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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认知视角下农户参与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山西、河南、安徽三省问卷调查

2020-01-17张林艳秦玉莹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抵押意愿住房

林 超,张林艳,秦玉莹

(1.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太原030006;2.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天津300134)

引 言

农村住房是农户实现基本生活的物质保障,是农户的重要资产(高圣平,2016)[1]和基本权利(高海,2017)[2]。开展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可以将农户的重要资产盘活(王直民等,2018)[3],有利于拓展农村融资渠道,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伍万云,2011)[4]。自2015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全国各地试点都进行了不同方案的探索,但普遍存在着较为审慎的态度(夏柱智,2019)[5],其深层原因就在于农村住房财产权涉及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保障属性,在没有替代性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前,贸然推进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会造成许多风险(陆梦梦等,2017)[6]。所以,在不确定性风险的背景下,农户作为直接参与主体,由于自身的抗险能力(朱新华等,2018)[7]、个体性别(叶明华等,2014)[8]、年龄(惠献波,2013)[9]、农户分化与代际分化差异(刘炎周等,2016)[10]会产生不同程度的风险认知,通过判断风险和收益,从而对抵押政策做出反馈(彭丽坤等,2014;杨卫忠,2018)[11-12],影响其参与住房抵押的意愿(陈通等,2014)[13]。所以,本文尝试从微观层次,分析农户风险认知对其参与抵押贷款意愿的影响,以期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改革提供理论参考与借鉴。

1 理论分析

风险认知是风险主体对其自身现在或者将来一段时间内的风险进行感知和识别(Bauer,1960)[14],并进行主观判断和认识的心理影响(Sitkin,Weingart,1995)[15],具有损失性和收益性并存的双重特征(Slovic,1987)[16]。农户风险认知受限于不完全理性、外部风险环境区对风险的判断(周忻等,2014)[17]。所以把农户风险认知的制约因素归纳为自身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Jacoby,Kaplan,1972)[18]。自身维度的农户风险认知受户主个体差异和家庭特征原因影响;外界环境因素主要受农户参与意愿、农户贷款经历、对贷款的需求程度、贷款政策了解程度和抵抗突发事件的能力等因素影响。

农户自身方面的风险认知,主要受户主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非农就业以及家庭劳动力的影响。当前农村以留守妇女为主要劳动力,女性对住房抵押的风险意识要强于男性。在年龄方面,年龄大的农户思想较为保守,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较低(杨卫忠,2018)[12]。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更容易理解国家相关政策,掌握现代金融知识,对抵押风险有更理性的认识。农户非农就业收入越高,抵御贷款风险的能力越强。家庭劳动力人数越多,对农村住房保障依赖性越大,全家整体搬迁成本越高,所以,对于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承受力越低,不愿意参与抵押。

外部环境方面的风险认知,主要受住房数量、突发事件、总体风险程度、借贷经验和贷款需求等因素影响。当农户拥有多处住房时,对农村住房保障的依赖性降低,抵御风险能力越强,更愿意将住房抵押获得贷款。当农户出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后,农户抗险能力较弱,没有多余的资金或者实体标的物抵抗突发事件,农户决策是选择不抵押,以规避出现高负债和失地失房双重风险的结果。基于农户自我认知的基础上,融合自身情况和家庭环境特征,最终的总体风险程度成为是否抵押的核心变量。农户作为理性人,行为动机和感性经验成为自己判断决策的方法之一,在自己或者同村村民有借贷经验的前提下,农户在选择抵押住房时会受之前借贷经验影响。根据经济学理论,农户作为理性人,贷款需求成为自身行为的重要动机,住房抵押贷款能够增加融资的渠道和数量,所以,农户愿意承担风险,参与抵押意愿越强。

图1 分析框架

2 实证研究

2.1 数据来源

数据来自于课题组2018 年7 月,2018 年12月两次调查,分别对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北辛镇北辛村、东卓村、三管镇李卓村、耽子镇席家窑村、夏县瑶峰镇韩家后村、上北师村、文德村)、长治市(上党县南宋镇北宋村、西池镇坟上村、郝家庄镇景家沟村)和晋中市(祁县城赵镇厡东村、昭馀镇北谷丰村、古县镇王贤村),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郝刚镇柴湾村、东洄村,张明镇董湾村、沟西村),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章集村,进行抽样调查,调研共发放653 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96 份,有效率为91%,样本的选择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调查显示,在样本中年龄普遍集中在中年阶段,其中40-60 岁占比最多,占60%。受教育情况基本集中在初中和小学,其中初中占比最大,占52.9%。从家庭情况看,劳动力人数主要集中在2~3人,其中2 人劳动力的农户占比最多,占41.3%。从住房数量看,住房数量主要集中在1 处住房和2处住房,其中1 处住房占比最大,占73.5%。整体看来,农户样本特征存在男女比例失衡、受教育程度偏低的现状,比较符合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样本具有一定代表性,收集的数据具有可行性。更重要的是,调研地区不愿意抵押住房的农户要多于愿意抵押住房的农户,约占78.5%。农户规避风险的程度较高,仅有5%的农户认为抵押住房的风险整体程度低。

2.2 模型构建

农户住房财产权抵押意愿是农户面对不稳定不确定的风险时依据自身特点和外部环境进行评估、决策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主要受到个人、家庭和风险认知程度影响。因此本文选取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如式(1)所示,本文选取农村住房财产权贷款抵押意愿为被解释变量,将被解释变量(Y)的取值限制在[0,1]范围内,其中,Y=0 表示农户有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意愿,Y=1 表示农户没有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其中,p代表农户有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潜在意愿的概率,1-p代表农户没有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潜在意愿的概率;α 为常数项;X为解释变量;β 表示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ε 为随机误差项。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如表1,通过Logistic 模型“进入(Enter)”回归的办法对农户样本进行显著性分析。

为提高数据分析结果的可行性,运用SPSS 21.0软件对各解释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呈现各解释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VIF)均小于2,所以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一般认为,当VIF>5,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达到研究的要求,不需要对解释变量进行剔除。运用SPSS 21.0 软件,运用“进入(Enter)”[19]回归的方法对596 个农户样本进行Logistic 回归模拟,运行结果如图2。结果显示,突发事件、总体风险程度、住房数量、劳动力人口、非农就业人口、借贷经历和借贷需求等变量对农户住房财产权抵押意愿有显著影响。

表1 样本变量及描述性统计

表2 模型回归结果

2.3 结果分析

(1)在农户抵押住房过程中,家庭劳动力人口对农户抵押住房意愿呈负相关,影响为10%水平上显著,说明农户家庭劳动力人口越多越不愿意参与抵押,家庭人口基数决定农户在选择购房时必须考虑成本费用问题,举家搬迁到城市买房所需要的购房资金以及对住房面积需求大等一系列问题,将会造成农户在抵押农村住房后所得的贷款无法抵消在城市买房的成本,且家庭人口数多的农户无法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对农村住房的依赖性。非农就业人口对住房抵押意愿的影响为5%水平下正向显著。由于非农就业人口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和稳定的生活,农户一般都会在城市落户买房或者租房,对农村住房的依赖性较低。非农就业的农户在对比选择抵押后所获得的资金与闲置住房所带来的成本后做出愿意抵押农村住房的决定。

(2)在住房抵押过程中,住房数量在对其意愿影响为1%的水平下显著,且为负相关,这不符合一般认识,即住房数量越多,越不依赖住房保障,应该更愿意抵押,呈正向关系。一方面农户在自己拥有多处住房,且在对资金需求大的情况下,其更愿意选择一次性融资方式,而不会选择需要经过程序复杂且存在还贷问题的抵押融资方式;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不存在成熟的农村住房抵押市场,各个主体或者群体存在利益博弈问题,抵押后抵押贷款是全部归属于农户还是按比例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拥有都是未明晰的问题,这些不明确问题所暗含的风险抑制了住房数量多的农户选择抵押住房的意愿。

(3)在住房抵押过程中,突发事件风险对农户抵押住房意愿为5%水平下负相关显著,即农户在面对较多或者较大的突发事件时,产生的选择性偏差会倾向于保守。住房作为实体的标的物,除了可以抵押外,也可以给面临突发事件的农户一个缓冲,农户在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受损和受损程度下,农户的规避风险态度会慎之又慎。在对内部自我特征分析和外部风险因素的综合分析后,农户会在心理上形成一份独特的抵押住房选择表,会根据自己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做出是否抵押的决定。总体风险程度对其抵押意愿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总体风险程度越低,农户越愿意抵押,在我国“房随地走”的原则上,农户在抵押住房后无法及时还贷意味着成为失地又失房的“双失”农民,作为普通农户会以自我利益最大化为决策目标,权衡抵押所带来的不同风险,最大程度避免自己成为“双失者”。

(4)在住房抵押过程中,贷款经验对其抵押意愿在1%水平上显著。对现代农户来说,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高,农户经历过抵押贷款活动后,获得了更多的金融知识,了解了相关的贷款风险,提高了风险抵抗能力。与此同时,处于社会群体中的人们具有羊群效应心理[20],在充满信息不对称的住房抵押活动中,大多数农户会保持自己的行为同其他大多数人的行为一致,选择跟随有借贷经验的农户进行抵押,所以会增加周边农户参与住房抵押贷款意愿。贷款需求对抵押意愿呈现正相关影响,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伴随着对资金的旺盛需求,刺激了农户愿意尝试抵押贷款这种方式获得资金,通过抵押住房使自己获得融资,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也是为了增加农户的财产性收入[21]。

3 对策与建议

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赋予了农户合理处置住房的权利,拓宽了农村金融渠道,推动乡村振兴。农户通过抵押住房实现资金融通,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成为撬动资金和农户发展双向流动的杠杆,充分发挥住房变现的桥梁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户对非农就业等其他活动的融资问题。微观上看,农户作为抵押活动的主要参与人,其心理和生理状态对抵押活动显现阶梯性反应。综合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农村社会环境,深层次考虑农户、政府以及金融机构在整个试点过程中的相互影响,在多方动态的博弈之下,农户抵押住房的风险与收益并存的条件要求我们慎重稳妥推进。本文从农户风险认知的视角切入整个抵押过程,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住房抵押风险缓释机制。调研中突发事件与总体风险程度是影响抵押的至关性因素,但并不是完全限制农房抵押的充分必要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缺乏完整的风险缓释机制体系,没有将农户较为重视的风险问题总结为政策性文件,没有将保障制度落在实处。因此,政府必须在保证大多数农户利益的环境下规范抵押细则,坚守“底线”思维,将农户相关的风险降到最低。在与金融机构合作时,合理处理农户在长期内产生的风险,做好风险缓释工作,在农户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时,首先保障农户的基本生活,其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合理处置农户住房。最后根据农户具体的经济状况延长其还贷的时间。

第二,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削弱农村住房保障依赖。首先,在经济发达且条件允许的地区由村集体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修建集体租赁住房,农户只有住房使用权,保障农户的基本居住权利。其次,对于在城市就业且收入稳定、已经完全脱离了农村生活的农户,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将宅基地退出与城市保障房申请挂钩,为这部分农户提供稳定的住房保障。最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传统农区,农村宅基地及其住房的基本生活保障价值更加凸显,农户对其依赖程度较高,应当继续实行农村宅基地福利分配制度,在此类地区不宜过于激进地推动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活动。

第三,完善农村住房抵押市场环境。首先,对农村住房的评估系统和抵押交易平台的建设要同步进行,抵押过程和程序要求公开公正。其次,也为了防止城市社会资本过度参与农村住房抵押市场,避免投机事件损害农户的利益。在调研结果中,存在农户多处住房不愿意抵押的情况,因此,政府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尽快推动住房抵押的市场化,加快资金与住房的流动性。根据试点的不同社会环境、经济情况,政府应在农户自愿的原则下选择有权威性或有代表性的农户家庭实行抵押住房活动,提高整个过程的公开公正性,增强农户的知情权及亲身体验感,带动其他农户参与抵押住房的积极性。

第四,制定差异化贷款政策,根据农户不同的贷款需求丰富农户抵押住房贷款的形式和资金的使用。例如用于非农业创业、子女上学、赡养老人等其他类型。同时,金融机构对农户抵押住房的贷款需求程度进行评估和评分,并根据需求程度实行梯度资金层次,政府宏观调控贷款抵押标准,防止金融机构盲目发放贷款,而导致农户为获得贷款资金而盲目抵押住房,造成贷款资金供给与需求失衡。因此合理构建差异化的贷款策略有利于建立多方的信任度,达到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户三方互利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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