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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传统文化契合性探析
——以社会和谐为视角

2020-01-16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中华马克思主义

曹 阳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102)

马克思主义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具有超越国家界限的世界性广阔视角,并且超越时间的藩篱和束缚,怀有对整个人类未来的悲悯关怀。因此,它所研究的问题也就摒弃了地缘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偏狭,选择了最一般、最具普遍性同时也是最符合全人类根本利益的主题。超越了时空界限的马克思主义具有跨文化性和普适性,并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在实践层面证明了对中国社会的强适用性。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渊源于过去、流经现在并向未来开放着的潺潺之流。中华传统文化不仅仅是千百年来与人们生活融合度极高的生活伦理哲学,并且作为把握马克思主义的逻辑理解起点,在一定程度上同其产生了共鸣。两者对于社会和谐问题,都包含着人自身、人际、人与社会三个层次的经典表述。

一、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和谐的认识

其一,马克思主义厘清了关于“人的本质”的概念,最终确立了社会属性才是人的本质属性。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宜将人的属性放之于纯粹精神领域去审视,而应该从现实的物质世界出发,并且应该跳出个人主义的狭小天地。因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所以个人同社会的生产关系承载着他一切的社会联系,个人的价值只有通过其社会价值的实现才能真正实现。哲学家费尔巴哈和黑格尔曾经早于马克思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过深入探讨。费尔巴哈把人最本质的存在属性归结为宗教情感。与前者比较,黑格尔则更为纯粹,在他的观念中,人已经跳出其所脱胎的社会,出离为一个完全抽象化的自我意识而遗世独立。但无论是对于费尔巴哈纯情的宗教情感本质论,还是黑格尔的完全抽象自我意识论,马克思主义都持批驳的态度,他否认人是纯粹抽象的精神世界的产物,将人拉回现实,肯定了人绝不能离群索居,而恰恰只有生活在群体社会中,人才能获得根本发展,才是通往自我成就的确凿路径。

其二,从人与人的关系层面来看,马克思主义提出既然人天然地具备社会存在性,因此,作为个体存在着的人与相对而言独立的他者之间并非存在泾渭分明的鸿沟,而是有着共生共在的关系。人际关系和谐与否则取决于实践基础之上的双向互动互联,个人的发展融入与他有关联的一切人的发展之中。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理想中的人际关系应达到一种“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状态。人与人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互为主客体关系。首先是作为客体,尽力去创造有利条件以推动他人作为主体时的发展。同时作为主体,也可以使用他人在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于自身有利的条件,在这样人际关系的良性循环中各自找到平衡点,形成一个良性衔接的且能持续向前推动的环。与此同时,每个人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在保存自己个性的同时,注意与人在平等地位下进行优势互补与劣势互助。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在平等、互助、互利的基础上所建立的人际和谐关系,才能真正缓和人与人由于种种利益纠葛所产生的张力,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其三,从人与社会关系层面来看,马克思主义认识到只有社会制度的变革,才能最终进入人类、自然、社会三者无根本性矛盾的和谐之境。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调查研究,马克思主义探求到一个基本事实,即对自然过度攫取、蓄意掠夺以及人际之间的交恶在一定程度上是由资本主义制度的无节制趋利性所导致的。既然资本主义制度的强大趋利性是导致自然、人际以及社会不和谐的根源,找到了病灶,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愈渐明晰——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通过社会革命的方式推翻不和谐的社会制度,在公义原则下建立起共产主义制度,真正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美好。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描绘出了社会文明的最高形态,到那时在资本主义私有制背景下所产生的不合理的生产关系以及由此而来的不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将会统统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在强大生产力推动作用之下,由确确实实获得解放的人建立的“自由人的联合体”。

二、中华传统文化对社会和谐的探讨

首先,传统儒学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曾经提出通过“仁”“恕”之道的彰显来完成个人的修养。“仁”是个人内在高尚道德情操的内隐,而将这种由个人内心道德情感的修养生发出来的具体于他者的行为实践就是“爱人”之道。能做到“己欲立而立人”(《论语·雍也》)就是从主动的方面达到了“仁”道所要求的境界。换句话来说,就是自己想要完成的宏愿,推己及人,如果同样也是别人到达的方向,那么也要有同理心地帮助别人去完成,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儒家所推崇的建立起宽容和谐人际关系的“仁之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的“恕道”则是从被动的层面来告诫人们己不欲求的结果也不要强硬地塞给他人。儒家观念中的“臻于至善”的自我价值彰显就是在“利于他”中完成“成于己”,并最终在成就他人中完成对自身人格完善的关照。

其次,“和同”思想是在“仁恕”自我修养原则基础上,对人际交往原则的补充。这里的所谓“同”是指从内容物到外在表现形式都完全相同的同一体,是单一的事物。而“和”则不同,“和”是多种不同质不同性状事物的多元体,其中包含着从形式到内容都不尽相同的多个“他者”。“和”的概念与“同”相比,更加鲜活灵巧。在“同”完全相同整齐划一的主旨下要求无法融合而被拒之门外的事物,就能在允许不同事物的共存与互补的“和”原则下轻易地通过考察,甚至能在这种和谐包容的氛围下催生出事物更加多样的形式甚至完全崭新的内容。西周的史伯曾经通过分辨两个哲学范畴“和”与“同”之殊异,澄清过“和谐”与“同一”的差异,阐明“和能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的观点。孔子也将“和”与“同”纳入其君子人格的评价体系中,通过分辨“和而不同”与“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作为君子和小人处世情操的分野。认为君子可以接受不同意见以使事物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但小人则反之,会为了表面的和谐,而刻意趋“同”,盲目附和,隐藏自己真实意见,这样一致的同手同脚,不会达到真正的“和”的境界。值得注意的是,“和”是作为手段和过程存在的,而“以和为和”,将过程当作目的,就很容易造成一些社会流弊。

最后,从人与社会关系来看,传统儒家劝导为政者在治理政务时务必要施行仁政,以还仁于民,施用礼乐威仪,在社会治理层面保证社会的和谐,及至天下皆宁的理想境界。荀子指出:“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荀子·乐论》)荀子认为,“乐”和“礼”在社会治理层面各有侧重点。“乐”对于社会发展所不可避免出现的阶层分化,在被统治者与统治者可能发生的冲突之间起着润滑剂的作用,对民众敌对和反抗情绪有抚触的功效。“礼”则是在这一基础上依据整个社会分层结构所指定的,确保阶层内部以及阶层与阶层之间相对的平和,以维持社会的基本稳定。传统儒家认为,“礼乐”是一剂治世良药,对于消解掉因愚蔽偏执和强暴冲动的人祸根源所带来的危害有一定之功,并终能达成人与社会的和谐。宋明理学时期,朱熹提出“己者,人之私欲也”,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这实际上是将个人的价值维度完全放在整个社会集体的维度之下进行评判,压抑个人的发展、泯灭个体的多样性来机械性地实现整个社会的稳定。对此,中国诸多有识之士已经对后期儒家这种机械和谐论进行了批判。

三、两者对于社会和谐理论的契合性探析

虽然马克思主义脱胎于19世纪的欧洲社会,与核心理念肇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华传统文化,对于社会和谐问题的认知理路各有侧重,但两者的各自表述中还是有一些相似之处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两者都将关注点放在人自身内部和谐维度的构建上。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终极社会和谐观的目标指向,是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以待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新人类的诞生。因此与社会变革同时发生并且不能忽视的还有个体素质的自我训练以及个人内部和谐维度的建设。不论新世界的人类思想观念、价值判断以及生活方式,都是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和谐观在个人维度中所关照的对象。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儒家将“仁”“恕”作为个人修身之方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孟子继而提出“仁义礼智”为“我固有之”,引导人从自身内部出发,“反躬自省”达到个体维度的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援引儒家经典《论语·宪问》中“修己以敬、以安人、以安百姓”的修身处世三次第,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应该坚持自我修炼和自我塑造的原则指导[2]。

其次,两者都注意到了人际之间合作创新的力量,表明“和”能产生完全不同于简单相加的“同”的崭新能量。马克思主义理解下所谓“新的力量”是在多人的协作下产生的,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互为主客体的共存共荣关系,在此基础上的人际协作,就不仅仅是个体与个体能量的简单累积相加,更重要的是互相作用下产出新质的飞跃。中华传统文化的“和同论”思想,同样关注人与人之间协作产生的新力量。比如齐国晏婴曾以不同质物产生的和羹作比,向国君陈述真正“相和”的君臣关系是求百花齐放的“和”,不是求完全同一的“同”。如果为政者不能听取与自己相左的政见,为臣者又唯唯诺诺,只知附和,就很难形成真正和谐的君臣关系与高效的政治治理。当然,马克思主义提出的人际协作理论,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和与同”思想还是有差别的。在马克思主义憧憬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中,每个人的存在都是他人存在的目的,在此基础上人际之间的协作更少利益纠葛因而更为纯粹。

最后,两者都怀有对理想社会的憧憬,都对未来蓝图进行了勾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与社会矛盾的真正解决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才能切实达成,所以,共产主义社会值得人们期许和奋斗;而中国古代理想中的社会状态是《礼记·礼运》中所描绘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在社会理想的不同话语方式的阐释和表达中,两者都完成了对现实世界的超越。马克思主义以剩余价值学说为理论武器,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实质的分析,阐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对立的根源,为无产阶级革命注入强大的思想力量,其终极目标是解放全人类、实现全人类的自由发展。儒家的和谐社会理论构建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统治者的理念,被统治者不得不在政治高压下出让自己的利益。为了社会和谐,统治者需要通过施以仁政,掩盖和调和阶级矛盾,以此来推动社会的和谐平稳发展,并没有从根本上找到实现“大同”理想的根本方法和前进路径。相比较而言,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理论超越了阶级性,能够在彻底解决社会问题的前提下,为更多的人谋取福利。其终极目标的远大使它更具有革命性和彻底性,发展前景更为广阔,实现路径更为科学。

四、两者对于社会和谐理论契合性探析的意义

首先,两者都尊重人的主体地位,重视个体的成长与发展,对于人不断学习以完成对个体素质的自我提升具有理论指导意义。深入挖掘两者在个体和谐维度上的理论契合点,有助于深入解读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体道德修养塑造以及社会价值凝聚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华传统儒家学说曾在其经典中提出修身为学的八目,即所谓自身内在修为和立身处世的八个步骤。千百年来,它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儒家学说进修步骤,更多的是具有实践色彩的人生进阶之梯。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浪潮中,世界形势风起云涌,改革开放为我们带来全新的历史机遇,中国走入新的历史变革时期。时代境遇的变化必然会催生人们思想观念发生变化。“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能任人们无目的地随波逐流,更不能任各种思想和潮流不分良莠肆意横行。”[3]中国共产党秉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不动摇,着力发掘中华传统文化中具有引领意义的优秀精神内核,并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进行有序深化和升华,最终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的个人道德修为提出了新的更为全面具体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引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执政党,针对全社会有躬先表率作用的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标准的学习要求和更为严格的道德准则——要求其必须在“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和自我改造”中完成党性修养的完善和道德水平的提高。

其次,两者都正视客体的客观存在性与个性,注重主动寻求与对方的连接点积极合作,深入挖掘两者在不同主体间合作互融维度上的理论契合点,这对于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有促进意义。马克思主义站立在唯物论和人民史观的理论高地之上,积累了以往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有益成果,并牢记“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1]248,期望将哲学理论从纯粹思想的藩篱中抽离而应用到实际中,因此开放和包容的理论品格是马克思主义这一伟大思想体系的重要注脚。无独有偶,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历久弥新生生不息,与传统文化高度融通的思想内核有直接关系。几千年以来,中华文化以“和合而生”自强不息的魅力柔化其他异质文化,成就了自身的丰富和完善。由此可知,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传统文化不仅仅是在社会和谐层面强调个体之间通过合作融通能够产生新质的飞跃,而是其本身就具备开放性和融通性的高贵理论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始终崇尚和平,和平和谐的追求深深溶化在中国人民的血脉之中。并且,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不仅仅是对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更是由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引导下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所决定的。“对内求发展、求和谐,对外求合作、求和平,是中国和平发展的不懈追求。”[4]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中提到,“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文明交流互鉴的理念下,中国以“共商共建共享”的中国智慧,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发展倡议,对引导世界走上合作共赢之路作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深入挖掘两者在构建理想社会维度上的理论契合点,对于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理论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传统文化都对理想社会怀有美好憧憬,在价值取向上都把人在现实社会中的幸福作为终极目标和判断标准。中华传统大同社会的理想,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以及现代化工业体系社会大生产的现实基础上,实现了意识层面的升华和实践领域的腾飞,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成为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追求并为之持之以恒奋斗的目标。中国共产党是这份期许当仁不让的领导力量和动力核心。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立足于走理论联系实际解决中国根本问题的思想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中明确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5],并要求全党在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5]。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更加真实地享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对理想社会的想象在从憧憬一步步变为现实。

五、结语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和谐的探讨立足于人类发展过程中获得的丰富思想资料,在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前瞻性系统审视和批判的基础上,得出引领人类追求和谐文明、改变人类历史命运的科学理论和认识。马克思主义在历史坐标系中位于19世纪40年代,但因其思想的超越性应归属于当代和未来。与此相对应,中华文明作为世界历史上唯一没有断层和转易的文明,历久而弥新,与其求同存异、协调发展的特性有很大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曾讲到,“儒家倡导‘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主张‘协和万邦,和衷共济,四海一家’”[6],肯定了儒家“和谐相处的思想”。中华传统文化的求同存异与马克思主义的超越性使两者之间具有广阔的共构空间。发掘两者对于社会和谐问题的思想财富,使两者有机共构,以期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增添理论砖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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