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与发展
——以鄂西北非遗 “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为例
2020-01-17闵清
闵 清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十堰 442002)
鄂西北地区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优秀文化源远流长。据统计仅十堰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存量高达2950项,列入国家级非遗产名录的非遗有10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有3人,省级项目38项,市级项目68项。这些非遗产所包含的深厚而多元的文化精粹是鄂西北地区世代积累的宝贵财富,然而在现代化、全球化的浪潮中,地域特性的消解、生存环境的趋同,本土化的非遗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面临断层、消失的严峻形势。
传承和保持非遗成为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作为人类文化“活记忆”、蕴涵丰富的“非遗”很大程度上已趋于符号化,在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挑战。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指出“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1]。”这无疑为非遗的保护与发展指明了方向,以保护为前提的产业化运作让非遗有效传播优秀文化的同时,也保证了非遗的可持性发展与传承,有利于盘活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实现乡村特色化发展之路。
“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作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鄂西北丹江口市浪河镇历经千百年的薪火相传,是当地居民区域认同、群体认同、文化认同的“活化石”,其产业化的发展与传承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不仅有利于地域历史特色文化和现代化产业发展结合,促进农村非遗的活态延续,同时也利于地方文化积累的沉淀与调适,推动非遗更好的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新时代的乡村振兴。
一、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传统工艺的基础上进行地方资源的整合,协同有效资源共谋发展
为了实现传统文化生生不息的传承与延续,需要进行系统化梳理的非遗资源,整合有效资源协同发展,培育新的生长点和增长点,实现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长期共存与协同发展。
(一)非遗“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的资源条件
第一,自然资源条件。“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的原材料源于丹江口市浪河镇神仙树,神仙树又名长柄臭黄荆,据《全国中草药汇编》记载:长柄臭黄荆属马鞭草科,生长于湖北、陕西、湖南境内,以根、叶入药,性平,具有清湿热,调经解毒的功效[2]。
浪河镇地处亚热带北缘,兼具南北气候,四季分明且降雨量适中,境内群峦叠嶂,地形地貌多样,为神仙叶树的生长发育提供了极为理想的自然条件,当地神仙树再生能力极强,春夏秋三季树梢会连续生长,采摘过后,很快就会重新发枝吐叶,1公斤鲜叶可生产3公斤凉粉,量产后经济效益较为可观。
第二,文化资源条件。浪河镇地处仙山琼阁圣地武当山东麓,千百年来深受武当文化的浸润,武当道家提倡清修养身,饮食崇尚自然,以传说的方式世代影响着当地人的饮食、生产、生活与思想,“神仙叶”凉粉源自道门, 在民间流传着一个美丽传说,相传很久以前,真武神来到武当山修行,遇百年难遇的大旱,百姓颗粒无收,真武神托梦指点村民,用一种树叶制作食物可充饥,村民们采回叶子,按梦中神仙指点制作出了凉粉,平安度过了灾年,因凉粉由神仙点化而成,故被当地人称为“神仙叶”凉粉。古老传说蕴含鄂西北区域丰富的文化元素与价值观念,饱含着当地古老的情感和智慧,这也是“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继承与传播的重要载体。
第三,古法制作技艺与现代市场条件。“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深受当地道家思想的影响,讲究道法自然:其以鲜嫩的“神仙叶”为主要原料,将清洗干净的“神仙叶”加入开水浸烫,并进行搅拌,直至树叶搅拌成糊状体,过滤并加入山茶清油,从土灶中取出草木灰,以甘冽的山泉搅拌,过滤去杂质,作为卤水点入,待其自然冷却后,便会凝结成翠绿清透的块状。以古法技艺制作的“神仙叶” 凉粉纯天然、无添加、绿色、生态,并且具有消暑降温,清凉去火,还有降压、抗菌等保健功能。近年来伴随着新一轮的消费升级,绿色健康食品发展热潮,“神仙叶”凉粉了在鄂西北消费市场上受到了普遍追捧,伴随着现代化的生鲜电商、冷链物流的强势崛起,“神仙叶”凉粉的市场供应配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神仙叶”凉粉无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神仙叶”凉粉承载着浪河镇厚重的地方文化与手工技艺的独特魅力,无论其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市场条件都非常可观,这不仅有利于传承与发展非遗,对带动当地农户脱贫致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整合区域资源,协同发展
第一,以实际条件为前提,采取因地适宜的发展原则,根据鄂西北传统民俗、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发掘,发展具有鄂西北地方特色的优势文化产业,打造非遗品牌,形成鄂西北地方文化名片,带动经济发展。
现代化文化必须参照厚重的历史,传承传统中的精华,创造性的实现传统到现代的转化,催生现代科技与文化、创新传统文化[3]。武当文化资源在鄂西北各地区星罗棋布,其中“神仙叶”凉粉是武当道教斋菜文化在民间的“活化石”, “神仙叶”凉粉推崇的“道法自然”的养生理念传承于武当道家自然、绿色、生态的饮食观念,其食材用料以绿叶为主,古法技艺制作最大程度上保留了膳食纤维、蛋白质及各类维生素、矿物质,含糖量极低,有助于消化和食物的新陈代谢,从食材、制作以及膳食都充分体现了道教饮食文化的自然生态、返璞归真的饮食观念。传统饮食文化是鄂西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鄂西北地区的传统内涵与人文精神。但近年来外来饮食文化对本地饮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冲击,新一代的消费群体对饮食的追求已向品牌、体验转向,非物质文化遗产饮食文化活态传承必须与商业发展有效结合,才能将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与传承落到实处,为发展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新的动力与源泉。
“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传承人以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标,成立了“神仙叶”专业农业合作社,截止2020年3月合作社有种植基地500余亩,带动农户120家。以神仙叶树的育苗、种植,“神仙叶”凉粉为主的系列产品的研发、销售等产业化经营一体,如今已形成了以非遗产品为主线,一二三产融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第二,围绕“以物载道”的精神,让“神仙叶”凉粉的传统技艺与现代技艺相结合,在创新中继承,在继承中发展。
现代化多元、便捷、快餐式的饮食发展趋向下,“神仙叶”凉粉无论食材还是传统工艺与现代饮食趋向出现断层。唯有产品研发以及品牌化发展才能让根植于农村的非遗立足于新时代发展潮流。在产品研发层面,合作社研发了“神仙叶”茶叶、面条、粉条、面膜等系列产品,在品牌发展层面,合作社注册了“武当丰”品牌并成立了弘民俗文化传播公司,以期以实业发展的过程中,将古老的传统与便捷、时尚、现代化的需求结合起来,实现传统技艺与现代化生产的转型升级,激活其新的生命力。
在乡村振兴、文化产业大繁荣的大时代背景下,“神仙叶”凉粉的非遗产业化发展与品牌经营得到了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文明密码”栏目、香港凤凰卫视“旅游天下”、湖北日报、十堰电视台、楚天都市报等媒体都进行了采访报道,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第三,协同有效资源共谋发展。合作社与华中农业大学、鄂西北农科所、湖北医药学院等高校协同合作。其中与华中农业大学、鄂西北农科所以及湖北医药学院共同推进,积极探索神仙树的药用成分、药理机制、量产技艺、系列产品研发、保健食品和饮料的深加工、果胶的提取工艺和设备等问题,专家教授团队对农户进行人工栽培、种植技术培训,综合开发神仙树多维价值,提高“神仙叶”经济效益,推动农村非遗的传承与活化。
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助力扶贫事业
“神仙叶”凉粉在鄂西北地区有千百年的历史,在当地以产业发展带动村民脱贫,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与鄂西北地区的扶贫方案对接,无论是文化认同、相邻合作、精准识别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为了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合作社以“农业+加工业”、“农业+服务业”融合作为合作社的长期以来的探索方向。已成功打造“合作社+农庄+观光”农村非遗产业链,为带动当地农户脱贫创收提供了较好的平台。
一方面,政企合作,推动乡村振兴。“神仙叶”合作社引导农户集体的力量,在家门口就能就业、脱贫致富,这对打赢农村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然而合作社作为农村产业,资金有限、资金回笼时间长,要盘活农村非遗资源,还存在融资成本高、投资周期时间长等问题。这需要得到政府有扶持,十堰市政府积极引导,加大对合作社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先后通过以奖、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农村产业的发展,合作社先后获得了丹江口市政府产业扶助、创业补贴以及十堰市多个创业赛事的大奖,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合作社的产业发展资金困难的问题。
另一方面,精准帮扶,助力农村扶贫事业。合作社农户基本上是鄂西北地区丹江口市浪河镇代湾村村民。自政府制定扶贫政策以来,合作社与浪河政府全面对接,以产业脱贫、精准帮扶、扎实推进力推代湾村扶贫事业。
合作社负责人与镇、村工作队一起对代湾村农户进行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全面核实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力状况、技能技术等情况,以村致贫原因进行了详细梳理,科学划分类别,因户施策“量身定做”针对性强、长效性的合作社帮扶机制。根据代湾村贫困户需求,合作社将当地贫困户主要分为三类:其一,因灾、缺土地、缺技术致贫,这一类贫困户代湾村人数最多,合作社采取承包神仙树、种植技术培训的方式,带动农户加入合作社共同发展,贫困户获得了有效帮扶;其二,因缺劳力以及交通条件落后致贫,在合作社与帮扶干部共同努力下,由每年3月至11月组织缺劳力、交通条件贫困户集中采摘神仙叶,获得相应的报酬,如今双方已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其三,因病、因残致贫,这一类贫困户代湾村人数较少,但扶贫难度最大,扶贫工作组与合作社采取组合方式帮扶贫困户,驻村工作组对其宣传低保、五保、粮食直补、计划生育优惠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类优惠政策,合作社参与送种养技术,时常提供技术、物质帮扶。
在合作社与代湾村扶贫小组的共同努力下,精准扶贫获得了良好的成效。2013年代湾村建档贫困人口108户270人,2014年脱贫10户26人,2015年脱贫10户34人,2016年脱贫8户17人,2017年脱贫8户30人,2018年脱贫66户165人,2019年脱贫2户5人,截止2019年6月代湾村贫困户全部脱贫。
三、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反思与对策
“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在产业化发展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然而农村非遗产业化发展也同时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何在发展的过程中活态传承,保障乡村振兴与非遗传承的良性循环,是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
(一)活态传承“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在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保护性研究不足。“神仙叶”凉粉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扶持下,在传承非遗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发展至今无论是进一步的项目普查、申报、保护等方面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究其根本还是在于对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不到位,“神仙叶”凉粉的文化区位属于十堰武当文化,武当文化与十堰周边地区尤其是农村的衍生文化遗产的发展、关系、脉络等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梳理与探索。
第二,保护性措施不到位。“神仙叶”凉粉作为食品类文化遗产,较易受到同类和假冒产品的冲击,甚至有些景区随处可见的“神仙叶”凉粉均为伪劣产品,无论是口感还是质量、卫生状况堪忧,“神仙叶”凉粉的地区美誉度、保护开发都受到了威胁,非遗由于其非物质性的属性,具有不易损耗、易于复制、可反复利用等特点,无保护性、低门槛的市场滥用会耗尽非遗的文化价值。
第三,“神仙叶”产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首先,“神仙叶”凉粉的非遗资源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当地山区农民对神仙树的价值和功能了解较少,对其的认知还是停留于日常饮食,还未意识到神仙树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加之更大范围的消费人群对“神仙叶”及其产品还十分陌生,这严重影响了“神仙叶”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其次,“神仙叶”的药用成分、药理机制、药品的研制、保健食品和饮料的深加工、果胶的提取工艺和设备及人工栽培等方面,还有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与开发,这限制了“神仙叶”产业化程度。
第四,“神仙叶”产业化发展动力不足。由于地处鄂西北农村,无论是交通、旅游、基地建设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导致“神仙叶”系列产品的普及性较低,更多的停留于全国各地的产品展销会,“神仙叶”产业化发展动力同时也受到产业产品研发、设备、经费等多方面制约,难以吸引具有创新、开拓能力的专业人才。
(二)“神仙叶”凉粉制作技艺在产业化发展对策,完善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
第一,尊重农民的主体性地位,动员村民集体性参与,强化区域文化认同。“神仙叶”凉粉作为农村非遗,也是十堰地区农耕文化的一部分,农民是非遗的造就者和生产者,文化遗产和物质生产不能相互脱离,两者缺一不可,保护农村非遗应该让文化遗产根植于其生产生活的土壤,一旦脱离了日常生产生活,农村非遗仅仅依赖于政府、传承人,就失去了人民群众的认同与接受,非遗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断档、失传,甚至退出历史舞台[4]。
神仙叶合作社在未来继续扩大的种植基地的基础上,带动更多的农户加入“神仙叶”种植合作社,推动“神仙叶”的生产、加工进入了当地农民的日常生活中,让文化遗产融入生活,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脱贫致富的同时,让非遗成为当地民众生存发展的社会生产基础,增强农民对本土文化的归属感,促使人们形成对共生文化的高度认同。
第二,由政府主导制定非遗资源发展规划,完善活化非遗的保护性措施。
其一,鄂西北地区拥有十分丰富的文化资源,还未能实现全面充分的传播和发展,以实际条件为前提,采取因地适宜的原则,根据区域文化资源进行融合,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文化产业,以非遗为依托,打造特色文化品牌。针对农村文化资源,应该从整体的角度上对十堰文化资源的整合与规划,以此对农村文化资源进行客观评估,明晰十堰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型的经济增长点与培育点,进行农村文化产业布局的重新调整,挖掘具有潜力的农村文化产业资源。
其二,农村非遗活态发展需要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重点培育传统产业的内容创意文化产品,降低农村文化产业准入门槛,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缩短供需链条,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实现农村文化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实现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其三,制定区域文化消费战略。
首先,完善文化消费促进政策,改善文化消费环境,积极促进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化,促进传统文化与科技、传统文化与旅游、传统文化与内容创意产业结合,促进文化消费市场的繁荣;
其次,从全社会范围内鼓励文化传承和创新,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创新驱动和智力支持,通过政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培育文化消费群体,拉动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消费推介;
最后,利用多种方式、渠道,出台相应的非遗的保护、管理、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通过如人大议案、政协、政府提案等将“农村非遗”保护纳入法律,为弘扬农村非遗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以人为本,建立农村非遗活化的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性的乡村振兴。
农村非遗产保护与活态发展主要依赖各级专家、投资人、传承人,积极培育各类优秀人才对保护农村非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各级政府应建立农村非遗人才专家库,利用专项经费建设非遗人才专家库,定期对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建立完善的非遗保护与发展规划,因地适宜有针对性对各个非遗制定相应发展策略。
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投资,着力培育现代化农村非遗的载体。合作社着手建立“神仙叶”凉粉产品展厅、民间技艺馆,然而农村非遗的传播载体应不止于如此,伴随科技的发展,从文化、产业、产品多角度融入现代理念,由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力度,营造农村非遗的保护氛围,举办形式多样的展示、路演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唤醒民众的文化自觉,吸引资金涌入农村非遗项目,让传统文化焕发新的生机。
最后,设立专项经费,保护农村非遗。在投入专项经费之前,需要做好普查摸底工作,划清非遗的知识产权归属,对本地区农村非遗的保护对象、范围进行界定,明确扶持、保护、抢救的方法、流程。
农村非遗的核心在于传承与活化,无论是技艺还是文化的传承关键在于人,尤其是农村非遗的传承受环境、文化、思维、视野等方面的局限,非特质文化遗产要长久发展,对传承人的扶持、保护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各级政府根据条件对农村非遗传承人进行培训,提升传承人的学习、传承能力;另一方面为传承人提供经费支持,激发农村非遗的传承主动性和积极性。对确定保护的农村非遗需要保证经费的稳定投入,结合地方政策、税费优惠等各项举措的同时,鼓励企业、团体、个人对保护农村非遗进行资助,实现非遗传承的主体自觉性,让更多农村的贫困群体融入乡村非遗产业发展中,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大格局中,实现鄂西北非遗产业及配套保障的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