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
2020-01-14朱光夏
朱光夏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林业种苗管理站321000)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是浙江省林区县,拥有中国苗木之乡、中国桂花之乡、中国茶花之乡、浙江省花卉苗木十强县等称号。全区国土总面积139137hm2,林业用地面积85133hm2,占全区总面积的61.19%,森林覆盖率达58.28%。近年来,婺城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建设“都市经济创新城,美好生活幸福城”的双城战略为指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积极打造科技兴林富民工程,着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旅游”三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林业经济良性循环。
1 发展林下经济的必要性
1.1 发展林下经济有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认识的不断提高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婺城区林下经济产业由最初的小规模林下种植、养殖逐渐形成“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的发展模式。丽水市遂昌县是浙江省内林下经济发展强县,2016 年林下经济产值达4760 万元。婺城区沙畈、箬阳等乡镇与遂昌县毗邻,资源禀赋差异不大,具有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良好资源基础。如能借鉴遂昌县林下经济发展经验,在政策、资金、技术、市场销售等方面给予扶持,可有效地推动婺城区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
1.2 发展林下经济可提高林业综合效益
发展林下经济,能提高单位面积林地产出,使林业产业从单纯利用林产资源转向林产资源和林地资源综合利用。经测算,发展林下种植,单位面积林地经济收益是普通用材林的10 倍;发展林下养殖,单位面积林地经济收益是普通用材林的20-30 倍。此外,发展林下经济有利于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可充分利用林地空间,减少经济活动对森林干扰,有效缓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是“不砍树能致富”的绿色发展之路。
1.3 发展林下经济是林农增收致富的新途径
林下经济已成为浙江省的林业主导产业,是打通“两山”通道的重要举措,是集体经济“消薄”和林农增收的直接手段。截至2018年,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约2200 万亩,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495 个,面积104 万亩,产值59 亿元。近年来,各地区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出多个“一亩山万元钱”林下经济推广模式。如林下种植铁皮石斛亩产值达6万元;林下仿野生种植三叶青亩产值达4.5 万元,套种多花黄精每亩可增加产值1万元以上。
1.4 发展林下经济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可以有效带动当地加工、运输、信息服务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剩余老弱劳动力就业,吸引青壮劳动力回归农村,缓解目前偏远山区“空心村”问题。发展林下经济,做好产业文章,吸引资本市场闲散资金流入农村,投资绿色生态产业,能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缩短城乡差距,达到城乡协调发展,社会长治久安的目的。
2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2.1 林下中草药种植亮点纷呈
凭借南部山区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野生中草药资源,金线莲、前胡、三叶青、铁皮石斛等中草药林下仿野生栽培在婺城区均取得成功,且经济效益明显。
2.2 林下生态旅游蓬勃发展
随着人们生态意识的提升和旅游业的发展,森林旅游需求陡增,以森林康养为特色的生态旅游发展迅速。据统计,2016 年婺城区生态旅游共接待游客30 余万人次,旅游收入1300 万元。婺城区安地镇紧紧抓住当地桂花种植特色,依托仙源湖旅游度假区,已形成集苗木种植、休闲养生、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于一体的区域性现代农业综合发展示范园区。此外,塔石、琅琊、沙畈等乡镇,结合当地森林资源和旅游资源,推出挖竹笋、采蔬果、观花叶等多种多样的农家乐生态旅游。
2.3 竹笋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竹笋是婺城区重要林下经济产品。2002年以来,通过“一竹三笋”项目提升改造,婺城区食用笋年产量达到2 万吨,产值近1 亿元。安地鲜笋、沙畈笋干等笋产品远近闻名。每年四月份,沙畈乡会举办笋王评选比赛,该比赛已连续举办四届,累计已吸引游客及媒体记者近15000 人次,推动竹笋销售交易300 余万元。婺城区现有竹林面积17 万亩,80%以上是笋用毛竹林。竹林地流转平均价格仅为180 元/亩,适宜发展菌类、中草药等林下经济。
2.4 林下养殖发展缓慢,发展受限
婺城区林下养殖业多以散户为主,分布零星,绝大多数为果业基地上经营主体的附带产业,主要品种有鸡、鸭、牛等,产品美其名曰“土鸡”“生态鸭”“农家黄牛”等,虽然质量不错,但市场竞争力差,普通禽类的市场近饱和,经济效益不明显。2016 年“五水共治”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以来,全区共关停小型畜禽养殖场5000 余家,大部分粗放管理的林下养殖散户被关停,林下养殖产业发展停滞,规模萎缩。
3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规模不大
婺城区林下经济产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全区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仅3 家,且综合实力不强,带动示范性弱。林下经济经营主体主要以小企业和散户为主,难以形成区域性的规模优势。竹笋作为林下经济优势产业,受山区交通不便,市场销售受阻等因素制约,经营主体规模逐步缩小,100 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仅有2 家。此外,金线莲、铁皮石斛、黄精等林药种植面积均不足1000 亩。
3.2 缺乏资金
由于林下经济前期投入资金较大,经营主体不同程度都存在资金缺乏的问题,导致在发展新模式、引进新品种、发展深加工等方面止步不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山区农户自身经济实力不强,不能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林业产业投资风险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工商资本投入的意愿不强;银行虽然对林业贷款有减息优惠,但仍需担保人或抵押物,贷款门槛并未降低;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不够,与农业补贴比,林业性补贴标准较低。
3.3 劳工成本高
2006 年以来,婺城区花卉苗木种植业发展迅猛。截至2018 年,全区花卉苗木种植面积12.4 万亩,规模经营户411 家,从业人员8.3万人,带动了一大批劳动力就业。特别是红叶石楠、金森女贞等地被苗种植,用工量巨大,导致当地劳工工资也逐年增加。经调查,2018年当地扦插苗劳务费为300 元/天,青壮劳力甚至达到500 元/天,是浙江省营林生产劳务费用标准的2.5 倍。
3.4 缺乏市场化经营
因为缺少相关产业协会的引导,未能构建有效的供销平台体系,导致生产经营主体对市场信息了解不及时,在种养品种选择上存在盲目性。在产品销售环节,销售方式主要依赖上门收购或集市零售,产品经济效益得不到保障。以2018 年为例,春笋的市场价格为6 元/斤,而收购价为2.5 元/斤,仅为市场价的41.7%。而本地金线莲鲜品收购价为230元/斤,不到市场价的50%。如遇到丰产大年,产品集中上市,收购价或将更低,甚至滞销。
4 对策与建议
4.1 加大政策支持,夯实发展基础
在项目申报、林地审批、环保审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适当降低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减轻主体负担。通过整合扶贫、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旅游发展建设等各类项目,加大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为林下经济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证。
4.2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和通过技术讲座、科普宣传等方式,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和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算对比账、效益账,展示林下经济的综合效益与优势,引导投资者转变观念,激发其投资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
4.3 加强技术培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定期组织经营主体开展林下经济产业实用技术培训班,邀请林、农、牧等部门专家就林下经济关键技术进行现场授课、现场指导。鼓励专业合作社社员参与林技通、科技兴林网等平台开展继续教育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成立由林业、农技、畜牧等部门组成的技术服务团队,分片包户定期下乡进行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服务,解决林农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倡建立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路子,提高林农抵抗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经营主体管理水平。
4.4 因地适宜,科学规划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区域进行合理布局,探索切合实际、适宜推广的种植、养殖模式。重点可推广以下几种模式:林禽模式,在林下养殖孔雀、梅花鹿等;林药模式,如白龙桥三叶青种植、白鹭园仿野生铁皮石斛种植;林蜂模式,如塔石、沙畈、箬阳等山区乡镇,适宜在林下养殖蜜蜂;林菜模式,在林下种植耐阴性野菜如蕨菜等经济作物;林下旅游模式,如借助仙源湖风景旅游区、沙畈银坑等婺城的红色资源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发展生态旅游;林果模式,利用林下空地,间种、套种香榧、蓝莓、樱桃、覆盆子等经济作物。
4.5 培育龙头企业,加强示范带动
科学制定扶持政策,适当提高林下经济项目的补助标准;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突破口,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能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培育一批有科技水平、有创新力的林业企业,加大林业人才的引进,积极推动高校与林企的合作,以科技为支撑,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