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环境监测站垂直管理后工作思考
2020-01-13蒋宝林
蒋宝林
(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江苏镇江 212400)
1 引言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1]。2016 年9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作为12 个试点省(市)之一,江苏省于2017 年印发了《江苏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对县级环境监测站提出了改革要求,其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这次改革对县级环境监测站的职能进行了新的定位,同时也对县级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针对“垂改”后县级环境监测站如何适应职能转变,做好执法监测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进行思考并提出建议。
2 当前县级环境监测站存在的问题
“垂改”后,县级环境监测站虽然以执法监测为主,但是还需承担环境质量监测、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等工作任务。在新时期、新形势、新制度下,县级环境监测站的工作运行体制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然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环境监察监测和污染防治攻坚的实际需要。
2.1 监测人员与监测任务量不匹配
随着环境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监测任务量也快速增长,县级环境监测站作为基层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与监测任务出现了不匹配现象,主要表现在3 个方面。一是人员编制少。当前的编制人数已经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监测任务需要。据了解,有些监测站除了管理人员外,现场采样人员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已经无法支撑当前的监测工作。二是队伍结构不合理。基层监测工作辛苦,来样就要及时出数据,工作时间无规律,加班是常事,使得有些人脱离监测体系,外调其他部门,加之“垂改”编制冻结,人员得不到及时补充,使得监测队伍出现了人员缩减、年龄结构老化、外借人员多、混编混岗严重等不合理现象。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县级单位工资待遇低,有能力的专业人员不愿意来,新进的人员多数没有环境监测经验。据调查,县级环保人才队伍中,环保类专业人员不足30%,专业人员少、持证上岗人员少、独立操作仪器能力弱的“两少一弱”现象十分普遍。
2.2 监测能力与执法监测需要不相称
“垂改”前,县级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主要以环境质量监测和信访监测等为主。“垂改”后,其工作主要以执法监测为主,监测对象发生了改变,这就使得现有的监测能力与执法监测需要不相称,工作上就会面临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原来辖区内的污染源主要是由市级监测站负责监测,县级监测站对辖区内污染源和主要污染因子了解得不多,也没有针对污染因子开展相对应的监测能力,无法马上承担起职能调整后的监测工作。二是硬件设施更新跟不上需要。现在县级监测站只做执法监测,服务性监测收费被叫停,加之地方财政资金保障不够,使得县级监测站仪器更新换代慢,有的设备老化甚至超用,不能购进一些大型的先进的仪器。据了解,现在多数县级站仅能维持常规监测能力,不具备重金属、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三是具备开展新的监测能力还需一定时间。要做好“垂改”后的执法监测工作,需要一些新的监测能力,但是新能力的监测资质认证、新方法的开发、人员的技能培养都需要时间,短时间内县级监测站很难落实到位。
2.3 自身发展与购买服务互相矛盾
由于监测任务量迅速增加,现有的能力不能满足当前的工作需要,县级监测站只能通过购买服务来完成监测任务,因而出现很多问题。一是购买服务量逐渐增加,有的县级站形成了过度依赖社会化检测机构的局面,这样会导致自身能力萎缩,水平下降,更不会主动去拓展新的监测能力,抑制了自身发展。二是购买服务量的增加,使得社会化检测机构迅速壮大,挖走了大量体制内的技术人才和精英骨干,留下的人员积极性不高、水平不足、专业性不强,使得监测站能力进一步下降,影响了监测站发展。三是社会化检测机构数量迅速增加,出现了良莠不齐的现象,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产生的质量风险最终还要监测站承担。
3 建议
针对县级环境监测站面临的几个问题,结合作者多年的县级监测站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做好改革期间监测工作的过渡
当前,市级生态环境局在体制上不能直接指挥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而县级监测力量又比较薄弱,这就使得县级监测站在承担全市的监测工作上存在不适应、空档期,短时间内难以承担。改革过渡期内,县级环境监测站应主动与驻市监测中心进行沟通对接,寻求技术上的支持,比如县级监测站负责采样、驻市监测中心负责实验分析,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从而平稳有序地过渡。
3.2 统筹布局县级环境监测能力
按照“垂改”文件,县级环境监测站归属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应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县级环境监测站的监测能力进行优化整合,转变工作职能,统筹业务需求,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兼具特色的监测布局,有力支持配合环境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的工作合力。
3.3 加大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县级环境监测站应对照新时代环保工作要求,梳理当前环境监测中的短板和不足,针对执法监测能力需求,谋求地方财政和省级部门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加大监测能力建设。优先配置县域内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使得县站能独立开展县域内绝大部分重点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尽快改变人员不足、混编混岗的情况,逐步实现人事相符、人编岗一致的局面。对长期外借的在编人员,应从组织层面确定其是回归监测岗位还是转隶编制调出,限期落实到位,同时招聘一批体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监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在改革期间,还要妥善处置外聘人员,对有技术的外聘人员要提高待遇,减少技术人才流失,保持队伍稳定。
3.4 进一步严格监测质量管理
环境执法监测的定位对县级监测站的业务水平要求也提到了新的高度,随着“双随机、一公开”的环境监管机制的推行,监测程序的规范性,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代表性都要能经得起监管检查。同时,企业环境污染诉讼案件不断增加,监测数据能不能在法律面前站得住脚,直接影响到环境执法监测的权威性。县级环境监测站应该充分认识到环境执法监测的法律责任,严格监测质量管理,做到依法取得并维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保证数据的合法有效。
制度创新,不忘环保初心,随着“垂改”工作的不断深入,县级环境监测站应“有位有为”,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监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