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NGO管理视角下高校体育社团发展路径研究
2020-01-27王儒轩栾泽贺天麟
王儒轩 栾泽 贺天麟
摘要:本文基于NGO的管理视角对高校体育社团的发展对策与路径进行研究,解释高校体育社团存在的必要性与发展中面临的重难点。同时根据当下高校体育社团的实际发展情况分析管理运行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高体校育社团;NGO组织;公共管理
0引言
随着社会资本进入体育行业,体育事业发展稳中向好,政府在体育事业中扮演的角色升级转型,社会体育组织形成了百花齐放的行业形态,其中不乏体育NGO组织参与在体育行业的发展中。
高校体育社团属于草根NGO的一种形态,借助高校平台从而基于学生的共同兴趣、利益与情感,在体育实践的基础上并不受其他机构牵制的完全以学生自发组织的形式存在。
但是由于学生的高度自治化与不稳定性导致了高校体育社团的在管理方面会频繁出现问题。本文将高校体育社团置于NGO理论中,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1 高校体育社团存在的必要性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高校中不同兴趣类型的社团表现出了提供公共服务的NGO运行模型。而在此之中高校体育型社团又有区别于其他类型社团,体育社团提供的就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服务,是切实为高校体育教育提供互补品的公共型服务。
因此体育社团是学校公共体育课教学之外补足学生对某项运动的参与度,学生的自主参与减少了许多学校的统一行政与教学管理成本,同时公共体育课选课存在机会成本,即学生选择了其中一门体育课后就没有选择另一个项目的机会。而体育社团的补充是不需要机会成本的,即一位同学在空余时间安排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同时选择多个体育社团。
2 高校体育社团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系不完善
首先以球类社团为例,将“约球”作为体育社团存在的唯一意义,那么社团中很容易出现搭便车者,即经营的人越来越少而享用资源的人越来越多,那将很难持续长久的经营与运行。同时,体育社团中的管理者的管理周期较短,管理人员的流动性使其管理风格与管理模式的非周期性变动会为管理当局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其次各大高校对除精品社团以外的体育社团的资源分配仍显薄弱,指导思想和实际运行有差距,社团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活动体系不够规范,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对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的支持尚需加强。
最后是资金的支出责任不明确,高校对精品体育社团的嘉奖较多,但对于新生的草根体育社团的投入相对较小。社团的投入产出是成正比关系的,学生自发组织越是缺少资金投入越难以保证良性发展。
2.2 相关监管机构不明晰
在高校体育社团中由于监管原因而产生的问题频繁出现,三方监管主体分别为社团组织自律监管、社团所属部门监管与在校师生等舆论监督。此分类分别对应于NGO监管中的自身、政府和社会,只有三方监管得当才能促使高校体育社团正常运转,有其中一方表现出监管懈怠,或三方监管职责不明晰,则均会是社团的整体运行情况变得更加糟糕。
首先是学生组织本身的监管,首先作为学生社团更多程度上要保证社团整体管理上的自治性,不能过度依附于指导老师和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在现行的高校體育社团中,核心部门均为活动部门,职能部门过度弱化,导致发展空间日益萎缩。
其次是社团相关负责部门的监管,体育社团的负责单位有公共体育部和校团委两个部门,当两个部门同时具有高校体育社团的管理权时,会出现社团的产权不明晰。同时,一个学生社团的自治组织的管理受除自身外的影响过大,当三方出现冲突时,组织内部需听从监管方,过度强化监管方的力度从而弱化了学生组织的自制性,限制了社团的发展与创新。
最后是在整个学校中的公众监管,体现在社团的评估上,体育社团在高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社团的运行管理程度也很好进行评估,社团文化、活跃度和年度成果是影响体育社团评价的主要指标。高校体育社团在学生中的口碑与评价直接影响纳新力度并直接影响社团的成长方向。
3 高校体育社团的发展路径
3.1 优化社团的管理模式
首先,在高校体育社团自身管理方面,加强内部组织的文化建设。职能部门开拓社团内部的团建活动是吸纳新人的重要途径,精品活动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以老带新,由加入社团中的新鲜血液出谋划策,避免管理层出现断层并让每个新人体验到自己在社团中的存在感,提升每个人的管理参与度。
其次,在高校体育社团自身管理方面,更加明确社团的存在意义,秉承为同学服务的宗主,弘扬NGO组织以公益性提供服务的价值观,为广大的同学提供更多体育专项学习的便利,才是促进体育社团高效良性发展的核心要素。打造精品活动与精品赛事在提升社团的对外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校园形象。
最后,在相关部门的管理方面,将其管理职责进一步就细化明确,保证相关管理机构的责任不冲突不重叠。社团的准入准出条例,社团的日常管理规范以及社团各项活动申报等工作程序要逐步简化,摒弃多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现象出现。
3.2 建立对高校体育社团的监管机制
首先,在组织自身监督方面。社团内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做好社团与部门内部的监管工作,层级之间直线监督,同级之间横向监督。监管体制在社团的不同时期的设定需及时调整监管细则,初创型社团更注重于体制监管,而成熟型社团则更注重创新活动风险监管等。
其次,在相关部门监督方面。由于高校体育社团同时由高校的不同部门负责,因为也有接受监管的义务。尤其在社团的安全事项、资源利用和财务管理方面,校方都应基于极大的重视。
最后,在校园舆论监督方面。高校体育社团提供的是公共服务,首先不但要满足社团内成员,更需要取得在校师生的认可。社团组织的活动的可接受度要适中,尽可能不断扩大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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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儒轩(1994—),女,汉族,辽宁阜新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贺天麟(1983—),男,汉族,辽宁沈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