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高管薪酬水平能改善企业绩效吗?
2020-02-03周婧凡
周婧凡
摘 要:本文选择在中国上市的互联网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提出了两个模型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显示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具有显著正相关关系,在企业规模扩大、高管持股比例较高,股权分散的情况下,提升高管薪酬能改善企业绩效。
关键词:高管薪酬;企业绩效;互联网
一、引言
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的问题,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设计最优委托代理契约激励经理人,降低委托成本是公司治理中关键问题之一。互联网这一新兴产业具有相当大的活力与前景,互联网产业发展对于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巨大影响,能够将创新成果与社会各行业、领域相结合,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强大且持续的推动力。互联网行业在经历了最初的快递发展后,逐渐成熟、完善,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现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增长点和现阶段国民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互联网上市公司的发展来说,高层管理人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制度下,如何处理好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冲突,建立管理者激励机制,将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有效地结合起来,提升互联网上市公司的绩效,成为了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
高管薪酬作为管理者主要显性激励手段,能够为股东带来的利益表现在公司绩效,Taussings和Baker(1925)研究表明高管薪酬和公司绩效之间没有明显关联,在众多的实证研究中,Jensen和Murphy(1990)的研究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通过数学模型对企业高管薪酬与企业效益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高管薪酬增加,会明显带来企业效益的提升,股东财富增加往往是高管薪酬增加的几十倍。这说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Michael等(2006)的研究表明,中国民营企业高管薪酬和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明显正相关关系。
部分学者的研究并不支持上述结论,李增泉(2000)和魏刚(2000)利用我国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企业规模,高管持股数量为依据,认为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不相关。谌新民、刘善敏(2003)以高管的货币性报酬,高管持股比例为影响因素,净资产收益率为企业绩效指标来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货币薪酬与企业绩效不相关。唐松和孙峥(2014)认为中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与绩效存在负相关。
国外学者较早开始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的相关研究,中国近十年来也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的结论却不尽相同,主要可分为正相关、负相关和微弱正相关三种,造成差异的原因可能是研究方法、变量选取、样本范围不同等,也可能是所有制、外部环境差异等。本文通过对在中国上市的互联网行业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分析高管薪酬的影响因素有哪些,以此来帮助企业制定有效的高管薪酬制度,激发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绩效的提高和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依据。
三、研究方法与设计
在设计最优契约时,委托人支付给代理人的报酬应不低于市场机会成本带给代理人的利益,同时,委托人为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从而要求代理人获得合理报酬应努力工作,当委托人和代理人实现利益最大化时,委托代理关系的利益冲突最小。
(一)研究假设的提出
假设1: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为了降低代理成本,所有者常常会与经营者签订“报酬——绩效”契约,将企业绩效与管理者的薪酬挂钩,由企业绩效的好坏来决定高管薪酬的高低,从而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使高管和股东达成利益协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假设2: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
一般来说企业规模越大,员工越多,组织结构越复杂,企业高管需要处理的事务就越繁杂,承担的风险与责任更大,这对于高管人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高管人员理应得到更高的薪酬。
假设3: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股权集中度呈负相关关系。
在企業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对管理层进行监督时易出现“搭便车”的问题,高管可利用职务之便制定有利于自身的薪酬体系,提高自己的薪酬。
假设4: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高管持股比例呈正相关关系。
公司通常采用高管股权激励的方式,让管理者持有本公司股份,将公司的利益与高管的利益结合起来,使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成为两者共同的利益目标,形成一种长期激励,因此可以推断,高管持有的股份越多,企业绩效就越好,高管获得的薪酬也就越高。
假设5: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独立董事比例呈负相关关系。
独立董事比例越高,高管利用“信息不对称”来制定高于其付出水平的薪酬方案的可能性越小。
假设6: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监事会规模呈负相关关系。
监事会的规模越大,提高监督效率、有效控制高管权力的可能性就越大,从而防止高管的自利行为,降低代理成本。
(二)样本选择与变量设计
本文使用的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及相关控制变量的数据主要来自于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CSMAR数据库和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的处理与分析使用Eviews7.0来完成。
1. 样本选择
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为依据,将行业大类代码为64,行业大类名称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中的38家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2013—2015年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按以下要求对数据进行了筛选:剔除ST类公司,减少极端值对统计结果的影响;剔除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上市时间不满三年的公司;剔除财务数据、公司治理结构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公司;在进行了样本筛选后,最终得到了30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2. 变量设计
采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前三名高管报酬总额的均值作为高管薪酬的代理变量,用COM来表示,为了减少绝对数与相对数差异性对变量间相关性的影响,使用前三名高管报酬總额的均值的自然对数来进行数据分析;每股收益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与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风险。但在实践中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每股收益的计算方式,若公司采取赠送股票的方式回馈股东,EPS值受到影响将会降低,即普通股股东对当期净利润的分享权降低,但因为普通股股东占股份额同比例增加,股东权益总额并不会降低。因此,为了全面客观地体现企业绩效,本文选取每股收益(EPS)这个财务指标作为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绩效的代理变量。
外国学者在研究中通常使用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作为公司规模的代理变量,但在中国,公司规模不能在证券市场上得到准确反映,因此,本文采用上市公司的总资产作为公司规模(SIZE)的代理变量。股权集中度是指全部股东因持股数量的不同所表现出来的股权比率的分布状况,是股权结构的数量化指标,用于衡量公司的股权分布状态和公司股权结构。本文采用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作为股权集中度(OCD)的代理变量。高管持股比例(MSR)为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管理层持股数与普通股股数的比值。独立董事比重(INDB)为独立董事人数与董事会总人数的比值。监事会规模(DSB)为监事会总人数。
(三)模型构建
在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和高管持股比例等因素的影响下,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根据研究假设,我们首先以前三名高管薪酬均值的自然对数(LnCOM)表示的高管薪酬作为因变量,以每股收益(EPS)表示的企业绩效作为自变量,建立单变量线性回归模型,以检验互联网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即检验互联网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是否符合委托代理理论的观点。在模型中加入公司规模(SIZE)、股权集中度(OCD)、高管持股比例(MSR)、独立董事比重(INDB)、监事会规模(DSB)这五个控制变量,建立关于高管薪酬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从而进一步分析互联网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影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如何影响高管薪酬。
根据假设2-6,构建模型2: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高管薪酬的总体水平呈平稳上升的趋势,且每年的涨幅较大。高管薪酬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标准差逐年上升。2013年高管薪酬均值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170.59万元,2015年上升至437.77万元,约为前者的2.57倍,说明互联网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内部差异性正在迅速上升。
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皆呈每年下跌的趋势,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的总体绩效水平虽然没有明显进步,公司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行业竞争激烈。企业资产总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且增长速度较快,增长率分别为39.18%、67.63%,这与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的经济环境密不可分。
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较高,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下跌幅度较小,这说明“一家独大”的情况正在逐渐减少,但依然较为严重,这种股权结构使得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合理保护。
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逐年下降但跌幅较小。不同公司之间高管持股比例差距较大,“零持股”现象依然较为普遍。独立董事比重在2013年至2015年变化不大,趋于稳定,符合公司法的规定。2013—2015年监事会规模的最小值变化不大,最大值和均值没有变化,说明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监事会规模比较稳定,大多数公司都是设置3名监事。
(二)回归分析
1. 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的单变量回归分析
根据表1回归结果来看,采用每股收益(EPS)作为公司绩效的代理变量进行回归,模型1的P值为0.023,小于0.05,这说明模型1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显著性检验,由此可见互联网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支持了假设1。
2. 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相关因素的多元回归分析
从表2的多元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到,在模型2中引入高管持股比例(MSR)、公司规模(LnSIZE)、股权集中度(OCD)、独立董事比重(INDB)和监事会规模(LnDSB)的控制变量以后,采用每股收益(EPS)作为公司绩效的代理变量进行回归时,模型2的P值为0.000,小于0.05,模型2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显著性检验且整体回归效果较好,具有统计学意义。
从企业经营绩效方面来看,多元回归的结果与单变量回归模型基本一致,回归系数为0.203,显著为正,并且P值为0.024都通过了0.05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进一步支持了假设1,这说明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存在着完全正相关关系,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已经和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挂钩,公司经营绩效对高管人员薪酬的约束作用比较明显。
同时,从多元回归结果中也可以看到,我国互联网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规模之间也都存在着完全正相关关系,回归系数为0.333,P值为0,反映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规模的代理变量LnSIZE在0.05水平下同样也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因此,我国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规模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假设2也得到了验证。
从股权集中度(OCD)方面来看,其回归系数都为负值,并且也通过了0.0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从而验证了假设3,说明我国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与公司股权集中度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高管的薪酬就越低。
高管持股比例(MSR)方面,回归系数为负,P值为0.993,显然高管持股比例(MSR)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我国互联网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高管持股比例之间为弱相关关系,高管持股產生的激励效果较弱。但在前面的高管持股描述性统计中,可以发现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2013-2015年的高管持股比例的均值分别为18.64%、18.47%、16.71%,由此可见,在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中高管持股比例较高,但是高管持股的激励作用基本上看不到。与假设4相矛盾。
独立董事比重(INDB)方面来看,独立董事比重的P值为0.019,通过了0.0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而且其回归系数为负值,说明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的独立董事比重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验证了假设5。
监事会规模对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影响,从多元回归结果可以看到,监事会规模的代理变量LnDSB的P值为0.001,通过了0.0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但是其回归系数为正,说明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监事会规模存在正相关关系,与假设6相反。
五、主要结论和相关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以在中国上市的互联网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企业绩效及相关控制变量对高管薪酬的影响,从中得出了以下结论。
1. 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高管的“薪酬-绩效”契约设计在一定程度降低了代理成本,激励高管和股东形成利益共享。互联网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高管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协同体现较为明显。
2. 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规模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公司规模越大,高管薪酬越高,互联网公司面对庞大的市场规模,能否获得规模经济是对高管能力的体现,同时公司规模扩大要求高管面对复杂组织结构员工精细分工协作的协调能力也就越高,同时高管承担了更高风险和责任,所以规模大的互联网公司高管薪酬越高,正是能力的体现。
3. 互联网公司股权集中度越高,高管薪酬水平越低,这些公司股东参与公司管理主动性较强,因此高管工作更多体现在技术管理和协调中,股权分散的互联网公司高管薪酬越高,这些公司具有内部控制人的现象之外,高管更易夸大技术风险,从而为自己制定更高的薪酬体系,验证了假设3。
4. 高管持股比例与高管薪酬为弱相关,与公司绩效为负相关,这个现象的产生与公司股权结构特别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有较大关系,不同的股权结构设计,对高管持股的激励会产生较大的差异,这也是需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二)相关建议
1. 制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合理的高管薪酬水平有助于提高公司绩效,通过专业经理人市场调查,确定高管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互联网企业人才智力密集,应结合公司的战略及发展状况选择薪酬领先策略。
2. 完善高管薪酬契约。契约设计应注重长期激励设计,并体现出竞争性原则,关注公司外部竞争环境和发展阶段,增加激励性薪酬,包括企业年金,职务消费、期权等,防止高管的短期行为。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应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并预留股权激励空间,激发互联网企业创新潜能,使互联网企业能够以创新发展适应外部环境,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促进职业经理人市场,高级管理人员市场的公平性,公司信息披露时应充分披露高管人员的薪酬信息。
参考文献:
[1] Jensen, M.C. and Murphy, K.J. Performance pay and top-management incentiv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98):225-264.
[2] Jensen,Michael c.,and Murphy,Kevin J.,Corporate Performance and Managerial Remuneration: An Empirical Analysis.J.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85;April:11-42.
[3] Michael F.,Peter M.Y. F.,Oliver M. R. Corporate performance and CEO compensation in China[J].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2006,12:693-714.
[4] 李增泉.激励机制与公司绩效——一项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0,(1):24-30
[5] 谌新民,刘善敏.上市公司经营者报酬结构性差异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3,(8):55-63.
[6] 唐松,孙铮.政治关联、高管薪酬与企业未来经营绩效[J].管理世界,2014,(5):93-105.
[7] 周进良.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激励与企业绩效实证研究[D].暨南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