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阈下河北农村养老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2020-01-16刘苗荣
刘苗荣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社会保障的职责,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有资料显示,河北省早在1999年就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自2015年起,河北老龄化程度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到2017年底,河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32万,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15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人达140多万,并以年均3%~5%的速度递增,到2020年将达到15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8%左右,基本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具有来势强、基数大、增长快、负担重的特点。农村老龄化问题尤为严重,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行,大批农村青壮年谋生他乡,家庭小型化、空巢化趋势不断加剧,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逐渐弱化,养老社会化已成大势所趋。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则是我国农村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妥善解决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本文所指的河北农村养老社会保障问题,并非仅指健全和完善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指要建立健全包括家庭、社会和国家在内的为奉养老人,使其老有所养的整个保障系统。
一、河北省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方式较单一,养老机构非常缺乏、养老资金严重不足。在我国,家庭养老历来都是基本养老方式,即依靠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随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互助养老和机构养老应运而生。互助养老是指邻里老人间的相互帮扶与慰藉。机构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方式,老人的所需基本来自机构,但因设施投资大、见效慢、收费相对较高。受床位数量的限制,机构养老在河北省所占比重不高,在农村更低。目前,河北农村除了家庭养老模式外,主要探索出五种模式:互助幸福院式;村级主办、市场化运作的分担式;乡镇与村卫生机构一体建设的医养结合式;土地流转收益养老的衡水幸福院式;区域养老的廊坊三河式。除了互助幸福院式外,其他模式大多还处在试点和初期阶段。据2019年3月20日中商情报网讯,到2018年末全省农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65个,床位7.9万张。这为数不多的养老服务机构难以满足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巨大需求。所以,家庭养老仍是河北农村的基本养老模式。从资金方面来说,河北省农村互助幸福院不收取老年人的费用,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当地政府的补贴和养老院“五保”老人的补贴,但这有限资金既要维持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还要支付环境卫生等多方面的费用,经费严重不足。
(二)政府长期在农村养老问题上投资不足、职能“缺位”。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重城市轻农村”的非均衡性发展,致使政府长期对农村投资缺失,养老方面更甚。虽然近年来,党和政府一直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在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观,但在政策制度设计、规划布局方面还存在不规范,在农村养老服务职能上存在“错位”“缺位”,在养老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供给等方面仍然投入不够、投资引导不足,致使农村老龄事业和产业非常薄弱。
(三)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完善。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河北省一项重大的惠民制度,也是农村老年人生活的重要保障之一。从2018年1月起,河北省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月能领到108元的基础养老金,这108元,是最低生活保障,一旦生病,特别是大病,虽有医疗保险也会难以为继,更别指望到机构养老了。因此,保障水平相对于不断提高的物价和养老费用来说,无疑很微薄。同时,该保险制度还存在着统筹级别低、正常调整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管理水平低;护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结构不合理,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较低,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养老护理人才严重短缺,且人员流失量大,队伍不稳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艰苦,责任重大,但工资待遇低、社会地位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参与社会养老的积极性。据河北省老年产业协会的一项调研报告显示,在该协会2014年培训的86名养老护理员中,40岁以上的就有78人,20~30岁的仅8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1人(多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中专学历4人,高中学历28人,初中学历32人,小学学历9人,文盲2人。从民政部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看,到2020年,河北省养老护理员需求量至少要达到20万,但截止到2014年底,河北省总计养老护理员人数仅有2万余人,巨大的缺口,短短5年的时间,要实现这一目标,绝非易事。
二、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农村养老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根本之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增加农民收入。制约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最大的瓶颈是资金问题,而解决资金问题的根本之路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产业振兴,增加农民收入。产业振兴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重点和核心,也是农业强、农村美和农民富的根本保证。为此,必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农业基础,推进质量兴农,抓好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融合。
(二)打牢制度政策支撑。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是政府最重要的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为此,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应做到:第一,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有效的缴费激励机制;全面建立和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养老机构监管体系;健全与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实现医养结合。第二,规范政府的制度设计、规划布局,进一步加大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政策在农村和养老两个方面的倾斜力度,增加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投资引导,对投资农村老龄事业和产业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政策,促进河北省老龄事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夯实物质基础。资金问题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关键所在。为此,在资金的筹措上,除了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以外,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政策扶持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农村养老事业的投资和慈善捐助,引导、督促家庭自觉为老人养老增加投入,实现政府—社会—家庭紧密结合,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投资主体联动。
(四)不断创新养老模式,多种方式并存。养老社会化是必然趋势,但在农村社会养老条件还很欠缺的背景下,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必须巩固家庭养老模式。应本着“易家养当家养,不易家养再社会养”原则,让家庭义无反顾担当起赡养老人责任。为此,应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这是有效缓解子女孝老燃眉之急的顺势之举。第二,大力推广普及互助养老模式。肇始于河北肥乡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现已向全省、全国推广,这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村级主办、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农村低成本互助养老模式,较好地解决了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需求,既体现传统居家养老习俗,又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因此,应加大推广力度,早日普及全省农村。第三,加大机构养老的建设力度,可由政府主导,在农村创办一批高质量的养老院起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积极探索符合河北省农村实际的养老新模式。总之,要以社会养老模式为趋向,实现多种方式并存[1]。
(五)打造一支高素质养老服务队伍。培养一大批有知识、懂管理的专业管理人才和尊老、爱老、有护理知识与技术的护理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第一,通过政策引导,激励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有针对性地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并鼓励毕业生从事农村养老服务业。第二,建立社会化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对在职人员培训力度,并进行绩效考核评估。第三,制定从业标准,设置从业门槛,积极推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为老服务规范运行。第四,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认同感、薪酬标准和社会地位,吸引有经验、有技能的护理师、保健师、康复师、心理辅导师等专业人员加入,提升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化水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