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影响
2020-01-19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以后,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是体现在多个方面的,宏观上来看,在财务管理状况、预算执行情况、事业发展成果等方面体现的更加全面真实、准确合理。虽然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会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同时也会对相关财务管理人员提出更高业务水平要求,但以长期发展的眼光来看,改革有利于规范、融合各类型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不断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全面、系统的开展。因此,为更高质量地完成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实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大目标,认真分析、领会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则显得十分必要。
一、强化财务会计功能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对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处理,财务处理流程上采用平行记账模式,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做了进一步的优化,定义了“坏账准备”等会计科目,增加了会计核算内容,例如要求对应收和应付等往来款项进行核算,要求对“预计负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进行合理确认,明确了收入、费用及应收、应付填款项核算内容,确定了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适用情形,强化了对采用自行开发模式下对无形资产的成本核算等。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通过采用“双基础”和“双报告”模式,与现行财政政策有关要求和财务报告相关要求充分匹配融合,进一满足了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实现了改革目的。同时,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体系,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往来账目的核算内容,并明确要求对其计提折旧或摊销,合理归集采用自行开发模式形成的无形资产费用和投资,并转化确认开发成本。这些举措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财务会计功能,使得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信息体现的更加准确,财务报表的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为事业单位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做出重大决策提供重要的、有效的数据支撑。
二、完善预算管理机制
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形成的架构下,“预算会计”功能得以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对“预算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增加和细化了部分会计科目,优化了相应的核算内容,收支预算更加准确,“预算会计”功能体现的更加全面、具体,预算作用的发挥更加明显,与“预算法”的融合更加有效。此外,新的会计制度创造性地采用“平行记账法”来进行会计核算,通过对同一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有效判断后,将符合条件的业务不仅在财务会计体系进行核算,还要在预算会计中做相应的会计处理,从而实现会计改革中提到的“双基础”和“双报告”要求。此外,“权责发生制”对财务信息的质量要求更高,而预算管理的效果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财务信息质量,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必须重视并不断加强、完善预算管理,优化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管理机构的水平。
三、提升资产配置水平,强化资产入账管理要求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前,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涉及到的摊销问题和计提折旧问题的有关要求并不明确,甚至有些事业单位一直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报表上以固定资产资产账面原值体现,一些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减值严重,但在报表上的金额依然体现的是购买时的历史价值,无法真实、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实际资产状况;还有部分单位虽然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但计提的具体方式是通过“净资产”下的二级会计科目作为“累计折旧”的对方科目来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实际上并没有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对于这种“虚提”折旧的做法,折旧会计信息的作用没有得以体现,实际产生的成本信息不能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中得以体现;在原准则下,一些资产的计量手段较为单一,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在面对不同情况取得的资产入账价值确认过程中,常常出现脱离实际、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使事业单位难以有效建立资产配置、运行维护费用和会计日常工作的必然联系。
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落实后,明确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例如,某事业单位购入了一项“固定资产”,购入用途是单位的经常性业务活动,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按照准则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摊销方法,将该资产的折旧费用计入相应的“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有效反映资产折旧情况,客观体现资产实际价值;同时引入了“资产减值”的概念,并要求合理分配资产使用成本;对不同方式下取得的资产初始入账计量做了明确规定,结合不同资产的管理有关规定,并根据资产计量的客观情况,科学确定资产原始成本,例如,对接受捐赠方式获取的固定资产,如果能取得有关资产价值的真实凭据,则根据凭据金额作为资产的入账金额,如果不能取得相应凭据,则应对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出的资产价值作为计量基础进行确认,如不能取得资产评估价值,则以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作为依据入账,以上资产价值信息如都不能获取,才能以名义金额计量取得的捐赠资产;这些变化都打破了之前资产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实操性不强、资产价值不准确、资产管理成本信息缺乏的工作局面,强化了入账管理要求,促使资产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此外,新制度明晰了资产分类界定、年限,使得资产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真实的反映资产运行状况和相应的维护成本,为资产的持续有效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客观、准确、连续的决策依据,从而能够有效地提升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水平和资产配置能力。
四、提升成本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要素的核算内容大大增加,使得成本核算工作更加细致,采用按“权责发生制”对成本费用进行会计核算,促使成本归集得更加科学有效,能够合理确定成本发生期间,准确计量成本费用,以实现成本和收入进行有效的配比,而“收付实现制”以收付货币资金时间为限,反映当期经济业务相关的收支及货币资金结余情况,不具备成本核算条件,不能有效、准确、完整地反映相应的运行成本和盈亏状况;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充分满足报表使用者对账务信息的需求,特别是不能掌握收支的实际情况,通过财务报告获取的财务信息质量通常不高,甚至误导报表使用者做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错误决策,更不用谈及利用财务报表数据对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并评价其事业发展成果。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下,“权责发生制”的运用,有助于全面、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运行成本,为绩效管理提供基础,从根本上解决“收付实现制”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不能真实、准确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收入和支出的实际情况问题,例如,固定资产的购置业务处理,在“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下,购置固定资产的费用往往会在购置当月被全部计入当期支出,而按照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分析来看,资产未来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会在使用期限内逐渐实现,按““权责发生制””要求,相应的成本费用应被合理分配至资产使用的各个期间,从而才能真实反映当期成本支出情况,科学地评价事业单位的成本管理水平,这有利于事业单位不断细化成本管理标准和流程,提高成本利用率,同时,财务会计报告质量得到很大提高,报表内容的各项数据更加全面、准确、客观,与现行财政体制和政府考核目标融合的更加紧密,大大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求,也为事业单位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更客观、更细致的考量标准,便于政府对事业单位的运行状况进行业绩考核,也便于事业单位本身谋划下一步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有效促进成本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和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
五、财务管理理念转变,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落实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平行记账法”,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要同时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系统中进行记录,这种核算方式的变化不仅增加了工作量,而且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理念和实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如何判断其应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中核算还是应在预算会计中核算,再或应同时在两个核算体系中体现;再比如,“权责发生制”引入后,在对往来款项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时,因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不同,导致业务处理上存在很大差异,在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时点上需要会计处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做出职业判断,这些变化就要求财务人员要充分把握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内涵,对是否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准确区分,区分不同情况,做好职业判断,才能准确记录会计业务,从而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创新模式的作用。同时,新制度下,会计要素新概念引入、“权责发生制”实施、会计核算内容增多、会计核算范围扩大,报告体系调整,这些因素的变化都将促使事业单位不断调整财务管理工作方向,更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适应财务管理工作难度。综上所述,随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更加深入的落实,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人员的影响作用将更加突显,只有尽快适应改革的要求,不断转变财务管理工作理念,深入学习理解新会计制度的内涵,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引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修养和实操能力,才能把握住改革实质,全面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