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发言摘要
2020-01-16王喜权
王喜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做出决定,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之治”,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于2019年11月15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会上有12位教研人员结合各自学科进行了研讨交流。
王喜权: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站在新的起点上,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既是新时代鲜明的理论宣示,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大的实践成果,更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系统的制度安排。
新时代鲜明的理论宣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四梁八柱中,党的领导居于顶梁柱的位置。全会构建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的“坚持和完善”,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制度的首要坚持。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其他12个方面的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大的实践成果。“党领导一切”这一概念在党内最早出现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的推进,我们党对党的领导方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吸取了教训。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方面,做出了艰苦的努力。党中央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增强了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树立起了党中央的权威。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是对党的地位和作用的进一步自觉体认,体现了党在新时代的历史责任担当,为“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全面体现到各方面制度安排中”做了铺垫。
党的十九大以来系统的制度安排。党的领导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以上制度安排,可以从三个层次理解:一是树立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突出了核心作用;二是强调了党的初心使命、坚持人民性的制度建设,巩固了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三是强化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这六个方面三个层次的设计,解决了“党领导一切”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能够凝聚起民族复兴的强大能量。
卢琰华: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党依法执政能力,既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前提、应有之义和有力保障,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五大在科学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郑重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提高依法治国能力,就是提高党领导人民依照宪法以及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的能力。
依法治国能力的直接表现就是依法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党的文件形式第一次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各项主张,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是党依法执政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在法治轨道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首先要做到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就是要自觉维护宪法以及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在宪法以及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以及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就是要依法正确处理党同国家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健全依法执政工作机制。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宪法确定的党的领导地位,把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作为依法执政最根本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杨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为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这些重大部署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点:
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立足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强调执法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是执法的价值取向,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相同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不选择性执法、不随意执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这一目标要求强调司法活动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注重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近年来,我国参与国际事务日益增多,国际经贸活动日益增多,国际维权事件日益增多,这对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等。这些论述明确了近期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不断完善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不断提高涉外法务工作水平将会在国际竞争和对外交往中更好地保护我国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对我国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发挥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注重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本领”。作为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只有在宪法以及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执政权,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实现制度化、法治化。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依法执政的重要主体,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依法执政意识,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
栾凤廷: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坚持和完善行政体制指明了改革方向,提出了改革要求和重点任务。
明确行政机关角色定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全会不仅明确了行政管理承担的职责,而且强调了行政机关是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执行者和落实者,使党政关系更加清晰、更加规范。
构建政府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进一步界定了政府治理体系的主要内涵,具体包括政府职责体系、政府组织体系、规范政府运行和行为的法律制度体系,使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完善国家行政体制。要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完善部门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
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市场规则,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持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切实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效率效能。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主要目标是推动政府职能更加优化、机构设置更加科学、权责更加协同。要依法依规配置行政职能、设置行政机构、明确行政权力和责任,规范行政管理程序。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行扁平化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理顺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要把握好中央和地方管理的“度”,坚持全国一盘棋,优化中央事权,提高统筹水平。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
王双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基本经济制度对经济制度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决定性影响,所以从本身的属性上看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一经确立轻易不会改变。我国一直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实行多年。从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到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是一脉相承的,是长期的、稳定的。同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如股权、知识产权等收益在制度上得到了保障;如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二者关系的重新确定,都是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同时具有稳定性。
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创新性。从基本经济制度的整体上看,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基本经济制度整体的创新。基本经济制度整体的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是我国基本国情发生了变化,要求经济制度必须变化。只有所有制一个方面是不能完全概括出基本经济制度的,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性,还必须把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囊括进来,因为二者的作用越来越大。分配制度是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的,而市场经济体制是保证市场主体公平公正进入市场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创新,将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整体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内涵是“在所有制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上,是指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经济体制上,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从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此基础上把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囊括进来。基本经济制度决定收入分配制度,有什么样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收入分配制度。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和完善,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是因为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形成了我们的制度优势。因此,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纳入基本经济制度,与所有制、分配制度构成了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关系。
沈鹏远:关于国有经济的新论述
与以往相比,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经济的论述有以下三个特点:
继续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继续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企改革紧密联系起来,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出“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心和信心。
增强国有经济五种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增加了“抗风险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增加“竞争力、创新力”,去掉“活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创新力”列为国有经济发展目标。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国有经济必须将技术创新作为立身之本。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力度,重点推进董事会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薪酬管理制度,运用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办法,充分调动各类国企员工积极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宋宏: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为什么要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作为根本制度?这是因为:
马克思主义是最严谨、最科学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已诞生170多年,至今仍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这是源于它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真理性的统一,是以社会发展规律为基础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是革命的、批判的、发展的理论,是随着时代和实践的进步不断丰富的,是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马克思主义为人类进步和解放指明了方向,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中华民族正是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富裕的长期奋斗中,在各种纷繁的思潮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成败的全局。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没有马克思主义,就没有新中国;没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进程,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命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挥着支持政权、整合社会、凝聚人心、助推经济、规范生活的重要作用。坚持并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建设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特点、新动向至关重要,这是保持中国政治和中国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宝贵政治资源和思想资源。
赵卓莉: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制度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必须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制度建设,以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先进文化的核心内容,首先就是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地位。自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来,就注重在制度上培育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在制度建设上。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改中把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根本大法当中。刚刚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更加明确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就是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就是对人民基本文化需求的保障。2015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首次把标准化、均等化作为重要制度设计和工作抓手。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规范和界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责任和义务,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把“两效”统一变成具体的制度设计,探索了可量化、可操作的社会效益考核指标。
周秀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净化人心的利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应该肩负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代相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了厚重的精神内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可贵的精神资源,支撑着中华民族的脊梁。“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一个民族的崛起或复兴,常常以民族文化的复兴和民族精神的崛起为先导。一个民族的衰落或覆灭,往往以民族文化的颓废和民族精神的萎靡为先兆。文化是精神的载体,精神是民族的灵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我们的心灵找到了栖息地。现代生活中最值得引人关注的现实问题就是道德危机。几千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一定给我们带来富裕的生活,但它却给予我们正义和美好,给予我们优美的心绪和内心深处的宁静,还有崇高的人格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我们的心灵找到了栖息地,给民族奠定了优良的文化根基,赋予个体生命以一种至善至美的力量。如“凡事叩其两端取其中”“无过亦无不及”,就极好地告诉了人做事所要选择和把握的程度和分寸。其中,凡事不强求、讲究适度原则、以理性自觉缓解价值观念碰撞、知足长乐、未雨绸缪等,以其深沉的气度蕴含现代生活有借鉴价值的因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规范,产生了统摄性,思维、行为也因此产生趋同性、和谐性和一致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是通过人们心理上的共鸣、感情上的至诚、行为上的遵从,形成了符合人类追求真、善、美的价值指向的整合效果。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使领导干部在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净化人心中提高执政水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直接或间接影响执政主体的心理与人格,以民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伦理道德、人格特征、行为规范、风俗习惯等形式存在和延续。经过积淀形成的文化基因,深深融入中国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精神生活等各个领域,呈现在人们的生活观念和日常行为之中。“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诛一恶则众恶惧”,领导干部应严格要求自己,做民众的表率,以学益智,提升执政水平。
田虹: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将“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作为坚持完善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并明确指出要通过“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贯彻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这一发展方针,这是服务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大国的迫切需要,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为世界教育发展贡献中国教育智慧、教育经验、教育方案的实际行动。从治国理政的视角思考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建立,既应该有关于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的融入,也应该有涉及城市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创新的加入。一个服务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应该包含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内容,是一个能够提供优质、普惠和均衡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能够支持、满足和实现人的终身学习需求的社会体系。我们要构建这样的体系,就要更多关注国民教育的短板,关注更多非学历教育领域的发展。要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扩大对教育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投入,搭建覆盖各类人群、方法灵活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提供多层次多类别的选择机会,满足个体和群体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让更多的教育发展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为民族振兴发展大业筑牢基石。
尹鸿雁: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为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是我们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的宝贵经验。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要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就是要通过民主协商、共同合作形成良性互动,其本质要求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重视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的科学化、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治理方式的精细化、治理过程的民主化,形成科学完备的社会治理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根据全会精神,要重点健全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制度、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制度、公共安全监管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等12个方面的制度。
不断丰富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原来部署的基础上,增加了“民主协商”“科技支撑”。前者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方式,基层通过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可以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后者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技术保障,正确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可以实现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
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社会治理的重心、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三治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城乡治理制度的统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充分赋予基层自主权,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切实解决好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郭枫:提高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领导干部社会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必须不断提高包括社会治理能力在内的党的执政能力,才能保持和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执政地位的认同度和公信力,做到长期执政。在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提升领导干部社会治理能力,对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期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领导干部必须提升自身的社会治理能力,才能应对新兴社会阶层的出现、新兴社会组织中内部管理、社会需求结构深刻变化的挑战,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提升领导干部社会治理能力的途径。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从全局和宏观的角度,研究探索社会治理的新路子、新方法。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带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意识,强化敢于涉险滩、打硬仗的战斗精神,锤炼提高治理能力的意志品质。
聚焦党校主责主业,提高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党校要围绕提高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构建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不断升华思想理论教育境界。要以提高领导干部治理能力为调研重点和方向,提高针对性,充分发挥党校的决策咨询智库作用。要充分发挥党校的思想舆论引领作用,开展面向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宣讲,加大提高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理论创新成果和方针政策宣传力度,掌握党校思想引领、舆论引导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