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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贞“格调说”内涵探赜

2020-01-19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王世贞格调复古

贾 飞

(南通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在文学批评方面,文人们将“格调”作为具体文学作品的风格、体制和法规去评论他人创作的高低,如张炎在《词源》中认为姜白石、史邦卿、吴梦窗等人“格调不侔,句法挺异,俱能特立清新之意,删削靡曼之词,自成一家”[1],苏轼在《仇池笔记》中认为“曾子固编《李太白集》,而有《赠僧怀素草书歌》及《笑已乎》数首,皆贯休以下,格调卑陋。”[2]“格调”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文学理论范畴,其重要性在明朝的复古文学中尤为凸显。王世贞更是在一片复古声中,丰富了“格调说”的内涵,提升了自身的诗文理论见识,值得深入研究。

一、“格调说”在明朝的发展

早在明初,高启就对“格”进行了论述,他在《独庵集序》中说道:“诗之要,有曰格、曰意、曰趣而已。格以辨其体……体不辨则入于邪陋,而师古之义乖。”[3]明确强调“格”“意”“趣”对诗歌创作的重要性,其中“格”更是关系到诗体的选择,影响到复古的成败。另外,在他人复古而不得明确取向之时,高棅则给出了为诗学唐的答案。他在《唐诗品汇》中论述道:“有唐三百年诗,众体备矣……至于声律气象,文词理致,各有品格高下之不同,略而言之,则有初唐、盛唐、中唐、晚唐之不同。”[4]

李东阳在前人的基础之上,明确地提出了“格调说”,对这一理论进行分析阐述,并与文学复古运动相结合,这对“格调”概念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李东阳在《麓堂诗话》中说道:

诗必有具眼,亦必有具耳。眼主格,耳主声。闻琴断,知为第几弦,此具耳也;月下隔窗辨五色线,此具眼也。费侍郎廷言尝问作诗,予曰:“试取所未见诗,即能识其时代格调,十不失一,乃为有得。”[5]1371

其中“具眼”指具有识别事物的眼力。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道:“杜诗中‘师曰’者,亦‘坡曰’之类,但其间半伪半真,尤为淆乱惑人,此深可叹。然具眼者,自默识之耳。”[6]李东阳在此主要强调的是对诗歌风格和体格的辨识。而“具耳”则主要是从音韵和声调的角度去把握作品,并不是局限于诗歌的平仄问题。李东阳认为做到“具眼”和“具耳”,即能识别作品的时代格调,“十不失一”。

要通过格调认识古人,进而在创作时上追古人,创作时的格律声调非常重要,甚至是句法、字法,故而很多人深陷古法而不能自拔。李东阳批评道:“泥古诗之成声,平侧短长,句句字字,摹仿而不敢失,非惟格调有限,亦无以发人之情性。往复讽咏,久而自有所得。”[5]1370李东阳看到了“格调”对创作的限制之处,但是并没有对此全盘否定,而是主张要不拘泥于古诗之法,追求“自然之妙”,创作时更要注重自身情感的抒发。

“格调说”是李东阳确立的,明前后七子将其推而广之,到前后七子这里,“格调说”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逐渐占据诗学理论的核心地位,成为诗学复古理论的一面旗帜。作为文学复古运动的领导者,李梦阳和李攀龙对“格调说”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李梦阳的“格调说”不同于李东阳,他首先突出了“格调”在创作中的地位。李梦阳将“格调说”与文学复古运动相结合,确立了“格调”超乎“气舒”“思冲”“情以发之”等传统诗文理论范畴的地位,如他在《潜虬山人记》一文中阐述道:“夫诗有七难,格古、调逸、气舒、句浑、音圆、思冲、情以发之。七者备而后诗昌矣。”[7]虽然注重诗歌创作时的多种要素,但是与“格调”有关的范畴却占据了大半。其次,为“格调说”确立取法对象。在诗歌创作方面,李梦阳的基调是“尊唐抑宋”,如他在《缶音序》中说道:“诗至唐,古调亡矣,然自有唐调可歌咏,高者犹足被管弦。宋人主理不主调,于是唐调亦亡。”而他于唐,则直取盛唐,他认为“至元、白、韩、孟、皮、陆之徒为诗,始连联斗押,累累数千百言不相下,此何异于入市攫金、登场角戏也”。

在李梦阳之后,李攀龙再次高举复古大旗,然而他对“格调说”的相关主张比李梦阳更为激切。且看李攀龙选编的《古今诗删》一书。这书是其晚年的著作,可以看作是李攀龙一生诗学理论的代表。《古今诗删》也历来被后人认为是能够集中体现前后七子诗学理论的诗歌选集。总体而言,李攀龙选录古诗崇尚格古调逸之作,不选风格靡弱之作,尤其是唐诗部分,虽然盛唐诗歌是复古派所推崇的,但是李攀龙对此表现的更为具体。他于盛唐诗歌的多种风格中,选取的是高华浏亮、峻拔雄浑之作,取法杜诗的雄浑,崇尚杜甫的沉郁顿挫之风。故而《四库全书总目》中认为“李梦阳倡不读唐以后书之说,前后七子率以此论相尚。攀龙是选,犹是志也。”[8]

二、王世贞“格调说”的基本内涵

深受李攀龙影响的王世贞,对李攀龙顶礼膜拜。如王世贞在《艺苑卮言序》中说道:“东晤于鳞济上,思有所扬扢,成一家言。”进而创作《艺苑卮言》一书。再如王世贞见李攀龙之后,改变了自己先前的文学创作之路,甚至是想将自己之前的作品“悉烧弃之”,以从李攀龙。

不过王世贞对自己的“格调”观念有着直接的阐述,他曾说:“余尝谓诗之所谓格者,若器之有格也,又止也,言物至此而止也。”[9]即格为基本的形式法则,而“调”,则主要指文章创作中所体现的“高下、清浊、长短、徐疾”[10]之“声”“响”“气”。而“格”与“调”之间又有着紧密的联系。如王世贞早年在《艺苑卮言》中标举“格调说”时,认为“才生思,思生调,调生格,思即才之用,调即思之境,格即调之界”。即调产生格,格不能脱离调的存在,除此之外,王世贞还引入才、思观念,进一步充实“格调说”的内涵,这比李东阳和李攀龙等人的“格调说”更加全面。然而王世贞虽然肯定了创作时才、思的重要性,但是才、思并不是王世贞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思到才,再到调,最后到格,王世贞更加注重的是格调对才思的规范作用,而理想的状态是才思与格调的和谐。如何做到这种境界,王世贞给出了明确答复,他认为:“拟以纯灰三斛细涤其肠,日取《六经》《周礼》《孟子》《老庄》《列荀》《国语》《左传》《战国策》《韩非子》《离骚》《吕氏春秋》《淮南子》《史记》《班氏》《汉书》,西京以还至六朝及韩柳,便须铨择佳者,熟读涵泳之,令其渐渍汪洋。”[11]14-15这是对前人成果的广泛吸收,可是落实到具体的创作时,王世贞对格调和法度的要求则十分严格。如在谈论七言律的创作时,他认为:“七言律不难中二联,难在发端及结句耳。发端盛唐人无不佳者,结颇有之,然亦无转入他调及收顿不住之病,篇法有起有束,有放有敛,有唤有应,大抵一开则一阖,一扬则一抑,一象则一意,无偏用者。”[11]12故而此时的王世贞将才思融入到“格调”之中,有利于修补过于谈论“格调”所带来的弊病,但是他并没有完全跳出“格调说”对文学创作的约束。有以下两个事例可以说明:

首先,王世贞注重以“格调”辨体。王世贞文论的最大特点之一便是文体先行,在对具体作品进行辨析时,他往往追根溯源,对文体进行探讨,然后落实到具体的作品之中。如他在辨析徐文通的近体诗时,认为:“论其近体曰:于乎诗之变古而近也,则风气使之,虽然《诗》不云乎,有物有则……汝思往与余论诗,固甚恨之。度汝思之所撰著,亡用句攻,而字摘业非盛唐弗述矣……今汝思诗具在,如《登岱》《云门》《泛海》诸篇,沨沨乎有古遗响焉,殆欲超大历而上之。”[12]而“格调”的涵义在其组合之前或者组合之后,都有表示“格制”“体调”的意项,“格调”也成为王世贞辨体的一个重要标准。他用以对具体文章进行体裁和整体风格的分析,而这种分析很大程度上而言是建立在不同文体的法度之上。“格调”要落实到具体文章,则通过法度得以体现,离开文体的特有法度,“格调”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从谈起。如王世贞认为“夫文有格,有调,有骨,有肉,有篇法,有句法,有字法”[13]。“格调”与篇法、句法、字法紧密相连,先“格调”后法度。并且在具体的诗歌创作中,不同的文体,其格调和法度也不尽一样,如“古体用古韵,近体必用沈韵,下字欲妥,使事欲稳,四声欲调,情实欲称,彀率规矩,定而后取”。可见王世贞对文体“格调”和法度的要求之严。也正是因为王世贞对“格调”的注重,因此他在诗歌创作方面取则于盛唐,从“格调”出发,对盛唐诗歌加以辨析。如他称“盛唐之诗,格极高,调极美,而不能多,有不足以酬物而尽变,故独于少陵氏而有合焉。”[14]

王世贞不仅对他人作品用“格调”辨析之,而且对自己的创作也如是。他曾署中独酌时,有感而发,共创作十首诗歌。他虽然认为自己所创作的诗歌带有白家门风,因此认为不足存也,但是王世贞并没有将这十首诗歌真正的删除,而是在编订《弇州山人四部稿》时,将这十首诗和三首杂体、两首变体放在一起保留了下来,共计十五篇。且看其中两首:

我是经行旧比丘,曾参龙象度春秋。修时早被魔心打,到处还将宿业酬。一刹那间过幻迹,百由旬里徧穷愁。何当收拾无生后,涧底桃花水任流。(其五)

夜牕无语一灯前,南斗阑干北斗悬。数尽蛾眉何处隐,笑来鸡肋尽堪捐。酒徒频劝眠千日,禅伯相要坐九年。此事甚难吾不会,且将双屐了残缘。(其九)[15]

王世贞将这十五首诗歌列在七言律诗的名目之下,而七言律诗是律诗的一种,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七言律诗非常讲究“格调”,行文格律严密,共计八句,中间两联必须对仗,且第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声。从这两首,我们可以看出,行文语言朴实无华,通俗易懂,充满生活气息,作者的自我介入增加了诗歌的叙述性,同时也是王世贞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但是王世贞却从“格调”的角度对自己的创作进行分析,他认为“右十五篇调格稍异,聊存之,以见一体”。再如王世贞晚年对自己的创作认识道:“夫仆之病在好尽意而工引事,尽意而工事,则不能无入出于格,以故诗有堕元白,或晚季近代者,文有堕六朝,或唐宋者,仆亦自晓之。”[16]可见其以“格调”辨体,不仅仅在于对作品整体风格的了解,还在于对具体的格、调、法度的把握。王世贞对“格调”的讲究之严,即使是自己的创作,只要不符合“格调”标准,仍然视为另类,不足取,亦不可多为。

再如,王世贞说道:“抑宋者,为惜格也。”[17]他以“格调”辨体有利于更加直观的把握所辨之体的“格制”、法度,而辨体之时,“格调”作为衡量文章的重要标准之一,往往上升到对一个朝代文学的认识,这是王世贞“格调说”的具体体现。如王世贞对于文,取则于西京,他认为“自西京以还至于今千余载,体日益广而格则日以卑”[18],并认为善于文者的取法也不过是“探先秦,摭西京,挟建安,俯大历”[19]。于诗则取则于盛唐,他称“盛唐之于诗也,其气完,其声铿以平,其色丽以雅,其力沉而雄,其意融而无迹,故曰盛唐其则也”[12],盛唐的诗格高调美,故而王世贞对宋朝诗文的看法也是从“格调”出发的。欧阳修和黄庭坚是宋朝诗文流派的代表性人物,在宋朝影响深远,而在王世贞看来,他们的诗文创作“格”“理”不足,不值得取法。如王世贞说道:“宋氏之思,宋氏之若庐陵、洪州也,虽不得畅于格,而得畅于情与事,虽然犹未畅于理也。”[20]即使对于苏轼,王世贞从“格”出发,整体上对他还是颇有微词,如他认为:“六朝以前所不论,少陵、昌黎而后,苏氏父子亦近之,惜为格所压,不得超也。”[21]。

王世贞对宋朝的评价不高,这与当时文坛的诗法取向相一致。在文学复古运动中,唐诗之后另辟蹊径的宋诗却不被明人所看好,甚至很多人坚持“宋无诗”的理念。如李梦阳在《潜虬山人记》中从“格”“调”等七个方面来强调“宋无诗”,而李攀龙将此推到了极致,他编选的《古今诗删》一书,在所选取前人的诗作中,宋元诗人一概不选,并称“诗自天宝而下,俱无足观”,“宋无诗”的态度昭然若揭。而王世贞虽然对“宋无诗”一说没有表示很大的异议,如他认为“诗必盛唐,大历以后书勿读”,不过他比李梦阳等人更进一步,他没有停留在文学主张的层面,而是从“格调”出发,对宋诗作了深入的阐述。如王世贞在《宋诗选序》中论述道:

自杨、刘作而有西昆体,永叔、圣俞思以淡易裁之,鲁直出而又有江西派,眉山氏睥睨其间,最号为雄豪而不能无利钝,南渡而后,务观、万里辈,亦遂彬彬矣。去宋而为元,稍以轻俊易之……余所以抑宋者,为惜格也。然而代不能废人,人不能废篇,篇不能废句。盖不止前数公而已,此语于格之外者也。[17]

由此可知,虽然王世贞以“格调”评文体创作,论朝代成就,在对宋朝主要的诗歌流派做出分析后,从整体上对宋朝的“格”甚为不满。不过他又非常通达,没有局限于此,他认为不能因为“格”而否定整个朝代,更不能因为某个朝代有所不足,而对所有的人进行否定。因此王世贞在指导颜廷愉写作时便希望他多读《战国策》《史》《汉》,以及韩欧诸大家文。对于那些善于写作文章的人而言,更是如此,他为此还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即“夫医师不以参苓而捐溲勃,大官不以八珍而捐胡禄障泥,为能善用之也”[17],言即宋诗也是有可取之处。“格”是“格调”说理论的重要内容,王世贞对“格”的重视和具体到对作者个人及朝代的辨析,是李梦阳和李攀龙等人所无法媲美的,而王世贞对“格”这一标准的坚持和通达之处,更是对“格调”说理论的有益补充。

三、王世贞“格调说”的再发展

不过,王世贞的“格调”说并没有局限于此,他还注重“格调”之外才、情、思、意等诸多要素对创作的作用。在诸子百家争鸣之时,人们就怀有对上古的仰慕之情,如老子崇尚三代之治,孔子尊周,墨子扬夏。而在明代的文学复古运动中,复古派提倡“格调说”,希冀通过探究作品的体格风调和格律声调来把握古人的创作规律,进而达到与古人的契合,这无可厚非。但是复古派一味地讲究“格调”、法度,将“格调说”推向了极致,言必称“格调”,则忽视了文学创作的其他主客观因素,必定最终不利于文学创作的长远发展,以致“格调”说到李攀龙那取径越来越窄,成为了公安派、竟陵派等攻击的对象。王世贞则不然,他不仅早年在《艺苑卮言》中提倡“格调”和才思的结合,而且在中晚年时期对此有了新的认识。如他在评论沈明臣的文章时认为:“夫格者才之御也,调者气之规也,子之向者遇境而必触,蓄意而必达。夫是以格不能御才,而气恒溢于调之外,故其合者追建安,武开元,凌厉乎贞元、长庆诸君而无愧色,即小不合而不免于武库之利钝。”[22]虽然此处突出格调的核心地位,强调其对才和气的约束,但是王世贞对沈明臣创作时自我情感的表达表示肯定,即使格不能御才,气于调外也是可以容忍的,当然,如果创作时能够达到格调才气的和谐,那是再好不过了。

因此,“格调”对于王世贞而言,它并不是文章创作的唯一要素,也不是单独的突出之物,凌驾于其他要素之上,而是与其他要素同等的为文章服务,只不过是各自在文章创作中的分工不同。王世贞在《李氏在笥稿序》一文中说道:“李公才甚高,其下笔靡所不快,乃不欲穷其骋以愈吾格,治汉魏,旁趋齐梁,以至大历,靡所不究,乃不欲悉于语,以窒吾情,其思之界,可以靡所不诣,乃不欲求超于物表,以使人不可解。大要辞当于境,声调于耳,而色调于目,滞古者不得卑,而媚今者无所用,其骇以为二家之业,当如是已耳。”[23]李嵩为王世贞的旧僚,他的创作既注重“格调”,取法在大历之前,又注重自身情思的表达,言语和所处之境相结合,这些要素和谐统一于文章之中,达到文质彬彬。这才是王世贞所赞许的佳作。再者,对于诸多要素,哪怕是王世贞所推崇的“格调”,在创作之时,是绝对不能超出物情之表,使人无法了解所述对象的。从这个层面上而言,“格调”与情、思、境等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又是平等的。

其实到了中年时期,王世贞对“格调”的强调就已经大不如从前。他自我分析道:“仆于诗,格气比旧似少减,文小纵出入,然差有真得以告。”[24]“格调”虽然作为诗文创作的重要标准,但是王世贞在创作中已经渐渐减少了“格调”的束缚,进而追求源于真情实感之作,即使创作中有小部分悖于“格”,也在所不惜的。这也促成了王世贞“格调”说质的转变,及主体情感的突出,使之具有鲜明的特色。

郑利华认为王世贞的“格调”说是一种诗法美学意义上的艺术情感的异化,作者主体情感占据着主导地位,摆脱了传统儒家的诗情论[25]36。的确如此。王世贞认为文学创作时要“触于境而内发于情,不见题役,不被格窘,意至而舒,意尽而止”[26],即文学是本于作者主体自身情性,表达主体的真情实感,不应被外在的题、格所束缚,正所谓“必不斥意以束法,必不抑才以避格”,一切要为真情性的表达服务。然而这种真情性的抒发,并不是率意而为,而是达到“格调”和情感的和谐,这种和谐是人在无意识状态下自然而然的境地,是浑融而不露雕琢、人为痕迹的境地,所以创作时要“意尽而止,而我不为之缀止乎,所不得不止者也”[27]。也正因为此,王世贞对“率意而乏情”之作表示不满,认为率意而为使个人情性过于张扬,有损于行文的彬彬之态,是不值得取法的。就自己而言,王世贞认为自己“于文章鲜所规象,师心自好,良多谬戾”[28],“于诗质本不近,而意甚笃好之,然聊以自愉快而已”[29]。意思是说文学创作是为我而非它物,表现作者的真情实感和独特的创作人格。这就瓦解了文学的功利性,使文学创作走上了自我的道路。王世贞的主张同传统道德的理性情感异化有本质上的区别,如传统的儒家诗情论注重文学创作的功利性、社会性,即使是允许情感的抒发,也是要“止乎礼义”,从而使作者的主体性被束缚和扭曲,造成文学创作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可见,在复古派的“格调”风气中,王世贞独树一帜,回归到创作的实际,注重“格调”之外才、情、意等要素的作用,突出作者的真情实感,这不仅仅是对李梦阳、何景明和李攀龙等人“格调说”的一种推进,更是对前人“格调说”所带来的弊端的一种补救,影响深远,如陈子龙认为“惟宜盛其才情,不必废此格调”[30],而在清朝主“格调”论的沈德潜身上,更是能够看到王世贞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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