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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字汇》校正《汉语大字典》例释

2020-01-18周艳红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正字大字典义项

周艳红

(陕西中医药大学 人文管理学院,陕西 咸阳 712046)

《字汇》,作者梅膺祚,安徽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市)人。《字汇》是成书于明代后期的一部大型字书,在字书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地位。 《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据《字汇》收字、注音、释义之处甚多,因此,对《字汇》进行整理与研究,有助于《大字典》的修订与完善。 《字汇》对于《大字典》的修订与完善的助益之处体现在订正字头之误、订正字际关系认同之误、订正释义之失、订正引文之误、增补漏收之字、增补漏收义项等六个方面。

一、订正字头之误

《字汇》收字主要来源于前出字书,同时,梅膺祚还从文献材料中辑来一批新收字。这些新收字并非习用已久的常用字,多为冷僻字,因此,《大字典》等大型字书在转录这些《字汇》新收字时,会出现字形转录失误。 如:

1.真真。《大字典》:“真真,同颠。《字汇·八部》:‘真真,俗颠字,与颠同。 扬雄《并州牧箴》:太上曜德,其次曜兵,德兵俱真真,靡不悴荒。 ’”[1](P132)

二、订正字际关系认同之误

《字汇》十分注重字际关系的认同,但《大字典》在认同字际关系时,间或未采《字汇》之说。 经过考辨,《大字典》不采《字汇》之说,或因《字汇》之说不当,是《大字典》有意舍弃;或有《字汇》之说实公允,而《大字典》由于疏误而未能采纳。对于后一种情况,需要抽绎出来以备《大字典》修订者予以参考。 如:

2.僒。《大字典》:“僒,①同‘窘’。困迫。 《广韵·轸韵》:‘僒’同‘窘’。《集韵·仙韵》:‘僒,困也。 ’《汉书·贾谊传》:‘愚士系俗,僒若囚拘。 ’按:《文选·贾谊〈鵩鸟赋〉》作‘愚士系俗兮,窘若囚拘。 ’②佝偻;驼背。《玉篇·人部》:‘僒,肩伛僒也。’《集韵·准韵》:‘僒,伛也。 ’”[1](P262)

按:《大字典·人部》“僒”有两个义项,只在第一个义项上和“窘”认同。 《字汇·人部》:“僒,与窘同。贾谊《鵩赋》:‘僒若囚拘。’”[2](P42)《字汇》所释“僒”与“窘”音义完全相同。 《大字典》义项②为虚假义项,《大字典》义项①例证为《汉书·贾谊传》和《文选·鵩鸟赋》,义项②没有给出文献用例,只引了《玉篇》和《集韵》的训释,实则《玉篇》、《集韵》原文均是有文献用例的,《玉篇·人部》:“僒,贾谊《鵩鸟赋》云:‘僒若囚拘。 ’谓肩伛僒也。 ”[3](P15)《集韵·队韵》:“僒,伛皃。《汉书》‘僒若囚拘’,李奇说。”[4](P152)可见义项②的文献例证与义项①相同,故不当分为二。 《玉篇》“谓肩伛僒也”当是对“僒若囚拘”的文意训释,《大字典》节引《玉篇》并转训为“佝偻;驼背”误。 实则“僒”“窘” 为音义完全相同的异体字,“僒” 义亦为“困窘,困迫”,“愚士系俗,僒若囚拘”义为“愚者被世俗束缚,困窘若囚人被拘束”。又如宋·苏舜钦《上执政启》:“僒尔羁旅之囚,漂然江海之上。”元·揭徯斯《春暮闲居寄城西程汉翁十五韵》:“经春僒疾痗,抚时增懦孱。”《大字典》义项②误设,由于误设义项而导致字际关系认同不确切。 当据《字汇》订正。

今按:《大字典》两个字头为一字之异写,而未予以认同。 《字汇·亅部》:“,象吕切,音序。 《山海经》:‘犲山无草木,其下多水,其中多堪予予之鱼。’〇一本作。 ”[2](P28)记录鱼名时,二者当认同。

4.囐。《大字典》:“囐,(二)niè《集韵》鱼列切,入薛疑。 论罪。 《集韵·薛韵》:‘,《说文》:议罪也。 或从口。 ’”[1](P763)

6.脤。《大字典》:“脤,shèn《广韵》时忍切,上轸禅。谆部。 古代帝王祭祀社稷之神所用的生肉。 ”[1](P2226)

按,“脤”为“祳”字改换义符的异构字。《说文·示部》:“祳,社肉,盛以蜃,故谓之祳。天子所以亲遗同姓。《春秋传》曰:‘石尚来归祳。’”[5](P9)义为祭祀用的肉,故字可从示,亦可从月(肉)作“脤”,《广雅·释器》:“脤,肉也。 ”[6](P245)《玉篇·肉部》:“脤,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皆社稷宗庙之肉也。 ”[3](P36)文献中亦常用“脤”字,如《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 ”郑玄注:“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广韵·轸韵》:“脤,同祳。 ”[7](P79)《字汇·肉部》:“脤,俗祳字。 ”[2](P381)均将二者认同,是也。《大字典》当据《广韵》、《字汇》等将二者认同。

三、订正释义之失

《大字典》释义据前代字书转录者甚多,转录中难免出现疏漏。 有《大字典》释义有失,而《字汇》释义较准确,可据《字汇》订正者。 如:

7.垘。《大字典》:“垘,fú《广韵》蒲北切,入德并。又《集韵》房六切。 ①壅塞;填塞不通。 《史记·天官书》:‘川塞溪垘。’裴骃集解引徐广曰:‘土壅曰垘。’②崩。《玉篇·土部》‘垘’下引《汉书》孟康注云:‘垘,崩也。 ’”[1](P471)

按,《大字典》“垘”字下设立两个义项,义项①来源于《史记·天官书》,义项②来源于《玉篇》的训释,没有文献用例。核查《玉篇》,实际是有文献依据的,《玉篇·土部》:“垘, 扶目切。 《汉书》:‘川塞溪垘。 ’孟康云:‘溪谷垘崩也。 ’如淳曰:‘填塞不通也。 ’”[3](P8)我们看到义项②《汉书》的文献原文与义项①《史记》的文献用例是相同的,均是对“川塞溪垘”一句的解释。《大字典》节引《玉篇》,而致误分义项。《字汇·土部》:“垘,房六切,音服。《史·天官书》:‘川塞溪垘。 ’徐广曰:‘土壅曰垘。 ’孟康曰:‘垘,崩也。 ’苏林曰:‘垘,流也。 ’与澓同。 ”[2](P89)《字汇》所释不误,又与“澓”沟通,是也。《汉书·天文志》作“天开县物,地动坼绝。山崩及陁,川塞溪垘;水澹地长,泽竭见象。 ”由于“垘”字从“土”,又与“塞”相对为文,故释为“填塞不通”,从下文“水澹泽竭”来看,“填塞不通” 导致的结果是 “堤岸崩溃, 溪水溃流”。 再如,《新唐书·叛臣传上·仆固怀恩》:“时诸屯坚壁,大雨,溪垘流溃,贼不得进。 ”“溪垘”与“流溃”相对,也可以解释为“崩溃,溃流”。 故《大字典》这两个义项当合并,“垘”当释为“因填塞不通而溃流”。

8.娗。 《大字典》:“娗,(一)tǐng②长而美。 《广韵·青韵》:‘娗,好貌。’又《迥韵》:‘娗,长好貌。’(二)tiǎn②欺骗。 《集韵·铣韵》:‘娗,欺慢也。 ’”[1](P1119)

按,《大字典》“娗” 字下两个义项均拆骈为单,不妥。 《字汇·女部》:“娗,唐丁切,音亭。 娗娗,容好貌。 〇又徒典切,殄上声。 《列子》:‘眠娗諈诿。 ’张湛曰:‘眠娗,不开通貌。 ’《方言》:‘眠娗,欺慢之语也。’郭璞曰:‘以言相嗤弄也。’”[2](P105)一作“娗娗”,一作“眠娗”,是也。 《广雅·释训》:“娗娗,容也。 ”[6](P182)《集韵·青韵》:“娗,《博雅》:‘娗娗,容也。 ’或从亭(婷)。 ”[4](P71)“娗娗”同“婷婷”,形容女子体态美好,如明·卢柟《蠛蠓集》卷三:“送佳人之娗娗兮,拥千骑之啴啴。 ”“娗娗”有直、长的词义特点,与“壬”“挺”“颋”“侹”等同源,《说文·壬部》:“壬,一曰象物出地挺生也。 ”段注:“上象挺出形,下当是土字也。 ”[8](P387)“壬”字古文字象人挺立于土上之形,挺则直。 又《说文·手部》:“挺,拔也。 ”段注:“《左传》:‘周道挺挺’,直也。 ”[8](P605)《集韵·迥韵》他顶切:“挺,直也。 ”[4](P123)又《尔雅·释诂下》:“颋,直也。 ”[9](P11)义为头挺直貌。 挺直则长,《说文·人部》:“侹,长貌。 ”[5](P163)

“眠娗”训“欺慢”,如《字汇》所引,来源于《方言》。 《广雅·释言》:“誔,訑也。 ”王念孙疏证:“《玉篇》:‘誔,诡言也。’《方言》云:‘江湘之间,凡小儿多诈而狯谓之姡;姡,娗也。 ’又云:‘眠娗,欺谩之语也。’娗与誔通。”[6](P164)“誔”义为欺慢,“眠娗”之“娗”盖为“誔”之借字。

9.誁。 《大字典》:“誁, bìng 《字汇》补梗切。 ①说。 《字汇》:‘誁,说也。 ’②助言,帮腔。 《正字通》:‘誁,助言也。 ’”[1](P4231)

按:《大字典》误分义项,《字汇》、《正字通》所训为同一个义项,宣统版《番禺县续志·卷二·舆地志二·方言》:“誁,《字汇》:‘誁,助言,补梗切。’广州谓在旁助言曰誁,谓助人欢乐曰誁人欢喜,俗读誁曰邓。 ”字又作“”,《集韵·诤韵》:“,助也。 ”[4](P173)《四声篇海·言部》引《馀文》:“,助言也。 ”[10](P298)可知“誁”训“说”不够准确,《正字通》为训释更准确而更换文辞。《字汇》、《正字通》异训而同义,《大字典》设为两个义项,不妥,且“誁”“”异体关系未认同。

四、订正引文之误

《大字典》有诸多条目引用《字汇》为据,在引用《字汇》时有两类错误,一是《字汇》已误,《大字典》不能辨而以讹传讹;二是《字汇》无误,《大字典》在引用时传抄失误,如引用《字汇》而错误标为《字汇补》,或引用《字汇补》而标为《字汇》之类。 具体如下:

按,《字汇》原作“夭”,《四声篇海》、《详校篇海》亦均作“夭”,《大字典》据《字汇》设立义项,字形误作“天”,不妥。 疑训“夭”亦有误,《四声篇海·人部》九画段引《玉篇》:“,苏刀切,夭也。 ”[10](P515)《玉篇》原文及《新修玉篇》所引均作:“骄也”。

按,《大字典》据《龙龛》及《字汇补》认同字际关系,然而该字不见于《字汇补》,《大字典》引文有误。《字汇·力部》:“,同勨。 ”[2](P59)故《大字典》字际关系认同当据《字汇》。

按,“聚土为封”字,《字汇》各本均作“封”,而《六书正讹》原文则作“”,《字汇》引书有误,《大字典》转引《字汇》亦误。

13.埅。 《大字典》:“埅,(三)dì 同‘地’。 《字汇·土部》:‘埅, 古文地字。 ’《亢仓子·臣道》:‘天告灾时,埅生反物。 ’”[1](P475)

按,《字汇·土部》:“埅,同防。”[2](P90)《大字典》所引与《字汇》原文不合,今考《大字典》所释当据《字汇补》,《字汇补·土部》:“埅,又古文地字。《亢仓子》‘埅生反物’,又云‘靖者道之埅’。 ”[11](P493)

按,《字汇》各本均作“义各有取”,《大字典》引文最后一个“议”字当作“义”。 《大字典》字形相近而讹。

15.柸。 《大字典》:“柸,(二)同‘杯’。 盛饮料的器皿。 《字汇·木部》:‘柸,古杯字。 ’《史记·孝文本纪》:‘十七年,得玉柸,刻曰:人主延寿。 ’”[1](P1264)

按,《字汇》不收“柸”字,《大字典》引书有误。该字见于《字汇补》,《字汇补·木部》:“柸,古杯字。 《史记·孝文纪》:‘十七年,得玉柸,刻曰:人主延寿。 ’”[11](P550)是《大字典》字际关系认同及文献用例的来源。

五、增补漏收之字

根据《大字典》的编纂细则,《大字典》收字以《康熙字典》为底本①,《康熙字典》又是以《字汇》和《正字通》为基础编纂的。因此,《字汇》所收之字,均当被《大字典》所收录,若《大字典》未收录,则为漏收。 如:

16.哶。 该字《字汇》、《正字通》及《康熙字典》均收录,却不见于《大字典》,更甚者《大字典》收录了其异体字,并把它作为其正字。

《大字典》:“吀,‘哶’的讹字。 《正字通·口部》:“吀,哶姓之讹。 《集韵》:哶,或作哶。 从干,今从千,误。 俗加口。 ’”[1](P626)

按,《大字典》“吀”的正字为“哶”,然“哶”字却未作为字头收录,不妥。 《字汇·口部》:“哶,弥也切,音乜。 羊鸣。 又楚姓。 〇又莫礼切,音米。 义同。 本作‘’,俗加口。 ”[2](P76)《大字典》可据《字汇》补字头。

六、增补漏收义项

《字汇》释义而《大字典》不收者,亦有两类情况,一是《字汇》释义有误,《大字典》在编纂时有意将其剔除;二是《字汇》释义无误,《大字典》漏收,或《大字典》以为证据不足而未收。对于《大字典》未收的释义需要我们仔细辨析,只有那些释义准确无误, 且有充足证据者方可作为增补的条目。 如:

17.圠。《字汇》:“圠,乙黠切,音揠。山曲也。《楚辞》:‘坱兮圠山曲。’《方言》:‘坱圠,不测也。’又坱圠,无垠际貌。 ”[2](P87)

按,“圠”字有“山曲”之义,《玉篇》已收,《大字典》[1](P448)据《玉篇》收录义项,但未给出文献例证。《字汇》引《楚辞》为证,可为《大字典》增补文献例证。又《大字典》在“坱”“圠”二字下均未收“坱圠”之义,亦可据《字汇》增补。

18.妠。 《字汇》:“妠,奴答切,音纳。 姶妠,聚物。 ”[2](P102)

按:“姶妠”的“聚物”义,《玉篇》已收,但历代字书均未给出例证,《大字典》、《汉语大词典》 等大型字书均未收录。 今考该义有文例可证, 元·杨维桢《铁崖古乐府·强氏母》:“赐尔孝子七品秩, 绯衣姶妠青丝纶。”即用此义。《大字典》当据此《字汇》、《玉篇》和此文例以增补。

19.妬。 《字汇》:“妬,常只切,音石。 女无子曰妬。 ”[2](P102)

按:该义《集韵》已收,《集韵·昔韵》常只切:“妬,女无子。 ”[4](P214)女无子称“石女”或“石妇”,如汉·扬雄《太玄·廓》:“次三廓无子,室石妇。 ”范望注:“妇而无子,阴不合也,故谓之石也。”五代·齐己《寄文浩百法》诗:“铁牛无用真成角,石女能生是怪胎。”“妬”当是记录该义的专用字。《大字典》未收此义,当补。

注 释:①《〈汉语大字典〉编写细则》:“收字工作以《康熙字典》(同

文版)为收字底本,另外扩充《康熙字典》字目以外的漏收字和新造字。 ”《汉语大字典》编纂处编写,油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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