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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减贫发展研究

2020-01-18

黑河学院学报 2020年8期
关键词: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保障

姜 珊

(大连财经学院,辽宁 大连 116000)

从古至今,贫困和反贫困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人们的政治、文化及经济背景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在定义贫困及分析贫困的表征、成因等方面有很大不同。在贫困区域为贫困群体设置系统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小社会风险及贫困产生的几率。就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来说,社会保障体系并未成熟,社会保障减贫发展机制仍待完善。

一、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涵盖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优抚及社会福利。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上表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务必实现多层次化,也就是说应该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进行扩增,增加社会互助与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内容。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把“社会救济”改成“社会救助”,并且表示应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有效联系慈善事业,进而使得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及优化。“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社会保障体系应该做到全民覆盖,并且明确权益与责任,提高运行效率,真正做到适度保障,使社会保障统筹水平及层次得到有效提升,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及可持续性。

依照内容进行细分,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涵盖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与优抚安置,将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及最低生活保障机制放在重点开展范围内,而商业保险及民间慈善事业次之[1]。换而之,社会保险重视责任及利益的对等,也就是保险待遇仅在公民参与并且执行其职责后才能享受。社会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底部,是贫困群体能够享受的一项服务,受助者不用缴费或是其他职责,但要经过家庭经济情况调研后,并且达到标准之后方可享受此项服务。社会福利的提供者是政府,不用进行缴费,也不用展开家庭经济情况调研,待遇存在一致性的特点,福利获得者具备一定的特殊性,例如,残疾人、老年人、孤儿等。慈善事业是基于社会成员爱心捐赠进行的,其具备灵活性、自愿性、不确定性及不稳定性特征。

依照覆盖群体的差异,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两种:一是与劳动就业存在联系的社会保障,主要是提供职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即面向社会全体职员提供社会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及工伤保险;二是受众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及养老保险等。我国农民具备“自雇佣小农”的特点,现今和农民关联性最强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在各种农民群体中,农民工具备显著的两栖特性,如今农民工社会关系转移续接及社会保障身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强化我国减贫政策

1.提高安置农村公共产品的效率

国家政府应仔细分析农村贫困的现状,找出导致贫困的原因并对症下药,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由于政府不能为农民群众送去全面的公共服务,使农村前进步伐始终跟不上时代发展潮流。为此,政府应从自身做起,不断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努力建设成为高效、全面的服务型政府,为实现农村早日脱贫奉献力量。与此同时,由于公共产品的多样化,使农村群众对公共产品的性能不能很好把控,政府就需要派遣专业人员对农民进行针对化教育学习,并保障每个人都有效掌握公共产品性能[2]。在加大农村公共产品投入量过程中,最普遍的当属于可持续发展类公共产品,如环境污染治理、计划生育、基础教育和水土流失等,要想早日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早日实现农村脱贫,就需要在政府的号召下加强对农村的管理服务。

2.义务教育制度落实到户

出现贫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无知,贫困人口本身的基础教育有限,无法科学致富。基于此,国家应从教育入手,提高人们的基础教育,拓宽人们的知识面,要明白强国的关键在于强民,强民的关键在于扶贫,扶贫的关键在于教育。目前,大部分贫困地区人民在政府的带领下,慢慢地加强了自身的基础教育,但由于地域化差异,仍旧和发达地区的社会水平存在很大差距,这种差距在经济水平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因此,就需要政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力度,针对贫困地区的学生进行义务教育,即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同时,还提供免费的教辅资料、学习用具、校服和床铺等,保障为学生创造一个轻松愉悦的学习环境,不能因为环境恶劣而放弃对学生的教育,要做到义务教育制度落实到户。

3.优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脱贫的关键举措在于社会保障制度。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收入低,无法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因此,政府应该针对农村地区,通过创建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会等措施不断优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显著提高,大多数农民会禁不住市场的诱惑,进而导致自己面临各式各样的社会风险,返贫的现象是越发频繁,在这种大趋势下,就需要政府不断优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学会正确管理自己的财产。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由于农村地区的实际现状而面临各种挑战,所以,创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村绝对贫困的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最安全的方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由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合力出资,农民本身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的一种制度。除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外,政府还应逐渐落实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农村社会福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解决农民因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等原因而造成返贫现象,也为农民生活提供了安全保障,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水平[3]。

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减贫发展

贫困的表征具备多样化的特点,涵盖脆弱、基本需求缺乏等绝对意义的贫困,也涵盖社会不平等、排斥等相对意义的贫困。现今,社会保障的反贫困效果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在下面几种情况时,为贫困者提供安全保护的一种待遇。其中包括物质和金钱福利,没有能力或是缺乏能力换取保健服务;家庭福利,尤其是对成年及儿童赡养人的福利缺乏的;由于生育、残疾、失业、工伤、老年、疾病、家庭成员死亡等缺乏工资性收益(或收益不足);因为贫困状态而被社会排斥。联合国于2015年在《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确定了17项发展目标,其中的一个目标就是将全球的贫困消除,无论贫困的形式如何。此外,还提出根据本国实际国情制定社会保障机制及实施手段要求,并且确定最低标准,到2030年应该能够实现贫困及弱势人群的较大覆盖。

通常来说,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在一个国家减贫发展战略目标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此外,社会保障是减贫发展的一种关键性措施。简而言之,社会保障不但具备反贫困的兜底价值及意义,还具备优化投资环境、推动益贫发展的作用。就宏观层面上而言,社会保障能够借助抗逆力的强化、再分配减小不平等、社会包容、减小风险、现金和服务支付、增收减支等方式,有效减小相对贫困及绝对贫困所占比例。就微观层面上而言,社会保障的强化,能够有效强化灾害减缓、风险预防、灾害扶助、灾害预警等,进而使得贫困人群受益。联系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实际情况,并结合扶贫期间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形成的实施路径,社会保障的优势及价值体现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社会收入再分配

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借助国家的特殊方式进行支付转移,进而使得市场配置资源条件下所形成的收益差距显著缩小,使相对贫困的情况得到显著改善。社会保障和国家税收发挥的再分配效果存在较大的相似之处,而与税收存在较大的差异,这是因为社会保障的受众基本上都是社会弱势人群,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以带来较多的正外部性,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乃至于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能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及可持续性发展。

2.保护和增强人力资本,提升福利水平

中国的社会福利机制中涵盖了面向儿童、老年、残疾人及女性等福利项目,福利项目的多样化特性显著,能够使社会弱势人群的实际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并且能够使此类人群得到心理上的慰藉,进而使此类人群的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高。相较于社会救助而言,社会福利非常重视风险的预警与防范;此外,社会福利借助在人力资本方面进行投资,实现资产的积累,并为人们带来收入。就基本物质需求的满足而言,社会福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并且完善了救助制度与保险制度;就精神层面上而言,社会福利非常重视提供服务,所以,社会福利机制可以使得弱势人群心理上的满足感得到显著提升,并且能够使其感受到社会对其包容度的提升,有效提升其主观幸福感,可见,这种社会保障体系能够使得贫困人群获得较大的无形收益。在扶贫进程中,不但有各类农业的补贴收益,还提供了残疾人护理及高龄老人津贴,这些均是社会福利政策的重要内容,甚至一些地区提出了让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者看护贫困老人,由政府支付其酬劳,这种做法不但能够使得贫困者得到收益,还解决了贫困老人的养老问题,可谓是一举两得,这是对扶贫形式及社会福利政策的一种改革及创新。

3.分摊社会风险,为损失提供补偿

社会保险是分散风险的一种关键性手段,目前,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运用。相较于其他分散风险的形式来说,社会保险的优势较多,比如,相较于商业保险而言,其准入门槛更低,并且具备较强的风险应对能力,其参保基数相对较大;相较于在行业与血缘基础上所形成的非正式保障来说,社会保险具备较强的跨域能力,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强制力;相较于储蓄形式而言,其保值增值性能相对较强[4];相较于金融投资的形式来说,社会保险参保者的津贴收益具备较强的稳定性,而贫困者希望能够增多财富,但又不能承担太大的经济风险,因此社会保险是非常适合的。另外,随着老龄化社会趋势渐渐加深,贫困人口中老年人所占比重不断提升,在这种形势下运用社会保险制度,相较于其他救助形式而言,社会保险的可持续性更大,人们的接受度也相对较高[5]。

4.保基本、兜底线,减少贫困

社会救助制度在减贫过程中,具备较大的作用及价值,到2020年时为绝对贫困情况的消除提供有效保障,并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以往运用五保制度及低保的方式进行乡村深度贫困人群的帮助,进而发挥兜底效果。2014年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国渐渐形成“8+1”型社会救助系统;在脱贫攻坚方案实施的新阶段期间,我国实现了扶贫制度和低保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如此便能够有效提升深度贫困人群的兜底作用,避免出现遗漏贫困者的现象[6]。总而言之,社会救助机制如今渐渐完善,能够有效降低支出型贫困,而贫困人群的发展性需求也能得到较大的满足;特别是借助市场方式扶助贫困者脱贫时,形成完善的兜底方式,有效避免就业贫困劳动力返贫情况的产生。

四、结语

社会保障不但是反贫困的主要目的,还是反贫困的关键方法。在我国乡村减贫发展中的嵌入程度渐渐深化。要减小由于制度差异所导致的缝隙与叠加程度,实现扶贫和低保等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此外,还应着手建设多主体及多领域的反贫困合作治理结构。现今,中国运用社会保障制度,减贫工作已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制度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及缺陷,因此,今后务必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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