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多措并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020-01-12陈东辉
□刘 苑 陈东辉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决胜脱贫攻坚,事关农村和谐稳定,事关农村可持续发展。石家庄市把农村饮水安全列为市委、市政府头等大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已连续10年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近几年,通过实施3大工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水质检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1.强化巩固提升,大力实施3大工程
一是实施巩固提升工程。针对部分农村入户率低、水源单一、计量设施缺乏等短板,2016年以来,投资3.6亿元,采取新建扩建、改造配套、联网并网等措施,改善了967个村、88万人的饮水条件,全市农村自来水入户率由2016年的86%提高到今年的95.6%。二是实施维修养护工程。针对部分农村供水设施维修不及时影响供水效果现象,2019年以来投入资金3122万元,采取维修机井、更换水泵、增加变频、修补管网、安装计量设施等措施,共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650处,受益人口139万人。三是实施水源置换工程。在南水北调受水区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通过新建连通工程,利用引江水置换农村生活地下水,改善群众饮水条件,提高群众饮水质量。2017年以来,投入资金4亿多元,使高邑、元氏、赵县、鹿泉等7个县(区)460个村,97万农村群众吃上长江水。随着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的持续实施,到2022年底,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农村人口将全部吃上长江水。同时,在赞皇、鹿泉等县(区)开展农村健康水站试点建设,建设健康水站211个,最大限度满足农村群众的需求,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2.强化制度支撑,规范工程运行管理
一是2019年以来,市县相继制定和出台《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全市3963个行政村落实了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人、水利部门的监管责任人和村级供水工程的管护责任人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村民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二是积极推进集中统一管理的专业化管护体系建设,目前全市17个县(市、区)完成了的专业化管护机构组建工作,实现饮水工程有专业机构管理、有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三是加强水费收缴工作,大力推行一户一表、预付费等模式,培养农村群众节水意识,转变用水习惯,为农村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提供经费保障。截至2020年11月底,石家庄市3236处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完成水价定价工作,其中,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97.3%;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97.1%。
3.强化水质检测,保障供水水质达标
水质是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指标,多年来,市县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农村供水水质安全,持续加大水质检测投入,完善水质检测设施,加强检测人员配备,一村不落进行水质检测,全面确保水质安全。按照《河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各县(市、区)依托水质检测中心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所辖农村的供水水质取样检测,加强对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出厂水日常检测,发现异常,立即进行改水处理,确保供水水质合格。全市近4000份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录入省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加强水源保护,比如:建立健全水源巡查制度,水源有效保护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水源井、蓄水池取水口要加盖加锁,井台要高出周边地面30cm以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理和整治。
4.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解决风险隐患
石家庄市农村供水总人口642.2万人,共有集中式供水工程3262处,分散式供水工程58747处,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运行管理难度大,容易产生安全风险和隐患。要持续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必须强化监督检查,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以整改问题为目标,在强化日常监管、压实村级管护责任的基础上,建立上下联动排查机制,全面补齐工程和管理短板弱项,实现工程长久良性运行。近年来,为摸清农村饮水安全底数,彻底排查农村供水隐患,石家庄市多次组织市、县两级水利部门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农户,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查找薄弱环节,解决安全隐患。2020年,石家庄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彻底核查核实农村饮水问题的紧急行动方案》,组织70余名干部职工成立了8个核查组,分别由副县级领导带队,对全市17个县(市、区)饮水问题进行逐一核查核实,重点对饮水安全、建设进度、工程管护、水价水费、应急供水、宣传引导6方面工作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保障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