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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研究述评

2020-01-16

湖北体育科技 2020年3期
关键词:体制协会改革

程 迪

(上海体育学院,上海 200438)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以普及体育项目和提高运动能力为目的,是具有社团法人身份的民间性组织,按照社团组织公益性的划分,我国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属于有较强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1]。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体育强国与全民健身战略背景下体育价值与作用更加突显,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变革的步伐显著加快,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也将步入艰难期。长期以来,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与单项体育协会共用一套领导班子,政事不分、权责不明,政府与协会管理职能重叠化、不协调、不相称的现象,已很难适应于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2]。在鼓励社会办体育的新形势下,以单项体育协会改革为契机,发挥体育项目专业化优势;以政府监管、协会自治的改革模式,促进社会组织现代化管理,实现体育社会化。

通过几十年的改革,单项体育协会在体育社会治理中发挥的特殊作用得到学界的认可,对于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的研究成果也愈加丰富。但总体而言,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研究,问题性研究多,总结性研究少,许多问题仍值得梳理与审视。鉴于此,笔者以单项体育协会和改革为主题在知网进行搜索,共搜索到261条相关文献,最早研究见于1995年,之后以2004年为分界点,文献数量逐年增多,从数量的上升趋势,反映出单项体育协会已成为众学者研究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一个切入点。经过阅读与筛选,现有研究中与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直接相关的有43篇,其中期刊论文30篇,硕博论文10篇,报纸会议类3篇。根据文献内容来看,现有研究主要是集中于协会改革历程回顾、协会存在的问题与相应改进策略等方面。基于此,本文对现有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在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不足,继而提出建议,为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的后续研究提供借鉴。

1 文献梗概

1.1 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历程研究

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研究以历史为基准,明确体育社会治理新态势,以寻求新的改革方向、策略和范式。在关于改革开放以来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历程的阶段划分,现有研究认为由20世纪80年代为改革起点,可分为3个阶段:初始探索阶段、全面推进阶段、调控改进阶段。

张毅恒以时间为划分点将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划分为酝酿与准备(1982~1991)、全面铺开(1992~1997)、调整与完善 3 个阶段(1998~至今),完整回顾了单项体育协会的改革历程,详细说明了各个时期有关单项体育协会的机构设置、出台政策、体制变革等境况,呈现了我国单项体育协会的改革历程脉络[3]。史康成基于我国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和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的改革历史,从1985至2000年大体上分为探索、推进和停滞3个不同的发展阶段[4];冯欣欣以单项体育协会制度变迁为切入点,将改革划分为初创阶段(1949~1985 年)、变革阶段(1986~1997年)、停滞阶段(1998~2007 年)、突破阶段(2008 年至今)[5];张耀红以协会规模数量和体制变迁等简要阐述了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的基本历程[6];张旭等人以足协为例在身份、权力、职能、关系转变方面阐述单项体育协会脱钩历程[7]。

学者们大多从体制变革视角和时间维度对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历程进行回顾,为理解和进一步研究单项协会革新提供了基础。

1.2 单项体育协会改革问题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单项体育协会成为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焦点,认为单项体育协会改革是社会组织治理现代化和体育社会化的必然结果。针对目前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现有研究集中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2.1 体制模式

体育管理体制与体育机制建设是影响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立足于协会体制机制改革,学者们针对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管理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展开了研讨。张毅恒等认为中心+协会的组织形式是原有体制内权力与职能的重新分配,具有局限性[3]。臧超美指出中心+协会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的需要[8]。袁钢指出在改革进程中因体制模式产生决策、产权、监督机制、组织模式、会员等方面的问题[9]。

1.2.2 法制建设

针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法制建设的问题与缺陷,学者基于我国单项体育协会的现状从法学的角度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刘苏等认为由于协会法制建设不完善,对协会自主权、权利合法性、机制建设、行政化法制建设方面产生负面效应[10]。彭昕基于法理角度指出在协会在立法、行政、司法方面存在问题造成协会自治困境[11]。

1.2.3 人员设置

由于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受制于双重管理体制,协会人员由机构人员兼任,出现共用一套领导班子的现象。李启迪等对协会人员构成进行数据分析,认为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人事制度行政化严重[12]。周玉波等认为协会对原有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的承接,会引发人事不分、领导兼任问题[13]。刘东锋等认为单项协会改革涉及的人员构成复杂,人员分流问题是实体化改革的问题之一[14]。

1.2.4 监督机制

对于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监督机制,学者们认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中心+协会的同构模式产生行政权力异化,存在监督机制缺位问题。王健以足协为例阐述了监督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引发寻租现象[15]。宋琦等认为政府体育部门的监督机制还存在缺陷,权力制约力度小[16]。

1.2.5 政社脱钩

学者们基于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的脱钩,以此为标志对政社脱钩产生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关于体育资源与经费,王瑞等认为政社脱钩后,以足协为例协会自身难以创收[17]。张昀认为脱钩后政府与协会需建立新型关系,协会内部体制变革难以支撑自身发展[18]。针对政社脱钩产生问题的研究已成为后续协会改革研究的热点问题。

学者们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方向围绕体制模式、法律缺失、人员配置、监督机制、政社改革分析单项体育协会存在的问题,探讨滞留与现存的桎梏协会发展的问题,认为现今体制存在极大弊端,是阻碍协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法律机制不完善,协会自主效应差,无法实现协会真正自治;人员配置冗杂,分配不合理,行政化严重,协会实体化改革困难,协会自治难以实现;监督机制缺位,引发寻租现象,造成权力异化;政社脱钩后,协会各方面自主是否可以正常运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引起相关研究热点讨论问题。

1.3 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策略研究

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策略研究如何在现阶段,冲破面临的体制固化和职能转变僵化等问题,实现协会自治成为了许多学者致力解决的焦点问题之一。学者们目前对单项体育协会的改革策略研究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3.1 体制变革

学者们肯定了中心+协会的体制管理模式存在历史合理性,也有历史局限性。认为当前管理体制应打破固化状态,针对这一问题,学者们相继提出了改革策略。史康成提出总体设计、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配套改革的思路[4]。组织结构方面,李启迪认为应创新单项体育协会管理体制,建立组织新结构[12]。何悦指出应探索模式优化的管理体制,加快自治进程[19]。何强认为应切实转变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

1.3.2 职能转变

王旭光认为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清协会职责[21]。关维涛提出理清政府与协会之间关系,须搞清协会自身定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2]。王凯珍等认为应推进业务主管单位职能转变,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的转变[23]。

1.3.3 地方性对策研究

宋加新等从市级单项体育协会的视角考量,指出市级单项体育协会的重要性[24]。王晓珑等认为科学外部策略和内部策略可以双向打通制约单项体育协会改革与发展的现实困境[25]。江晓翔针对淮北市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发展,提出:制度层面,实现法人治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管理,整合协会组织管理系统;人力资源,加强管理人才的培养,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26]。针对苏州市当前行政化管理、政府扶持力度较弱、协会自身能力不足问题,田文涛认为应健全政策法规、开展规范化管理等举措推进[27]。针对温州市协会范海波指出,温州市应从体育单项协会纲领、实施激励措施、规范组织管理机制、整合资源配置、规范财务制度方面整改[28]。

学者们针对协会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针对改革问题提出改革策略,重点提出体制模式改革对策、职能改变和地方性协会改革对策,围绕3个层面进行改革策略研究。从整体布局,设置政府、社会、协会相匹配、相适应的体制模式,创新单项体育协会管理体制,完善法律机制与监督机制,先破后立,进行机制改革;从宏观角度把控,微观角度切入,以改革为契机,促使协会与政府职能转变;从地方性协会入手,内外策略联合,普及体育项目,加快协会改革进程。

2 研究不足

2.1 跨学科理论较少

对于现有研究,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研究中的基础理论涉及组织场域理论、耗散结构学理论和模糊理论,社会学科理论使用少,交叉学科使用更少。单项体育协会改革涉及多方面研究内容,现今多学科交叉已成为研究趋势,纵观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研究成果,多采用单一研究形式,基于改革现状分析问题,缺乏深入全面的理论探讨;借用其他领域的理论来解释协会改革实践,并未形成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环境的理论,较深层次的理论探讨有限。

2.2 多元化视角不足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研究基于实体化、法治化视角居多,基于政府职能转变视角、政社脱钩视角与国家治理视角的研究偏少,未能从制度制定以及制度推进的层面加以拓展;研究角度单一,研究层面薄弱,研究领域狭窄,对单项运动协会改革的角度分析饱和,亟待以新的视角分析我国单项协会改革议题,明确其改革缓慢的内在根源。

2.3 应用型研究薄弱

目前学者重点关注单项体育协会的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由于改革的渐进性和反复性特点的表现,现有的问题研究分析仅对现存的问题提出的策略呈阶梯状。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研究是具有发展性与实践性的研究,需放置在历史长河中考察协会改革的动态变化。大多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提出全方位的整体发展策略和研究建议,仅仅能满足单项体育协会理论研究对现实协会改革需求的指导作用,对具体实施与操作层面的关注度较少,策略的时效性、针对性、实践性研究不足。协会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改变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现状,应用策略研究薄弱,缺乏具体抓手,将不利于改革工作的开展,也就不能为现实需求提供助力。

3 研究建议

3.1 结合多学科理论研究

学科理论需要通过反复论证与深化研究,因此建议从多学科中选取适合协会改革研究的理论,并与单项体育协会自身改革的特点相结合。基于此,针对以往研究建议可从管理学和制度学派中寻求有益借鉴,通过增加单项体育协会概念内涵研究、性质定位研究以形成单项体育协会的逻辑学分析,丰富具有系统性的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研究体系。在借鉴过程中应注重研究方法的适用性,了解相应理论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生搬硬套,以此为丰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研究提供重要借鉴和理论支撑,极大地拓宽现有研究的深度。

3.2 拓展多元视角分析

现有研究基于实体化、法治化、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脱钩、国家治理等视角进行研究。多数学者以实体化视角进行分析;以人治向法治转型,推行单项体育协会法治化改革;以社会治理为背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因体制模式的固化,后续研究多基于政社脱钩视角分析。现有研究视角大多因改革进程的态势变化而改变,研究的视角应更全面、更多元化,在协会改革研究中多增加以改革政策、改革模式、改革根源、改革实践及其他角度的多样性研究;关注除足协、篮协之外的体育项目协会的问题研究,继而提出相应改革策略研究的提升路径。多视角分析有益于全面把握改革动向,扩展改革研究范围,丰富改革研究体系,为进一步改革研究提供切入点。

3.3 强化实践型研究

单项体育协会的改革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改变协会现状。针对现有研究不足提出的理论层面建议,是对改革实践研究的指导,是符合现实的改进要求;面对协会改革问题研究最终需要付诸实践,是以改革策略研究为目标,以期更好地推动协会改革。注重实践层面的研究,使改革策略研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例如,在提升改革策略方面,体制改革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同构模式既有历史合理性也有历史局限性,而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中心+协会向脱钩模式转变,由于体制的固化,属于非深层次体制变革,并没有达到体制改革的理想化状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协会在承接政府职能过程中,具体举措实施不到位,出现偏差造成职责不分、关系界定不清、行政化氛围浓厚等负面效应。因此在具体实践操作过程中,各项举措实施应落实到位,加强实践性策略研究,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以促进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的研究。

纵观现有的研究,虽有了一定的成果,但要形成更具普适性的理论还有一定距离。除了要从以往研究中运用的理论出发,还要根据协会自身发展特性,提出相应的改革策略,解决现实存在问题。针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落脚点在于实现协会实体化,实现协会自治,迎合体育社会化趋向,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因此在协会改革中应以目标为导向,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此加快协会改革进程。

4 结语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效能的增强,是党和国家对提升体育协会管理,实现体育社会治理的现实考量,是协会体制模式固化、政府职能转变僵化、单项体育协会自身造血能力不足的等问题已经有碍于体育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因此,有必要梳理协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优化单项体育协会的一系列改革路径和举措,进一步增强协会治理的理论基础,彰显中国体育协会管理的显著特色。正因如此,现实需求对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研究提出要求,研究层面的薄弱环节还有待着力增强,以此填补在思想和行动上的缺陷。协会治理理论研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上升过程,需要通过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并将有益经验升华为对应的科学理论体系。以批判的思维和眼光来看待现有研究中不足,以多元化的分析视角在更全面的领域进行考察,增强应用型策略研究。可以预见,未来单项体育协会改革的研究会得到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必然会对改革措施实效性的增强提供更多的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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