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
2020-01-14李飞邵建均
李飞,邵建均
(浙江省农业农村生态与能源总站,浙江 杭州 310012)
科学决策有赖科学数据的支撑,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需要对农作物秸秆的现状有一个全面、精准的了解[1-2],这就离不开台账制度的建立。2019年初,农业农村部正式在全国部署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旨在通过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监测标准和方法,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为农作物秸秆利用相关政策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这一部署,浙江省于2019年初开始着手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并借此开展了全省层面的农作物秸秆利用情况分析,进一步掌握了全省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开展秸秆离田产业化规划和项目扶持奠定了基础。
1 现状
2019年初,在前期浦江县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的调查范围、台账内容、台账基础和调查任务量,正式在全省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
1.1 调查范围
在农业农村部确定的13种调查作物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农业生产实际,规定全省作物调查范围为水稻(早稻、单季稻、双季晚稻)、小麦、玉米、薯类(马铃薯、甘薯)、木薯、花生、油菜、豆类(大豆)、棉花、甘蔗、其他谷物、茭白和瓜果蔬菜等,共13类。
1.2 台账内容
浙江省规定,从2019年起,有农作物种植的县(市、区)在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台账内容(包括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台账、利用量台账,企业秸秆利用量调查和农户秸秆利用情况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农作物秸秆利用水平计算表,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考核参考的依据。
1.3 台账基础
按农业农村部要求,对辖区范围秸秆利用企业逐个开展秸秆利用情况调查,每个县抽取农户120户开展样本农户秸秆利用情况抽样调查,农业大县适当加大抽样数量。在落实上述要求的同时,浙江省针对各地农业产业特点和耕作面积等实际情况,允许各地根据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分三档(每县120、80和50户)确定样本农户的调查数量。
1.4 调查任务量
按农业农村部要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本县上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的录入、审核和上传等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地秸秆利用进展情况,浙江省在原有秸秆月报制的基础上,强化调查统计成果运用,结合浙江省主要农事季节,规定各县(市、区)分别在春花作物、早稻、晚稻收获后和次年4月底前,分4次上报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
自该项工作部署以来,省、市、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责部门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加强工作指导和质量管控,确保了调查建账工作保质保量、有序有效推进。2019年7月,浙江省11个设区市、86个县(市、区)按时完成了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的统计、调查、数据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全省共调查秸秆利用企业345家、样本农户8 560户。
按照农业农村部秸秆资源测算方式和各地调查统计,2018年度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涉及农作物播种面积126.6万hm2,农作物产量952万t,秸秆理论资源量1 015万t,可收集资源量747万t;秸秆利用量713万t,综合利用率95.4%。其中:直接还田利用占78.0%,离田肥料化利用占6.4%,饲料化利用占6.0%,燃料化(含农户炊事)、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分别占2.0%、2.0%和1.0%。
2 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浙江省委、省政府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纳入对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和蓝天保卫战等重点工作的年度考核。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全省农业农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得益于这一系列举措打下的基础,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但从更高的要求来看,这项探索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 台账制度设计尚需完善
台账在调查的范围、内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能完全切合浙江实际的内容。同时,尚未开展台账制度与其他农业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建设,未能发挥台账数据共建共享的作用。
2.2 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该项工作是第一年开展,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单位出现了样本农户筛选不够科学合理、调查过程未严格按制度执行、调查数据错误率偏高,以及资料归档不及时、不完整等情况,不得不进行返工调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3 成果应用层度不深
总体来看,台账制度建设目前还只是处在信息调查、数据录入、汇总和简要统计的层面,尚未开展分地区、分作物的研究与分析,秸秆台账成果应用的范围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 对策建议
针对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以更好实现这项工作推进的初衷,精准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1 进一步完善机制,纳入工作考核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议把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是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责任主体,建立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为基础数据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考核工作机制,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确保工作分工和职责分解落实到人。同时,落实秸秆台账制度工作经费,保障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3.2 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调查质量
一是加强台账基础建设。指导各地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调查样本农户名录与档案,组织开展样本农户的代表性抽查工作,确保样本农户相对固定。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力度。根据秸秆台账制度工作参与角色不同,编制专门的培训教材。在做好全省面上业务培训的同时,指导各地重点加强现场调查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调查表格的内容要求、质量控制和时间要求,进一步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各方沟通协作。各级农业农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及时吸收合理化建议。加强与其他农业信息资源的共享建设。四是始终坚持质量为先。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数据调查、整理、汇总、抽查和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确保调查技术、台账建设标准的一致性。对秸秆产生量台账、利用量台账、秸秆利用企业调查表和样本农户调查表的填报、审核、存档和上报程序规范性开展检查指导,确保秸秆资源台账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逻辑关系。
3.3 要加强成果运用,推动绿色发展
及时组织专家对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数据开展数据分析与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归纳利用特点,分析存在问题。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为基础,定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评价,为各级政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和规划、进行产业布局和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不断提升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