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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节”:商业的献媚

2020-01-16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妇女节女神妇女

王 伟

(福建社会科学院 文学所,福建 福州 350001)

德国哲学家卡西尔(Ernst Cassirer)的《人论》一著高屋建瓴地指出,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是一种符号动物,可以有意识地借助语言制造纷繁复杂的符号世界或符号系统。卡西尔将语言分为“情感型”与“命题型”两大类,认为前者或许起源于动物的嘶吼,而后者则是对客体的命名,为人类所独有并构成人与其他动物之间的根本分界线。语言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随着日往月来、时移世易,语言或局部微调、或剧烈变化,永不止歇。因此,“能指”同一而“所指”大相径庭的情形实际上并不鲜见,最近几年愈来愈流行的“女神节”一词即是如此。从诞生于前现代社会用以纪念各式女性神明的特殊节日,到现今商业文化中众多寻常女子自身的节日,“女神节”的所指显然走过了一个既是逐渐去魅、同时又趋于弱化或泛化的过程。

在前现代人类社会中,信奉神祇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不同的文化中,神祇又有着不同的谱系与功能。人所共知,古希腊、古罗马神话与宗教中有着丰富多样的女神群体。譬如,生育女神玛图塔圣母,农业和丰收女神克瑞斯,狩猎女神狄安娜,手工艺女神弥涅耳瓦,播种与丰产女神俄普斯,幸福、机遇与成功女神福耳图娜,保护人民与国家安全的女神塞库瑞塔斯,如此等等。而中国女神更是数量庞大,整体来说,既有“创世女神”“上古女神”,又有“民间女神”“道教女仙”“佛教女菩萨”[1]1-4。女娲、羲和、嫦娥、王母娘娘、七仙女、龙女、女夷、刘三姐、妈祖、金花夫人、麻姑、孟婆、泰山奶奶、何仙姑、观音,如此等等,都是其中较为知名且深入人心者。尽管中外均有数量众多的女神,但并非所有的女神都真正拥有自己专门的纪念节日。退一步说,即便是有,也不一定全都能够传承至今。譬如,上述所列举的一些域外女神就未见其纪念日,而爱神维纳斯、月神塞勒涅、灶神与火神维斯塔、灶神与面饼女神福耳娜克斯、福寿女神安娜·珀壬娜[2]47、立法女神得墨忒耳与科瑞·佩耳塞福涅[3]334等则在古代拥有祭祀她们的节日。另外,瑞典12月13日的“露西娅女神节”与孟加拉国的“杜尔加女神节”、尼泊尔的“女神节”等迄今仍然每年都在如期开展。具体而言,露西娅是迎光女神,瑞典人借此节日表达对光明的向往、对黑暗的憎恶之情。杜尔加既是丰裕女神,又是坚持正义、战胜邪恶的象征,每年10月7日开始,孟加拉国都要举行为期十个昼夜的狂欢活动以示纪念。尼泊尔则有着历史悠久的崇拜女神传统,每年9月都会举办为期八天的女神节庆祝活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尼泊尔还从许多女童中严格挑选女神,由专人进行照料并加以教导,一般每十年换选一次[4]260。

中国女神中,织女与妈祖的纪念日广为人知。前者是“七夕节”,又称“乞巧节”或“女儿节”。这一天既是“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牛郎织女相会之日,又是凡间女子乞求织女赐予智慧、巧艺与美满姻缘的日子。妈祖,别名天后、天妃、天上圣母等,是我国国家祭典三大神明中唯一的女性,在全球华人范围内有着颇为深远的影响。每到其诞生日和升天日——农历三月二十三和九月初九,各地信众都会聚集起来,重温、感念其勇敢无畏、扶弱济困、不屈不挠、博爱众生的高尚品德。有意思的是,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五是云南永宁纳西族人的“女神节”。每逢节日来临,人们就会汇聚在狮子山麓的女神庙前载歌载舞、尽情欢宴,祈求干木女神保佑“人丁平安、农业丰收、畜牧兴旺、百事顺利”[5]257。此外,值得提及的是陕西临潼地区还流行“女王节”或“女皇节”。相传女娲曾经在骊山“炼五彩石以补苍天”,后人为追念女娲的功绩,家家户户在其生日——夏历正月二十,一说二十一或二十二——吃“补天饼”,并把撕开的圆饼先后抛向屋顶、井中或置于地面,意为补天补地。因此,该节又俗称“补天补地节”[6]273。

容易发现,世人对多种多样女神的信奉带着较强的实用色彩,或者说,与男男女女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正因如此,在激进的启蒙先锋陈独秀看来,人们喜欢“烧香、打醮、做会、做斋”“无非是想发财发福,求子求寿”[7]。这些迷信活动远非那么灵验,简直有害无益。尽管如此,这种对女神等各路神仙的拜祭确是全世界都常见的一种文化现象,而且,人们通过种种信仰的仪式可以或多或少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更重要的是,这些仪式很多时候还是人们达到群体情感交流、身份认同的重要场合。随着现代性的降临,包括宗教文化在内的整个传统文化都蒙上了愚昧落后、封建迷信的浓重阴影,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的理性与文明。诚如韦伯(Max Weber)所言:“只要人们想知道,他任何时候都能够知道,从原则上说,再也没有什么神秘莫测、无法计算的力量在起作用,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掌握一切。而这就意味着为世界除魅。”[8]29换言之,超凡脱俗的神明虽然并未从红尘俗世中完全退出,但却被迅速去魅化。与日益昌隆的理性之光相比,之前无比耀眼的神性光辉黯淡了许多。回到中国的历史语境,民间的宗教信仰衰落可谓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个中原因,“有外来基督教的冲击,有社会不安定的影响,有西风东渐、风气渐开的文化因素,也有商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9]232。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正是这里所谈的商业化、城市化因素为以后“女神节”走下神坛、走进寻常百姓生活埋下了伏笔。

最近几年,每逢3月8日前后的一段时间,“女神节”“女王节”在网络上尤其是诸多电商平台上、城市的实体购物中心来势汹汹,而延续了几十年的“妇女节”反倒被束之高阁。耐人寻味的是,何以“妇女节”不被新媒体待见,其中又映照着怎样的社会律动?众所周知,在法律意义上,“妇女”是一个中性词,指年满14岁的女性。然而,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谈及“妇女”,却常常包含着心照不宣的贬义。它不仅意味着已婚,而且还易于诱发“家庭妇女”与“劳动妇女”的负面联想。不言而喻,年轻女性对这样年老色衰的女性形象当然唯恐避之不及。首先,在崇尚年轻的文化氛围中,女性比男性更为惧怕衰老,而“已婚”恰恰鲜明地表征了这一点。已婚还暗示了女性个人魅力处于暂时完成状态,专有所属,不能再随意播撒,否则就不免被人指指点点乃至引发家庭灾难。或许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可以同情地理解为何很多被视为“大众情人”的女明星或公司白领女职员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隐婚”。其次,“家庭妇女”理所当然地关联着相夫教子、柴米油盐酱醋茶、洗衣做饭等事项,而“劳动妇女”则跟家庭劳动与社会劳动自然难脱干系。如此的生活状态,如此的劳动样式,让诸多年轻女性、都市丽人望而却步、敬而远之。有鉴于此,全国政协女委员张晓梅在十多年前就提议把“三八妇女节”改为“三八女人节”。在她看来,“妇女”之所以不受欢迎是因为它暗含着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等社会陈规。虽然她的提案在当时未受重视,甚至遭人奚落,但无疑敏锐地触及起于青蘋之末的社会暗流,触及到女性形象蓄势待发的重塑动力。让人唏嘘的是,与当今“女神节”“女王节”或“女皇节”等耸人听闻的名称相比,张晓梅当年谨慎的建议而今看来已经落伍。

既然对“妇女节”的反感可谓由来已久,既然身份重塑、认同的渴望严阵以待,那么,借助互联网的强大传播力,“女神节”“女王节”或“女皇节”长驱直入,获得一大批青年女性的青睐就丝毫不足为奇。实际上,在之前小范围内传播的“女生节”一词上,这种两相耦合、水到渠成的情形亦有鲜明体现。“女生节”在高校非常流行,因为高校的众多高知女生既不想被称为妇女,同时也不愿白白放弃自己的节日特权,所以,她们折中地把3月8日的前一天叫作“女生节”。这个“一日之差”的选择,恰恰又一次证明了“妇女”在社会中受人歧视的现状。“女生节”的幕后推手之一是高校社团、文娱团体等,那些铺天盖地的横幅都来自他们的奇思妙想。令人脑洞大开的花式表白中,既有文采飞扬、温文尔雅的甜蜜情话,又有用语猥亵、低俗恶俗的骚扰段子。经过多年发展,轰轰烈烈的“女生节”看起来已经成为关爱女生、展现女生风采的重要节日,但不容忽视的是,“女生节”囿于大学校园,渐渐沦为一个男生积极地给女生过,而女生无须采取行动的节日。一旦离开了大学的庆祝环境,这批年轻的女性很容易就会被“女神节”“女王节”或“女皇节”所裹挟、征服。

从根本上说,“女神节”等名称是对“妇女节”买椟还珠式的盗用,在此过程中它一并完成了解构与建构两项工作。就前者而言,它消解了“妇女节”的纪念意义。“妇女节”,全称“国际劳动妇女节”(International Working’s Women’s Day),又称为“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United Nations Women’s Right and International Peace Day)。回溯“妇女节”百余年的历史,它最初是美国制衣与纺织女工为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更好的工作待遇而游行示威的日子。1910年第二次国际妇女代表大会将其定为全世界妇女的斗争日,以此纪念世界妇女为争取权益与解放而付出的辛劳、牺牲。1924年,我国妇女在广州第一次举行了群众性的“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中国共产党很早就重视这一节日[10],新中国成立后这一节日更是得到政府的支持而延续不辍。从这个简要的勾勒中不难看出,“妇女节”承载着珍贵的现代价值与政治价值,承载着妇女先辈们为劳动权益与女性解放而所做的艰苦努力。“为什么我们要特别提出国际妇女节?这是因为世界上全体妇女有一种问题要求解决。这一问题,既然关乎妇女界全体,那就是与男子相对应的问题,就是男女平等权的问题了。”[11]366蔡元培先生的“三八节”演讲虽然已经过去了九十余年,但今天读来仍然振聋发聩,仍然值得人们深思。唯有不忘历史、不忘初心,我们才能抓住纪念“三八妇女节”的要领,珍惜妇女界已有的进步、正视其中存在的并不如意的现象与问题,而非一头扎入消费主义的怀抱,乐不思蜀。

就“女神节”的建构来说,古灵精怪的商业营销把“妇女”们奉为“女神”,这一做法其实与“消费者是上帝”的理念如出一辙。浏览层出不穷的“女神节”修辞,无非是将琳琅满目的商品推向“女神”面前,将它们鼓吹为“女神”或其亲友的日常必备品、任其挑选。譬如,“3·8女神节 相约三月三”(某商场),“女神·购物节”(某购物中心),“女神节 全场满300送300”(某女装),“3·8女神节,我的生活我做主,生活因你不将就!”(某卫浴),“女神,请上座”(某家居),“女王节 买一送一”(某鞋子),“是女王,会发光”(某灯饰),“女王专享,门面担当”(某木门),如此等等。换句话说,“女神节”被精明的商家打造成一个购物的嘉年华。从“妇女节”到“女神节”的转换,无疑凸显了消费主义的强大逻辑。问题是,如同那位作为消费者的“上帝”一样,只有在消费中、在消费能力的展示中,女性才能成为所谓“女神”。也即是说,奉承女性、宣扬女神是把女神符号化,这种商业策略事实上制造出一种攀比消费的焦虑感。它毫不掩饰对那些消费社会里的“新穷人”的排斥与漠视,也毫不掩饰对众多普通劳动女性骨子里的歧视。

前现代社会的“女神”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且往往各司其职,有些专门纪念其神明、美德等的“女神节”一直传承至今。而近年来盛行于网络尤其是电商平台的“女神节”,则是“三八妇女节”的解构与重构。一方面,它契合了一批女性对“妇女节”由来已久的反感潮流,满足了她们身份重塑、认同的渴望——这种群体心理在之前小范围内传播的“女生节”一词上亦有鲜明体现。另一方面,它很大程度上去除或背离了“妇女节”最为珍贵的现代价值与历史价值,赤裸裸地展现了商业营销对年轻女性的献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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