”就同意,也明显与前文提到的母亲“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相矛盾。因为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母亲根本不需要另行提议走小路,直接听“我”的走大路就好了。妻子的态度呢?如果她最初与“我”的决定一致,愿意委屈儿子走大路,那婆婆后来更改主意走小路,她会为婆婆的举动而动容;如果她最初与“我”的决定相反,愿意与儿子一起走小路,那婆婆的提议正好合她的意。在第一种情况下,妻子可以站在丈夫背后听他的,不必自己表明态度;在第二种情况下,妻子仍可保持沉默,看丈夫如何应对。所以,这里的关键仍然在“我”,在母亲提出走小路的主张后,“我”到底是怎么想的?又如何解释在此处出现的缺省与空白?

母亲通情达理且善解人意,不但体察到“我”的难处,而且用自己的谦让成全了大家。不过母亲的这份心意,却不好也不易通过言语来明说,否则就有点做作了。“我”不会不明白,也不会不懂她的这一片苦心,而且在心底“我”可能是认同母亲的选择的,不过有些话实在拿不到台面上来说,于是不如不说,心中明白就好。设想一下相反的情形:如果母亲真的遵从“我”的想法走大路,那她自己是满意的,但势必导致儿子和妻子不开心,从而导致一家人不开心。如果她委屈一下自己,那全家人会皆大欢喜:儿子会高兴地走小路,妻子会因为儿子的开心而开心,“我”会因为儿子和妻子的开心而释怀。甚至可以推测,母亲的建议也可能是我首先想到的一个选择,只是“我”无法主动让母亲来屈就儿子的选择,否则有不敬老之嫌。如果母亲能意识到“我”的难处并愿意主动做出“牺牲”来替“我”解围就最好不过了。

四、风景的奥秘与玄机

在母亲改变主意走小路后,“我”和妻子之所以共同保持了沉默,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作者选择性地忽略,是作者有意为之的技巧处理。那么,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其背后有什么用意?这个问题并不好回答,好在文中的一处风景描写给我们隐隐地透露出了一点线索:“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这是紧承母亲改了主意,决定走小路之后的风景描写。这段描写初看起来平常普通,细究起来会发现并没有那么简单。

从人称和叙述视角来看,《散步》通篇是通过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展开的:是“我”劝母亲出来散步,散步遇到分歧是“我”做决定(事实是最后听了母亲的建议);沿途的风景是通过“我”的眼睛,而不是别人的眼睛看到的。现在再回过头来看刚才引用的语句,就会发现奇异之处:小路上的风景不是通过“我”的眼睛,而是通过母亲的眼睛看到的。之所以说奇异是因为这篇文章的体裁是散文,不是小说。通过第一人称的限制视角,叙述者“我”是无法进入母亲的视角,通过她的眼睛看的。所以,这一句实是小说的笔法。在散文中加入小说笔法,本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在通篇的第一人称叙述中突兀地来一句就值得玩味了。

上文提到的小路上的风景,表面上是通过母亲的眼睛看到的,实际上是“我”通过母亲的眼睛看到的。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为什么不直接通过“我”的眼睛去看,或者说这不同的人称主体背后有什么不同?这里的奥妙或玄机在于,经过人称的变换之后,“我”把母亲选择走小路而不是大路的行为给合理化了:是母亲自己看到小路上美好的景色,继而愿意走小路。这个选择是母亲主动做出的,没有“我”的干预,“我”只不过是顺应了她的意愿而已。通过这样一番转换,“我”在把母亲的选择正当化和合理化的同时,也给自己找到了可以自我安慰或自我疏解的理由:没必要再坚持为母亲考虑走大路,“事实”是母亲更愿意走小路。这样“我”就可以从两难的伦理困境中跳脱出来,毕竟在祖孙、婆媳复杂的伦常关系纠葛中做出的任何一个决定,都难以避免地会偏袒某一方,而在无意中伤及另一方。

如果在母亲提出走小路的建议后,“我”仍坚持己见,势必会有你来我往的理由碰撞,最后谁的理由充分,谁听谁的还不好说。如果“我”同意母亲走小路的主意,那从决定走大路到决定走小路也需要一定理由的支撑。这些理由包括母亲的深明大义、对“我”体谅、对孙子的慈爱以及通过自我“牺牲”对“我”这个小家的成全。基于这些理由她才愿意主动改变主意,而“我”也明白母亲的苦心。如果这样来处理母亲与“我”之间的意见分歧,难免会有滞重、拖沓之感。如此复杂的事由在一篇短小的散文中不易被容纳,也不便展开。如果真的把这些理由全部铺陈开来,会与散文的文体相冲突,与全文温情脉脉的基调也不谐合。作者莫怀戚在这里的处理就很见力道,只简单通过一个人称视角的变换,就举重若轻地把这个复杂繁难的现实问题给艺术性地解決了。

a 从这个角度解读的文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如顾晴:《感人肺腑的亲情——〈散步〉》,《文教资料》2002年第1期;胡国华、栾珍:《丝丝蜜语 浓浓亲情——莫怀戚〈散步〉赏析》,《现代语文(教学研究版)》2007年第10)期;李双红:《亲情的礼赞,生命的高歌——赏析莫怀戚的〈散步〉》,《中学语文》2007年第24期;叶彦勋:《亲情乐章 和谐颂歌——〈散步〉赏读》,《语数外学习(初中版七年级)》2007年第11期。

b 杨先国主编:《特级教师谈语文》,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26页。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上册)[G].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

[2] 张祥龙.舜孝的艰难与时间性[J].文史哲,2014(2):38-44.

[3] 张祥龙.孝道时间性与人类学[J].中州学刊,2014(5):11-20.

[4] 张祥龙.“父亲”的地位——从儒家和人类学的视野看[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52-60.

[5] 张祥龙.家与孝:从中西间视野看[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

[6] 张祥龙.“家”与中华文明[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6):117-120.

基金项目: 本文系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意象理论与图像学理论的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7D22)的阶段性成果

作 者: 高吉国,文学博士,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文学批评学、语言论美学、新媒体艺术。

编 辑:赵斌 E-mail:mzxs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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