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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女祠特点探析

2020-01-18谢若秋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潮汕地区宗祠潮汕

谢若秋,黄 玮

(1.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师范教育系,广东 揭阳 522000;2.揭阳第一中学,广东 揭阳 522000)

前 言

“女祠”是我国传统祠堂中与男性祠堂相对的女性祠堂的简称。潮汕(本文指粤东的潮州、汕头和揭阳三市)女祠主要包括祖姑祠、婆祠、节孝祠、女贤祠和祖嫲祠等五类。祖姑祠是女祠主父族兄弟的裔孙为感谢祖姑(女祠主)的恩德而建造的女性祠堂,这类祠堂建造的缘起多表现为:女祠主双亲早亡,其胞弟尚幼,姐姐(女祠主)遂担负起双亲的职责,鞠弟成立,以致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成为未嫁姑并终老父族。其后,这类未嫁姑的胞弟裔孙为报答祖姑恩德而建造专祠(祖姑祠)奉祀。婆祠是封建宗法时代嫡庶文化矛盾冲突的产物(“婆”指“阿婆”“祖婆”,多是旧时被男主人收纳为侍妾的婢女,潮汕民间俗称为“赤脚”“走鬼”“花仔”等),旧时庶系女性祖先死后神主不能随夫进入宗祠配祀,潮汕俗语“阿婆(赤脚)孬入祠”反映的正是这一礼俗。庶系裔孙(潮汕地区俗称“婆房”)如果显达,有的就会给自己的这类庶系祖先建造专祠,这类祠堂称为“婆祠”(又称庶祖祠、副妣祠等),是传统祠堂中的另类。因为我国封建社会婚姻制度中长期存在“一夫多偶制”,所以婆祠的数量比其他类型的女祠多,是女祠中的“大户”。节孝祠有公立和私立两类,公立的是清代雍正年间(1722—1735)各府县奉文而建的礼制建筑,如今揭阳市榕城区孔庙(学宫)中建于雍正三年(1725)的节孝祠;私立的有榕城区中山路建于乾隆二年(1737)的“曾母陈氏节孝祠坊”(俗称曾厝祠)。节孝祠的祠主是节孝妇女,受朝廷旌表之后才有资格入祀节孝祠或建坊旌表。女贤祠是民间为纪念有功于当地的女性而建造的专祠,如潮州市饶平县百丈埔原奉祀宋末抗元护宋女英雄许夫人的娘娘庙(肇建具体年份失考,明嘉靖初年被广东提学副使魏校以“淫祠”毁去[1])。祖嫲祠是裔孙为纪念父族或母族的女性祖先而建造的专祠,如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的“外老嫲祠”(即外曾祖母祠。“老嫲”,潮汕方言词,义为曾祖母)等。

潮汕女祠作为旧时的礼制建筑和宗法场所,是潮汕传统祠堂中的另类和重要组成部分,与当地男祠相比是大同小异,与域外的徽州(今黄山市)等地区的女祠相比,又具有自身的特点,以下就此作相关的描写和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潮汕女祠的规模形制

我国民间的宗族祠堂按级别依次可分为宗祠(总祠)、支祠(小宗祠)和房祠(己祠)三类,以男祠为主体,女祠占少数。潮汕女祠除女贤祠和公立节孝祠外,基本可归属为支祠或房祠,是潮汕传统祠堂的重要组成部分。

潮汕传统祠堂在规模形制上,旧时有“祠堂十八样”的说法,潮汕女祠在这个方面也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潮汕女祠与男祠相比,在规模形制等方面是大同小异。嘉靖《潮州府志》载:“潮界八闽……明兴,文运弘开,士渐知明理学,风俗丕变,冠昏丧祭多用文公家礼,故曰‘海滨邹鲁’。”[2]在祠堂规模形制上,朱熹《家礼》卷一有:“祠堂之制,三间,外为中门,中门外为两阶,皆三级。”[3]乾隆年间《揭阳县志》卷七亦载:“旧志云:‘士族重丧祭,营宫室先立祠堂,置祭田以供祀事。’……吾揭阳悉遵《家礼》与《孝慈录》举行。”[4]这里虽然讲的只是清代揭阳的“风尚”,但作为民间礼制建筑和宗法场所,旧时潮汕女祠与男祠一样,都共同遵循这一礼制传统,只是具体形制并不划一。一般来说,全族共同的宗祠(总祠),规模形制往往最大,各支系的支祠或房祠则次之,而又可各逞其能。如揭阳市砲台镇桃山村谢氏的宗祠谢氏家庙(永思堂)为“双背剑”三进式,该村东部谢氏一支有支祠东社祖祠(光裕堂,两进式),另有一支明代中期迁衍至榕城城隍庙附近,明嘉靖年间所建榕城谢氏祖祠(展礼堂),也是两进式;揭东区曲溪镇路篦村吴氏建于清末的慈富祖祠(永锡堂)和顺敬祖祠(孝思堂),为同一支系的第十七世和第二十世婆祠,前者为商贾裔孙所建的“双背剑”两进式,与常制的男祠无异,后者为普通平民裔孙所建的两进式祠堂,则略为简约狭小;同为祖姑祠,潮州市凤塘镇后陇村的盛户祖祠(报德堂,位于支祠甲一公祠后面)为一进一天井格局,而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祖姑祠贞义姑寝室(堂号失考)则是二进式。可见,潮汕传统祠堂的形制并不划一。

据笔者调查,潮汕女祠在规模形制上,以两进式为主,少数为单进一天井格局;潮汕男性祠堂则以两进式占多数,少数为三进式,而单进一天井格局的男祠在普宁、揭西等地区较为多见,且多以“XX 公室”题额。如揭西县金和镇山湖村的“和祖公室”等。又如普宁市军埔镇大长陇村有50 多座传统祠堂,其中将近1/4 为公室形制。潮汕民间认为这是“公厅”的变体或别称,因其独立于居室之外,为单进式格局,是各有堂号的专用祭祀场所。这类“公室”虽然形制狭小,如果祭堂三间敞开,则为小型祠堂。如揭阳市产业园霖磐镇德桥村(凤来)陈族合祀四位祖婆的祖婆厅(景德堂),祭厅为三间敞开且梁架为“三载五木瓜”,单进一天井格局,实质上是潮汕典型的小祠堂(却低调命名为“婆厅”)。潮汕女祠中的祖姑祠和婆祠,一般属于村落宗族支系的祠堂,所以在规模形制上一般不会超过全族所在的宗祠(总祠),这既有礼制等级上避免僭越的考虑,也有建祠者经济实力等因素的制约。如上述凤塘镇后陇村祖姑祠盛户祖祠(报德堂),单进一天井开龙虎门(无前门),其前端紧接相连的是该族支祠——甲一公祠,为两进式。揭阳市区榕城西门许氏庶祖祠(追远堂)是两进式,其右前侧有该族的总祠——许氏宗祠(源远堂),为“双背剑”三进式。不过,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潮汕地区建造时间较早的婆祠潮州市龙湖寨的“椒实蕃枝”(堂号失考,两进式,占地500 多平方米,俗称阔嘴祠,建于康熙年间),建筑规模却比位于龙湖寨直街婆祠斜对面建祠者所在族姓的黄氏宗祠还要大约1/4;揭东区云路镇中厦(坎下)村建于咸丰年间的婆祠林氏家祠(淑贤堂),为面阔五间的两进式建筑,而其宗祠林氏家庙则是面阔三间的两进式。这两座婆祠在支祠(或房祠)与宗祠的规模形制对比关系上,则为少见的僭越之例。

潮汕女祠中,形制为两进式的大多数开一个大门(前门)。如位于揭阳市揭西县钱坑镇钱南村祀双婆的仁怀副妣祠(毓德堂)为三山门形制,与两位祠主的丈夫林广利的专祠——建猷公祠并列,同为三山门,但建猷公祠为三进式,形制大小上也是循礼有别。据调查,潮汕女祠有6座婆祠、1 座祖姑祠和1 座祖嫲祠为单进式形制,这是传统建筑“下山虎”的变体(后座三间敞开,并拆去前端相向的两间手厝改为天井,开一前门或两侧门)。如果这类小型祠堂的前面有足够的空间,则可开一正门,如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的外老嫲祠(志成堂,即外曾祖母祠,祠匾失考);如果空间不够,则改为天井两侧开左右侧门(俗称龙虎门),如上述凤塘镇后陇村祖姑祠盛户祖祠(报德堂)和普宁市流沙街道平湖村婆祠黄氏副妣祠(亲爱堂)等;另有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婆祠曾氏宗祠(滋德堂),为单进一天井格局,因受天井前侧和右侧空间所限,则只开天井左侧门(龙门),规模狭小,形制颇为独特。潮汕女祠的这些独特形制与上述“公室”有点相似,但未见于普通男祠用例。

潮汕女祠在规模形制上,与男祠相比是同中有异,又有自身的特点,与男祠共同彰显了潮汕“祠堂十八样”这一特点。

二、潮汕女祠在宗族祠堂中的地位

皇家有太庙,民间有祠堂。我国民间祠堂始于汉代的墓祠,而宗族祠堂则是萌芽于宋代的家祠(宋代“家祠堂”的简称),自嘉靖十五年(1536)明世宗采纳礼部尚书夏言的建议,允许民间皆得联宗立庙祀始祖以后,宗族祠堂遂遍布天下,我国祠堂文化开始进入繁荣期。而“宗族祠堂是分等级的,一般宗族祠堂分宗祠、支祠和家祠三个等级。”[5]205宗族建造祠堂时,一般依照房系大小等宗法关系建造不同类型的宗族祠堂。宗祠是指同一宗族的全体族人用来祭祀始迁祖(开基祖)的祠堂,即总祠;支祠主要指宗族支系的族人用来祭祀本支系共同的分衍祖先的祠堂,又称小宗祠;家祠指用来祭祀本族支系衍派祖先(本房祖先)的祠堂,又称“己祠”,潮汕地区称“房祠”。潮汕祠堂文化肇始于宋代咸平二年(999)潮州府治韩文公祠之设,而潮汕地区在宋元时代零星出现的10 多座“家祠”,“处于唐代家庙向明清宗族祠堂的过渡状态”[5]105,属于当地早期的民间祠堂,后来随着所在宗族的繁衍发展逐渐演变为具有宗祠(总祠)性质的祠堂,这类祠堂未见匾额为“家祠”的用例:多为“XX 公祠”,如揭阳市空港区港口村林族建于宋嘉定三年(1201)的“士耸公祠”;有的则在明清重修拓建并改为“X 氏家庙”,如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仙都村的林氏家庙,始建于宋嘉定二年,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重修并改名为“林氏家庙”。潮汕传统村落具有聚族而居的特点,在宗法时代,受宗族人口的繁衍、科第功名的获得和宗族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在明清时代“大宗小宗,竞建祠堂,争夸壮丽,不惜赀费”[6]的历史背景下,各个乡村(或府县治)族姓所建造的祠堂,今存不下15000座,它们既有各族姓全族的宗祠,又有各支系的支祠乃至房祠(本文在此用“房祠”代称上述引文王鹤鸣先生分类的“家祠”(己祠),以作区别),尤其是族史长、衍派多的乡村宗族,这三类宗族祠堂尤其是男祠,类型一般都齐全,祠堂文化丰富。

据笔者调查,潮汕地区已发现近40 座女祠,尚未发现作为所在地族姓的宗祠(总祠)之例,个别为支祠,更多的是房祠(己祠)。这些女祠是否为支祠或房祠,可按照上述王鹤鸣先生提出的宗族祠堂三个等级的标准和祠主的身份等情况进行大致考察。

潮汕婆祠在传统祠堂体系中个别属于宗祠的次类(下类)——支祠,更多的是支祠的下类——房祠。如潮汕地区现存建造时间最早的婆祠——榕城西门许氏庶祖祠(追远堂,崇祯十年即1637 年建),与其右前侧的许氏宗祠(源远堂,建于万历年间)相比,就属于支祠类型,因为该婆祠建造时间较早,且建祠者所在支系历经明清两代已发展成为所在族姓的一大宗支。而汕头市澄海区渡头村的婆祠曾氏宗祠(滋德堂,主祀其第三世祖婆怡然余氏)虽然祠匾有“宗祠”二字,但实际上是所在村族的房祠而已,因为这个村族有曾氏大宗祠(思成堂),这一支系另有支祠(二世祖祠),故可界定其为房祠;普宁市里湖镇布美村的婆祠士祖副妣房祠(如在堂),则直接用“房祠”标明属于宗族祠堂这个次类;榕城区东门郭氏建于光绪年间的婆祠郭氏祖祠(重光堂),建祠者为郭氏十四世郭春华兄弟三人,其族有位于东门直街的总祠郭氏宗祠(鼎象堂,建于万历年间)和后溪墘的支祠郭氏家庙(迪光堂,建祠者是郭氏祖祠女祠主林顺贤的丈夫郭创垂),故而婆祠郭氏祖祠属于当地郭氏的一座房祠。一般而言,建造时间较早的婆祠多为所在族姓的支祠,反之则多属房祠。另有普宁市流沙街道和美邻村冯族(明末揭阳县令冯元飚裔孙)只有一座祠堂——冯氏祖祠(继述堂),相传建于乾隆年间,专祀该族二夫人黄月容(冯元飚之妾),潮汕地区其他地方并无冯氏的宗支聚居,故而这座婆祠可以看作是该村冯族的另类祖祠(没有宗族祠堂相对的类型)和孤例,这是潮汕女祠在宗族祠堂归属上的一个特例。

潮汕地区已发现的三座祖姑祠在宗族祠堂归属上可分为两类。澄海区隆都镇后溪村金氏祖姑祠金氏宗祠(孝思堂,相传万历年间建),上有总祠“金氏大宗”(孝享堂),祖姑祠本为专祠,因为建造时间较早,后来又合祀祠主祖姑的父辈及其所在支系显达裔孙的神主,故而具有支祠性质。该村另有5 座男祠,祠匾同为“金氏宗祠”,同为支祠,另有6 座祠堂则属于房祠。而潮州市后陇村苏氏盛户祖祠(报德堂)所在支系虽有支祠“甲一公祠”、揭阳市玉湖镇埔龙村黄氏的贞义姑寝室是所在族姓全族的祖姑祠,但鉴于祠主特殊的身份(没有直系裔孙),前者可以看作是另类的房祠,后者则为另类的祖祠。

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建于清末的“外老嫲祠”(成志堂)则是一座独特的“祀外祖”祠堂建筑——祠主并非所在宗族人氏,而是建祠者的外曾祖母,祠堂属于“非其鬼而祭之”[7]的另类祠堂,为该族某一房派所有,可作为宗族祠堂的又一另类房祠或特例。位于榕城中山路,建于乾隆二年(1737)的私立节孝祠——曾母陈氏节孝祠坊(俗称曾厝祠),因祠主陈氏并非当地曾族的开基祖嫲,因祠堂具有专祠(节孝祠)性质,不宜列为普通宗族祠堂,可界定为另类祠堂或特例。而潮汕女祠中的公立节孝祠和女贤祠则属于公立建筑,当然与宗族祠堂无缘。

三、潮汕女祠与徽州等地女祠的比较

潮汕女祠绝大部分产生于我国祠堂文化繁荣期的后期,已发现作为宗族祠堂的有30 多例,种类多,历史人文丰富。而域外的徽州(今黄山市)等地区也存在女祠,其中徽州地区的女祠数量较多。在此,特将潮汕与徽州等地区的女祠略作比较,以揭示两地女祠文化的一些异同。

关于女祠建造年代,有论者认为,徽州较早的女祠(婆祠)是宋咸平年间(998-1003)今安徽省黄山市祁门芦溪村进士汪仁谅为其身份为侍妾的生母所建的专祠“衍正堂”(两进式,明代重建,清代重修,现存)①信息来自2017年05月23日《祁门文旅体资讯·诚为古人敬母女祠》,“衍正堂”于2014年3月18日被芦溪乡人民政府列为女祠。。王鹤鸣先生认为,徽州宗族祠堂兴起于明代中期,宋元时期兴建的民间祠堂(男祠)还只是个别现象[5]147。在潮汕地区,宋咸平二年是祠堂文化的肇创之年,已发现的潮汕女祠(女贤祠)在明代嘉靖之前已存在(具体年份失考),但婆祠则在明代晚期才出现。徽州的祁门芦溪村在宋代咸平年间就已经有女祠(婆祠)文化,这与安徽等地区的宗族祠堂中的女祠作比较,出现时间的确超前。学者马勇虎就认为,徽州女祠是在明代中叶破土而出的[8]。所以,“衍正堂”作为女祠(婆祠),它的建造时间或女祠性质值得商榷。

在女祠种类方面。潮汕女祠有前述五个次类,而徽州地区的女祠主要有女性合祠和婆祠。今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呈坎村建于明代早期弘治年间(1448—1505)的前罗氏宗祠女祠[9]224,靠近男祠享堂南山墙,名为“则内”(内室),是用来安放罗氏家族女性祖先牌位的地方,兼祀宗族庶系女性祖先,坐南朝北,没有正门,面积不及男祠的十分之一。徽州祠堂这类“则内”实质上是“祠中堂(室)”,即宗祠里另设专祀女性的厅堂,这只是徽州女祠的“雏形”,这类专祀女性的“祠中堂(室)”在潮汕地区则未见(潮汕地区则存在数量比婆祠更多的宅第祭厅——婆厅)。其后,真正的女祠有康熙年间的歙县潭渡村黄氏的享妣专祠,祠主包括嫡系、庶系女祖等家族女性,是女性合祠。潮汕女祠中有外老嫲祠,祠主为女性外祖,嫡庶身份失考。因为旧时祠祭上有“妣以嫡配”[10]的礼制,故未见与男祠并列的宗族嫡系女妣专祠;嘉庆年间的歙县棠樾村鲍氏的女性“清懿堂”,供奉的对象有嫡系、庶系和节烈等宗族女性,也是女性合祠。专祠(婆祠)则有祁门县渚口村倪氏的庶母祠等。徽州为何会出现这类女祠?学者王鹤鸣认为原因在于个别“宗祠之内,只供祖考神主,‘而不及妣’”[5]150,裔孙出于孝道所增设。潮汕女祠中则没有徽州这类合祠(只发现2座同类女性的合祠——婆祠),因为旧时当地男祠中嫡系祖妣(包括元配和继室)神主可以随夫附祀。

旧时的宗族祠堂,男性(神主)是主角,乾隆年间《清朝通典》卷五十和《清史稿》卷八十七所载祭礼均有“妣以嫡配”的规定,嫡系女性祖先虽可入祀,但只处于附祀地位,充当配角,庶系女祖则被拒于宗祠之外,这在旧时潮汕地区和徽州等地区均为通例。潮汕俗语“阿婆(赤脚)孬入祠”就是这种礼俗的反映,徽州族谱则沿用朱熹《家礼》申明“庶母不可入祠堂”,两者指称相同。然而,据笔者调查,揭阳市空港区砲台镇桃山村谢氏家庙(永思堂,明成化年间建),在嘉靖前期已改写“阿婆(赤脚)孬入祠”这一礼俗,将其有功于族的开基太祖婆慈惠石氏的神主入祀祠堂。乾隆年间,与桃山村相隔不远的西淇村陈氏家庙(永思堂,雍正年间建)也有二位同一夫主的祖婆入祀宗祠的族史,则是因其时陈族“娘房”(潮汕地区对嫡系裔孙的俗称)乏嗣,婆房子孙主持宗族事务而有此举。前例是为报祖德而突破礼俗樊篱,后例则与徽州《茗洲吴氏家典》(卷二)所载“庶母不可入祠堂,若嫡母无子而庶母之子主宗祀,亦当袝嫡母之侧”①转引自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赵华富《徽州宗族研究》一书第189页。的变通做法相同。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建于乾隆年间的婆祠曾氏宗祠(滋德堂),则在祠堂竣建后,婆房子孙禀承女祠主(第三世祖婆)“敬所尊之心”②录自清乾隆三十三年渡头村曾氏宗祠(滋德堂)祠记(碑文)。,而将裔孙鲜薄的第三世嫡祖母神主奉入祠堂共祀。这一做法彰显了旧时少见的嫡庶和睦之谊,在礼制上是一种对通例的突破——将这座婆祠演绎成为合祀第三世嫡庶女祖的房祠,有类上述徽州的“清懿堂”等女性合祠,这样的例子在旧时潮汕祠堂是极少见的。

潮汕地区现存建造时间最早的婆祠是揭阳市榕城区西门建于明末1637 年的许氏庶祖祠(追远堂),是女祠主余贞勉的专祠,其他婆祠也大多具有专祠性质(有3 座婆祠为合祠)。潮汕地区目前发现的婆祠有30 多座,而建于居祀型民居中的“婆厅”(专祀庶系女祖的正屋)则几乎遍及各个村落。上述上华镇渡头村曾氏建于清末的外老嫲祠(成志堂,外老嫲即外曾祖母),祠主并非所在地族姓的女性,这座祠堂应属于潮汕女祠中的孤例,徽州等地区则未见。潮汕地区已发现3 座祖姑祠(另有2 座祖姑厅)为专用祠(厅),徽州等地区则未见专用祖姑祠(厅)的记载。

在女祠坐向方面。学者毕民智认为:“徽州女祠一色座南朝北或座东朝西,与宗祠、男祠座北朝南或座西朝东相对,取男乾女坤、阴阳相悖之意。这种观念始于《易经》,经男权统治制度的倡导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约定俗成,根深蒂固。”[11]62又指出:“由徽州女祠之坐南朝北的取向亦可知,兴建者仍颂母恩母德。《诗经·卫风·伯兮》篇:‘焉得萱草,言树之背。’此‘背’指北,北堂正是古人称母亲居住的地方。”[11]64但据调查,徽州女祠的坐向并非完全如此划一。赵华富先生对黄山市休宁县女祠考察后指出:“休宁县黄村黄氏宗祠女祠与男祠并列一处,男祠居右,女祠居左,两祠俱坐西向东;祁门县渚口倪氏宗祠‘庶母祠’与规模宏大、装饰精美的“贞一堂”(倪氏宗族支祠)并列一处,两祠俱坐北向南。事实证明,认为徽州女祠‘一色坐南朝北或坐东朝西’的说法,是错误的。”[12]165表明徽州宗族祠堂(包括宗祠、支祠,或男祠、女祠等)的朝向绝大多数与男阳女阴、男乾女坤、男尊女卑无关。认为“徽州宗族祠堂的朝向虽然与中国传统文化不无关系,但是,最重要的是受祠堂所在村落的朝向、布局、地势、环境和在村落中所处的位置所制约”[12]166。

在广东,“岭南祠堂选址非常讲究风水好,以方便族人的管理与祭祀,祈求祖先保佑家族兴旺发达。建筑平面布局一般都是坐北朝南,门前有一大的风水塘,以聚财气”[9]306。潮汕祠堂的坐向也讲究“风水”和因地制宜,坐向并不划一。揭阳榕城西门许氏庶祖祠(追远堂,坐北朝南,建于1637 年)与其建于万历年间的许氏宗祠(源远堂)同向,坐北朝南,只是位于许氏宗祠的左后侧。揭西县凤湖村婆祠清德祖祠(兆兰堂)位于祠主的丈夫舜祖公祠的右侧,并列而立;揭西县钱坑村婆祠仁怀副妣祠(毓德堂)与女祠主的丈夫林广利的专祠建猷公祠(裕德堂)也并列同向,居右;而潮州市龙湖寨建于清代康熙年间的婆祠“椒实蕃枝”(坐西向东)则与其宗祠黄氏宗祠(坐东向西)相背,则因隔临龙湖直街相望而如此布局;也另有坐向与宗祠相背的女祠,如登岗镇西淇村陈氏建于乾隆年间的婆祠“坤芳鼎峙”(堂号失考,坐南向北,双背剑)则与其建于雍正年间的宗祠陈氏家庙(永思堂,坐北向南)相背,其后侧为民居建筑,前为小溪旷野,是因地制宜而设,并非囿于礼制。而惠来县惠城镇的婆祠方氏家祠(继承堂,坐西向东)坐向原为坐东向西,后因祠堂倒塌且前面有他姓建筑影响“面堂”,遂于1929年重建时改为今之坐向,也属因地制宜之举。

概言之,潮汕女祠与当地男祠及徽州女祠在坐向上是大同小异,并无与宗祠相背的“金科玉律”,主要是出于讲究“风水”和因地制宜的考虑,故而坐向并不划一。

在生祠建筑的归属方面。生祠是指为健在的人建造的祠堂。旧时崇尚“报本之礼,祠祭为大”。为祖先建祠是“死孝”,而为健在的尊长建生祠则是“生孝”。潮汕祠堂中的宗祠(总祠)因是为祀始迁祖而建的,故未发现属于生祠的类型,只有个别宗族的支祠和恩人祠堂具有生祠性质。如揭西凤湖村杨氏建于清代咸丰年间的舜祖公祠、揭阳市空港区砲台镇桃山村谢氏建于乾隆元年的吴公祠、登岗镇西淇村陈氏建于道光年间的姚公祠等属于少见的民间生祠。潮汕女祠属于生祠的比例比男祠高,已发现属于生祠的潮汕女祠有榕城许氏庶祖祠(追远堂)、榕城私立节孝祠曾母陈氏节孝祠(曾厝祠)、登岗镇沟内村杨氏的婆祠“藟叶腾青”(绥福堂,建于嘉庆年间)和揭西仁怀副妣祠(毓德堂)等4座,约占已发现潮汕女祠的1/10。徽州地区未见属于生祠的女祠,宁波市镇海区的郑氏十七房女祠(洽礼堂)则是清代后期当地健在女性为自己建造的女祠,属于生祠,是当地旧时这些女性在“祠祭为大”上与男性“分庭受礼”的自觉自为的建筑。上述潮汕女祠中的生祠,建祠者则是祠主的子辈或孙辈,未见祠主为自己建造的记载或传说,仅见榕城陈兴居祀型婆祠延庆第的后堂(聚德堂)是该族祖婆顺修翁氏的“自捐己厅”①此语出自榕城陈兴居祀型婆祠延庆第前厅内匾“钱塘阃范”落款。。有论者指出上述郑氏十七房女祠所在地区的女祠,“这些专门为女人而建的祠堂其实是算不上真正的女祠的,因为,无论这些女祠之间的文化内涵有何差异,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它们都是男人为女人而建的祠堂,是从男人的视角出发,为表彰妇女贞孝节烈而在女人死后为其所建的”。[13]而学者林多贤谈及赣南白鹭村女祠(王太夫人祠)时指出,“这类祠堂虽然数量不多,却代表了客家的一种重要观念,亦即对女性的重视”。[14]笔者认为,黄胜涛等的评论如果是针对节孝祠则较为中肯,而郑氏十七房女祠是女性自觉为自己建造的祠堂,兼具女祠和生祠性质,在男尊女卑的旧时代,这些建祠的女性不甘于祠祭上处于附祀乃至受排斥地位而在实践上敢于为自己建祠与男性“分庭受礼”,是旧时女性的自重、自尊,也是对宗法礼制的一种突破和超越,如果以节孝祠为标准而否定其他类型女祠具有在礼制上这种“分庭受礼”、追求男女平等的人文意义,则未免失之偏颇。

余 论

女祠是我国古代祠堂中的特殊类型,是传统祠堂进入繁荣期后而出现的另类。它们具有与传统男祠相同的特点,但又同中有异。不同地区的女祠,也各有自身的特点。潮汕女祠除了具有上述特点外,其匾额(文字)形式具有多模态特点(笔者另文专述),具有丰富的历史人文,是潮汕传统祠堂文化独特的组成部分。女祠的出现或多或少说明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某些嬗变,值得人们的关注和研究。目前,对潮汕女祠的研究尚未引起重视,只偶见个别文章进行描述,尚未见专书系统的研究。当今祠堂文化的复兴运动中,对潮汕女祠这一另类祠堂进行考察,可以避同就异,努力挖掘和发现女祠文化中与男性祠堂不同的历史人文,加以描写和分析,揭示其独特的人文内涵,为传统祠堂文化的研究填补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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