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跨文化交际
2020-01-11刘睿姝
刘睿姝
[摘 要]当今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各民族和各文化都不可能在封闭的状态下自我发展,世界经济和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对此,“无他者”的现代性扩张理论认为,“同质的全球文化”取代了传统社会那种自给自足、自生自灭的状况;晚期资本主义认为在资本主义这个新的文化空间里,异质文化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这些文化矛盾甚至可以上升为文化对抗;后殖民主义批判理论从本体论上質疑西方知识话语权利对第三世界民族国家文化的消解,批判、抵抗西方文化统治和话语霸权;文化冲突论主张意识形态和经济不再是新世界冲突的根源,文化明确划分了各民族的界限,成为引起人类冲突的根源。如何处理异质文化之间的关系、如何进行和谐有效的跨文化交际成为理论界和现实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借鉴哈贝马斯的通过平等对话,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交往行为理论”,主张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应该承认各民族文化存在的合理性,交际主体之间通过对话,进行不受话语霸权控制的、平等的交往,达到人与人之间、异质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共建和平和谐世界。
[关键词]全球化; 交往行为理论; 跨文化交际
[中图分类号]G1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20)05-0101-06
早在19世纪初,伟大的德国诗人歌德就辩证地预见出在民族文学的基础上,将会出现“一种普遍的世界文学”[1]。19世纪中叶,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从历史必然性角度阐释了这个问题,指出资产阶级开拓世界市场,各地方、各民族互相往来、互通有无、彼此依赖,打破了过去地方和民族闭关锁国、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形成了世界性的生产和消费。伴随物质生产的全球化,各地方、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为公共财富,形成了一种世界文学。
当今时代进一步印证了歌德的预测和马克思的分析。20纪50年代以来,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交通工具极大地缩小了世界各国、各民族、各地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加拿大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指出人类文化已经从“口头文化”“印刷文化”进入“电子文化”的时代,世界各地的人们紧密联系在一起,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世界文学”的预言变为现实。在这种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的形式下,如何处理异质文化之间的关系、如何进行和谐有效的跨文化交际成为理论界和现实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全球化”的几种理论主张
面对当今世界的全球化发展趋势,专家学者各抒己见,其中较为典型的有“无他者”的现代性扩张理论、晚期资本主义理论、后殖民主义理论和文化冲突论。
(一)“无他者”的现代性扩张理论
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在当今历史条件下,科技的发展使信息可以通过媒介进行全球性的传播,“同质的全球文化”取代了传统社会自给自足、自生自灭的状况。信息脱离了它特定的社会文化语境,成为一种“浮动的符号”,跨越文化界线,在全世界不同文化之间广泛传播。这种“浮动符号”消解了传统,使时间和空间虚空化,打破了传统以特定地点来规定时间的方式。无论生活在什么地方,“远外事件被整合进我们经验结构之中,进入日常意识”,不在场的事物或事件塑造着我们的经验,“陌生和熟悉相互交织”,所谓的本地生活很可能都是“全球的”生活。这就是“全球化经验”,在晚期现代性的条件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同于以往的生活方式。人们继续本地生活,人们的躯体在任何时候都处于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之中,但是与某种中心化经验联系在一起的遥远的事物可以通过某种媒介侵入本地生活,极大地改变了事实上的“世界”。尽管每个人都生活在本地生活之中,但现象世界却是真正的全球世界。吉登斯的全球化理论指出了开放性、本地区生活终结这一迅速发展趋势,其直接后果是“无他者世界”的形成。在这样的情境中,人类在某些方面变成了“我们”,“我们”面临着“无他者”的各种机遇和挑战。
(二) 晚期资本主义
吉登斯的全球化理论强调全球化过程中“同”的方面,却忽视了异质文化冲突问题。粗略地归纳为晚期资本主义扩张论或文化帝国主义的理论可以对其做出有益补充。[2]美国著名学者杰姆逊认为,全球化是多国资本主义阶段的文化现象。在晚期资本主义的扩张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文化冲突频发。第三世界的知识分子把问题提到了“人民”的高度上,反复强调自己国家的名称,强调“我们”应该具有自己独有的特点,执着地希望回到自己的民族环境中去。[3]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这个新的文化空间里,异质文化之间不断发生矛盾冲突,这些矛盾冲突甚至发展为文化对抗。
(三) 后殖民主义
在西方与非西方异质文化关系上,后殖民主义批判理论引入后现代思想,从本体论上质疑殖民时期以来至今西方对殖民地的影响和控制的合理性,质疑西方知识话语权利对第三世界民族国家文化的消解,批判、抵抗西方文化统治和话语霸权。福柯认为,知识就是权利的象征。权力可以以自己的意志为基础把某种观念确定为知识。这种观念成为知识后就有可以支配、排斥、打击那些与自己相反和与自己不同的观念和行为。所以,某些文化形式取得了支配另一些文化形式的权力,形成文化霸权。这种文化霸权包含文化理想和权力运作,不是以强制方式运行,而是以被支配者自愿赞同来达到支配目的,是一种合理化扩张,是一种文化帝国主义。西方人在殖民主义扩张时期发现了东方,并以西方文化为基础,以西方科学为标准,以西方思维为运思方式,建构成东方主义的学问系统。这种知识体系是偏见的主观话语,在认识东方的同时也遮蔽和歪曲了东方,是以真理的方式去定义一种有利于西方的西方与东方的关系。东方异质、柔弱、懒惰、落后,需要西方的关注、重构和拯救。所有的文化都有一种倾向,即按照自己的意志和标准把某些变形的东西强加给另一种文化现实,并把它从一个自由漂浮的对象转变为知识体系。某些文化为了自己接受者的利益,总是倾向于把异质文化构想成某种样子,把一些完全变形的东西强加给异质文化,而不是客观地言说、理解异质文化。历史上中西文化处于这种格局:西方掌握话语主导权,而东方则只是一个沉默的“他者”,只能在西方意识形态所规定的舞台上“默默无闻”,无法与西方平等对话,表达自我。
(四)文化冲突论
亨廷顿1993年在美国《外交》季刊上发表长文《文明的冲突》,他在文中指出,意识形态和经济不再是新世界冲突的根源,文化明确划分了各民族的界限,成为引起人类冲突的根源。在国际事务中,民族国家仍会举足轻重,但是文明将左右全球政治,文明之间的差异将成为未来异质文化之间冲突的导火线。三年后,亨廷顿又发表了《西方文明:特有的而非普遍适用》一文。在文章中,他一方面坚持文明冲突的观点,另一方面,他指出在全球化过程中,西方文明只适合于西方社会,非西方文明可以吸收和接受技术和物质层面的东西,但绝不会改变其文化根性。
二、对话解决问题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吉登斯的理论强调全球化形式下文化“同”的方面,晚期资本主义理论强调异质文化的差异、冲突、甚至是对抗,后殖民话语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他者”的关注,亨廷顿采用国际关系和利益集团的观点在强调异质文化冲突时,主张西方中心论。与理论相呼应,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当今世界存在形形色色的“文化本位主义”和“文化霸权主义”。同时,每个民族都或多或少、自觉不自觉地带有某种“民族中心主义”的偏见,都有以本民族文化的眼光来理解、观察和对待其他民族文化的倾向。而西方文化中心主义是一种名副其实的权力话语,是一种占据主导地位的文化偏见,极大地妨害了世界文化交流。那么,如何应对复杂的“全球化”现实和各执一词的诸种理论,如何进行有效的跨文化交际便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全球问题。
对此,1827年歌德就曾指出世界文学和民族文学不是二元对立的,各民族文学相互交流借鉴对世界文学有所裨益。由此可见,对话是异质文化之间达成理解和重归和谐的关键,是人类社会稳定的基础。法兰克福学派哈贝马斯提出的“交往行为合理化”理论为异质文化的对话、和谐共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交往行为合理化”理论是指交往主体之间不受外在权力的控制,在平等的基础上,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话和沟通,消除误解,达到人与人、异质文化间的相互理解,建立起相互理解、相互宽容、相互信任的合作伙伴关系。“交往行为合理化”理论包含几个要点:一是交往就是对话,对话是人们相互理解、达成共识的有效的途径。“交往行为合理化”要求交往主体之间平等对话交流,对话主体可以随时发表任何意见、建议、主张,任何方式的论证或批评都不应遭到压制,交往主体之间可以随时提出质疑或反驳、可以随时做出解释和论证。对话主体之间自由言说、平等参与话语论证,可以确保交往主体在讨论和论证过程中享有“机会均等”的权利。二是哈贝马斯重视建立人们共同承认和尊重的规范标准。交往者以人的平等权利和尊严不受侵犯的“普遍伦理原则”为基础,容许一切参与者发表不同的见解,并商谈、论证和最终制定能够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的“普遍性”的原则规范。这些“普遍性”原则是人们相互理解的重要基础,能够保证交往主体享有平等、自由的话语权利,使交往主体间通过交流与对话实现相互理解,摈弃滥用权力压制话语民主的行为,建立信任的和谐关系,实现社会的公正与平等。这些规范准则影响和约束了交往主体的行为,便于维持平等的交往关系。哈贝马斯强调规范的普遍性,认为每个有效的规范都能够为一切有关的人不经强制地加以接受。
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合理化理论”强调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以真诚的对话实现话语的自由、民主和平等,并解决异质文化的矛盾和冲突,这个理论适用于处理国际关系和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矛盾。“交往行为合理化理论”倡导各种不同信仰、价值、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之间,不应以任何军事、政治和经济的强制手段干涉别人、贯彻自己的意志,应该平等对话、互通有无,借鉴彼此的优点与长处,应该坚持用相互理解、宽容、和解的立场处理不同价值观和道德观、异质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实现平等对话、和谐共处与共同发展的宏愿。
在全球化的今天,哈贝马斯主张在不同文明模式之间引入“交往行为合理化理论”。异质文化通过对话相互理解,通过对话互通有无、融会贯通、取长补短,提升彼此文化境界,开拓彼此发展新方向。对话是人类达成共识的基础,是构建健康和谐发展社会的有效途径。然而,有效的对话不是毫无实质的夸夸其谈或者轻描淡写的你言我语,有效的对话需要各种条件、资源的辩证联结,需要诸多实质性的、建设性的现实平台。
三、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对跨文化交际的启示
(一)承认各民族文化存在的合理性
在全球化趋势下,面对纷繁复杂的异质文化,我们应该认识到通常所指的文化是指一定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不仅表现于外在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等层面,更重要的是它还体现在共同性的心理素质、思维模式、价值观念等内在精神方面。每一种文化都是一定的社会群体在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特定的生活模式,带有各自特殊地域条件的印记。每一种文化都是回应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这三大关系的成果,都是长期选择和整合的结果。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每一种文化总有一些特别的、不同于其他文化的个性特点。这些个性特点不断强化着它的经验,并且与这些内驱力的紧迫性相适应。这些个性特点没必要为其他类型的社会分享,当那些最不协调的行为被完全整合的文化接受后,行为的异质项就会采取愈来愈一致的形式,它们常常通过最不可能的变化而使它们自己代表了该文化的具体目标。所以每一种文化的形成和存在必然具有各自的合理性。我们只有尽最大努力探索人类文化的多样性,理解社会的情感与理智的主要根源,采取文化平等的觀念,把本民族文化和异质文化视为人类文化多样结构中的一例,追根溯源地探索和研究才能理解这些行为所采取的形式,才能理解文化差异和社会制度差异。所以承认文化的普遍性、多样性和相对性极为重要,人类为自己从生存原料中创造出来的各种文化模式都有其存在的物质根基,异质文化和平共存、平等有效的生活模式是宽容的基石,是更为现实的社会信念。否则,一旦我们混淆了局部标准与生存方式,我们在处理异质文化关系和人类社会问题时就会遇到巨大的障碍。
(二) 正确处理差异与共识的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不同的地理、历史和社会条件造就了不同的文明形式和文化类型,每种异质文化都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有自身的优点和不足。文化间的“同”只体现在异质文化的某些方面,差异是不争的事实。而“同”与“异”或者说“同一性”与“多元”,在实践中是共存互补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文化间的差异是互为借鉴、提升和完善自身的参照系,是对话的基本前提。所以,过分夸大文化之间的差异,把差异视为必须扫除的障碍是一种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差异不应该成为对话的障碍,更不应该成为“文明冲突论”“文化冲突论”的遁词。
健康的系统通过与外在环境或另一系统的良性动态交流不断发展壮大。“任何人如果不能与‘相异的真理交往对话,只能证明他缺乏真正的真理”,文化亦然。文化作为“一个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的反应习惯模型之系统”[4],应当走出自身封闭的视域,超越各自传统和生活形式的基本价值局限。不同文化类型应在平等和谐友好的气氛中摒弃成见、消除误解,在与其他文化形态互相尊重、平等对话中获得自身生生不息的动力,共同探讨与人类生存和世界发展休戚相关的重大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异质文化对话交流达成共识也并非要抹杀与压制多元性。异质文化对话是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共识并不是一方“凌驾”“挤兑”“取代”“消灭”或“同化”另一方,不是以共识消解彼此的差异,共识是差异中的共识,恰恰是要在多元的价值领域中,通过诉诸对话、讨论、论证来进行合理交往。这里所主张的文化对话、沟通、交流不是把异质文化简单地相加、机械地杂糅。各种并置叠合拼盘式的文化整合依旧是异质文化二元对立的延续。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异质文化是平等对话的主体,不同的文化应该在不放弃自我的前提下摒除一切偏见,尊重对方表达思想、观点、情感和愿望的权利。每一个对话主体都有平等地参与对话、调节话语行为的权力,在对话过程中,可以平等地做出承诺或拒绝做出承诺,可以平等地自我保护和给予其他对话主体自我辩护的机会,可以平等地发出命令和拒绝命令。“交往行为合理化”要求真诚理解异质文化,放弃同化异质文化的目的,进行平等对话与交流,学习彼此的优点。真正的对话不存在彼此间的高低强弱、尊卑贵贱之分,不存在特权式的话语霸权。
异质文化对话所追求的是博采众长、融合异见、共同发展。在文化对话视域中,没有我为中心、你为边缘的权力话语,对话的任何一方不得依凭权威或强势来压制对方,所以对话双方应该悬置中心、坦诚相待、宽容互让地敞开各自真实的自我,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共同谋划人类世界发展的宏伟蓝图。各种文化中心论是异质文化进行对话的巨大障碍,所以成功的对话必须悬置各类中心论。
“宽容”或“包容”是当今时代异质文明交往、政治共处、宗教交流不可或缺的基本前提。多元的世界观呼唤宽容,在自身发展和进步视域下同样需要宽容,并必须表现出宽容。哈贝马斯认为对话的双方都必须学会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在学习的过程中,双方都可以互相形成包容性的价值取向,从对方的视角考虑问题可以延伸自己的视角,这将使人们可以重新确立一个共同的社会世界。
异质文化的对话如果没有“宽容互让”的美德和意识,就不可能走向成功。这里说的宽容与互让是指文化在对待异质文化时,对所有异质文化都保持开放,不是把异于自己的他者以自己的方式囊括到自身当中,也不是把他者拒绝到千里之外。而要真正地做到宽容互让,一个基本条件即是要划定一个宽容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相关对话主体必须接受迥异于自己的观点和信念,彼此承认并接受他者的视野,求同存异,达成共识,这样不宽容的芒刺便会随之消失。
人类文化就像一片竹林,竹枝可以黄绿参差、并立竞长,可以并育并行,但却不会相害相悖。正所谓“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万物并育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两立”“万物并育”“道并行”所凸显的正是事物本有的“差异”“多元”与“不同”,而“一见”“不相害”“不相悖”所启示的则是事物可以“彼此兼容”“共同发展”“和谐共在”。因此,“差异”和“不同”不是异质文化冲突的根源。异质文化可以通过平等对话与协商、相互补充走向互动双赢的良性循环,真正告别一方独大的文化霸权。
四、结语
当今世界,各民族和国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这种趋势必然会产生不同的理论思考和理论见解。对此,我们应采取国际化视野,承认文化的多样性、差异性,应该认识到多元并存的世界文化的交流、融合过程不是以某一种现成的文化为样板向其他地区强制推行,也不是现有的某几种强势文化的简单相加。世界文化交流是世界所有多种文化主体共同参与,在“理性言谈情景”中,互相理解、获得共识、共同创造、共同升华,达到社会和世界和谐与和平的过程。因此,世界文化一体化和民族文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未来的世界文化,是趋向一体的共同性和不同地区、民族、国家的多元文化的辩证统一。正如荷兰文化学家皮尔森所指出的:“明天的世界将是一个有许多个经济中心、科学中心,以及更为重要的文化中心的世界。这种多元性可能是很令人振奋的。而它要具备的前提条件则是我们要发现一些共同趋势和共同途径,它们能导致带有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和文化丰富性的多样性。”[5]
[参 考 文 献]
[1]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423.
[2] 周宪.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229.
[3] 杰姆遜.处于跨国资本主义时代的第三世界文学[G]//张京媛,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230.
[4] 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35.
[5] C.A. 冯·皮尔森.文化战略[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8.
〔责任编辑: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