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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2020-01-28韦小霞

锦绣·下旬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民工建议

韦小霞

摘要:社会保障一直是关乎民生的重要环节,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本文笔者将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分析,旨在解决困扰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相关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 :社会保障;农民工;建议

引言

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造成了农民进城寻求工作的现象出现,而这部分人群大多数均从事体力繁重的工作,且社会保障权益受影响严重,因此,如何妥善解决这部分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关乎他们自身的利益,且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出现的成因

1、工资待遇较低,欠薪现象严重

薪金待遇较低,是农民工进城务工普遍存在的现象,通常情况下,由于受自身学历、技术等水平限制,使其工作的可选择性较小,大多数均选择从事建筑、快递、餐饮等行业,而这类行业主要从事一些体力工作,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且在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有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使得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城市职工该有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障等各项福利措施在农民工群体中都很少存在。

2、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淡薄

大部分农民工都是初中毕业或者小学毕业就去城市里打工,因此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制意识淡薄,经常出现暴力维权现象。城市中各种盗抢案件的发生,有相当大一部分是进城务工人员所为。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低,进城后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久而久之,就会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对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构成极大威胁,必须切实解决进城务工者的就业问题。其次,农民工法治意识淡薄,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但我们经常在新闻上可以看到,各类农民工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自己不懂法,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3、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

客观存在的经济发展现实揭示出农民工在进城之后,主要在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就业。往往早出晚归,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但薪酬水平低。一些血汗工厂还存在不配发劳动保护用具的现象,致使有些农民工换上矽肺、白血病等恶性疾病。其次,有部分私营企业主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收益,往往强迫农民工强制加班、无偿劳动,不少工厂使用过时、废弃的机器设备,这些设备危险性大,粉尘、污染物指标严重不符合规范,对农民工的身体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过长的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严重损坏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

4、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

有一大部分农民工是属于老乡带老乡进城务工式的,用工方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减少企业开支。就不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就为日后维权带来了隐患。如果农民工在企业发生生产责任事故,就为事后责任认定及赔偿埋下了隐患。企业主为减少企业成本,通常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有一些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也不规范,劳动合同内容简单,造成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调查取证的后果。还有一些条款,明显在欺骗劳动者,比如在建筑行业,会有少部分用工者强迫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等霸王条款,一旦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企图以此逃避法律责任,这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议

1、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

加快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信息化的建设工作是当前最为紧迫繁重的任务。一是全方位扩大互联网数据信息的应用范围,尽快将应用范围扩大到不同城市间就业、失业、医疗等异地业务协同办理方面。二是确保社会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建立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机制,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性。三是积极推进信息网络机制的构建,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设全国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人社部、工商管理局和税务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国家、省、市、县、乡镇各级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

2、加快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序转移

政府应该不断探索适合农民工社会保险的专项制度模式,对农民工的保障基金进行统一专项管理,扩大农民工参与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保险的统筹层次。一是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在进行地区转移时,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要统一转移,便于农民工迁移至其他城市或回乡之后,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务工所在地或居住地,从而能够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二是建立地区之间和各省市(县)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统筹制度和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应该建立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统筹制度,明确地区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平衡他们之间的关系。

3、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筹集

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比如,发行长期国债、变现国有资产、采用社会募捐,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效率为核心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由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补充保障基金三大部分组成,要稳定社会保险基金,集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增加补充保障基金。稳步提高其他险种统筹层次,解决地区间基金收支不一的矛盾,强化基金的征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扩大社保基金规模。各地政府应紧跟中央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顶层设计步伐,根据各地的情况因地制宜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结束语

综上所述,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受损的因素主要可分为两点,即自身原因与社会原因,因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上加以调整,而农民工自身也要加强自身对劳动保障权益的认知,进而使其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孔慧茹.農民工权益与社会保障[J].福建质量管理,2019(7)

[2]陈敏.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探究[J].福建质量管理,2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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