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先秦“以丑为美”文学审美观探析

2020-01-29张海楠

青年文学家 2020年36期
关键词:探析

摘  要:在我国的传统文学体系中,“以丑为美”是先秦文学的主要代表特征,文章便是建立在先秦“以丑为美”文学观念的基础上展开分析,综合该种文学观念构成的基础根源、文学解读以及造成的文学影响进行探讨,以期通过文章的论述,可以进一步展现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差异性,并且能够实现传統文学的魅力探究。

关键词:先秦文学;“以丑为美”;文学审美观;探析

作者简介:张海楠(1973.3-),女,甘肃文县人,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古代文学、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20)-36-0-02

我国的文学体系是经过历史淘洗而形成的瑰宝,是深刻反映了不同阶段人们生产生活状态以及思维意识的基础载体,因此探究先秦文学中的审美观念,并且以此作为当代多样化文学体系构建的基础依据,不仅是对历史文化传承的一种表现,也是进一步丰富我国文学创作题材和观念的重要课题,因此探究“以丑为美”,文学创作观念的形成源头,并且落实审美观解析,不仅是文章论述的重点,也是进一步强化“以丑为美”文学创作审美观价值的重点任务。

1、先秦文学作品“以丑为美”观念形成的源头

当前大部分的学者认为,先秦文学作品中“以丑为美”创作观念的形成与老庄思想有紧密的联系,认为庄子便是起源。而经过学者不断的研究和思考之后,当前,我们认为庄子是“以丑为美”文学创作思想形成的近源,并不是直接源头,中国的《诗经》以及神话也是“以丑为美”审美观形成的主要依据,而按照时间顺序来讲,神话是起源,《诗经》是过渡阶段,而庄子是真正将“以丑为美”审美观推向文学创作高潮的深化阶段。

1.1神话的影响十分深远

原始时代,古代先民推崇宗教意识和群居观念,再隔一阶段,人类尚未能形成完全独立的认知,对于周遭世界以及生活中的大部分现象往往赋予其神性,而这种神性并不是单纯的以神圣为主,而是充满了未知和恐怖,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美与丑之间的界限并不分明,人们美丑不分,并且将这种人们未知的神性,作为艺术品的主要形式,例如当前出土的大量古代墓穴壁画中,对于精神崇拜主体的描绘,往往以光怪陆离、形态各异的“神怪”为主,从视觉角度来看,这些描绘并不美,但是却彰显了远古时期人们最初的崇敬思想。

另外从远古先民的审美观念上来看,“以丑为美”体现得最为明显的便是女娲形象,在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曾经有一段关于女娲形象的记载,其中利用“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来描述女娲的外在形象,后现代文学作者李泽厚先生也曾经在其作品美的历程中利用了“丑陋的、爬行的、贴在地面的原始形态、巨大的爬虫”对女娲的形象进行描述,从字里行间,我们以现在的角度来看,这种形象并不是美的,但是在中国传统神话中,女娲又是“造人始祖”的形象,由此,“以丑为美”是早在中国传统神话中便存在的一种审美观。

但是真正从远古先民的思想认知角度来看,这种形象并不是丑的,我们也可以说,远古先民的思想中并不存在丑和美的认知,其认为世界就是光怪陆离的,各种形象的差异性并不影响其地位和功能,但是在人们思想意识不断完善,且审美观逐步形成之后,对于美丑之间的划分逐渐清晰,而在远古神话体系中存在的神怪形象,便成为了“以丑为美”延续的主要代表。

1.2《诗经》是审美观的升华

从历史发展的时间角度来看,《诗经》是传承神话中“以丑为美”观念的主要载体,同时也是进一步将“以丑为美”文学审美观念推向精神生活的重要媒介,在《诗经》中所表现的审美观念往往是以动物、植物为载体呈现出来的,与传说中建立在想象基础上形成的神怪形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例如在《诗经·周南·樛木》中,“南有、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一句便是将君子比喻为弯曲的枝干[1],这种比喻与同时期的其他文学体裁的想法有着较大的差异性,弯曲的树枝本身是一种负面象征载体,但是在诗歌中利用弯曲的树枝来作为君子的象征比喻,受到了同时期众多学者的关注。这种在丑中提炼美的元素的方式,在《诗经》中十分常见,同时与《诗经》所倡导的风雅之间也有紧密的联系。

另外为了进一步探究《诗经》中“以丑为美”审美观念的存在是由前期文化延续形成的还是本时期内自成的一种观念体系,众多学者针对《诗经》中的美丑描述方式进行了分析,初步认为《诗经》中的“以丑为美”审美观念是由古神话时期形成的文化延续。例如在《小雅·正月》中,就曾经用“哀今之人,胡为虺蜴”来描述当前世上常见的恶毒之人[2],将其比喻为毒蛇,这种比喻产生的主要根源在于毒蛇是能够致人性命的,这与具有较强危害性质的恶人之间有着交互关系,这种交互关系被认定为是内心的丑,与传统的女娲形象不同,这表明了在创作时期,人们已经初步形成了对美丑的实际认知,不以外在形象作为评价基础,而更深究实际的作用以及内在的价值。这成为了对古神话中丑的形象的一种升华,自然也是“以丑为美”价值观延续的一种方式。

1.3老庄思想实现审美观念的发扬

庄子讲求顺其自然,无为而治,是典型的浪漫主义者,在庄子的思想认知中“以丑为美”主要涉及到了其理论体系中的“丑木不招斧斤”,这一典故不仅彰显了丑的外在形象,也与事物本质的价值有直接的关联,“丑木”之所以“不招斧斤”,主要在于其缺乏利用价值。换言之,庄子善于将丑和美与有用、无用以及人性进行关联,并且倡导在人坚守自然的天性本性时,若肢体形残并不为丑,缺乏精神自由、丧失本心方为丑。

以上我们能够看出,中国文学作品中的“以丑为美”审美观念的形成,并不是自成体系的,而是建立在中国传统神话的基础上,经过历史发展逐步积累下的思想认知,最初的美丑是无明确界限的,在人们逐步形成自我思想的过程中,对于美丑的划分也分为了外在形象以及内在本质。而由神话、《诗经》以及老庄思想这三个重要节点所打造的“以丑为美”审美观念传承体系,不仅是丰富我国传统文学创作思想体系的一种观念,也成为了影响当前文学创作价值观念的主要载体。

2、“以丑为美”文学审美观界定

从文学作品的创作初衷上来看,“以丑为美”观念的应用主要是在于对所描写的对象进行评价,因此针对丑和美的观念界定,需要根据不同时期作者的实际思想特征进行分析,综合当前我国文学創作体系上的诸多作品来看,针对丑和美的分化,可以综合形势以及内心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例如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曾经论述了“丑”“鬼”的关联,认为“丑,可恶也,从鬼,酉声。”[3],这表明了作者在论述丑和美的过程中,往往将丑与可恶,狰狞,恐怖,邪恶等联系在一起,与此同时,又称“恶,丑也,象人局背之形。”这其中的“局背”主要指的是当前较为常见的佝偻病[4]。因此,我们能够发现在最初的文学创作过程中,丑和美的主要表现是以外在形象为主的,与人们的身体残缺以及不协调等有直接的关联。但是从上文论述中可知,在《诗经》以及大部分的老庄思想理论中,我们可以发现,对于丑的定义也涉及到了对内心和人性的批判。但这种理论又与“以丑为美”之间存在着逻辑矛盾,如何将丑等同于美,便在于内心而非外在形象。

以上这种推断是建立在古人先民的思想基础上进行分析的,而针对古人的思想意识来看,其尚不能完全界定美和丑之间的界限,而发展至当代,人对于文学作品中的美丑划分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有人认为美和丑是完全对立的,是讲求本质和外在形象统一的完美主义,但是笔者认为,针对文学作品中的美丑划分来讲,往往是以烘托人性以及客观事物本质为目的产生的描述,需要利用对比以及逻辑关系来实现对核心思想的突出,因此“以丑为美”中的丑无论是外在形象还是内在本质,都需要突出“对比”“烘托”“强调”,实现与读者之间的沟通,帮助读者来判断何为美丑。

3、“以丑为美”对现代文学体系的影响

建立在神话《诗经》以及老庄思想理论基础上形成的“以丑为美”审美观,在文学作品创作以及历史发展的潮流中不断进行更迭,最终形成了系统性的理论,并且已经广泛应用在当前的文学创作中。

在盛唐时期,诗人杜甫真正将“以丑为美”作为文学创作的主要方式,并且造就了同时期内的一波潮流。基于悲惨的人生以及独特的经历,杜甫在利用诗来描述内心情感的同时,也实现了对外界客观事物的抨击,在杜甫的诗中,我们能看到盛唐的宏伟气魄,同时也能看到诗人优柔细腻的情感,在杜甫的诗中,丑并不强求形态怪异,而讲求自然本质[5],不会故意利用丑来作为美化诗的内容,而是遵循自然,讲求本真。

另外“以丑为美”的审美观不仅在文学创作领域中得以兴盛,在其他艺术领域中也存在着应用价值,例如在宋代的文学体系中进行了发展,涉及到了书法以及绘画等艺术领域,苏轼笔下的丑石以及枯木本身便是形态怪异,但是却超然脱俗,形成了与常规绘画作品不同的生态美,在为观赏者提供视觉冲击的同时,也可以引人深思,引导人们发现生活中与美容易产生矛盾的事、物,转换常规的美丑观念,不仅能够凸显作品的别具一格,也可以成为时代思想意识创新的一种引领载体。

另外在书法领域,书法家徐渭在创作过程中故意改变字体的大小以及字体,字形结构忽而圆润忽而锋利[6],强调反秩序,又在不和谐中形成了怪异的美感。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以丑为美”的文学审美观念,已经遍布于当前的艺术领域,自古代先民的神怪意识,逐步向生态以及内在本质进行发展,发展至今已经构建起了一套科学理论,同时又与不同创作者的主观思维意识进行碰撞,形成了灵活多变的创作意识,具有极强的艺术影响力和文学探究价值。

结束语:

综上所述,以文学创作为基础,实现“以丑为美”的意识融合是贯穿于我国传统历史文化中的基础创作理念,是在历史淘洗过程中不断丰富的艺术方法,当前,“以丑为美”的创作观念已经深入融合在了多种艺术体系中,并且伴随着人们思想认知的变化在不断进行演变针对“以丑为美”形式以及界定方法进行分析,对于强化中国文学体系发展质量以及创新方向有极强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张不凡.从“畸人”形象探析庄子的生命美学思想[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06):61-64.

[2]程勇真.从“审丑”到“审美”:先秦女性审美原则历史变迁探析[J].文艺理论研究,2015,35(05):210-216.

[3]陈本益,饶建华.庄子美学辨正[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3(05):49-56.

[4]杨南燕.美向何方情归何处——从后现代的审“丑”观谈起[J].民族音乐,2010(05):25-26.

[5]童汝劳.“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谈庄子的审美观及其对艺术创作的深远意义[J].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1(03):28-30.

猜你喜欢

探析
探析高层建筑暖通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烹饪与食品安全的实践探析
传统养生和现代健身相结合的思考探析
自杀参与行为可罚性之探析
月山八极拳传承探析
VR阅读探析
基于CAD/CAM的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实践教学改革探析
ABC法在中小企业的应用探析
HTTPS探析
VPLS组网技术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