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 强监管统筹发力推动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0-01-12河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处长周艳坤
□河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处长 周艳坤
2020年,全省水利建设系统牢牢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水利厅党组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强化创新意识,运用科技思维,加快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有效管控工程建设质量,积极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初步建立我省水利信用体系,全面提升水利建设工作水平。
1.2020年重点工作
1.1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遵照执行省委省政府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紧跟疫情防控节奏,及时调整建设项目内外业工作节拍。疫情防控关键期印发《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复工管理的通知》,明确2月9日前不得复工,期间通过电话指导各地充分利用电子传输做到在人员不流动的前提下内业工作不停滞。2月中旬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制定印发《河北省水利厅疫情防控期间水利建设项目开复工工作指南》和《关于报送水利基建项目复工情况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水利建设项目能开尽开、能复尽复,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全力加快推动水利基建工程开复工工作,并建立应复工项目复工情况周报制度。
一季度,2019年度结转的28个基建项目,以及安格庄、洋河、四里岩、西洋河等4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部实现复工,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奠定了基础。
1.2 全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2020年我处分管项目投资计划共计158.3322亿元,占全省水利投资的80.5%,其中142亿元在8月前后下达,使一年两个宝贵的施工黄金季节少了一半,给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一是及早部署,在受疫情影响不能深入基层现场督导的情况下,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进行逐项调度、催办、指导、服务,在投资计划未下达的情况下,部分项目实现提前开工建设,同时以河北省重点水利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督办函15份,明确提出完成时限,全力督促项目尽快完工、发挥效益。二是下达投资计划较晚的雄安新区在建7项防洪工程,投资规模达257亿元,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我们不避不推、不等不靠,在工程质量、进度、统计等方面,主动联系、积极作为,积极主动提供过程服务和技术指导,使得新区7项工程顺利推进。三是3月份印发通知对2020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做好安全度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份按照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精神,又印发通知要求强力推进重点防洪在建项目,并全部制定应急度汛方案上报省政府备案,确保在建项目安全度汛。四是为最大限度地扩大工地检查覆盖率,采取处内任务统筹,做到一次出差多目标、多靶位,既把政策宣传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还与基层一起把各环节问题梳理清楚,技术指导到位,既减少了对基层的过度打扰,又能多环节系统地分析解决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2020年度下达投资计划的76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工29个,完成投资165.9亿元,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104.8%,在90%以上资金下半年下达的不利情况下,顺利完成水利部目标任务。
1.3 重点推进雄安新区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3月份参加了省雄安新区工程项目核查工作组,赴雄安新区开展为期1周的现场办公,对新区项目的程序管理、建设进度、数据统计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督导。二是针对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多、规模大、标准高、时间紧的特点和监管任务异常艰巨的实际,成立由13位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技术专家组,针对工程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实施环节,深入工程一线,在标准规范执行、质量安全管理、重要施工工艺、重大技术问题处理等方面开展两次全覆盖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高了重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三是年初在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即将进入高峰期时,我处根据定兴县水利局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果断选调3位专家直接入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管理、重点工序和资料整理进行全过程现场指导帮扶,既确保了工程高效、高速、高质实施,也为我们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准确做出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1.4 质量提升工作稳步实施
一是为适应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战略、水利部强监管要求,为全面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强化领导组织机构,调整河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层级,扩大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室。二是组织召开质量提升领导小组会议,厅长位铁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河北省水利厅工程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职责分工》等3个文件,并安排部署2020年质量提升年活动,会议的召开对明确厅机关各处室质量工作责任、部署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质量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凝聚监管合力,顺利完成水利部和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年度考核等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三是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以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为主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四是发挥省级质量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国家考核奠定良好基础,年初结合我省质量管理形势,制定印发《河北省2020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在水利部考核前完成省级项目考核,通过考核有效促进了市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带动效果明显。五是举办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培训不仅在质量验收评定、强制条文宣贯方面进行详尽讲解,而且还特别邀请厅纪检负责人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教育。
在水利部2019-2020年度质量考核中,考核组对我省基本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实现了质量考核三连升。
1.5 “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逐步深入
针对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政策的根本性变化,及时跟进,提早部署,确定我省“十四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全流域推进、整河流规划、分阶段治理”的治理思路。一是将十余年安排治理项目逐一梳理上图上表。二是先后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明确“十四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任务、规划编制安排、初设编制及审批程序,指导各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入库。三是组织完成部分跨市河流的规划审查,完成“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2021年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报备,以及2020-2022共3年滚动计划项目报备,确定2021年度中小河流和小型病险水库项目实施清单。
1.6 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持续向好
在2019年验收工作破除“瓶颈”取得突破的基础上,2020年仍坚持将验收完成率与质量考核挂钩的措施,持续加快验收工作进度,完成我省首个“全国172重大水利工程”双峰寺水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同时陆续完成口头、横山岭、朱庄3座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廊坊市白沟河、衡水市小曹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临城、安格庄、瀑河、四里岩等4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阶段验收,同时通过印发验收通报,进行全省大排名,激励各市全力推动市级项目验收,取得显著效果。截至2020年底,全省应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率达到了87.6%,应验收病险水库验收率达94.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5个百分点。
1.7 认真抓好党建工作
做到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同推进,努力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0年全国“两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抓好党建制度落实,严肃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厅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处党支部荣获厅机关2019年度优秀党支部称号。
2.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深入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质量安全,抢抓机遇,统筹发力,系统推进。
2.1 强力推动基建项目“线上”运行
以“水利行业强监管”为引领,在监管理念上开拓新思路,在监管手段上注入新活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确保所有基建项目在“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全面上线,将项目全过程管理由传统纸质和手工模式,转变为实时的电子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基建项目全流程动态监管,不给后路、不留死角,确保施工过程规范、数据真实连续、工程质量可控。强化参建单位履约监管,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刷脸”考勤,全面提升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管水平,进而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2.2 不断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监管
继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各项质量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制定、完善制度政策规范建设行为,特别是将实践证明有力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及时转化为规章制度,增强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查,督导约束参建各方落实质量责任,抓好“查、认、改、罚”各环节的有效衔接,通过质量管理手段的不断丰富,保证工程质量持续向好。
2.3 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强化信用信息采集手段和采集力度,根据现场履约检查,结合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量化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努力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标投标挂钩,提高市场主体参与信用评价的主动性。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情况的督导检查,提高其履约意识和履约能力。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2.4 多措并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顺利建设
制定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安排新政策,把新项目与完成旧项目挂钩,杜绝“半拉子”工程,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破解旧项目“瓶颈”问题的积极性。采取竞争立项措施,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每年9月底前前期工作完成质量好、节点靠前的项目优先安排,改变前期工作滞后、钱等项目的被动局面,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步入良性循环,投资尽快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