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税务巡察工作*
2020-01-18刘传模谭文辉
刘传模,谭文辉
(1.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 长沙 410114;2.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校区,湖南 长沙 410116)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巡察作为巡视监督在基层的延伸,其方向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对省市局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税务巡察工作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把牢正确方向,在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上集中发力
巡视巡察的权威来自党章,其能够发挥震慑遏制治本的强大作用,主要来自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创新。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速推进的新时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准政治巡察内涵和方向,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税务巡察工作的重要保证。
1.把握根本任务,深化政治监督。突出政治定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巡视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这是巡视巡察区别于其他监督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湖南省局)巡察工作紧扣“两个维护”这个根本政治任务,把握税务部门层级多、分布广、党员队伍庞大、执法和廉政风险点较多等行业特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从政治的高度发现和分析问题,在避免与其他监督检查、业务检查相混同上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政治定位愈加清晰准确。做好新形势下湖南省税务巡察工作,要把聚焦点、着力点统一到“两个维护”上来,更加凸显政治监督这个本质特征,充分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
2.把握监督重点,突出关键少数。巡视监督的重点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税务巡视巡察监督的是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巡察实践中存在监督聚焦聚神不够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多两少”,即反映基层征管一线的问题多一些,反映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少一些;反映税收业务问题多一些,反映管党治党问题少一些。推动税务巡察深化发展要始终突出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坚持以下看上,从业务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深入了解党委班子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加强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各级党委班子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3.把握行业特点,聚焦职责使命。“两个维护”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要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对标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巡视监督内容要点,湖南省局每轮巡察都制定检查方案,细化监督检查要点,巡察监督的针对性不断增强。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求,关键是要把握税收行业特点,聚焦新时代税收工作职责使命,深入研判征管体制改革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实际细化“四个落实”,深入查找被巡党组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实施减税降费,组织税费收入,“两权”运行监督等存在的政治偏差,实施靶向监督,实现税务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
4.把握程序要求,严格落实规范。巡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对工作程序、职责边界都有严格规定。党中央明确要求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视巡察工作始终。机构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将原国税巡视规范和巡察规范集成升级为《税务巡视巡察工作规范(3.0版)》,要求严格落实规范,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落实巡视巡察规范要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的要求,如实报告发现问题,严守职责边界,确保巡察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 坚持一体推进,在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上集中发力
抓巡察工作是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党委班子重视和推动巡察工作是应尽之责。落实各级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一体推进省局、市局巡察,避免上热下冷、压力层层递减等问题,营造巡察工作良好氛围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税务巡察工作的关键所在。
1.做优省局巡察,树立工作示范。省局既要接受国家税务总局巡视,对表推进对所辖市州局党委的巡察全覆盖,又要领导指导市局巡察,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局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市县巡察和一届任期巡视巡察全覆盖的精神,密集研究、压茬推进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实现对所辖市州局党委的巡察全覆盖,为市州局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树立了标杆。要做优新时代省局巡察,必须着眼于管党治党大局,统筹谋划、通盘布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出经验、巡出样板,传导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最新精神,全面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要结合省局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全省税务系统管党治党形势,明确市州局巡察监督内容,带动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2.推进上下联动,夯实巡察基础。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是十九大部署的重要任务,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自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全面启动基层巡察工作以来,湖南省局党委坚持一体推进省局市局巡察,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程序流程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联动格局,但仍停留在上级统筹推进、下级简单配合上。要发挥“1+1>2”的联动效应,必须做实市州局巡察。积极探索材料报备、专项检查、报告工作等指导督导方式,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让党委书记认识到巡察工作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是分内要务、应尽职责,督促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明确巡察对象、时间安排、成果运用、人员力量等抓手,探索创新提级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统筹开展同步巡、接力巡,着力破解基层巡察力量不够、能力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3.培育巡察文化,营造良好氛围。构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文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加强税务巡察文化建设,在全省税务系统营造巡察工作良好的文化氛围,既是涵养全面从严治党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条件。近年来,湖南省局按照税务总局巡视强基提质年建设活动的要求,大力推进文化强基,采取巡察宣讲会、座谈会、案例交流会等方式,在巡察工作中培育和践行至诚、干净、负责、合力、出活的税务巡视巡察文化,为税务巡察实践提供了价值引导和精神支持。创新文化引领贵在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结合湖湘文化特色,将巡察文化融入到税务文化建设,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实践探索和创建活动,鼓励各地打造巡察文化品牌,树好先进典型,讲好巡察故事,以文化聚人心,以文化促实践。
三、创新工作方法,在贯通融合其他监督资源上集中发力
巡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再监督,必须强化贯通思维,运用好其他监督成果,打通巡察监督与纪检、人事、督审、党建等方面监督的内在联系,把方方面面的资源融合起来,推进信息共享、力量共用、问题共治,更好发挥巡察威力、增强监督质效。
1.推进信息共享,精准发现问题。巡察组要想在进驻后有限的时间内快速找到突破口,高质效地开展监督检查,离不开充分准确的信息资源支撑。在近年湖南省局巡察实践中,巡前都征求了省局相关部门的意见,搜集了信访舆情台账、问题线索反映、有关监督报告等信息;巡中就具体问题与相关处室进行沟通,及时获取政策信息、业务支持;巡后按照职能分工将难以把握的问题信息推送给相关处室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发现的问题如实准确,推进信息共享成为增强巡察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如何借力于其他监督部门,把各类信息整合好、利用好,既需要巡察办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也需要其他监督部门提高认识,强化一盘棋思维,提供相关问题反映和信息资源。通过深化信息共享,用好已有监督成果,增强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2.推进力量共用,强化干部锻炼。随着巡察组人员编配固定模式的取消,巡察组实行一轮一组建、人员一次一授权,专业类别一般涵盖纪检、人事、内审、财务、征管、稽查等方面,每轮巡察都需要抽调一批人员编入各巡察组。目前,湖南省局整合全省系统各方面优秀人才,建立了188人规模的巡察专业人才库,并实行动态优化调整,人员结构和素质能力基本满足需要。但综合考虑地域回避等因素,在建组时仍需要统筹整合库外力量,更大范围地运用其他监督力量,建立健全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参与进来,推动巡察岗位成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重要平台。在力量整合方式上,可在巡前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编入巡察组,也可在巡中成立检查组,在巡察组组长的统一领导下,以巡察组名义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专项检查,将检查成果纳入巡察报告,实现优势互补。
3.推进问题共治,深化成果运用。巡察工作从出发点到落脚点都是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解决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是新时代税务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实践经验看,一些单位巡察整改效果不好,除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很重要一环就是对整改的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尚未形成问题共治格局。一方面要严格落实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的新精神,将巡察纳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制定纪检机构和人事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的予以严肃问责,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另一方面,要向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推动专项整治,完善制度机制,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