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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与思考

2020-01-13么旭阳吕久俊高晓宁李道宁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20年1期
关键词:文明生态建设

么旭阳 吕久俊 高晓宁 李道宁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辽宁沈阳 110161)

1 引言

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生态建设逐渐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为此,生态环境及相关部门针对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生态市、县、省建设,展开了重要探索。2003 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了《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明确指标体系要求,2005 年和2008 年原环境保护部又对建设指标进行了调整完善;2012 年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原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2013 年原环境保护部又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确定了以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推进区域整体生态文明建设,并于2016 年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的方针[1-4],2019 年生态环境部修订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对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出要求。

辽宁省在生态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中一直走在前列。在2013 年以前,辽宁基本完成了省域内生态县市的创建工作,并以生态功能区划为依据,开展了分区管控和生态建设工程。近期,为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的相关要求,辽宁省各县市正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盘山县在生态立县基础上,一直以向海发展、全面转型、建设生态强县为主线,这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高度融合。为此,盘山县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通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联动机制,着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

2 研究区概况

盘山县位于盘锦市的北部,处于辽宁沿海经济带“N”字走向中心地带,地处辽河下游,渤海之滨,居辽东半岛与辽西走廊的汇合处。地理位置为121°34′~122°29′E,40°50′~41°27′N,东与台安县、海城市隔河相望,南与盘锦市区、大洼区毗邻,西连凌海市,北与北镇市接壤。盘山地势低洼平坦,为广阔的退海冲积平原,土壤肥沃,土壤类型多样;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8.9 ℃,降水量为899.5 mm。

3 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道路探索

盘山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为全面推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盘山县成立了生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镇—村—企业四级管理体系,实施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盘山县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将环保工作特别是生态县创建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严格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创建工作抓细、抓实。同时,盘山县政府利用每年的“6·5 世界环境日”开展一系列环境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多年的生态文明建设,全县有9 个镇被评为省级生态镇,有94 个村被评为省级生态村,有1 个镇被评为国家级生态镇,有1 个村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村,形成了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氛围。但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尚不健全、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生态格局有待优化、环境质量有待提升、生态生活方式仍需改善、公众生态意识尚需提高等问题。

2016 年,结合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现状,盘山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明确规划重点与目标,完成规划编制,并全面实施创建。2019年,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以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为基础,完成对规划修编,构筑了以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为体系的六大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共34 项指标,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4 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实施

4.1 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盘山县通过坚持绿色发展,夯实生态为立县之本,构建高效完整的绿色政府行政体系。围绕加快全域生态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盘山,以生态优势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2 构筑健康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着力构筑健康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全面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修复水平,增强风险预警防范,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改善县域生态环境,使各项相应指标达到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区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随着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优化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保证在减排标准内,全县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4.3 构建自然优美的生态空间格局体系

通过全面落实盘锦市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任务,有效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生态防线,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通过限制开发、优化利用岸段,加强自然岸线和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

4.4 打造绿色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

以发展实体经济、培育有竞争力的企业为重点,着力推进结构调整,走出协调发展新路子。盘山县政府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通过优化发展纺织服装、石化塑料、金属材料、食品饮料等四大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以装备制造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水稻、河蟹、芦苇等农产品生产,搞好精深加工,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着力鼓励创新创业,以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和楼宇经济为重点,建立创新发展新优势;把握创新驱动决胜之宝,统筹推进科技、产业、企业、市场、产品、业态、管理等“七个创新”,搭建载体和平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与发展模式,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4.5 建设和谐幸福的生态生活体系

盘山县坚持以优化网络布局、完善综合配套、提高智能化水平为原则,高标准推进市政、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协调的高效便捷、功能完备、保障有力、互通互联的基础设施体系;通过巩固宜居乡村建设成果,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实现供水、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城乡一体化,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水平,打造宜居乡村建设升级版;推动全县生活方式绿色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机遇,促进绿色化融入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实现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4.6 弘扬绿色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通过生态文化宣传、生态行为规范与生态文化教育,转变公众的思想观念,使生态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提高盘山县人民的综合素质,营造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氛围,建成以政府主导,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5 结语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盘山县和谐文明发展的系统工程。2016 年至今,盘山县全民、全社会共同参与,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并已获得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如今的盘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风险得到全面防控,生态文化已经形成,人民生活安定富足,形成了具有盘山县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在县域,是地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微观基础、重要环节和关键任务[5]。通过此次创建工作的梳理,未来在其他各县区应注重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新跨越的基础条件,强化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标准化环保部门地表水、饮用水、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统计数据,以及国土、林业、农业、住建、水利等各相关厅局的调查统计数据,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助力。

(2)注重指标体系的可达性分析。深度结合建设目标与建设指标的关系,结合县区基础建设,对建设指标进行可达性分析,通过分析对比,编制规划方案,针对未达标指标,明确规划任务和项目工程,以实现各项指标的顺利达标。

(3)推进“多规合一”的融合统一。各县区需全面摸清国土空间本底条件,聚焦本地区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强化规划的管控约束作用,以绿色发展为核心,推进“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

(4)注重工程项目规划对建设目标的贡献分析。生态工程建设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各领域的生态工程项目,保障项目在规划期间的完成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

(5)坚持生态建设全民行动。生态文明建设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是践行者、推动者,也是优美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为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共同享有,需要全社会共同建设、共同保护、共同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目标才能真正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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