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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探讨
——以重庆市秀山县为例

2020-01-17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20年4期
关键词:村级基层

秀山县襟黔带楚,大武陵边区物资集散中心,史称“小成都”,是重庆的东南门户,中国花灯歌舞之乡、中国民歌之乡、中国书法之乡、刘邓大军解放大西南第一站和土家文化发祥地。全县现有202个行政村、28个居委会,农村人口46.5万人,占69.8%,村级党支部设有支部书记1人、支委会委员3至5人,专职干部设有5名,即书记、主任、综合治理专干、副主任兼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服务专干。基于当前社会转型不断深化,社会结构加速改革等一系列问题与挑战,难以满足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一、乡村基层治理所面临的挑战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我国经济所呈现的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医疗、教育、住房等难以突破,为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多元利益协调难度增加。城市与农村居民在居住、收入、教育医疗等存在获得感不均,对部分拆迁安置补偿不到位、不公平造成的一些信访、维稳问题。二是乡村经济文化产业供给不足。针对全市18个深度贫困乡镇的偏远山区,经济相对落后,交通不便,教育资源相对薄弱,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卫生状况不尽人意,垃圾处理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三是公共服务分布不均等。基层治理发展不平衡,待遇相差甚大,群众容易产生不满情绪,促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受到很大挑战[1]。四是公众参与度不高。在诸多因素影响下,社会公众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并不高,没有真正意义上形成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多元治理主体,使社会治理工作的效果不佳。

二、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根源

(一)乡村干部储备人数不足

乡村青壮年常年外出务工,一些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和距县城偏远的村庄,有一定知识水平和经济头脑的青壮劳动力通过务工经商、参军等多种途径离开,多数人在城市立足安家,致使乡村优秀青年人才大量流失,留守乡村的多为老、弱、病、残、幼群体,大多数乡村青年不愿意留在村里当村干部,导致后继乏人、“断层”现象严重。如村级干部队伍存在年龄结构参差不齐,尤其是乡村中青年党员数量相对较少,党员队伍的后备力量甚是薄弱,查找12371党建信息平台得知,2018年村(居)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只有206人,平均每村(居)不足1人,入党积极分子储备量不足,直接导致党员发展的数量、质量受限。

(二)乡村基层自治认识不够到位

一是受观念意识阻碍。部分村民对乡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严肃性认识不够,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不高。村民、村干部、民间组织以及企业之间缺少有效沟通的交流平台,村中事务没有办法深入的相互了解,多主体自治仍存在众多的困境。二是乡村发展不均衡。村干部对发展乡村集体经济无思路、无决心,部分村庄在人才、资金和技术等缺乏的状况下,盲目开始上项目、办企业,超越了村里的承载能力,造成村级负债累累,导致村民自治失去经济保障。三是村委会工作繁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各项工作任务、考核评比都沉积到村级组织,导致基层干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同时,基层干部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影响其工作积极性。

(三)治理方式过于单一化

当前,多数地区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初步形成了“一核多元”的治理格局,但在基层党委政府仍权力过大、角色偏位较重,广大群众及其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受到限制,以至于基层共治格局的活跃度不高。李慧凤[2]认为我国基层治理过程中的相互合作并不体现平等性,各级党委政府参与多元治理体系中处于主导和中心地位,与基层社会力量之间出现“中心一边缘”状况,公民与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大幅度地降低。综合而言,如何消除“官本位”与“权力本位”思想,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领域更好地扮演“引导者”和“帮助者”角色,也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难题之一。

(四)乡村环境面临社会风险

一是维稳压力较大。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复杂化,尤其是在农村建房用地引发的矛盾纠纷更是严重,如清溪场镇葛麻村,存在宅基地违规乱占、农房乱建等引发多起矛盾纠纷问题。二是重点人员管控不足。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等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增多,加之基层管理人员相对缺少,难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三是存在治安风险隐患。随着新型违法犯罪不断涌现,吸毒人员呈现向乡村和青少年群体滋生蔓延的趋势,邪教和非法传教不时渗透广大乡村群众,这些因素都构成社会治安风险隐患,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三、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治理机制

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民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要求,增强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深入推进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梅江镇兴隆坳村推广“和事堂”,成为社情民意的收集平台、政策法规的宣讲平台、矛盾纠纷的调解平台,成为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的“一道重要防线”。加大基层反邪教、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力度,建立平安和谐乡村。对村干部贪污的问题要严格查处、惩罚,让村民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利益得以保障,根据当前发展让乡村土地法律政策改革,防止不法分子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投机行为,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构建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党委政府部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秀山县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指导原则,主要领导抓全面,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司法部门、公安等各部门全面参与,在资源整合基础上,系统解决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各类问题。二是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以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服务效能,精心打造覆盖全县,以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功能集一体化信息平台,构建了开放互动的党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模式。将党建网格化管理延伸到公共服务领域,既提升了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又带动了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的职能转变、作风转变,是新时代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

明确基层党委政府在后备干部培养方面的职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一是村、居委会、社区树立人才观念。结合村情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挖掘本地优秀青年,及时纳入“两委”班子结对帮扶培养,让后备年轻干部多参与村中事务,积累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二是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基础台账、精准掌握情况,确保贫困村每2年、非贫困村每3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常态化机制,并按照自愿缴纳、财政补助相结合方式,建立村专职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制度,保障村干部老有所养。

(四)强化社会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县、乡镇(两级)综治中心共享信息平台,规范信息管理,预警预测苗头性事件,加强源头预防治理。二是扩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合县里实际进行整体规划,将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站、人民法庭建设纳入项目建设规划,充实基层法律机构。三是把开展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党建相结合。既有力打击,形成震慑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优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又边打边治边建,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作用发挥好。

(五)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终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资金投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推进“三变”改革相结合,建立健全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村级集体组织,把党员、群众和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调配好“集体、业主、农户”三者之间利益,因地制宜、合作发展,带动周边群众发展致富,同时加强对集体收益分配的监督管理,防止“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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