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受影响者”语义角色的影响因素
2020-01-18李慧敏
陈 丹,李慧敏
(安徽大学文学院,合肥 230000)
一 引言
在近几十年的语言学发展过程中,对于语法研究的文章比比皆是,从最初的探索把字句开始,到现在各类语法现象的出现,都是语言学历史上的贡献。但涉及到“受影响的”语法现象时,目前语言学界还未给出一个较为明确的定义,更多依赖于“处置”或“被处置”的定义。所以,对这一部分的研究还比较少。而笔者所研究的则依据“受影响的”语义角色作一个简单的定义:受到影响的是施事、受事、与事、工具、结果等,而这些受到影响的成分因不同的句式有不同的表现,“受影响的”程度如何受到外部影响,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一种不如意的状态。基于此,本文探讨哪些因素会对“受影响的”语义角色产生影响,这也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典型施事、动词以及句式结构。
二 典型施事对语义角色的影响
影响“受影响的”语义角色的因素众多,由于这种语义角色通常出现在以下三种句式中:双宾句、单宾句和被动句式。因而,本文以其为线索,探讨哪些因素会对语义角色造成影响,而最突出的对语义角色产生影响的为典型施事。
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对双宾语表述较为简单,认为双宾语指一个述语后边接连出现两个宾语。这两个宾语可以都是真宾语,也可以一个是真宾语,一个是准宾语。因而,对双宾语的句子,受到影响的语义角色更多地表现为句子中的受事。如:
偷了我那张邮票。
骂他傻瓜。
在这两个句子中,第一个句子的受事是“我”,“我”受到的影响是被偷了邮票;第二个句子的受事是“他”,“他”在这个句子中的影响是被骂傻瓜。从这两个简单的例子可以看出,“受影响的”语义角色在双宾句中受到的影响来源是受事者。但是,如果施事者有了较强的施行能力则会比没有更具影响力。如:
她吓得我够呛。
这镜头吓得我够呛。
这两个例子中,明显存在的不同是主语,即施事的不同。比较发现,前者更强调感知上的后果,后者更强调内在的状态。同时,如果施事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那么对于受事的影响会更大。如:
我记下了这个名字。
我忘记了那个名字。
两者比较来看,很明显,“记下”是一种带有目的性的行为,是有意的。而“忘记”不受人的主观能动性所影响,是一种无意的行为。
根据以上几个例子可以简单得出一个结论:“受影响的”语义角色在双宾句中受到的影响以及受到影响的程度与句子主语的典型施事以及句子宾语的典型受事有关系。这里提出的典型施事从语义特征上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张伯江提出典施事型具有明确目的的行为者,在行为上具有具体性、方向性、可控性以及意愿性。[1]一般对于句子语义角色产生影响的实际上表示为施事的“意愿性特征”,关注的是行为参与者是否参与事件的实施行为。
然而,一些高频动词非常容易受到语境的影响,弱化固有的施事特征。如“看”这个动词,在不同的语境之下其施事强弱存在一定的差别。如:
专看马连良的戏。
马连良没看多少,净看小丑表演了。
这两个例子,前者的“看”是自主用法,后者是非自主用法,从语义上去体会,发现前者的施事性对于后者而言,意味比较强,因而这里的施事意味在语义上与动词紧密相连。
这种影响更多地表现在主观上,而不是客观上,这种主观上认为受到影响与人的直觉密切相关。沈家煊提出这种主观的“受影响性”是:说话人认定甲(不一定是施事)对乙(不一定是受事)做某种处置(不一定是有意识的或存在的),也通过大量的例子证实这样的“受影响性”是主观上的。[2]如:
他把那碗酒喝了。他把她打了一顿。
他丢了大门的钥匙。他又想了想这句话。这可急疯了花姑娘。
从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客观上认为是前者甲影响乙,后者甲未影响乙,说话人主观上是前者甲影响乙,后者甲未影响乙。这种情形主要还是根据说话人的角度来确定。
三 动词对语义角色的影响
第二个对“受影响的”语义角色影响的因素是动词,不同的动词对于是否产生影响以及产生影响的程度亦存在区别。通过几个简单的例子探讨动词对语义角色的影响。如:
前日因醉酒下来,把帽子落了。
把汽油跑没了。
一不小心把只帽子掉到河里去了。
简单比较会发现,这种句子中的动词都是不及物动词,在动词后面可以跟补语,这与双宾句所提及的“受影响的”句子存在差别,前述中动词的语义指向是NP2,而不是NP1。通俗地说,即NP2是句子的施事,NP1既不是施事,也不是受事,而且NP1是句子事情发生的原因所在。
但是,在“受影响的/处置式”的条件下,有些动词不可以同把字句搭配,因为这些动词从没包含或隐含宾语发生了什么。如:
他把爸爸姓。
他把王姓。
这类句子在语法上不合适。前述仅仅是最简单的单宾语,即主语谓语和宾语都是最为明显的词类,但是这三种成分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宾语成分,于是另一种情况也值得我们去注意,即偏正结构做宾语。如:
他打死了张三爸爸。
我打破了这个杯子。
这两个句子在句式结构上一样,都是动词后面的整个成分作宾语。第一个句子中,是“张三爸爸”作句子的宾语,这里的“张三爸爸”在语义上看可以理解为“张三的爸爸”,典型的偏正结构。第二个例子则是领属关系成分作句子的宾语,这也是单宾句中存在的一种现象。而谈及“受影响的处置的”,则是整个偏正结构受到动词的作用,作为一个受事者的形象在句子中出现。
对于以上例子的探讨,我们终究是把眼光局限于句子的宾语上,很少会注意到句子的动词也与其有联系。如前述句子的受影响性与施事与否有一定关系,若主语无施事性,那么句子的“受影响性”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得到保证。但是也有学者提出,有些动词的主语存在施事性,如说动词kill和murder,但是后者的施动性却没有前者那么强烈。如:
Larry killed the deer.
Larry intentionally killed the deer.
Larry murdered his neighbor.
Larry inadvertently murder his neighbor.
(不符合语法规范)
kill和murder的主语都是Larry,但第四个句子在语法上是不符合语法规范的。究其原因,正是murder的施动性比较弱,句子受到影响的程度也受到关联。
除了受事宾语之外,在语料库中还存在着许多非受事宾语,也就是说宾语在一定程度上没有直接表现出受事特征,即没有经历状态的变化,没有因事件中的另一参与者而受到影响,也不独立于事件之外,这类非受事宾语所出现的句子大多而已用转喻来解释。如:
他天天吃食堂。
在中国人们吃筷子。
一锅饭吃十个人。
这几个句子在语法上都比较简单,都是动词+名词短语的句式。然而,但对句子进行简单的剖析,发现“吃食堂”“吃筷子”“吃十个人”这样的句子存在语法错误。通过语境我们知道这里的“吃食堂”指的是“吃食堂的饭”,“吃筷子”指的是“用筷子吃饭”,“吃十个人”指的是“这锅饭可以够吃十个人”,这是语法中提及的转喻。由此可见,转喻是非受事宾语产生的机制,这样的句子对于我们研究“受影响者”的语义角色具有参考意义。
四 句式结构对语义角色的影响
句式结构对“受影响的”语义角色的影响最大,同时也较为复杂。在这主要还是双宾句、单宾句以及在被动句中的表现来探讨句式结构对其的影响。
(一)“受影响的”语义角色在双宾句中的表现
相对于把字句而言,需要说明的是“把”后NP(受事)何时受到影响,以及受到影响的程度如何。李亚菲、黄正德等提出大量关于“把”字结构的文献都强调把字句的用法,解释了诸如“受影响性/处置”这样的概念,指出“把”后NP以某种方式受到处置、处理或操控,也解释了把字句中对论元和谓语的要求。[3]在现代汉语中,这种受影响的语义角色与处置式相关,符合语法规范的句子中,这种处置式的句式通常和“把”字一起出现,作为处置式出现的标记。如:
我把李四的爸爸打死了。
在这个句子中,“李四的爸爸”是被处置的对象,是受事部分,是受到影响的对象,其所受到的影响是“被打死”。把字句是由介词“把”或“将”组成的介词词组作状语, 表示处置作用的一种句式。这样的句子通常表述为句子的主语即施事+把+名词宾语即受事+动词短语。需注意的是,这个动词短语不能以光杆的形式出现,前面可能会出现修饰成分,而后面也可能会出现补充成分。如:
老师把单车借给了我。
他把自己的积蓄都捐给了希望工程。
这两个句子则是比较常见的典型的处置式的双宾句,其中NP1即句子的主语是施事,NP2,NP3是动词的受事,VP双宾结构,使NP2的所有权向NP3转移。
这种“受影响的”语义角色在双宾句中除了这种句式结构,还存在其他的句法结构。本文依据通过例子来进行归纳,得出结论。如:
把这袋面粉做成面包, 够我们大伙儿吃一顿了。
你怎么把纸都撕成碎片? 这还能用吗?
国王想把邻国变成自己的领地, 于是便发动了这场战争。
从以上三个例子可以看出,占升平认为在动词的作用之下,NP2变成了NP3,NP3是动词作用的结果,这类动词后除了带宾语之外,还可以带结果补语。将这样的句式进行归纳则是NP1+把+NP2+变成+NP3,这种句式结构占升平认为是一种广义的处置式,也即NP3是受到动词的影响的。[4]
同时,在句式结构上的影响,把字句和被动结构的地位也不容小觑。李亚菲、黄正德等提出支持关于把字句处置式的观点:用来详细阐释处置义本质所添加的成分越多,句子越有可能采用“把”字句形式。[3]因此,对于处置式概念的出现,是“把”后NP(一般而言则是受事)受到影响。但是“把”后NP受到影响的程度又如何,这就需要去探讨。如:
他把你想得饭都不肯吃。
他把小猫爱得要死。
易勋认为这两个句子中动词后短语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想/爱”的程度,后一个例子中的“要死”表明这种爱的程度对于小猫有一定的影响,[5]因此黄正德也认为“受影响的”这一解释就隐含在动词或动词短语的其他成分之中。
然而这种“受影响”含义是一个不确定性事件,即主要可以分为“完全受影响”“部分受影响”。如:
他喝了酒。——他把酒喝了。
他用了钱。——他把钱用了。
以上两则例子左边和右边所表述的意思明显不同,左边所表达的意思不完全,“酒”只是喝了一部分,“他用了钱”也没有具体指出是用了多少,右边的例子则不同,很明显地表述了一个事实,即“酒”喝完了,“钱”用完了。这样的例子无论是在双宾句还是在单宾句中,句子的语义角色都是受到影响的。沈家煊认为,这种观点不是放宽而是缩小处置的涵义,这同相应的动宾句比较,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表示“高及物性”,即我们所谈及的“完全受影响”。[2]
(二)“受影响的”语义角色在单宾句中的表现
单宾句相对于双宾句而言,语法上较为简单,而其两者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单宾句中的宾语可以简单断定是典型的受事,即动词后的宾语受到影响,而其如何受到影响,以及受到影响的程度如何,本小节会作具体的阐述。如:
我打你。
我打破了杯子。
这两个例子是最为直观的单宾句,“受影响的”定义是:一个人如何操作或被处理,某些东西是如何组成的,或者一件事情是如何被引导的。根据这个观点,宾语如何受到影响,这是最简单的关于“受影响的”定义,也可以理解为处置式的定义。与双宾语不同的是,双宾语中“受影响的”一般则认为是远宾语,而在单宾句中,这两个例子直观地告诉我们,这两个句子中受到影响的被处置的是动词作用下的名词,即句子的宾语,而这种“受影响的”对象通常受到的影响往往是不好的,这同被字句有一个观点极为相似,即不如意的被动句,下文也会谈及,在这里,我们认为这种受到的不好的影响亦可以称为不如意的。
此外,这种受影响的论旨角色和把字句的致使结构分不开,李亚菲、叶向阳认为,在一个典型的含有致使者和被处置义的句子的论元中,主语是致使者,宾语是被处置的,而这同时也存在着一个致使层级。[6]如:
致使层级:[致使者(被处置者)]
致使对齐条件:致使层级必须跟句法层级匹配。
我们一般认为,“把”在这样的论旨中不起作用,但是,上述结构有助于我们对“把”字重新赋予其额外定义。于是,在这种层级的作用之下,我们一般能将“把”字的主语解释为致使者,将“把”后的NP解释为“受影响的”论旨角色。
“受影响的/处置式”的句子在句法上与被动句是紧密联系的,也有诸多学者将其放在一起比较,在这则主要从处置式与被动式的关系以及对句中出现的动词进行分析。如:
张三被土匪打死了爸爸。
在这个句子中,句子的结构主要是“打死”以“爸爸”作为宾语,同时两者又形成一个复杂谓语,带上另一个宾语,在这样的述谓关系之下,外层宾语与“张三”是同指的。针对这样的情况,李亚菲给出的解释是:论旨指派是组合式的,内宾语从动词“打死”那里获得受事/客体角色,外宾语从“打死了Pro爸爸”那里获得受影响角色。首先我们对这个句子进行分析,复杂谓语“打死了爸爸”在语义上是及物的,并且这一事件会对人造成影响,但在有些例子中:
张三i被他们看见了i爸爸了。
在这个例子中,复杂谓语“看见了爸爸”在正常的语境之下对任何人是没有影响的,因此,这样的句子在语义上不可以理解为及物动词。所以,基于以上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主语“张三”同事件的“受影响者”没有直接联系。
如果我们假定承担间接受影响者这样的论旨角色称之为最外层宾语,因而被动句在语法上称为不如意的被动句。这样的句子直接受影响者是动词中阶的宾语,间接受影响者是动词短语的宾语。如:
李四被王五击出了一支全垒打。
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是李四被王五所击出的一支全垒打打到了李四,且这个句子的最外层宾语附接到动词短语之上,但由于位置太远,对于代语所有者无法控制,因此我们就得到了不如意的理解,这样的不如意也就是本文所讨论的“受影响的”。同时,我们也初步得出一个结论:最外层宾语与动词之间是没有直接的联系的。
(三)“受影响的”语义角色在被动句中的表现
前面所讨论的是对“受影响的/处置的”语义角色与句子中的成分是怎样的关系,但是对于被动句和“受影响的/处置的”之间关系的讨论也非常重要。首先需要明白,两者之间存在区别,其本质上的区别是提宾的不同。柴淼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被动句提宾后,“被”字连结施事主语位于受事宾语之后,能比较明显地强调受事宾语,[7]因而,这样的句子“受影响的”效果突出;一般的“受影响的”句子与把字句密切联系,把字句提宾后,将宾语放在施事主语的后面,所以,这是二者最为本质上的区别,并两者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在一般不考虑特定语境的句子时,“受影响的”主要强调的是被“把”字提前的宾语,而一般的被动句强调的是句首的受事成分。考察以下两个例子:
我把饭吃完了。
饭被我吃完了。
这两个句子,前者是“受影响的/处置的”最常见的句式,后者是被动句,两个句子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即饭吃完了。根据相关理论得知,前者强调的是被“把”字提前的宾语“饭”,后者强调的是句首的受事成分“饭”,从语义内容上来讲,两者所强调的是同一个东西,但是从语法结构层面而言,两者所处的语法位置却完全不一样,这也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它们二者除了以上提及的两个简单的区别之外,还有一些共同之处,最基本的从语义上讲,两者都是表示的一种不如意的状态,所传递出来的语义信息表现为消极。但二者在语法层面也是有联系的。刘子楗指出第一点则是动词后面是当事宾语。[8]如:
他被打了耳光。
无异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这两个句子中,前者是以“耳光”的方式被打,后者是用“冷水”这样的工具浇,但是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动词后面是当事宾语,只是在不同的句子中,每个句子所表达的方式不一样。另一个共同点也较为显而易见,即宾语所代表的事物是主语的一部分。如:
她在睡梦中叫人家捆住了手和脚。
这篇作文被老师删去了一大段。
这里的“手和脚”是句子的主语“她”的所属物,“一大段”是“这篇作文”才有的,这也就是宾语所理解的事物是主语的一部分。另一点则是被字句存在两种不同的语言现象,我们通过两个例子进行比较即可发现:
张三被李四打了。
张三被打了。
考察这两个句子得知,两个例句传达的信息侧重点不一样,前者强调的是“李四打了张三”,是“李四向张三传递了这个动作”,后者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张三挨打了”这个事件,所以就有学者将前者称之为“传递类事件”,后者称之为“遭受类事件”。这也是这两类被动句中存在的一点小差异。
但是,在学习语法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给”字在一定上也是表示被动,在元代以前就存在“给”是表示被动的含义,如《儿女英雄传》中也存在这样的句子:
还有十一二岁就给人家童养去的。
这个句子具有很明显的被动意味,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被人家买了去做童养媳的”,而“给”在这里则是扮演着引出受事的作用。从语法上讲,即是“给”后的名词短语是句子的受事,也是受影响的角色。朱德熙也从语法和语义方面分析了“给”的作用,认为宾语位置上的名词在语义上是受事,而在形式上也是与事。这就是说,“给”的被动含义相对而言比较明确,而“给”字后面的与事的影响也显而易见。如:
电影票他给你弄丢了。(“你”受损)
他给我算错了。(“我”受损)
这一类用法的“给”字也常常用于祈使句中,但是,这时“给”字后面的宾语不是受损者,而是受益者。如:
你给孩子洗洗手。
你给我写封信。
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解释道:因为祈使句中的“给”字的宾语是指受益者,所以,在正常的情况下,动词不能呈现消极意义。[9]所以,在确定了“给”是具有被动意味以后,需要明白“给”字后面的受事在句法上的位置就决定了这个成分受到影响,具有处置的意味。
李炜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包含“给”的句子和不包含“给”的句子的受影响的程度和被动意味程度不一样。[10]
杯子被我打破了。
杯子被我给打破了。
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前者句子的被动意味是没有后者句子的被动意味强烈,而且受影响的程度前者句子也没有后者句子程度深,其语势相对而言也比较弱,这里的“给”仍旧承担的是一个引出受事的角色。
综上,“受影响的”语义角色与被动句密切相关,被动句也正是“受影响的”语义角色的表现形式之一,这种具体的受到影响的成分以及程度都通过被动句以不同的形式表达出来。
五 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受影响者”语义角色在句子中的影响因素,主要以三种句式为例说明句子在一些情形下如何去影响语义角色,同时也以这三种句式为语法背景探讨影响因素。这些句式主要分为双宾句、单宾句以及被动句,其中双宾句是这种“受影响的处置的”的意义存在比较常见的句法形式,主要从如何受到影响以及受到影响的程度去理解,单宾句较为简单,论述也较为简略。被动句式则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和难点,因为涉及的方面比较广,本文也只是从最外层宾语的影响、处置的和被动句的区别和联系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从而得出结论。对于句子中“受影响的”语义角色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三点:典型的施事、动词以及比较复杂的句式结构。总之,“受影响的”语义角色的表现所涉及到的句法成分较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