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统一战线的基本实践与历史经验
2020-01-16阚秀玲
阚秀玲,韩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90)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统一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取得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战线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一战线为社会主义建设、改革事业做出了历史性贡献。认真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统一战线的实践历程,总结统一战线的历史经验,把握其内在规律,对于巩固壮大新时代统一战线,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统一战线的基本实践
(一)新中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我国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也开始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标志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1950年,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确定了对民主党派的总方针,热情地帮助民主党派团结、进步和发展,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1]。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实践和国家建设,充分发挥“智力库”的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献出自己的力量。1956年9月,中共八大明确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各民主党派开始向社会主义劳动者政党转变。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开始了新的合作,民主党派在新中国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采取利用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提高了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城市工商业迅速恢复。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同时,对这个阶级的人,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对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实行“包下来”的方针。同时,在知识分子中开展思想改造学习运动,使广大知识分子初步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调动了为新中国服务的积极性。1956年,首次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新中国成立后,成立了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方针,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等。制定了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支持和帮助宗教进行了重大改革,我国宗教的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开始转入全面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进行了艰辛探索,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由于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不足,出现了“左”倾错误,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统一战线也在探索总结中曲折发展,为克服困难和纠正失误作出了持续努力。
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明确了统一战线的任务就是要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1958年7月,第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要贯彻“驰”的方针,开始采取措施纠正统一战线工作中“左”的倾向,对于团结广大党外人士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克服三年经济困难,顶住国际反华反共逆流,产生了重大的积极作用。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重提阶级斗争,造成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大批冤假错案,统一战线遭受严重损失。
(三)“文化大革命”中的统一战线
1966年开始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遭受了严重的挫折和损失,统一战线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四)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统一战线进入爱国统一战线新时期。邓小平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地位、任务、对象以及基本方针进行了科学的阐述,为新时期统一战线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统一战线实现了根本性的拨乱反正和重大发展。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爱国统一战线的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1985年,统一战线开展海外统战工作,统一战线形成了两个范围的联盟。首次提出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把政党制度提高到国家政治制度的高度。党的十二大,提出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2]。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多党合作逐步迈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纠正过去在知识分子问题上“左“的错误,重申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提出知识分子也是统战对象,统战部门要管知识分子工作。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明确了工商联的主要工作对象和主要职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成为统战工作新领域。制定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基本法的形式把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固定下来,肯定了我国各民族之间已经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1982年,中央制定颁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确立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爱国统一战线
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993年,全国人大将多党合作制度载入宪法。1992年,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1993年,明确提出“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2000年首次将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纳入统战工作范围。党的十四大之后,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任务。2000年,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明确列入新世纪统一战线工作范围,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的主要标准。1992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1993年发布实施了《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进一步保障了我国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继1980年和1984年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之后,1994年和2001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召开了第三次、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采取增加投入、实行优惠政策和对口支援等措施,推动西藏发展与稳定。1999年,中央第一次系统、明确地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2001年,中共中央召开建党以来第一次专门研究宗教工作的会议,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对宗教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明确了“一国两制”条件下港澳统战工作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职能。统一战线重视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不断推动两岸人员交往和经济、文化交流,批判“台独”分子分裂祖国的言行。
(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爱国统一战线
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
2005年2月和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先后颁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推进多党合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2006年提出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作为新的着力点,明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方针: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颁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民族工作全局的第一个决定,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发布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2010年1月、5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对西藏和新疆工作进行了部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04年首次颁发《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在法治化道路上迈出了重要步伐。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2005年颁布《反分裂国家法》,把党和国家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2012年颁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第一次以中央名义下发的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文件,是指导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爱国统一战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个阶段的显著特征,就是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拓展新领域、探索新方法,切实解决好我们党长期执政条件下的人心和力量问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一战线进一步开拓创新、巩固发展,为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2015年5月,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围绕新的历史时期需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如何巩固发展统一战线进行了深入系统论述。2015年5月18日,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是统一战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3]。
2015年中共中央先后颁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三个重要文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发展。政党协商成为常态化的制度安排,建言献策成果更加丰硕,开辟民主监督新领域。突出重点做好党外知识工作。2015年11月联合召开第二次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党外律师代表人士统战工作,探索新媒体从业人员统战工作。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要把新媒体从业人员纳入统战工作视野,加强和改善对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工作。2017年,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对做好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3年10月,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将按照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留学工作。着眼促进“两个健康”,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2015年5月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专门强调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既要鼓励支持,又要教育引导,明确提出要形成健康的政商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对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013年5月,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组织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10月,全国工商联与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发起“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引导企业家正确认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具体举措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2014年以来,党中央先后召开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兴边富民工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2016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深刻阐明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7年颁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最广泛地团结港澳台海外同胞。2014年9月,香港发生”占中“事件,中央充分肯定并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和警方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维护法治和秩序。坚定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2013年10月,习近平提出“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15年11月,习近平同台湾方面领导人马英九在新加坡会面,这是1949年以来两岸领导人首次会晤,翻开了两岸关系历史性的一页。
二、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统一战线发展的历史经验
(一)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是统一战线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
统一战线是不同力量组成的政治联盟,要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共同目标,协调一致行动,必须有一个稳固的领导核心。我们党的统一战线,坚持党的领导是个根本问题,也是各方面结成统一战线的最根本的共识。新中国成立后,正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引导统一战线成员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而确保了统一战线正确的发展方向。正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各方面力量团结凝聚到中国共产党周围,致力于共同的事业。正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统一战线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有正确的方向和光明的前途,才能充分彰显独特的价值和作用[4]。
(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是统一战线发展壮大的价值所在
统一战线是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建立的,是为贯彻党的总路线、总政策服务的,这就决定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统一战线履行使命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服从服务于新生的人民政权的巩固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执行,成功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统一战线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统一战线适应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带领广大统战成员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践表明,正是因为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一战线才能够不断巩固发展,作用越来越大。
(三)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是统一战线发展壮大的基石
统一战线是同和异的统一体,也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成为统一战线发展壮大的一个基本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和改革开放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同时,扩大对统一战线多样性的包容,尊重党外人士的不同的民族特点、宗教信仰以及不同的生活方式,甚至对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等进行广泛联系、积极团结,发挥他们的作用。实践证明,在充分尊重多样性的基础上,一致性程度越高,统一战线团结的基础越牢;在不断巩固一致性基础上,多样性范围越宽,统一战线团结的力量越多。
(四)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是统一战线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
统一战线是建立在一定的思想政治基础上的联盟,社会各方面成员只有在政治上认同,形成共识,才能心向往之、以身趋之,统一战线的巩固发展壮大,离不开思想政治基础的巩固。统一战线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是历史的、不断变化的,它是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要求来确定的。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始终把增进政治共识作为首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巩固了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实践证明,统一战线只有坚持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才能不断巩固发展壮大,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
(五)照顾同盟者利益,是统一战线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则
统一战线既是一个政治共同体,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不同政治力量加入统一战线,既是为实现共同目标和事业而团结奋斗,也是为了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1956年,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方式,并对原工商业者“量才使用、适当照顾”,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生活,对团结各方面力量共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后,通过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帮助统一战线成员排忧解难,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带领同盟者实现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就要帮助他们实现其自身利益,否则统一战线就不能巩固,更不能发展。照顾同盟者利益,是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历史经验,也是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