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具体案例就保密原则分析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
2017-03-02党海菲姜奕杉
党海菲++姜奕杉
摘要:社会工作者需要遵守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来指导具体的社会工作的相关服务。在服务当中社会工作者常常会面对各种困境,但是要作出既符合各方面利益又符合社会伦理的选择,对社会工作者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本文从伦理困境中的保密原则入手,基于具体案例,通过当中存在的伦理困境,提出应对策略以期望可以在具体的社会工作服务中更好地解决伦理难题。
关键词:社会工作 保密原则 伦理困境 隐私权 知情权
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充分地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科学方法和知识技巧,秉着助人自助的价值观,为需要的个人、家庭等提供良好的服务,不仅能起到协调社会关系的作用,而且还能够有效预防和处理一部分社会问题的发生。但是在过程中会牵涉到很多伦理决定,涉及到受助者与社工的伦理选择和价值观。社会工作伦理属于专业伦理,是社会工作专业对社会工作从业者所提出的道德理想和行为标准,更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灵魂。它是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体现,是社会工作制度化的必要内容和显著标志之一。在社会工作者进行具体的专业服务时,面对伦理困境,需要作出相关的伦理决定。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首先要清楚如何作一个正确的伦理决定,借助和参考社会工作伦理准则,如何解决相应的伦理困境问题。其中,伦理困境是指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遇到的一种程道德上难以取舍的模糊和难以找到满意方案的境地。
根据伦理准则,对于案主的隐私与保密,社会工作者负有责任。社会工作由于本身性质的需要,常常会涉及人的隐私和秘密,案主之所以容许社会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隐私,是希望社工人员能够深入了解自己的问题,更好的来解决。这其中就牵涉到保密的相关问题。对于保密,与之相关的问题与讨论主要集中在医学,心理咨询,和伦理学领域当中。秘密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天生的秘密,是一种资料,第二种是约定的秘密。第三种是信任的寄托,即经过沟通之后,别人知道了你的秘密,双方达成默契,不会泄露。社会工作中的秘密就是这种信任的寄托。保密原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在治疗当中保密原则,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在最初治疗关系的建立上,保密原则就是基础的一部分。因为社会工作者有义务有责任保护案主的就是当中最重要的伦理原则之一。因此,保密原则是与案主保持良好关系的一个基本要素,是社会工作人员遵守的职业原理。社会工作视角多元化,保密原则就是其中之一。保密原则贯穿整个服务过程,包括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和结案,即从了解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入手到预估,制定个性化的计划,包括服务目标、策略等服务方案,为实际开展工作介入做准备。然而,有规则就有例外,保密原则本身也会遇到各种挑战,在面临复杂棘手的情况时,社会工作者究竟该何去何从?在出现职业道德与保密原则产生冲突时该如何选择,如何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执行保密原则,现社会工作复杂性给执行保密原则带来种种困难和矛盾,社会道德、责任感、职业道德这些与保密原则产生冲突时该如何选择,如何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执行保密原则?服务对象享有资料保密的权利,除非未提供社会工作评估,服务或者研究的必要,否则社会工作者不应当诱使服务对象道出隐私信息。正如本案例当中,案主明确诊断患有艾滋病,HIV呈阳性。而他的妻子最近十分想要孩子,那么案主将有极大可能将病毒传染给他的妻子。而案主因为害怕妻子责难,受到歧视,以及害怕妻子与其提出离婚,而选择了向妻子隐瞒自己的病情。對于案主这种高危险高风险的行为,社会工作者是否有权提醒告知其配偶呢?如果单一根据社会工作准则中的保密原则的相关要求,单纯为案主保密,这样就存在明显的错误。因为根据伦理准则分析,服务对象的妻子,享有知情权,对其丈夫生病这件事情,她有权知晓,进而由自己作出决定。这就需要打破保密,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在尽可能与法律要求和服务对象意愿保持一致的情况下,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但是,如果披露资料能够防止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话,保密原则也可以打破。
一、优先考虑公共利益原则:
公共利益优先,也就是说如果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共利益应当优先考虑,原因是公共利益代表的是群众利益,也就是人民利益,在任何时候,要保证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社会才能因此达到公平正义。比如本案例与艾滋病人有关,针对患有艾滋的案主,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的技术与服务方法为案主提供多层面的人本服务。社会工作者首先要在价值上对艾滋病患者尊重和接纳。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是指艾滋病患者享有和其他公民相同的安宁的私生活。其私生活和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容他人知悉、侵扰披露、使用和公开的权利。隐私权,作为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艾滋病患者这一特殊症候群,其感染直至出现症状,这中间的潜伏期一般达到几年甚至十几年。在潜伏期内,其表面上并没与健康人有明显不同,并不具有很明显的辨识度。也正因为其辨识度不高的原因,有一部分感染者在这期间通过共用针管吸毒,同性或异性性行为,非法血液贩卖,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在这些情况下,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发生明显冲突。当然就不会只考虑和保护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
二、牺牲最少原则:
在保密原则的履行过程中也要对各方面的利益进行协调,但这种协调不是为了平衡权利,而是为使案主收到的伤害减小到最小,也就是说当不得不披露案主的信息以保护利益相关人的知情权时候,应要将案主可能受到的伤害降低到最低。即使是打破保密,也应严格注意信息传播的范围,知情的人员数量和具体情况,尽最大可能地保护案主的利益,使利益牺牲的程度降到最低。如本案例当中的案主的妻子有知情权,社工经过仔细分析后决定打破保密,那么也应注意要通过怎样的方法让案主妻子得知丈夫的病情,并且应该注意的是严格控制信息散布的范围,也就是说,除其妻子外,是否有必要再让另外的第三者知晓。比如说,如果案主的妻子在得知丈夫的病情后,还想借助医疗手段生孩子,那么势必进行住院治疗的医生就需全面详尽了解案主的病情。这些社工都要全面考虑到。
结语:
助人自助一直是社会工作所强调的准则。社会工作作为一门较为重视反思性的道德实践和专业学科。在社会工作的具体服务当中,保密原则的重要性在社会工作伦理中得到的主要体现,保密原则不仅有利于建立案主与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关系,从而树立社会工作者的威信,得到案主的信任。并且有利于增加社会工作的效率,使得服务双方达到双赢的效果。但是在遵循保密原则的同时,也要注意到保密原则与不伤害原则的冲突,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平衡。并且联系具体实际,全面考虑仔细分析,必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案主摆脱困境获得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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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党海菲(1985-),女,甘肃省兰州市人,讲师,,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校社会工作 .
姜奕杉(1986-),女,甘肃省武威人,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