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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农民意识特征分析

2020-01-17伍晓君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观念意识法律

伍晓君

(浙江农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杭州 311300)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农民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对农民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在长期的农业劳动环境影响下,在农民脑海中形成并作用于农民日常行为的认知心理、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总和,它广泛存在于农民群体和其他社会群体当中。农民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历史继承性,既会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而产生新的变化,也会受到旧思想、旧文化的影响而保留其消极落后的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成千上万的农民进入城市,受城市文化的影响,农民改变了落后的生活方式和传统的思想观念,留在农村的农民,也由于数字经济等新型产业的蓬勃发展,接触到更多新鲜的事物和先进的思想观念。这些都促使农民的意识产生积极的新变化,但农民思想中的旧意识依然有着较大的影响,阻碍了农民意识的发展。在新旧意识相互交织、碰撞的过程中,中国农民意识呈现出新旧意识并存的特征。把握新时代农民意识的特征,对我们更好地推动中国农民发展,实现中国农民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小农意识与市场意识兼具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稳步推进,农民对市场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入,参与市场经济意识愈加强烈,逐步树立起了现代化的市场经济观念,但传统的小农意识在短时间内无法消除,反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于农民的观念中。

(一) 农民的小农意识根基深厚

千百年来,在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影响下,农民世世代代都过着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的简单农耕生活,土地是农民唯一的生存手段。这样封闭的环境下使农民形成了落后保守、害怕失败、不敢接受新事物的小农思想。改革开放以来,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农民逐渐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开始积极参与到市场生产、交换、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慢慢接触到现代化的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但小农意识中的乡土观念、小富即安、缺乏创新的思想依然存在于少数农民的观念中,影响着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行为,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首先,农民的乡土意识还较为浓厚。农民对乡土具有一种不可割舍的情感,马克思曾指出 “土地既是劳动资料,又是劳动材料,还是共同体居住的地方,即共同体的基础”。[1]这就说明了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仅是生存的基础,更是心灵和生命的归宿。特别是老一辈的农民,对家乡的感情极其深厚,他们不会轻易离开自己长期生活的地方,始终坚守着 “落叶归根” 的观念。虽然越来越多的农民为了创造财富背井离乡,进入到城市工作,但是在他们的意识中,城市只是自己暂时居住的地方,乡土才是自己的归属地。特别是当他们体会到城市对自己的排斥,感受到难以融入城市生活中的孤独、自卑和无力时,更加催生了农民对家乡的眷念意识。这种特殊的乡土意识,使农民在城市生活中以地缘为纽带,他们互帮互助,艰难地适应陌生的城市。

其次,缺乏创新、小富即安意识普遍存在。农村经济的发展让一部分农民先富了起来,但大多数农民还是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图稳求安的思想还普遍存在于农民的观念中。随着外出打工的农民逐渐增加,农民的收入有了较大的提升,但大部分农民还是愿意生活在农村,他们更享受农村与世无争、安闲舒适的生活。这种求稳意识也使农民产生了害怕失败和缺乏创新的思想。在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下,他们胆小怕事,不敢承担创业失败带来的风险,总是走别人的老路子,导致出现盲目跟风的行为。他们不仅没有抓住市场带来的机遇,反而是干啥都赔钱。尽管他们通过外出工作获得了较好的收入,有足够的钱去进行创业、经商,但他们也不会将钱投入市场,因为他们认为这些钱不仅要供自己生活,还要留给自己的孩子结婚、买房,只有将钱存入银行才是最保险、最安心的。

(二) 农民的市场经济观念不断增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大浪潮中,农村经济要想得到长远的发展、农民要想走上致富的道路,就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到具有自主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的市场中去,逐步加强市场经济观念,培育现代化的市场意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农民对市场的了解更加深入、参与市场的热情更高涨,逐步树立起了现代化的市场经济观念。

首先,农民追求发展的意识更加强烈。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的农业生产不再是以维持生计为主,更加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农民密切关注市场发展的新动向,根据市场的变化开展多种多样的农产生业,比如修建草莓园,大面积种植葡萄、柑橘、橙子等热销水果,或者种植景观花、培育树苗等,以求在市场中获得最大的经济收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农民在保证物质需求上得到满足的同时,也不断加强在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改善自己的精神状态,提升自己的精神世界。部分农民会在农闲时去阅读书籍,积极参加农村文化活动,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和家人出去旅游,农民在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增加。农民的消费理念也发生了改变,在购买商品时更加注重商品的质量,讲究物美价廉。有些稍微富裕的农民还注重商品品牌,品牌观念在农民的意识中初步显现。

其次,农民不断更新自己的观念,树立开放意识。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国家就业政策的扶持,使得农民的就业选择和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化,如外出务工、自主创业、个体经商等。农民不再满足于依靠传统农耕带来的微薄收入,渐渐把目光从土地上转移出来,除了在家种田以外还会外出打工,租店做生意,尝试通过多领域的收入来改善生活条件。农民也会建议自己的子女走出农村,到更大的城市去生活,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在市场化的浪潮下,为了更好地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也开始密切关注市场走向、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学习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握更多农业生产经营知识,提高在复杂多变的市场中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己的综合能力,朝着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转变。

二、依附意识与主体意识同在

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党和国家始终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这使得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强烈,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日益增强。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国家和政府的依附意识依然存在于农民的观念中,农民还没有彻底从传统农民那种自卑、顺从、依赖的消极思想中走出来。

(一) 农民的依附意识依旧强烈

封建君主专治制度下,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农民必须听从君主的旨意,服从君主的统治,长期以来农民形成了逆来顺受、忍辱求全、循规蹈矩的性格。在这种专治统治的影响下农民失去了自我价值观念,习惯让别人给他们做主,缺乏主体意识,“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3]并将这种对君主的依附转变为对政府的依附。

农民的生活状态与国家的政策休戚相关。近些年来,为了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政府不仅在政策上给予帮助,甚至有些地区政府直接帮农民包办一切。不仅在买农业机器、翻修房子等方面给予补贴,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还直接出资给农民修建大棚、提供免费的农作物种子和肥料。政府 “大包大揽” 的行为更加助长了农民的依附意识,导致农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降低。特别是在一些发展相对落后的偏远农村地区,农民对政府的依附心理非常强烈,他们认为自己的能力有限,改变不了自己贫困的生活状况,只有依靠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和扶贫政策才能勉强的生活下去,总是等着政府的救济、补贴,甚至直接上门找政府闹事、要钱,并认为这都是国家和政府应该做的事情,这种 “等靠要” 的思想逐渐蔓延在农民的观念中。

新时代农民的依附意识还体现在对权力的依附。一方面他们对权力有种敬畏、顺从的心理,对于那些损害人民利益的基层干部敢怒不敢言,不敢违背基层干部的命令,基本上是听之任之,“畏官、怕官、躲官” 成为农民对基层干部的主要心态。另一方面又渴望拥有权力,希望能够得到权力的庇护。现在大多数的农民都抱着一种有权就能解决任何问题的思想,他们努力去迎合、讨好有权有势的人,目的就是为了当自己遇到困难时能够为己所用,得到实惠、方便和利益。现在社会上普遍出现的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之风,实质上就是寻求权力荫庇的产物和表现。

(二) 农民的主体意识日益凸显

首先,农民参与基层民主治理的主动性不断加强。近些年来,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村民自治组织的确立,农民在政治方面的思想觉悟不断提高。愈来愈意识到自己是农村的主人,是拥有平等权力的社会公民,开始渐渐对地国家大事和村内事务关心起来,自觉主动地参与到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中去。他们开始关心并积极参与农村选举,参与选举的热情一届比一届高,希望能选出为农村和村民做贡献、办实事的村干部。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热情也逐渐高涨,认识到村内事务不仅仅是村干部的事情,也是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情,开始自觉地参与村内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为村务管理建言献策,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农民也不断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约束,要求村委会及时、定期公开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各项村务和经济活动事项,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自觉接受群众的意见和监督。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使农民更加重视干部的清正廉洁,敢于对那些滥用权力、贪污腐败、损害农民利益的干部进行检举,并充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大众传媒和舆论工具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反映自己的意见、规范干部的行为。

其次,农民在生产生活上也更加独立自主。随着参与市场的热情不断高涨,农民开始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具有自主性、竞争性、开放性的市场中去,并不断适应、掌握市场变化的规律,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生产,开展不同种类的农业生产活动,充分展现出在市场中的主体性。农民在就业选择上也更加自主化、多样化。乡镇企业的发展和政府就业政策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渠道,农民不再依靠政府提供工作,开始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事适合自己其他职业,自主致富观念不断增强。农村“三权” 分置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实施,让农民对土地使用也更加独立自主,对于什么时候种植什么样的作物,土地是自己使用还是承包出去交给承包商使用都具有决定权。农民开始向更加独立、自主、自由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发展,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人情意识与法治意识并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4]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带动农民逐步树立起了现代化的法治观念,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但由于农村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整体上农民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 农民的人情意识依旧浓厚

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个人情社会浓厚的国家,特别是在农村这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大家长期生活在同一区域,每天面对的都是熟悉的人群,导致农民形成了讲究人情世故、重视地缘和血缘的人情意识。这种人情意识一方面可以体现农民质朴、善良、互帮互助的优良品质,但也会在农民之间产生一种人情大于法律的错误思想。在人情关系复杂的社会中,特别是关系网狭小的农村地区,大多数农民就存在着忍让,看人情、面子的心理,农民的感情色彩非常浓厚,他们在人情和法律之间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当邻里之间发生民事纠纷时,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的途经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找关系、用钱协商来解决。在他们的观念中,上诉、打官司既费力又费钱,而且还不一定能取得好的结果,最后还使邻里之间的关系变得僵硬,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当亲朋好友涉嫌违法犯罪时,大部分人会考虑到血缘的关系,害怕看到自己的亲人去坐牢,就为其掩盖事实真相、洗清嫌疑或者托人解决。目前,在大多数农民的潜意识里,他们认为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比法律来得更切合实际,因此,他们多是以人论事,而不是就事论事。

(二) 农民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农村的深入贯彻,党和政府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 “一村一法律顾问” 制度,开展大规模的普法教育,这都为农民了解、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便利。在党和政府的不懈努力和村民的积极配合下,自由、民主、平等、正义等现代化法治观念开始在农民意识中萌芽,农民的法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

第一,农民逐渐树立起尊重法律的意识。随着全民普法教育的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对法与法治逐渐了解、认同、接受、依赖和尊崇,法律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逐渐提高,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也逐渐加强,在思想上产生了对法律的敬畏意识。第二,农民渐渐养成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随着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和实际案例,农民日渐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开始积极主动地学习基础法律知识和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化解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网络化、信息化的发展也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有效途经。第三,农民的守法意识在整体上有所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们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5]在法律的威严下,农民认识到做违法的事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大部分农民都不会越过法律红线,触动和违反法律,消极的守法意识逐渐被积极的守法意识所取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做守法合格公民。第四,农民开始积极运用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自身权益无法维护时,农民改变了以往上门闹事、非法骚扰、以暴制暴等违法的行为,开始主动寻求法律帮助,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实践化。

但是,我们也要正确的认识到,虽然农民的遵法意识、学法意识、守法意识、用法意识相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提升,但农民的法治意识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四、蒙昧意识与科学文化意识共存

随着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在农村广泛运用和宣传,农民潜移默化地接受科学文化知识的洗礼,逐步树立起现代化的科学文化意识,这极大地冲击了农民封建迷信的愚昧意识,但受到农民自身水平和农村总体条件的限制,这种封建迷信思想依然,阻碍着农民对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运用。

(一) 农民封建迷信的蒙昧意识蔓延

封建迷信作为一种传统意识,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封建社会时期,由于当时科学技术水平落后和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农民既没有条件也没有机会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对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既无法解释又没有能力去解决,便将这些现象归为天灾,认为是上天对于他们的惩罚,导致了农民对神灵的敬畏和对宗教的信仰、依赖。“封闭保守、乐于天命、愚昧无知以及封建迷信造就了农民的蒙昧意识。”[6]这种迷信思想在农民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是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的。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意在农村营造良好的科学文化氛围。从改革开放至今,在党和政府的不懈努力下,以占卜、降魔、驱魔等骗取他人钱财的封建迷信活动有所减少,但由于封建迷信行为已经融入日常生活,一些地方的迷信思想、迷行行为沉渣泛起。例如,村民组织起来在村里修建寺庙,求神拜佛的农村家庭也有所增加。他们都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神灵上,特别是在婚丧嫁娶、考试升学、买房、创业等方面,农民总是通过拜各路神仙、找人算命等迷信的方式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给予心灵上的安慰。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发展,甚至还有迷信职业者发不义之财,为了提高农民的可信度,将迷信行为披上 “科学” 的外衣,把迷信活动与网络相结合,推出 “计算机算命” 和 “特殊功能预测” 等新型迷信活动来欺骗愚昧无知的农民。

(二) 农民的科学观念日益明确

为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对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培育,不断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完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开始自觉地相信科学,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并将其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

先进的农业生产设备在农村广泛应用和推广,不仅缩短了农民的劳动时间,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农业产量和农民收入,使农民享受到了科技带来的便利,意识到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科技致富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农业生产上,农民不再一味地依靠传统的农作经验和简单的农作工具来进行生产,开始重视科学的应用。例如,在土地耕种上,采用先进的种子和杂交物种,利用大棚技术、有机肥料、现代化的水利技术来提高种植水平和作物产量;在畜牧养殖上,利用先进的仪器和设备并请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进行管理,提高管理能力和效率。

在文化教育方面,农民的教育理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为了能让子女接受更好教育将其送到镇上或者县里的学校去读书,并主动花钱让孩子上各种培训机构,学习各种才艺技能。他们认为只有通过努力学习知识,才能为自己创造更好的未来,改变自己贫穷的命运。农民也改变了以往孩子学不会就打、骂的教育方式,开始听取老师的意见,加强和孩子之间的沟通,教育方式逐渐科学化。农民在重视子女教育的同时自己也开始主动学习。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为了提升自己的文化素质,通过在成人教育机构学习和参与成人高考来丰富知识、增长能力、提升学历,并且积极地参与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达到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随着互联网在各个家庭中的深入发展,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也及时通过手机、电脑、电视等便捷的传播媒介来获取有关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及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的知识与技能。

在科学发展观的影响下,农民逐渐养成了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首先,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开始觉醒。美丽乡村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乡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党和政府引领下,农民开始逐渐树立起正确的生态理念,他们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意识到要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崇尚自然,开始主动学习农业环保知识,加强生态环保理念,减少乱用化肥、污水排放、垃圾焚烧会给生态环境带来极大危害的行为。农民不仅在农业生产中注重生态环保,也开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养成保护环境的生活习惯,将环保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造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乡村风貌。其次,农民逐渐养成了健康的生活方式。在饮食上他们开始注重食品健康安全问题,虽然农民勤俭节约的习惯没有改变,但也会通过适当改善饮食来促进营养均衡、保证身体健康。农民也改变了听信偏方、病急乱投医的观念,当身体不舒服时会及时就医,听取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466.

[2]习近平.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R].2017-10-18.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10-211.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2.

[ 5 ] 习近平.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J ]. 求是,2015(01):3-8.

[6]高君.中国农民发展理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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