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 “朷” “朷桑” 与 “条桑”
2020-01-18徐前师
徐前师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省汉语方言与文化科技融合研究基地,湖南 湘潭 411201)
“朷” 最早见于中古字书,但不同字书或韵书有关 “朷” 的字形、音、义的记载存在分歧甚至讹误。对 “朷” 进行梳理和辨析,将有助于有关辞书的整理,也有助于对相关词语的正确解释。
一、 “朷” 的来源及其词义特点
《原本玉篇残卷·水部》: “沐,莫毂反。《毛诗》:予发曲局,薄言归沐。野王案《说文》:沐,濯髪也。……又曰: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郑玄曰:沐,治也。《管子》:沐树之枝,曰中元天荫。野王案:斩树之枝也。《字书》为朷字,在《木部》。”[1]《说文》无 “朷” ,《原本玉篇残卷·木部》缺失, “沐” 字说解 “《字书》为朷字,在《木部》” 表明, “朷” 字最早见于顾野王所据《字书》,是中古出现的形声字。《说文·水部》: “沐,濯髪也,从水木声。” 段注: “引伸为芟除之义。如《管子》云‘沐涂树之枝’,《释名》云‘沐秃,无上皃之称’。” 根据《说文》、段注和《原本玉篇残卷》, “沐” 由 “濯髪” 引申为 “芟除” ,此 “芟除” 与顾野王所谓 “斩树之枝” (以下称 “斩枝” )义近。在 “斩枝” 义上,沐、朷相通,沐、朷为古今字。
“沐” 的 “斩枝” 义多次见于《管子》。《管子·轻重戊》: “管子对曰:‘沐涂树之枝也。’桓公曰:‘诺。’令谓左右伯沐涂树之枝。左右伯受沐涂树之枝阔。……今吾沐涂树之枝,日中无尺寸之阴,出入者长时,行者疾走。”[2]702-703①《管子·轻重丁》: “管子曰:‘请以令沐途旁之树枝,使无尺寸之阴。’桓公曰:诺。……管子对曰:‘途旁之树未沐之时,五衢之民男女相好,往来之市者罢市相睹树下,谈语终日不归。’”[2]668《管子》 “沐涂树之枝” 的目的是使道路无树荫,以免行人在树荫下休息、闲谈。斩伐树枝是常见行为,因此,作为 “斩枝” 的 “沐” 应属常用词,从《管子》 “沐” 字的使用来看也可说明这一点。《释名·释姿容》: “沐秃,沐者髪下垂,秃者无髪,皆无上貌之称也。” 王先谦: “本书《释疾病》:‘秃,无髪,沐,秃也。’”[3]“斩枝” 用 “沐” 是一种形象说法:斩去树枝,使其如人之无髪。在这一点上,朷、沐相通,词义特点相同。了解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对 “朷” 及相关词语的认识。
二、 “朷” 字形音义的变化
“朷” 在中古、近代字书中的记载颇有分歧,反映出 “朷” 字形音义的变化。
《玉篇·木部》: “朷,都劳切,木名。” (以下称 “《玉篇》” 或 “今本《玉篇》” )[4]《玉篇·刀部》: “朷,莫鹿切,朷桑也。” 今本《玉篇·木部》《刀部》都收 “朷” 。根据《原本玉篇残卷》 “《字书》为朷字,在《木部》” 之语,今本《玉篇》莫鹿切的 “朷” 应该就是《原本玉篇残卷》莫毂反之 “朷” 。但《玉篇·木部》 “朷” 音都劳切,义为 “木名” ,显然与《原本玉篇残卷》的莫毂反、 “斩树之枝” 、 “在《木部》” 不一致。今本《玉篇》是宋代陈彭年、丘雍等人的修订本,此前已经过多次修订,今本已远非顾氏之旧[5]。据今本《玉篇》, “朷” 字的形声结构出现了分歧:《木部》都劳切的 “朷” 为从木刀声,《刀部》莫鹿切的 “朷” 为从刀木声,义训由 “斩枝” 变成 “朷桑” 。
其他辞书又有新的情况:
《俗务要名林·田农部》: “朷,朷桒(桑)也。莫卜反。”[6]
《广韵》平声六豪: “朷,都牢切,木心。” 入声一屋: “朷,莫卜切,初桑。”②“都牢切” 同《玉篇》 “都劳切” ,而义训由《玉篇》 “木名” 变成了 “木心” 。
《集部》平声六豪: “朷,都劳切,木心曰朷,一曰木名。” 平声三萧: “朷,田聊切,枝落也,通作条。” 入声一屋: “朷,莫卜切,刀治桑也。”③《集韵》收 “木名” “木心” 两个义项。
《类篇·木部》: “朷,田聊切,枝落也。又都劳切,木心也。一曰木名,又莫卜切,治桑刀。”④《类篇》显然是杂采众说的结果。
《龙龛手镜·木部》入声无 “朷” ,《木部》平声: “朷,音刀,木心也。”[7]
上述辞书有关 “朷” 字的记载,可以概括为下面三种情况:
A.朷,从刀木声,莫卜切(莫鹿切),斩枝、朷桑、治桑或刀治桑。
B.朷,从木刀声,田聊切,枝落。
C.朷,从木刀声,都劳切(都牢切或音刀),木名或木心。
我们来看看 “朷” 在隋唐韵书里的情况。时间比较接近原本《玉篇》的是《切韵》,但《切韵》已残,我们只能利用《切韵》的几种修订本。周祖谟说,长孙讷言的《笺注本切韵》作于高宗仪凤二年(公元六七七),《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作于中宗神龙二年(公元七〇七),孙愐《唐韵》作于玄宗开元二十年(公元七三二) 之后[8]12⑤,而裴务齐正字本《刊谬补缺切韵》 “是根据长孙讷言笺注本《切韵》和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等书编录的一部韵书”[8]4。这些文献都收录了 “朷” :
《笺注本切韵》(斯2071) 入声一屋: “朷,莫卜反,朷桑。”[8]83平声萧、豪韵不见 “朷” 。
《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入声一屋: “朷,莫卜反,朷桑。”[8]455平声萧、豪韵无 “朷” 。
《唐韵残卷》(蒋斧印本) 入声一屋: “朷,莫卜反,朷桑。”[8]686
《裴务齐正字本刊谬补缺切韵》(北京故宫博物院旧藏)入声一屋: “朷,莫卜反,朷桑。” 平声豪韵亦无 “朷”[8]604。
可见,隋唐韵书入声屋韵均收 “朷” ,释义一致训为 “朷桑” ,平声萧韵和豪韵还未收 “朷” 。
据前举《集韵》三萧 “朷,田聊切,枝落也,通作条” ,我们又注意到下面的两条材料:
《集韵》平声三萧: “条,他雕切,枝落也。《诗》‘蚕月条桑’。”
《集韵》平声四宵: “条,痴宵切,枝落也。《诗》‘蚕月条桑’。沉重读。”
姚觐元说 “《集韵》触处皆误”[9],《集韵》萧、宵二韵之 “条” 似重复⑥——这种重复可能是编撰者采录不同文献训释的结果。
综上所述,(1)从中古《字书》到近代辞书, “朷” 字结构关系出现了形声互异的情况:都劳切(田聊切)的 “朷” 当分析为从木刀声,莫毂反(莫鹿切、莫卜切)的 “朷” 当分析为从刀木声⑦,彼此为同形异构关系。是什么促成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还不清楚。(2) “朷” 的读音有了入声、平声之别,隋唐韵书豪、宵韵未收 “朷” ,豪、宵或萧、宵韵的 “朷” 在《广韵》《玉篇》《集韵》等宋修辞书中才出现。(3)《玉篇·木部》 “朷” 为 “木名” ,《广韵》《集韵》《类篇》等辞书又有了 “木心”⑧。我们认为, “木心” 当为 “木名” 之误,《集韵》《类篇》等 “木心” “木名” 并列,是以误传误。(4)莫鹿切(莫卜切)的 “朷” 与 “沐树” 之 “沐” 相通,在 “斩枝” 义上沐、朷为古今字。据《集韵》,中古萧韵田聊切的 “朷” 与《诗经》 “条桑” 之 “条” 相通,在 “枝落” 义上,条、朷为古今字。因此,有必要对 “朷桑” 和 “条桑” 进行讨论。
三、 “朷桑” 与 “条桑” 有别
《诗经·豳风·七月》: “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 《七月》是一首著名的 “农事诗” 。方玉润《诗经原始》说: “《豳》仅《七月》一篇所言皆农桑稼穑之事。”[10]406《诗经》多处歌咏桑蚕之事, “比甲骨文晚一些的《诗经》,提到蚕桑的有27 首41 句。”[11]显然,《七月》是其中最著名的一首,历来备受学者重视。
毛氏于 “条桑” 无传,自郑笺始,学界对 “条桑” 的解释颇为分歧:
(1) “枝落采其叶” 。郑笺曰: “条桑,枝落采其叶也。”⑨孔氏《正义》: “于养蚕之月条其桑而采之,谓斩条于地,就地采之也。”
(2) “芟条” 。崔述《读风偶识》卷四: “条桑,芟桑条也,凡树至春则芟其条使续生者得遂其长。故择其桑条之远扬者芟而落之以取其叶。”[12]
(3) “修剪桑枝” 。黄世瑞说: “我国是世界蚕业唯一的起源地,养蚕缫丝的发明是我们祖先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又如桑树修剪技术为今天常用的桑叶增产措施,殊不知此项技术最早可以上溯到二、三千年前的西周时期:‘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诗豳风》)。”[13]《简明古汉语字典》 “条” 字第2 个义项: “条,修剪枝条。《诗·豳风·七月》‘蚕月条桑’。”[14]程俊英、蒋见元说: “条,《韩诗》作挑,条是挑的假借字。修剪。”[10]410
(4) “采桑” 。《辞源》《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等辞书载此说[15]⑩。《辞源》(修订本) “条2” 音tiāo 之 “条2 桑” : “挑取桑叶,俗谓采桑。《诗·豳风·七月》:‘蚕月条桑。’笺:‘条桑,落采其叶也。’晋干宝《搜神记》九《魏舒》:‘舒问所生儿何在?曰:因条桑为斧所伤而死。’”[16]辞书所收词条、义项往往采自古注,如《辞源》即用《七月》郑笺。
(5) “取” 。胡承珙: “条者,取也。《释文》:‘条,沈畅遥反。’此盖读‘条’为‘钞’。《说文》:‘钞,叉取也。盖条桑者,取桑之大名。曰伐,曰猗,正条桑之事。当以沈重所读为正。”[17]马瑞辰《通释》: “条乃挑之假借。《说文》:‘挑,一曰摷也。’《广雅》:‘摷,取也。’挑通作。《说文》:‘,一曰取也。’……正训‘条桑’为取桑。”[18]王先谦: “‘韩条作挑’者,《玉篇·手部》:‘挑,拨也。《诗》曰:蚕月挑桑’,枝落之采其叶。”[19]
(6) “挑选” 。华钟彦将 “蚕月条桑” 译作 “养蚕月中要挑选桑叶了”[20],杨任之将 “蚕月条桑” 译作 “三月挑选嫩桑叶”[21]。
(7) “脩畅” 。戴震《毛诗补传》卷十五: “条桑,条如‘厥木惟条’之条,脩畅也。当蚕月则有脩畅之桑矣。视其远枝扬起者伐之,养桑之法宜然也。”[22]328戴震《毛郑诗考证》: “笺云:‘条桑,枝落之,采其叶也。’震按:‘条’,如‘厥木惟条’之‘条’。《尔雅·释木》云:‘桑、柳醜条’,郭注云‘阿那垂条’,是也。”[22]612⑪
(8) “茂盛” 。俞樾《群经平议》卷九 “蚕月条桑” 下: “笺云:‘条桑,枝落之采其叶也。’……笺义非也。‘蚕月条桑’与‘四月秀葽’文义一律。《禹贡》‘厥草惟繇’、‘厥木惟条’,《说文·艸部》:‘蘨,艸盛貌。’引《夏书》曰:‘厥草惟繇。’蘨为草盛貌,则条为木盛貌。此‘条’字义与彼同。‘条桑’言桑叶茂盛也。”[23]
上述诸说,或专释 “条” ,或 “条” “条桑” 兼释。有的解释值得商榷,如(4) “采桑” 说,《辞源》既释 “条” 为 “挑取” ,而所举郑笺并无 “挑取” 义。(5) “条” 训 “取” ,但依据又各有不同:胡承珙据《释文》沈重音切,怀疑 “条” 当读 “钞” 。马瑞辰据郑笺, “采其叶” 即 “取其叶” ,但又以 “条” 为 “挑” 或 “” 之假借。(6) “条” 为 “挑” 之假借,训 “挑选” 。汪维辉就此指出: “挑乃条之借字,而不是相反。挑古无作挑选解者。……今蚕区取桑饲蚕,犹连枝取之,其法古今一也。”[24](7)(8)戴、俞二说,均引《禹贡》为据,而释义有别,无论从语境还是从词义来看,都很难说通。
段玉裁《诗经小学》卷十五 “蚕月条桑” 条: “‘条桑’《笺》,各本不同。今本云‘枝落之采其叶’,马应龙本无‘之’字,惟《初学记》引作‘支落其叶,桑柳醜条’。……毛于‘条桑’无传,于‘远扬’曰:‘远,枝远也。扬,条扬也。’强者为枝,弱者为条。此云条扬,则知‘条桑’者,条其下垂不扬起之条,采其叶也。斧斨伐远扬者,伐其远人之枝、扬起之条也。毛意条桑、伐远扬为二事,郑笺则‘取彼斧戕’二句为 “条桑” 之实。要之,皆不改经‘条’字为‘挑’也。《玉篇》:‘挑,拨也。《诗》曰:蚕月挑桑。’此最为俗本。”[25]⑫段君分析了毛、郑对本章的不同理解,很有启发意义。 “猗彼女桑” 毛传: “角而束之曰猗,女桑,荑桑也。” 郑笺: “女桑,少枝长条不枝落者,束而采之。” 孔疏: “《襄十四年左传》云:‘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然掎、角皆遮截束缚之名也,故云‘角而束之曰猗’。……言柔弱之桑,其条虽长,不假枝落,故束缚而采也。”[26]可见, “猗彼女桑” 是不用斧戕的采桑方式。王力说: “条桑,截取桑树的枝条,以备采摘桑叶。” “猗,借作‘掎’(jǐ),牵引,拉着。女桑,就是柔桑。”[27]这也是据毛、孔所说。我们不同意段君 “毛意条桑、伐远扬为二事” 的观点。我们认为,此章毛意 “条桑” “伐远扬” 为一事, “伐远扬” 是 “条桑” 的具体化,是用斧戕的采桑; “猗彼女桑” 为一事,指不用斧戕、牵引柔枝的采桑。毛、郑实一意:郑笺对 “条桑” 的解释是阐明毛传之 “隐略” ,对 “女桑” 的解释是申述毛传。郑笺 “枝落之采其叶” , “枝落” 以斧戕,这个意义上,中古 “枝落” 义的 “朷” (田聊切) 与 “条” 相通。
《说文·木部》: “条,小枝也。” “条” 本为名词,但上古汉语将名词用作动词或其他词类的现象很常见⑬。就事理而言,斩桑枝采叶,事属常见,以枝条义的 “条” 表示 “斩枝” ,名动相因,理属自然。因 “条” 字无特别之义,故毛氏 “略” 而无传。《经典释文》 “条桑” : “他雕反,注‘条桑’同。枝落也。又如字,沈畅遥反。”[28]“如字” 之说也表明 “条桑” 之 “条” 用其本字。我们认为《七月》 “条桑” 应以郑笺为是, “条桑” 之 “条” 名词用作动词。 “条桑” 指斩落桑枝采叶,与束而采之的采桑方式不同。
“朷桑” 与 “条桑” 是否同义?我们认为, “朷桑” 指斩落桑枝,其目的是修剪桑树而不是采叶,所以又叫 “治桑” ,与枝落以采桑的 “条桑” 有别。
唐释道宣《广弘明集》卷十: “类野耘田之法,禾莠须分,条桑朷树,岂当尽杌?”⑭揣摩语境, “条桑” 与 “朷树” 都含 “斩枝” 或 “枝落” 之义,但 “条桑” 指斩落桑枝采叶, “朷树” 指斩落树枝,下文 “岂当尽杌” ,意思是 “条桑” 与 “朷树” 应有区别,不应都剪得光秃秃的,亦与上文 “禾莠须分” 照应。慧琳《一切经音义》卷第九十七《广弘明集》(T54/0913c): “朷树,蒙卜反,《说文》:朷,斫桑也,从刀木,木亦声。”⑮此 “朷” 义同《管子》 “沐树之枝” 之 “沐” , “朷树” 即斫光树枝。
贾思勰《齐民要术·种榆》: “初生三看,不用采叶,尤忌捋心;不用剶沐。” 贾氏引谚曰: “不剶不沐,十年成毂。”[29]330《玉篇·刀部》: “剶,丑全切,削也,去枝也。” 《广韵》平声仙韵: “剶,开缘切,去木枝也。”⑯可见,在 “斩枝” 义上, “剶沐” 属同义连文。《齐民要术·种桑柘》: “剶桑,十二月为上时,正月次之,二月为下。大率桑多者宜苦斫,桑少者宜省剶。” 此 “剶桑” 与 “朷桑” 同义。缪启愉、缪桂龙译作: “剪伐桑枝,十二月为上好时令,正月次之,二月最差。大率枝条稠密的,该尽量加重剪伐,枝条少的,就该轻剪。”[29]314“剶桑” 有 “十二月” 、 “正月” “二月” 时令差异,说明 “剶桑” 或 “朷桑” 的 “斩枝” 或 “去枝” 非 “蚕月” 之 “枝落” ,也就是说, “朷桑” 非 “蚕月”⑰之 “条桑” 。
由于《七月》诗的深远影响和我国桑蚕业的继续发展, “条桑” 在中古文献里还经常出现,但其词义已有所变化,有时泛指农桑之事,如《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 “夫农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种,耘锄条桑,耕熯种麦,获刈筑场,十月乃毕。” 其中的 “条桑” 已具泛指特点,这是应该注意的。
注释:
①《原本玉篇残卷》引《管子》 “曰中元” 当为 “日中无” 之误。贾思勰《齐民要术·收种》有 “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 之句,贾注亦引《管子·轻重戊》 “沐涂树之枝” 等语。缪启愉、缪桂龙《齐民要术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83-84.
② “初” 当为 “朷” 之误。《俗务要名林》 “校记” : “斯二〇七一号《笺注本切韵》入声屋韵莫卜反:‘朷,朷桑。’《集韵》同一小韵:‘朷,刀治桑也。’《广韵》‘朷桑’讹作‘初桑’,《汇考》及《郝录》从之,非是。” 张涌泉主编.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第七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8:3621、3654.
③ “刀治桑” 义同《玉篇》《广韵》的 “朷桑” , “刀” 字疑衍,或为 “朷” 字之坏。
④ “治桑刀” 应为 “刀治桑” 或 “朷桑” 之误。
⑤徐朝东考定蒋藏本《唐韵》的成书时间是开元二十一年(733)。徐朝东.蒋藏本《唐韵》撰作年代考[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7(6).
⑥中古萧、宵二韵音近,《韵会》平声下: “萧与宵通” 。
⑦《原本玉篇残卷》 “朷” 为 “沐” 之或体, “沐” 、 “朷” 同为 “木声” 。所以,《原本玉篇残卷》所谓 “《字书》为朷字,在《木部》” 之 “木部” 当为 “刀部” 之误。在《木部》者为都牢切的 “朷” ,从木刀声。
⑧ “朷” 还有 “果名” 义。《汉语大字典》(第二卷第1156页) “朷” 有dāo、mù、tiáo 三种读音。(一)dāo,《广韵》都牢切,平豪宅端:①木名。《玉篇·木部》: “朷,木名。” 又果名。《篇海类编·花木类·木部》: “朷,果名。”
⑨阮元《校勘记》: “闽本、明监本同。毛本‘落’下剜添‘之’字,小字本、相台本有,《考文》古本同。案有者是也。”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393.敦煌本《毛诗传笺》郑笺 “落” 下有 “者” 字。张涌泉主编.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8:741.
⑩萧文对 “条桑” 说作了 “纠正” ,但所举 “条桑” 用例多为唐宋乃至明代文献,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献中的 “条桑” 义已与《七月》 “条桑” 有所不同。
⑪《尚书·禹贡》: “厥草惟繇,厥木惟条。” 传曰: “条,长也。”
⑫胡承珙引段君此文,文字有出入。胡承珙.毛诗后笺[M].合肥:黄山书社,1999:683.
⑬《史记·夏本纪》: “其土黑坟,草繇木条。” 《集解》引孔安国曰: “繇,茂,条,长也。” 此 “条” 即作形容词或动词。
⑭《广弘明集》 “音释” 曰: “朷,都劳切,木名。” 条、朷作动词, “木名” 之释与语境不符。《玉篇·木部》:“杌,五骨切,樹無枝也。”
⑮《说文》无 “朷” ,慧琳所称 “说文” 疑为《字林》,因为唐人往往《说文》、《字林》互讹,或为《原本玉篇残卷》所称《字书》。
⑰《读风偶识》卷四: “蚕月即夏正之三月,不称‘三月’者,豳俗重蚕,故呼此月为蚕月。” 崔述.读风偶识[M]//续修四库全书,第228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292.华钟彦说: “蚕月就是夏历的三月。” 华钟彦. “七月” 诗中的历法问题[J].历史研究,195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