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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维持型运作到振兴型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党组织转型提升研究

2020-01-16胡小君

河南社会科学 2020年1期
关键词:党组织党员农村

胡小君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一、乡村衰落与农村党组织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

从城乡发展的格局来看,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和乡村企业的式微,农村发展出现了明显分化。城中村、城郊村因享受城市化扩张红利更加繁荣,但多数农村在城市化进程中资源被抽离,总体发展严重落后于城市,呈现衰落态势。乡村发展滞后和趋于衰落,使农村党组织的建设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一)劳动力外流和人口老龄化导致农村党员队伍“空心化”、老龄化严重

快速城市化使中国乡村人口比重逐渐下降,2017年年底,全国乡村人口总数为57661万人,占比41.48%,较2007年年底的71496万人和54.11%[1],绝对数下降13835万人,占比下降12.63个百分点。尤其是农村外流人口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包含大量接受较好教育的各类人才和乡村精英,这使得总数下降的乡村人口在结构上更加失衡,老龄化尤为突出。根据2015年人口抽样调查,全国平均老龄化水平是16.15%,其中农村18.47%、城市14.34%[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比城市高4.13 个百分点。乡村人口变迁导致了党员队伍的“空心化”和老龄化,相对优秀、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能的青壮年农民党员大量外流到城市中就业。例如,山西泽州县,全县17469名农民党员中,外出务工党员有4680余名,占全县农民党员的26.79%[3]。尽管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仍在农村,但长年在外务工,实际定居城镇,难以参加组织生活,造成了农村党组织的“空心化”,并使农村党员的实际老龄化程度更高。笔者调研的苏州市吴中区多数农村,老龄党员占到党员总数的六成以上,而且,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尤其是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使农村党员队伍所依托的后备群体大为萎缩,呈现出后继乏人的态势。

(二)集体经济衰落削弱了农村党组织的物质基础和自主性

近年,随着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以及环保风暴对“小散污乱”企业的整顿,农村集体经济在20 世纪90 年代改制之后,再次面临结构性削弱。村级集体收入普遍偏低,即使是东部发达地区农村也是如此。例如,2015 年杭州市全市2449 个村,有61.09%的村直接经营收入在10万元以下,无直接经营收入的村占比达49.24%,村级投资收入和发包收入也十分有限[4]。此外,大量的农村财富通过农民进城或支持子女购买房地产等方式流入城市,加剧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困境。集体经济的衰落削弱了农村党组织对乡村精英的凝聚力,党组织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关联不断淡化。精英流失、利益关联淡化,使得一度红红火火的村级民主也逐渐步入平淡。集体收入减少导致有的农村连正常的活动经费都难以保障,村“两委”对上级财政投入高度依赖,加强了准行政化的趋势,村级治理的自主性偏弱。

(三)农村社会文化生态问题丛生加大了党组织的功能负荷

社会问题方面,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构成的“三留守”现象普遍。“三留守”人员需要大量、长期的社会关照,对农村党组织提出了增强社会服务功能的要求,但集体财力限制了村级服务功能的提升。由于“三留守”人口的安全弱势,农村犯罪问题不断出现,黑恶势力也乘机蔓延,这使得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和整治任务突出,而农村党组织所能动员和依靠的乡村青壮年因外出务工流失严重,个别农村党组织甚至被黑恶势力乘虚操纵。文化问题方面,农村传统文化价值观受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冲击和解构出现了异化,利益至上的价值观消解了熟人社会的道德约束功能,使村党组织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不彰,对农村社会矛盾的调处乏力。生态问题方面,农业排放导致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严重,农村生活垃圾堆积,小散污乱企业对局部环境的恶性污染等,对农村人口的卫生健康造成危害,在一些生态问题突出的地方,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把农村党组织推到了矛盾旋涡之中。农村丛生的各类问题很多都有深层次的结构性根源,并非农村党组织所能解决,但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和局部爆发,却实实在在地削弱了党组织的威信和凝聚力。

二、乡村衰落环境下农村党组织的维持型运作

乡村衰落的外部环境,对农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作用和各项功能的发挥,以及所引领的乡村社会治理,造成了不利影响。相当多的农村党组织从改革开放前期的发展型状态逐步弱化为活力和组织力薄弱的维持型运作,组织弱化、功能虚化和地位边缘化问题日益突出。

(一)党员队伍的新陈代谢机制和先锋引领作用薄弱,处于空心老化的维持状态

农村新党员的发展是促进党员队伍新陈代谢、克服老龄化的主要途径。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导致农村优秀群体萎缩,而且价值观念变化以及村级利益减少,使不少中青年农民以利益眼光来看待入党,认为不仅没什么实际利益,还得承担各种义务和责任,入党态度消极。即使如此,由于近年党员发展数量受到严控,农村党组织并无足够的发展名额来充分吸纳乡村精英。例如,2017年全党发展农牧渔民党员35.8 万名,而建立党组织的建制村有54.7万个[5],平均每个村党组织仅发展农民党员0.65名。在实践中,极为有限的名额很多留给了村级办事人员。由此,农村党员队伍的新陈代谢主要表现为老龄党员自然减员。老龄化严重和新生力量不足并存的现象,使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薄弱。老龄党员受制于年龄、身体、知识水平等原因,学习能力较差,观念相对陈旧,很多处于含饴弄孙的退养状态。一些高龄党员成为“失能党员”,行动不便,本身就是党组织关怀的对象。而且,老龄党员与孕育乡村振兴希望的各类农村新兴经济组织、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基本隔绝,缺乏引领带动的可能。

(二)领导班子弱化和对上依赖严重,处于行政扶持的维持状态

农村党员队伍的“空心化”“老龄化”也导致了村干部队伍的老龄化。河北省2016年对13个乡镇276个村的调研显示,55岁以上的村支书占46%,60岁以上的占26.9%[6]。还有相当多的农村,由于留在农村的青壮年党员不多,特别是优秀人才少,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选择范围小,合格的村支书、村干部产生困难,能人不愿意干,一般人很难干。由于年龄偏大,能力偏弱,村干部的知识结构与乡村发展的需求出现脱节。而且村集体收入低,许多村支书、村干部把村级事务管理当作附带的第二职业,主要精力放到能带来收入的其他主业上。上级党组织为了改变这种薄弱状况,通过三种方式来扶持村级班子:一是加强经费支持,使村干部拥有较稳定的收入,把更多的精力投放到村级事务上;二是推行大学生“村官”政策,为村干部队伍输入新鲜血液;三是增派第一书记,对村庄发展进行帮扶。这些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造成了村干部队伍对上级政府依赖程度加深,整体上处于行政扶持的维持状态。

(三)组织设置上党委悬浮和支部固化,处于相对封闭的维持状态

由于村级治理在资源上对上依赖程度加深和乡村“空心化”加剧,为了节约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各地普遍开展了撤并行政村的工作。例如,湖北省监利县的“合村并组”,2014 年第一轮将768 个行政村减到638 个,2017 年第二轮进一步缩减到323个,单次精简率达49.4%[7]。行政村撤并后,规模急剧扩大,党员数量增多,很多村党组织从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和党委。同时,按照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加强了村部的硬件建设,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实行了一站式公共服务,村书记、主任和办事人员普遍坐班制。这使得村党委(总支)与村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拉大,相对于村庄社会处于悬浮状态。在村党委之下设置更为细密的基层组织,是密切党群、干群联系的重要途径。但是,受制于老龄党员的分布状况,以及便于管理的需要,很多村党委下属党支部的设置单一和简化。主要按照撤并前行政村或自然村的分布设置少量的支部,支部书记有的由村党委委员分别兼任,有的在老党员中遴选能力较强的担任。村党组织的这种设置方式很难适应农村各类产业组织、社会组织的兴起,相对封闭且人为分割,总体上呈现悬浮和固化的维持状态。

(四)组织活动存在管理空白、弱化现象,处于分化和形式化的维持状态

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基本上处于三种情形。外出务工党员成为流动党员,由于更多的利益关切在流入地,对村级事务决策的关切淡化,而且缺乏参与条件,因而与作为流出地的农村党组织联系薄弱。农村党组织也很难将外出党员纳入日常组织生活,出现管理空白。在常住农村的党员中,村“两委”成员及村部办事人员中的党员是骨干分子,也是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而占比高的老龄党员则是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对象。笔者在苏州农村调研中发现,很多农村党组织的经常性组织活动仅在党委(总支)层面开展。而且因主要参加者老龄党员数量众多、居住分散、行动不便,组织活动开展的频次很低。有的甚至仅在“七一”和年末举行两次活动。本应作为党组织活动主体的党支部和党小组,因为缺乏活动场所、资源支持和成员过于老龄化,很多连基本的“三会一课”都难于正常开展。

(五)功能发挥处于勉力支撑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秩序的维持状态

基层党组织的主要功能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乡村衰落环境下农村党组织的维持型运作使其实际功能发挥也带有显著的维持型特点。推动发展方面,受制于集体经济式微,农村党组织直接推动经济发展的功能削弱,组织设置的固化使得党组织对于农村中新兴的经济组织、合作组织嵌入性差,引领带动作用不足。有些地方对农村实行社区化管理,剥离村党组织推动经济发展的职能,专注于社会治理和基层服务。服务群众方面,在上级资源投入和任务安排下,村部集中化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保证了最基本的村级公共服务。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撑的对群众直接服务活动受制于党员老龄化成效有限。与此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村干部在履行服务职能时,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甚至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小微腐败现象屡有发生。促进和谐方面,受上级组织支持的村党组织班子在乡村中能保持较高的权威,能够协调一般性的矛盾冲突,维持乡村基本秩序。但是,在面临有组织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时,一些乡村的党组织班子难以有效应对,少数村“两委”班子被这些势力胁迫甚至俘获。

三、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党组织的角色与责任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广大乡村扭转发展缓慢、趋于衰落的颓势,实现全面振兴的重大历史性机遇。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促进城乡融合和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人才、资本和市场下乡,构建乡村治理体系。这些举措直击造成乡村衰落的体制障碍和问题根源。同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谋划农村五位一体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对于农村党组织而言,一方面先前乡村衰落颓势对党组织建设环境的不利影响将有效缓解;另一方面,作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负有重大的使命和责任。

(一)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实施主体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坚持党管乡村振兴,要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共抓乡村振兴。在这个领导体制中,作为一线指挥者的农村党组织书记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农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是这个队伍的骨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8]

(二)农村党组织是乡村振兴各项改革政策和制度的精准落实者

乡村振兴要推进农村全面深化改革,勇于破除城乡制度化藩篱,充分释放生产要素活力。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完善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放活经营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还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以及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这些改革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能否得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能否把握正确方向,防止侵占集体利益和损害农民利益,都离不开农村党组织作为党的农村政策落实者的组织保障作用。

(三)农村党组织是人力、资本等外部嵌入资源的有效对接者

乡村振兴,人才和资本是关键资源。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除了乡村本土人力资本的开发外,要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还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城市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离不开资本的投入,要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领域,鼓励工商资本进入乡村,协力推动农村产业兴旺。外部人才和资本大举进入乡村,一方面需要熟悉农村环境,得到合理引导,避免盲目投入;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与村民产生复杂的利益关联,有时会因短期与长期利益、个体与资本利益产生各种纷争。这些都需要农村党组织充当好有效对接者的角色,对人才下乡、资本下乡发挥正确的引导、支持和协调作用,保障村民的合理利益和合法权益。

(四)农村党组织是乡村组织振兴和社会治理体系的核心领导者

在乡村振兴中,克服熟人社会弱化后农村社会“原子化”“碎片化”弊端,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以及改变小农户生产经营的散、小、乱、低等弊病,提升农村产业组织化程度,是农民和农业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由此,需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合作组织、行业协会、产业链等。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乡村多元协同治理同样要求村民“再组织化”,夯实自治组织,建立灵活多样的社会组织和活动团队,参与共建共治共享。乡村组织振兴和协同治理要求农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动各类组织蓬勃发展,保证正确发展方向,构建起以自身为核心,以专业化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团队为支撑,以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的“多元一体”的乡村组织体系,确保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治理有效。

(五)农村党组织是农民主体地位的维护者和乡村内生力量的激发者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建设者和直接受益者,乡村振兴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农村党组织要发挥党组织引领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帮助农民知晓政策、提升能力、积极参与,同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农村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农民主体地位,还需要在农村党组织的引领下发掘乡村深厚的内生力量,激发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汇聚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四、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党组织的转型提升要求

农村党组织要担负起乡村振兴战略赋予的使命和责任,必须改变先前乡村衰落态势中农村党建的维持型运作方式,推动党组织建设转型提升,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党的力量倍增”[9]。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地位和关键角色,要求农村党组织紧密围绕提升组织力这个重点,努力适应和抓住乡村振兴带来的发展机遇,克服问题,把自身锻造成为坚强有力、充满活力,能有效领导乡村振兴各项建设的农村振兴型党组织。

(一)提升组织领导力,着力克服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弱化、依赖的问题

建设农村振兴型党组织,组织领导力是核心,包括党组织整体的领导力和党组织书记个人的领导力。组织的整体领导力又集中体现为政治领导力,即党组织能够准确理解党的乡村振兴战略及各项兴农改革政策,通过党组织的引领示范和对接协调,保证农村各类组织以及外部嵌入的人力、资本、文化等资源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共同发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落实。党组织书记的个人领导力,体现为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中精心谋划、扎实推进、统筹协调、引领示范的能力和意志。群雁高飞头雁领,党组织的整体领导力同样也是党组织书记当好班长、带好队伍的结果。因此,迫切需要改变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难选、事难干、老化保守、消极维持、对上依赖的问题,多举措并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充满生机活力的农村党组织干部队伍。

(二)提升组织渗透力,着力克服农村党组织设置悬浮、僵化、封闭的问题

建设农村振兴型党组织,组织渗透力是前提,包括党组织的组织覆盖力,即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农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行业的群众,及时嵌入乡村振兴中发展起来的各类新兴经济社会文化组织;还包括党组织的工作渗透力,依托严密完善、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提升组织覆盖力,要求打破僵化、封闭的组织设置观念,创新设置方式,积极适应乡村社会结构和组织振兴的发展趋势,横向到边。增强工作渗透力,要求激活党支部和党小组工作活力,把党的工作和党组织作用下沉到最基层的党员群众之中,纵向到底。

(三)提升组织革新力,着力缓解党员队伍“空心化”“老龄化”和作风、纪律问题

建设农村振兴型党组织,组织革新力是保障,包括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可持续的新陈代谢能力,以及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自我净化能力。一个老化严重、缺乏活力、思想保守的党员干部队伍必然暮气沉沉,很难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样的党组织也不可能在乡村振兴中承载起应有的功能作用。由于农村党员队伍的老龄化是长期形成的,很难一下子解决,只能通过新生力量的注入,逐步加以缓解。此外,一些农村党组织存在小微腐败、作风不良等现象,个别党组织还被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操纵。对此,迫切需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除党组织中的病灶,实现自我净化,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四)提升组织凝聚力,着力克服组织活动形式化、组织影响边缘化问题

建设农村振兴型党组织,组织凝聚力是基础,包括党组织内部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对农村各阶层群众的感召力、动员力。组织内聚力是组织力的直接体现,要求农村党组织全体党员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为乡村振兴奉献力量的觉悟,行动上自觉听从组织指挥、服从组织纪律,努力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这就要求农村党组织改变组织活动形式化、空洞化和淡化政治性的弊端,严格基层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把乡村振兴的内容和要求贯穿到组织生活中,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意识。党组织对基层群众的凝聚力是组织力的关键所在,要求党组织能切实从农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能够用乡村振兴、美好生活的共同奋斗目标来感召群众、动员群众,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民服务,凝聚群众,汇聚各方力量,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提升组织行动力,着力克服组织功能偏狭和勉力维持问题

建设农村振兴型党组织,组织行动力是关键,包括政策执行力、组织协调力和解决问题的攻坚力。农村党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在村民中的宣传、说服和推进、落实,都离不开基层党组织坚强的政策执行力,同时也要求党组织保持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充实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功能。农村党组织也是乡村组织振兴的引领者和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领导者,在对村民自治组织、专业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联系和引领过程中,要适应农村社会组织化的发展要求,提升组织协调力,做到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会面临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深化农村农业改革,也会触及一些既得利益,引发矛盾冲突。这些要求农村党组织能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坚强的组织力攻坚克难、化解矛盾。

五、农村党组织开展振兴型党组织建设的关键举措

当前,农村党组织开展振兴型党组织建设,要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带来的环境改变和有利条件,针对维持型运作中的突出问题,紧扣提升组织力的要求,把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书记队伍建设、组织设置优化、党员队伍更新、引领村民自治、全面从严治党等关键举措,因地制宜,勇于革新,把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充满活力,担负起在乡村振兴中应有的使命责任和重要角色。

(一)抓住“关键少数”,扎实推进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村党组织书记是乡村振兴的基层掌舵人,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最根本、最关键、最宝贵的人才。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打破传统的选人用人条条框框,拓宽来源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培养后备干部。注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党组织带头人岗位上来。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让村党组织书记有符合工作强度的工资收入,并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打破上升天花板,充分调动其干事创业热情。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从机关干部、高校知识群体、专业技术部门选派第一书记的力度,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加大对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的培训力度,提高政治素养,拓展发展视野,增强干事能力,使其能够切实成为引领乡村振兴的“主心骨”和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二)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体系

覆盖广泛、渗透有力、适应性强的组织设置体系是农村党组织发挥有效引领、协调作用的结构基础。打破刻板思维和图省事的心态,根据乡村振兴尤其是组织振兴的发展需要,灵活设置党支部和党小组。重点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农村社会组织、乡村文化组织等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形成村党组织多元嵌入其他各类组织的体系格局。探索依托乡村振兴各项具体工作建设功能型党支部或行动支部,直接发挥组织引领作用。例如,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渔港村党委把党支部建在太湖渔船上,通过渔船党支部,带动志愿者开展把渔船生活垃圾带上岸的环保行动,发挥了党组织引领乡村生态振兴的功能。加强基层支部建设,选好支部书记,夯实支部功能,督促党支部结合所覆盖的群众需求或所依托的农村经济、社会组织特点,发挥好引导和服务作用。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资源和力量下乡,在乡村振兴中形成党建带群建、群建促振兴的态势,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充实农村组织振兴体系。

(三)机制创新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整体提升农村党员队伍质量

建设一支充满活力、实干创新的优秀党员队伍是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的根本。在党员队伍发展方面,完善农村党员入口机制,适度向农村基层一线增加入党名额,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致富能手、农村各类组织领头人的沟通引导,有序将其中的优秀分子吸纳进党组织队伍。坚持开放性思维,参照城市中“在职党员进社区”的做法,把乡村振兴进程中各类下乡人才中的党员人才,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吸纳到农村党组织各项活动之中,注重发挥其特殊作用。在党员队伍管理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对老龄党员和失能党员单列管理,以服务关怀为主,注重发挥其余热。对中青年党员,建立定期培训、设岗定责、履职承诺等各项制度,提升其能力素质,明确先进性要求,激发其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壮士断腕的精神,严格以合格党员标准为尺度,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畅通出口机制,提高党员队伍质量。

(四)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党建引领乡村自治是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保障,也是党组织扩大影响力、拓展功能的主要依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资源技术人才下乡,集体经济获得新发展,农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两委”矛盾可能再次复杂化。对此,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全面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以“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的方式,从根本上协调村级“两委”关系,保证党对乡村振兴的领导。创新乡村自治实践,推广基层协商,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充分发动群众,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保障村民广泛、多层次、规范化的参与权利。深化乡村自治实践,借助村党组织体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底,以党支部和党小组为依托,引领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深化发展。村党组织积极引入、主动对接社会组织,支持党员、积极分子、草根精英等弘扬志愿精神,创建和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推进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乡村振兴风清气正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乡村振兴中大量资金资源的投入,对村党组织和村干部的作风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带来新的考验,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做到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才能保证组织有力,增强在村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严格规范开展农村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进行民主评议,让组织生活成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健全监督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督促村干部培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习惯。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村级选举纪律,严格村干部候选人审查,严厉打击贿选等非法现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惩保护伞,铲除盘踞农村的黑恶势力根源,打击农村宗族势力和非法宗教势力,为乡村振兴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公平公正、透明开放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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