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涵· 逻辑· 旨趣:习近平幸福观三维探析
2020-01-18车梦菲
车梦菲
(天津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7)
幸福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如何实现人民现实幸福,在实践方面提出一系列新举措。在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人的主体论、人的本质论、人的发展论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形成了层次分明、内涵丰富的习近平幸福观。习近平幸福观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广大中国人民乃至全人类实现幸福美好生活的行动指南。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我们对习近平幸福观的核心内涵作初步整理,力图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多重逻辑与价值旨趣。
一、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视域下剖析习近平幸福观的核心内涵
习近平幸福观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基础之上,具有深邃的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中国人民的现实幸福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明确习近平幸福观的核心内涵。
(一)“人的主体论”视域下的人民幸福观
马克思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1]146个人是社会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在社会大生产的历史背景下,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主体的生活状况决定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幸福生活的实现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社会发展的成果应由人民共享,美好社会的形成依赖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第一,实现人民幸福要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幸福理念,即幸福为了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2]纵观历史,中国共产党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改革开放伟大变革,无不体现人民群众中流砥柱的作用。人民是社会主义的见证者,是改革开放成果的享有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谨记“人民”一词,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提出一系列方针政策皆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以实现人民幸福为价值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3]1坚持幸福为了人民的治国原则,以人民为主体的幸福理念是人民幸福观的题中应有之意。
第二,实现人民幸福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18年8月23日习近平在更好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的讲话中强调,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涉及物质、文化、政治、教育、医疗等多方面。人民不仅满足于物质财富的积累,对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社会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健全也尤为关注。人们需要的变化体现了幸福层次的跃迁,习近平总书记早在1989年12月就指出:“一方面要让人民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另一方面要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脱贫致富。”[4]要坚持人民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相统一,不断创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物质生活基础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人民幸福是一种建立在物质幸福、精神幸福高度发达基础上的幸福,始终将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
(二)“人的本质论”视域下的实践幸福观
马克思认为幸福的源泉来自于人类自身的需要和生产实践活动,“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物质生产活动本身。”[1]158由此可见,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社会历史领域人的实践活动起决定作用,人的存在就是人的实际生活过程。马克思从生命活动的性质出发考察幸福问题,强调人的一般本质是自由而有意识的活动即创造性劳动,创造性劳动是实践活动的具体化,是人的类本质,是人天然具备的权利,是人们获得幸福的有效途径。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3]26习近平总书记在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论” 的基础上创造性形成了习近平实践幸福观。首先,人世间的一切成就、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与创造是习近平实践幸福观的核心内涵。马克思主义曾经指出,劳动是人类重要的生存方式,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满足自身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人的本质力量得以实现,创造性潜能得以发挥,进而不断印证自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获得幸福的体验。习近平实践幸福观鲜明指出了创造幸福的根本途径,他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5]一方面,从个人人生价值的实现与个人前途的发展来看,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劳动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积极实现,充满着创造的自由和乐趣。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需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劳动,创造满足自身生活的物质基础。通过劳动发掘人作为人的内在本质,不断实现自身价值,继而追求更高的幸福。另一方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来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3]1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全国人民热爱劳动、投身劳动,大力弘扬劳动致富精神,将个人的劳动实践凝聚成亿万人民勤恳的劳动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其次,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是在为理想奋斗过程中以及实现了理想时感到满足的状况和体验”[6]17,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这是《辞藻》中对幸福的阐释,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积淀感悟出的实践幸福观的另一深层含义。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插队的七年知青岁月是习近平实践幸福观形成的现实基础。20世纪 60年代末,青年习近平来到梁家河大队,七年间他与村民同甘共苦,打坝挑粪、修公路、建沼气,地头洒下的每一滴汗水是他同村民共奋斗的见证。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梁家河百姓一同建沼气、办铁业社、办磨坊,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如今的梁家河面貌焕然一新,经过50年农民群众的奋斗努力,梁家河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民幸福指数不断上升,成为改革开放后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缩影。现如今,全体中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共同努力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此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是属于奋斗者的时代,人民群众只有不懈奋斗,才能创造出满足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获得切切实实的幸福感。
(三)“人的发展论”视域下的整体幸福观
马克思主义人发展论强调个人发展与人类发展相统一。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不止具有个体意义,每个人自由发展和一切人自由发展相同步,只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才能获得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胜利。“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1]151“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一方面是社会关系。”[1]160上述引文明确表明,所有人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社会条件、自然条件。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发展相统一,个人与社会是共生共存、不可分割的。
习近平总书记基于马克思人的发展论创造性形成了习近平整体幸福观。其一,习近平整体幸福观强调个体的全面发展,除了满足人民自身物质生产资料需求,还需要满足个人民主政治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让每个人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7]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人民整体幸福观的引导下,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充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人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充分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发展社会事业,从民生、教育、就业、养老、脱贫、医疗等多方面保障人民利益,确保人民在发展中享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其二,个人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相统一,实现个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个人是社会中的人,任何人都不能离开社会而独立存在,人民幸福与社会安定团结是不可分割的。人与社会的和谐是人类幸福的保障,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改革开放40年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随之而来的是社会矛盾和公平正义问题日益突出,贫富差距明显,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由此引起的社会不稳定也难以保证人民的幸福,所以说:“人的幸福的获得以社会作为基本条件,当社会有机体出现问题时,人的幸福就无从保障。”[8]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实际,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幸福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的幸福提供保障。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在精准扶贫战略部署下,贫困落后地区坚持扶贫先扶智,加强教育改革力度,促进教育脱贫。教育脱贫使每个孩子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获取追求幸福的权利,同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使个人的全面发展融于社会的全面进步。
其三,个人全面发展与生态全面改善相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幸福的基石,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另一方面坚持“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习近平2013年4月10日在海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中就指出:“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9]满足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生态文明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需求。良好的气候和生态环境,使人民的幸福指数逐步增强。 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不可逆转的生存危机,更谈何幸福。
二、在历史与现实相统一中剖析习近平幸福观的多重逻辑
习近平幸福观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传统幸福思想、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幸福观的深刻理解,对马克思斗争幸福观和唯物史观的深刻剖析,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深刻把握,其生成发展具有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现实逻辑等多重维度。
(一) 历史逻辑:对中国传统幸福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幸福观的继承创新
幸福自古以来是人类不懈追求的永恒目标,中国传统幸福文化博大精深,影响深远,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幸福的论述体现着治国理政的智慧。
1.对中国传统文化幸福思想的继承发展
对幸福的不懈追求是人类永恒的目标,中华民族追求幸福的过程是漫长的,对幸福的探索贯穿于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始终。纵观历史,先人对幸福这一话题首次系统的探讨源自:“尚福,威用六极。”这一思想对后期儒家、道家、幸福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以“入世有为”为主导的儒家幸福思想强调“修己安人”的幸福取向和“内求诸己” 的幸福路径。一方面儒家强调仁爱幸福,“亲亲”“泛爱众”“仁者爱人”“推己及人”的幸福境界充分体现了幸福的共享性。另一方面以“孔颜之乐”为代表的德性幸福观强调道德与幸福紧密相连,个人道德状况是获得幸福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国人民现实幸福的同时,为实现全人类的幸福贡献中国力量。一个完整的人、幸福的人、进步的人必定是有道德的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注重道德建设并发挥道德的价值功能,他基于实现人民幸福,促进人全面发展的美好期待,指出通过加强社会公德建设,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保障各行各业有序协调发展;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维系和谐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进而实现人民幸福,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其次,以“出世无为”为代表的道家幸福思想强调“与世无争”的幸福取向和“自然无为” 的幸福路径。庄子在儒家幸福思想基础提出追求“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的人生逍遥境界,即“逍遥之乐”,其超然豁达的胸怀是幸福的源头。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道家“逍遥之乐”的幸福观基础上,注重人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满足人民政治、文化、民主、教育等各方面的需求,使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足够丰富的前提下,追求更加自由的“逍遥之乐”。
2.对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幸福观的继承创新
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以实现人民的现实幸福为奋斗目标,其中体现的人民本位思想既是立党之本,也是执政之基,为新时代习近平幸福观的形成奠定理论基础。每一位领导人所处的历史方位不同,对人民幸福的关切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毛泽东主张通过提高人民的政治地位增强人民幸福,采取积极的政策使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政治生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邓小平幸福观是从社会主义本质探讨中生发出来的创新理论观点,立足于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保障全体人民的幸福;江泽民幸福观的重点在于指导建设好执政为民的“ 代表”,“三个代表” 最终落脚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幸福观以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作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是社会财富的享有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继承了历代领导人人民本位思想,升华创新出以人民为中心、执政为民的人民幸福观。“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的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10]“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而矢志奋斗。”[11]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幸福理念,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带领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理论逻辑:对马克思斗争幸福观和唯物史观的汲取借鉴
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大政方针展示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熠熠光辉。其“人民幸福观”“实践幸福观”“整体幸福观”继承了马克思斗争幸福观的主要内容和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阐述了追求什么样的幸福以及如何追求幸福等问题,形成了习近平幸福观的理论逻辑。
1.对马克思斗争幸福观的汲取借鉴
马克思1865年4月在他有名的《自白》中,对“您对幸福的理解”这一问题的回答是“斗争”,这一回答是马克思对其一生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首先,马克思恩格斯的幸福观是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幸福观,是无产阶级在为人类事业不懈奋斗的斗争幸福观。马克思恩格斯将其对革命的贡献视为最高的精神享受,将其对人类解放事业所做的努力视为幸福的重要源泉,将革命贡献与个人幸福紧密相连。其次,马克思斗争幸福观将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和人类幸福相结合,把为大多数人谋幸福视为幸福的至高境界。马克思从学生时代就开始了对幸福这一问题的探讨,在其有名的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他指出立足于现实具体的个人,作为人类幸福不懈奋斗的职业,在劳动实践和社会关系中获得切切实实的幸福。“如果我们承担了为人类谋利益的工作,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万人。”[12]171随着革命经验的不断丰富,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应将个人幸福寓于整个阶级和人类的进步事业之中。《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指出人类要实现幸福必须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实现人类自身解放,标志着马克思斗争幸福观的正式形成。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过程中汲取马克思斗争幸福观的理论精髓,将个人幸福寓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之中,展示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强大胸怀。汲取借鉴马克思斗争幸福观的精神实质,立足于全球视角,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致力于实现中国人民幸福与人类幸福相统一。
2.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汲取借鉴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正确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唯物史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皆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即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带领人民追求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习近平幸福观的出发点是人民,“人民”一直贯穿于习近平幸福观形成发展的始终。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哲学根基,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体现出习近平幸福观鲜明的科学性与人民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学习和掌握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13]人民群众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也创造了丰富的精神成果,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多次强调“百行以德为首”“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的价值原则,指出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为政以德,勇做表率,以立德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切切实实为人民谋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幸福观、获得感、满足感。同时也强调:“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13]坚持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党和国家补齐发展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着力点,争取到2020年实现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将改革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体中国人民,带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三) 现实逻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要求的积极回应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民的梦,中国梦将人民幸福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相连,每一个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要要求。习近平人民幸福观从人民现实利益出发,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提出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是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的有效途径。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深切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着重将维护人民利益,满足人民愿望,增强人民福祉落实到党和国家治国理政大政方针的方方面面,切切实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所提出的实现人民幸福的战略举措具有显著的现实性与时代性,所阐释的幸福理论具有深厚的思想底蕴和鲜明的时代特质。此外,习近平整体幸福观立足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出“四个全面”“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全方位、多方面保障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全面加强依法治国,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现实利益,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同破坏党的纯洁性行为做斗争。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行反腐败斗争,加强中国共产党自我管理水平,确保领导干部切切实实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习近平幸福观有机融合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与人民幸福的期盼,是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积极回应。
三、在民族与世界的视野中探析习近平幸福观的价值旨趣
习近平幸福观是马克思幸福观的最新成果,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现实意义。既克服了“德性主义”与“快乐主义”幸福观的局限性,又为实现中国人民的现实幸福,促进世界人民的共同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用全面整体的幸福观替代“德性主义”与“快乐主义”幸福观
“德性主义”幸福观在中国传统社会和西方古代社会思想理论界占据主导地位,中国传统社会以儒家德性幸福为代表,西方古代社会以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至善”为代表。其中“孔颜之乐”“君子之乐”构成了儒家德性幸福的重要内容。从“朝闻道,夕死可矣”的人生追求到“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的人生境界,可以看出儒家德性幸福认为道德是人生幸福的必要条件。德性与幸福融为一体,德在福中,福在德中。苏格拉底最早提出“善”,他认为:“幸福的人之所以幸福,就在于他们拥有善。”[14]亚里士多德在此基础上探讨“人之善”,认为善作为一种道德品质本身同人类幸福相关联,人类灵魂的善即德性,幸福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快乐主义”幸福观单方面强调物质享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快乐主义幸福观逐渐流行。以上两种幸福观都具有片面性,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生活在社会生活中的人具有多种不同的需要。“德性主义”与“快乐主义”幸福观只局限于道德需要与物质需要,具有明显的偏颇性。习近平幸福观是立足于人的发展论基础上的整体幸福观,强调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重视人们物质需要,精准脱贫满足人民物质需求的同时,不断满足个人民主政治生活、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人们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克服了“德性主义”与“快乐主义”幸福观的片面性,确立了整体科学的习近平幸福观,为人们追求现实幸福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为实现人民现实幸福提供行动指南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描绘出人类未来生活的美好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在把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放在首位,在民生领域采取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现实幸福。立足于精准扶贫伟大实践,我国农村贫困人口逐步减少,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新中国成立初期难以解决温饱问题,到 2018年末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7%,中国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15]在教育上,坚持“扶贫先扶智”,在贫困山区兴办学校加大教育投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仅让所有孩子都能上的起学,还要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好学,真正做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在医疗上,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新方向;在社会保障上,努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织起一张牢固的民生安全保障网,建立更加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致力于将养老变成一个均等化的社会福利,使所有老年人都能分享发展成果,幸福地度过晚年;在就业上,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到劳有所得;在住房上,党和国家立足房地产实际,提出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真正做到住有所居,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中国现实问题,采取各项措施增强人民福祉,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以提升。由此可见,习近平幸福观是立足于时代中心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中国人民现实幸福目标的行动指南。
(三)为促进人类共同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创造世界市场的趋势已经直接包含在资本的概念本身中,任何概念都表现为必须客服的限制。”[16]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指出世界各国联系逐渐紧密,呈现全球化、趋向化趋势。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推崇“以和为贵”“世界大同”,坚持不懈地寻求人类共同发展的途径,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促进世界共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基于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视角,采取诸多措施保障人民幸福的同时,提出中国人民的幸福需要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将中国人民的幸福与中国的发展置于全球化的背景考虑。体现出强大的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3]57。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来,中国始终致力于国际合作,主动参与国际事务,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促使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共同发展,共享幸福成果。由此可见,习近平幸福观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结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使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成为解决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幸福问题的普遍方法论,为人类共同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四、结语
综观上述,习近平幸福观的形成发展汲取借鉴了中国传统文化幸福思想、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幸福思想的精华,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以马克思斗争幸福观和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创新发展了马克思幸福观的基本内核,形成了人民幸福观、实践幸福观、整体幸福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二字出现了200多次,足见党中央对人民的重视。习近平幸福观以人民为主线,人民的幸福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不懈追求的目标,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回溯改革开放四十年和新中国成立七十年的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人追求人民幸福之路是坎坷的,党的十九大提出我们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习近平幸福观不是致力于描绘不切实际的抽象空泛的幸福乌托邦”[17],而是为实现人民现实幸福提供理论指导,也为实现全人类的幸福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