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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社会”视野下的宋代外贸述论

2020-01-11葛金芳

关键词:农商

葛金芳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 北京 100048)

宋代是我国农商社会的形成期,亦即从产业结构看,汉唐以降千余年的单一农业经济形态,到宋代正在逐步转型为农业-工商业并重的经济形态。这个转型过程其实肇始于晚唐,历经五代宋初200余年的积累,约在北宋中叶已可依稀看出“农商社会”的大致轮廓。若就南宋时期的江南经济区而言,农商社会的五大经济特征大致均已显现,只是强弱程度不尽相同而已。近年来笔者曾就农商社会中的城市化进程、商品性农业、赋役制度变迁以及农商社会说的理论资源分别做过论述(1)相关论文请参阅葛金芳:《“农商社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宋以降(11—20世纪)江南区域社会经济变迁》,《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葛金芳:《从“农商社会”看南宋经济的时代特征》,《国际社会科学杂志》2009年第3期;柳平生、葛金芳:《“农商社会”的经济分析及历史论证》,《求是学刊》2015年第2期(又载林文勋、张锦鹏主编:《中国古代农商·富民社会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柳平生、葛金芳:《南宋城市化进程与城市类型分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柳平生、葛金芳:《“农商社会”视野下的南宋商品性农业述论》,《云南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柳平生、葛金芳:《南宋时期摊丁入亩演进轨迹及内在机制考析》,《思想战线》2018年第2期;葛金芳、柳平生:《“农商社会”说的学术背景和理论资源》,《云南社会科学》2019第1期。。本文拟就宋代外贸兴盛原因及其在农商社会形成中的作用进行考察,是耶非耶,敬希学界师友批评指正。

一、宋代“海丝”取代“陆丝”,缘由何在?

海上交通和海上贸易早在两汉、三国已有零星记载,但汉唐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是通过陆路进行的,此即汉武帝时张骞通西域后逐步兴起的陆上丝绸之路。其特点是路远、时长、量小,只能以价高、量轻的奢侈品为主,主要服务于各国贵族和统治集团,与老百姓生活关系不大。自晚唐以降,海外贸易逐渐兴盛,海上丝绸之路成为对外交通和贸易的主要通道,这是由多方原因造成的。

首先是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北方民族的兴起和独立建国,阻断了中原内地通往中亚、西亚的陆上交通。特别是党项崛起并占据河西走廊后,中原与西域、大食(阿拉伯帝国)陆路贸易已掌握在西夏和辽朝手中。《宋史·大食传》载:“先是,其入贡路繇沙洲,涉夏国,抵秦州。乾兴初,赵德明请道其国中,不许。至天圣元年来贡,恐为西人钞略,乃诏自今取海路繇广州至京师。”(2)脱脱等:《宋史》卷490《大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4121页。可见自北宋中叶起,大部分阿拉伯商人改由海路从广州等地登岸入境。当然,陆上丝绸之路仍未终断,如《契丹国志》载,西域的高昌、龟兹、于阗、小食(今新疆自治区)等小国及以西之大食国仍遵旧制,“三年一次遣使,约四百余人”到辽朝从事经贸活动。输入品有产自阿拉伯地区的犀牛角、乳香、琥珀、玛瑙器等,还有产自中亚各国的褐里丝、门得丝等毛纺织品,“皆细毛织成,以二丈为匹”(3)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1《诸小国贡进物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04、205页。。然其贸易规模已经无法与海上丝绸之路相提并论。公元11世纪中亚木鹿(今土库曼斯坦之马累Maru)的伊斯兰学者马卫集(1046—1120)记载过大食商人经行辽朝的道路,在今中国境内大致是从喀什东行至叶尔羌(新疆沙田)、和田、沙洲(甘肃敦煌)、可敦城(今蒙古国境内),再到辽上京(治今内蒙巴林左旗)(4)《马卫集论中国》,《中亚民族历史译丛》第一辑(《中亚研究资料·增刊》),乌鲁木齐:新疆社会科学院中亚研究所(内部发行),1985年,第172页。。此时大食帝国虽已衰微,然而阿拉伯商人经营的海外贸易却仍然繁盛,他们梯山航海,无远弗届,“四方辐辏,万货中贱”,只是他们的身影多半出没在海上的波涛帆影之中。当世界历史进入第二个千年之后,如果说波斯湾和阿拉伯地区是东西方(两宋时期中国与欧洲)贸易的交汇地带,那么小国云集的南洋地区,则是中国海商和阿拉伯商人的交汇地带。实际上,东亚之宋朝和西亚之阿拉伯,构成当时国际贸易中最为活跃的两极,甚至可以说是世界全球化历史浪潮中的第一抹绚丽浪花!而海上丝绸之路则是连接欧亚大陆的第一座海上桥梁。

这就涉及到海上丝绸之路勃兴的第二个原因,此即公元七世纪初阿拉伯半岛在伊斯兰旗帜下实现统一,哈里发大帝国(唐宋时即称为“大食”)横空出世。“先知”默罕默德(570—632)统一阿拉伯半岛的三大法宝是阿拉伯语、伊斯兰教和“圣战”。穆罕默德原是商人出生,“大食”帝国从诞生之日起便有重商血统。随着这个新兴帝国的疆域扩大、人口膨胀和经济增长,再加上其地理位置处于波斯湾、地中海和印度洋之交汇处,阿拉伯商人开始成为沟通东西方的信使。

第三个原因最为重要,这就是北宋晚期我国经济重心南移过程基本完成,江南取代汉唐时期的中原成为新的经济重心地区。赵德馨先生指出:“经济重心地区是指经济较其他地区发达、财富较其他地区多的地区。它反映的是经济发展、财富分布的不均衡性。”(5)赵德馨:《我们想写一部怎样的〈中国经济通史〉》,《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3期。安史之乱后,中原经济区在战祸蹂躏、垦殖过度、气候趋冷、黄河泛滥和水旱灾害频率上升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发展速率明显放缓;而淮河以南,特别是两浙、江东西和福建等路之经济发展速率明显加快。至迟到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即11世纪80年代,已有确凿数据可以证明,无论是粮食生产还是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无论是农业劳动生产率还是手工业商业发展水平,江南经济区已经全面超过中原经济区。不仅南方的人口、耕地已占宋境人口、耕地的23,而且来自南方的赋税收入也已经成为宋代财政的主要来源(6)参阅葛金芳:《中国经济通史》第五卷第22章第3节“经济重心南移过程的完成”,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这样一种“南重北轻”的经济格局,一直延续到今天仍未移易。

需要强调的是,我国传统社会的经济重心地区因向东南方向的持续移动,而更加靠近拥有优良港口的沿海地区,为封闭型的农业自然经济,向开放型的商品交换经济逐步过渡,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正是在经济重心加速南移的过程中,汉唐时期的单一农业经济,至宋逐步演进为农商并重结构,以陶瓷、纺织品等为主的手工业品生产不仅门类齐全、规模可观,而且多数手工制造业的生产重心也已经转移至以江浙为中心的东南沿海地带(7)参阅葛金芳:《从南宋手工业看江南早期工业化的启动——兼论南宋手工业的主要成就、时代特色及其发展前景》,何忠礼主编:《南宋史及南宋都城临安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6-315页。,这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勃兴提供了规模性手工业产品输出的物质基础。当然,宋代先进的海舶制造技术和海上导航仪器的发明更是海上丝绸之路勃兴的重要原因。此点黄纯艳论之甚详,可以参阅(8)黄纯艳:《造船业视域下的宋代社会》,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4-48页。。

二、陶瓷、丝绸等手工业制品的规模性输出,能力何来?

如所周知,宋朝从南洋和印度洋、波斯湾进口的“蕃货”,主要是以香料、药材、矿产和动植物初级产品为主,而宋代的输出品则是以手工制成品为主,其中尤以纺织品、瓷器和铜钱为大宗出口商品。所以“海上丝绸之路”又有“香料之路”和“陶瓷之路”等名称。特别是南宋宁宗时期(1195—1224)严禁铜钱出口,“止以绢帛、锦绮、瓷漆之属博易”(9)脱脱等:《宋史》卷185《食货下七》,第4538页。之后,丝绸之类纺织品的外销量更大,所以“海上丝绸之路”之命名更为确切适用。

宋代手工业产品的规模性输出之根基,即是其时工商业文明的勃兴。可以说,入宋以后,各种商业气象扑面而来:近代城市坊市合一、沿街设店的风貌形成于北宋中叶;乡村地区草市、墟集数量激增的第一个浪潮出现于宋代;交换手段的便利化即纸币的使用和贵金属白银货币化起源于宋代;区域市场的形成和区间市场的联系加强亦在宋代;更不要说海外贸易的第一波大潮出现于宋代。这些现象的经济本质就是市场在城市和乡村地区不断扩展,市场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的作用显著增强,市场力量把汉唐以来的自给自足经济,逐步推向以商品货币关系为特征的工商业经济。这种情况在以长三角为中心的狭义江南(即两宋的浙东西和福建沿海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学界多数论著均有肯定性表述(10)举其较著者,有斯波义信的《宋代商业史研究》(台湾稻禾出版社1997年版)、周藤吉之的《唐宋社会经济史研究》(东京大学出版社1965年版)、梁庚尧的《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台湾允晨文化实业公司1997年版)、施坚雅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2000年版)、郭正忠的《两宋城乡商品货币经济考略》(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汪圣铎的《两宋货币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等。,不必多言。

需要强调的是,两宋手工业生产的蓬勃发展,为陶瓷、丝绸等手工业制品的规模性输出提供了源源不绝的货源。宋代城市和郊区较具规模的手工业多半呈“前店后坊”的样式,乡村地区如造纸、制茶等手工业制品亦需运输至集镇或城市出卖。种类繁多的手工业制成品,已和粮食、布帛一道,成为各级各类市场上的主要交易品。不言而喻,手工业的成长和发展本身就是工商业文明渐趋繁盛的主要内容。宋代手工业的主要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门类齐全、分工细密,“三百六十行”行行皆备。其中最为重要的,有矿冶、铸钱、军工、造船、建筑、纺织、制瓷、造纸、印刷、粮油加工、酿酒、熬盐、制糖、文具和工艺品生产,以及各类农具、铁工具和金属器皿制造等行业。若与汉唐时期相比,宋代手工业的生产规模明显扩大,内部分工更加细密,生产技艺显著提高,而且拥有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因而出现了产销两旺的喜人局面。

二是除矿冶、军工和铸钱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是与生活资料相关的纺织业、陶瓷业、造纸业、印刷业和食品制造业等,而且其中民营手工业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史料中见到的手工业工匠有“炉户”、“铁工”、“铜匠”、“金银匠”、“冶工”、“车工”、“船户”、“机户”、“染户”、“石匠”、“窑户”、“陶工”、“纸户”、“磨户”、“焙户”、“漆户”、“木匠”、“亭户”、“盐户”、“糖霜户”等等。其中绝大多数是独立的手工业从业者,有些还是拥有雄厚资产的作坊主。总共不下数十万人,甚至可能上百万。其中至少有相当部分已经脱离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转而靠市场来谋生了。

三是宋代技术革新与工艺革命有重大进展。诸如犁刀、铁搭等新式农具的发明、冶金业中胆铜法(“水法冶金”)的使用、明轮战船的创制和大型海舶的建造、水转大纺车的出现、铜版泥活字的运用、火药用于“突火枪”、“霹雳炮”的制造等等,技术先进,成果累累。两宋时期是我国传统社会中成果最丰、成就最大、进展最速、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技术进步时期(11)参阅葛金芳:《两宋工艺革命述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技术进步提高了生产率,也增强了手工业者在市场上的谋生本领。由此可见,江南地区早期工业化进程早在宋代已经启动(12)参阅葛金芳:《从南宋手工业看江南早期工业化的启动——兼论南宋手工业的主要成就、时代特色及其发展前景》。。

晚唐以降,特别是入宋以后,工商业文明的快速成长,是否导致宋代经济结构发生了部分质变呢?笔者的答案是肯定的。汉唐以来单一农业经济正在逐步转型为农业和工商业并重的经济结构。这个转型的过程颇为曲折和漫长,如果说以长三角为中心的(狭义)江南经济区,从北宋中叶以后率先开始呈现出农商并重之结构性特征,那么直至清末民初,我国沿海地区才逐步向与机器生产和市场导向为特征的现代工商业文明加速前进;一直要到20世纪后半叶,我国才从整体上进入现代工商社会(13)判断一个地区是否已经跨入农商社会,我认为可以用国内生产总值即GDP的内部构成作为衡量标准。也就是当某地区的农业产值占GDP的23,工商业、运输业、服务业为主的非农产值达13,则可以说该地区已经进入农商社会门槛。同理,如果某个农户、某个村庄、某个集镇,乃至某个区域,其非农产值已达总产值的13,则从产业演进角度看已经呈现出农商并重的结构性特征,那就可以认为这个农户、村庄、集镇、区域也已跨入农商社会门槛。如从全境、全国角度看,GDP总值有13来自于非农产业,则可视为农商社会已经成型。参见拙文《从“农商社会”看南宋经济的时代特征》。。当然还有不少

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直至今天仍然处在单一农业经济阶段。在这几百年中,农商并重的经济结构在空间范围内有一个逐步扩展的过程;与此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农商并重的经济结构也反复遭遇磨难与曲折,其中尤以元朝(特别是华北地区)、明初朱元璋和朱棣统治时期(1368—1424)和清初半个世纪最为严重。其原因各有侧重。元朝时期,蒙古统治集团带入中原地区的诸色户计、匠局制度和民族歧视政策,对工商业文明的成长显然有阻碍作用;明初朱元璋用里甲制、粮长制以及承袭元朝的户计制度重新把小农固着在村社中,相对于宋朝小农可以自由迁徙、自主择业之体制显然是个倒退;至于清朝初年的“圈地”浪潮和农奴制因素的死灰复燃,更是不利于工商业文明的成长。然而历史进步的潮流终究是不可抵挡的。在元朝统治的江南地区和明朝中后期、清中叶以降等历史阶段中,农商并重之经济结构仍在顽强地扩展着自己的地盘。我的观察是,自北宋中叶起,以两浙、江东西和福建沿海地区为依托的江南经济区,已经率先迈进农商社会的门槛;而南宋时期江南地区农商社会的主要特征已经基本成型(14)参阅葛金芳:《“农商社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宋以降(11-20世纪)江南区域社会经济变迁》;葛金芳:《“农商社会”:两宋江南社会经济的时代特征》,邓小南、杨果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2010)》,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

“农商社会”概念(15)笔者在2009年首次提出“农商社会”概念后,学界就此课题开过数次学术会议。第一、二、三、四、五、六届“中国农商社会富民社会”学术研讨会,分别于2014年(昆明)、2015年(长春)、2016年(北京)、2017年(厦门)、2018(昆明)、2019(武汉)召开。笔者曾就农商社会的主要特征和运行机制提出过一些看法,参见柳平生、葛金芳:《“农商社会”的经济分析及历史论证》。提出的初衷,是试图从我国历史发展的生动史实出发,重新总结中华文明史演进脉络及其阶段性特征,以突显自身民族风范,而社会经济形态则是一个可行的分析视角。如果从产业结构变迁的角度来划分中国三千余年文明史的发展阶段,会发现它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即古代农业社会(先秦汉唐时期)、近世农商社会(宋元明清)、现代工商社会(19世纪中叶起步、21世纪初总体跨入)。概而言之,汉唐时期,我国基本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其主要景观是茅舍炊烟、春耕秋收,一派田园风光,农业是唯一的支柱和基础性的产业,交换和商业活动即使有也无足轻重。

与此相反,在现代工业社会中,与农业相比,工商业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其经济景观是城市崛起,通衢大道星罗棋布、各种商店争奇斗艳;在城内或郊区,工厂林立、机器轰鸣;各类企业的生产资料和广大居民的生活资料多半要从市场上购买而得。农商社会即是处在古代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过渡的中间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农业当然是基础产业,但是手工业和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并与农业一起成为社会经济体系顺畅运行的重要支撑。这种产业结构的变动过程起始于我国两宋时期,并一直延续到20世纪,长达千年之久。我认为,这个阶段的中国传统社会即是处在“农商社会”阶段。

若与汉唐农业社会相比,宋元明清时期我国农商社会的第一个特征是农村经济同时在两个方面发生改变。首先从微观层面看,有日益增多的个体小农家庭的经济生活在向自给性和交换性相结合的方向转化,他们从使用价值的生产者向交换价值的生产者逐步转化。其次从中观层面看,农村经济中的非农产业得到增长(例如种茶、制糖、养蚕、缫丝、棉纺以及多种土特产等的引进和扩展等),农民经济收益表中的非农收入大幅增长,乃至超过总产值的13,此时的农业经济已是包括种植业、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内的有机体系,而与原先男耕女织的单一结构相区别。

农商社会的第二个特征是市镇兴起与城市化进程加速(16)参阅柳平生、葛金芳:《南宋城市化进程与城市类型分析》。。首先是城乡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为都市化进程提供了源源不绝的活力。其次是乡村地区大批市镇兴起,这些基层市场作为城乡产品交换的渠道,为城镇经济提供了源源不绝的粮食、商品和时时扩大的市场。同时日趋改善和扩大的交通网络,则像血管一样,为都市化进程输送着必不可少的物质养料。

农商社会的第三个特征是早期工业化(原始工业化)进程启动(17)参阅葛金芳等:《从原始工业化进程看宋代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社会学研究》1994年第6期。。所谓“早期工业化”主要是指在人口压力下“传统组织的、为市场的、主要分布在农村的工业的迅速发展”(18)Franklin F.Mendels,“Proto-industrialization:the first phase of the industrialization process”,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Vol.32,No.1,1972;Peter Kriedte,Hans Medick,GÜren Schlumbohm,Industrialization before Industrializati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亦可参阅史建云:《〈工业化前的工业化〉简介》,《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这就是说,人口的增长(北宋后期已迈上1亿台阶)、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以一年两熟的复种制和商品性农业为标志)为早期工业化提供了基础性前提;而日新月异的科技成果则是手工业快速成长的内在动力;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扩大无疑为制瓷、纺织等行业进行商品生产提供了外在拉力。其重要后果是导致社会整体发展方式由传统的“广泛型成长”向具有近代性的“斯密型成长”的方向转进(19)“斯密型成长”是英国学者Phyllis Deane和W.A.Cole首先提出的概念,参见两人合著British Economic Growth,1688—1959:Trends and Structur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9,p.61,pp.86-87,p.96.。

农商社会的第四个特征是交换活动增加,市场容量扩大,经济体制由封闭向开放转变。首先从国内贸易看,两宋时期的长途贩运性贸易已不占主要地位(虽然它还在延续),“同时市场上的商品构成发生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生活资料(如粮食、布匹、茶叶和各种手工业制品等)和生产资料(如土地、耕牛、农具、煤炭、木材、船只等)涌入商业流通领域,以居民日用品为主的规模型商业已居主导地位。宋代“商业不再是为少数富人服务,而变成供应广大人民的大规模商业,这在性质上是一种革命性的变化”(20)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页。。其次是在海外贸易的拉动之下,一个新型的开放型市场经济正在东南沿海地区逐步崛起,这是汉唐以来农业经济内部真正带有路标性意义的重大变化。秦汉“第一帝国”和隋唐“第二帝国”,都是以农业经济为立国基础,可视为大陆性帝国,其经济重心位于黄河中下游地区;汉唐间历时千年的“丝绸之路”更是向着亚洲内陆延伸。笔者曾将宋以前的历代王朝称为“头枕三河、面向西北”的内陆国家。然而两宋时期,我国开始由内陆型国家向海陆型国家转变,特别是东南地区,在迅猛发展的海外贸易的刺激下,商品经济日趋繁盛,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于是原先“头枕三河、面向西北”的立国态势,一变而为“头枕东南、面向海洋”(21)葛金芳:《大陆帝国与海洋帝国》,《光明日报》2004年12月28日,“理论版”。同时参见葛金芳:《“头枕东南,面向海洋”——南宋立国态势及经济格局论析》,《邓广铭教授百年诞辰纪念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219-225页。。这就是说,我国立国态势在唐宋之际发生重大转折,由内陆帝国开始向海洋帝国的方向前进。这个转折的实质性内涵是从自然经济转向商品经济,从单一种植经济过渡到多种经营,从基本上自给自足到专业分工有所发展,从主要生产使用价值转为生产交换价值,从习俗取向变为市场取向,从封闭经济走向开放经济。

农商社会的第五个特征是带有近代色彩的新经济因素已然出现并有所成长。首先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在北宋前期横空出世,其后又与交钞、钱引等信用票据一道充当支付手段,金元明三朝沿用不替,汉唐“钱帛兼行”的时代宣告终结,历史自此进入“钱楮并用”时代(22)李埏:《从钱帛兼行到钱楮并用》,《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41-271页;缪坤和:《宋代信用票据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38-149页。。与此同时,以白银为代表的贵金属称量货币跻身于流通领域,白银货币化进程启动(23)王文成:《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22-274页。。其次是商业信用开始发达。宋代开始以茶引、盐引、钱引、交子(它很快演变为信用货币)、便钱和现钱公据等为代表的大量信用票据开始登上历史舞台(24)姜锡东:《宋代商业信用研究》,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18-27页。。其三是纺织、茶叶和果树种植业中“包买商”出现,其中尤以纺织业中最为多见。其四是纺织、井盐和矿冶业中出现了带有近代色彩的雇佣劳动。

需要强调的是,农商社会的运行机制也发生了变化。先秦汉唐农业社会的生产主要依靠人口增长缓慢推动,而在宋元明清农商社会中,逐步变为由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交互作用,共同推动社会经济的增长机制(25)柳平生、葛金芳:《“农商社会”的经济分析和历史论证》。。首先,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是农商社会赖以出现的逻辑起点。这不仅因为粮食、布帛等仍然是全部人口的衣食之源,更因为农业剩余率的提升可为手工业和商业释放出更多劳动力,为手工业制造提供原材料等;而非农部门的成长反过来又为农业部门的商品化生产提供需求与动力。其次,交易效率的改进和提高现在已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又一动力。作为总产品的“输出口”,市场“是与商贸联系在一起的生产活动的总和”(26)阿伦·杨格:《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罗卫东主编:《经济学基础文献选读》,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76页。。当经济环境(如城市化)、相关制度(如货币制度)或技术(如交通运输和信息技术)等外部因素变得有利于交易时,农商经济体中的交易效率会内生地得到提高。而这又将进一步刺激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从而使得更多农业生产活动被卷入市场之内。复次,市场容量扩大会带动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同时得到提高。在一国资源既定的条件下,决定其产业效率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市场规模。“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27)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7页。。而构成庞大市场的,“不是单纯的面积或人口,而是购买力,即吸收大量的年产出的能力”(28)阿伦·杨格:《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罗卫东主编:《经济学基础文献选读》,第276页。。当社会购买力显著提高而形成巨大需求时,市场本身就成了推动社会经济上行的又一动力。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或可视为“农商社会”的第六个特征。

概而言之,至少从北宋中叶以降,江南农村经济正在逐步演变为包括农业、手工业、商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内的有机体系(29)葛金芳:《“农商社会”:两宋江南社会经济的时代特征》。。这是笔者将之命名为“农商社会”的根本性依据。

三、宋代政要学者对农商并重结构的形成,是否觉察?

“农商社会”说固然借用了一些历史学和经济学的观察工具,但归根结底是从两宋社会的历史实际归纳出来的理性认识。现存文献表明,两宋时期的政要、学者对其时其身所处社会之经济结构的变化也是有亲身感受的。而且自北宋中叶以降,这样的人日益增多。

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时任宁州通判的邓绾(1028—1086)就有“行商坐贾,通货殖财,四民之益也”(30)王称:《东都事略》卷98《邓绾传》,济南:齐鲁书社,2000年,第838页。的话头。邓绾是成都人,成都是西川最大的商业都会,他认为“行商坐贾”即商人阶层有“通货殖财”之经济功能,其经济活力对士农工商各个社会阶层均有助益,不难看出他已经认识到工商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稍后,约在哲宗元祐二三年间(1087—1088),时任浙东天台县令的郑志道上任之初一连发布七道“谕俗文”,其中第七篇《重本业》开篇即云:

古有四民,曰士、曰农、曰工、曰商。士勤于学业,则可以取爵禄;农勤于田亩,则可以聚稼穑;工勤于技巧,则可以易衣食;商勤于贸易,则可以积财货。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不能此四者,则谓之浮浪游手之民。(31)陈耆卿:《嘉定赤城志》卷37《风土门·土俗》,《宋元方志丛刊》第7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7578、7377页。郑志道任天台县令事,见该志卷十一《轶官门·诸县令》表。先前一些经济思想史专著常将这段话系在陈耆卿名下,实误。陈耆卿是南宋理宗嘉定年间(1208—1224)人,较之郑志道要晚一个半世纪。

在郑至道看来,商人阶层与士、农、工一样,皆为百姓本业,这就颠覆了汉唐以来“重农抑商”之传统观念及施政规则。在经济思想史上,郑志道实是“士农工商,四民之本”理念之最早、最明确的宣示者。观念是现实的折射,反映出北宋中叶以来,手工业和商业确已取得与农业同等重要的地位。

事实上在此之前北宋政坛巨擘司马光已有类似说法。他在仁宗嘉祐七年(1062)的奏疏中指出,手工业者和商人同农夫一样,都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夫农、工、商贾者,财之所自来也。农尽力,则田善收而谷有余矣。工尽巧,则器斯坚而用有余矣。商贾流通,则有无交而货有余矣。(3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6,嘉祐七年五月丁未条,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754页。

司马光肯定商人阶层与农民、手工业者一样,具有同等的价值创造作用,实际上也是认为商业、手工业和农业一样,均是社会经济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哲宗元祐七年(1092),苏轼在反对征收五谷力胜税钱的劄子中说,若对粮食流通和交易收税,会“使商贾不行,农末皆病”(33)苏轼:《乞免五谷力胜税钱劄子》,《苏轼文集》卷35,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90页。。在苏轼看来,阻碍农产品流通渠道,反过来会伤害粮食生产。这是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已离不开商业流通的明确认识,这当然是其时粮食生产商品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反映。其后,即绍圣四年(1097),户部尚书蔡京对农商并重这个基本经济结构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看法:

商农相因以为生者也,商不通则物不售,物不售则贱,贱则伤农。农商不能交相养、庇四海之民于平安之时,而未免流离于水旱之际,则非所谓和万邦也。(3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90,绍圣四年八月壬午条,第11620-11621页。

“农商交相养”意即国民经济中农业和商业两个部门相互依赖、互为支撑、缺一不可。蔡京进而认为,北宋百多年中,最大的经济弊端之重要根源就是商业发展得不够好:

人知所尚,则士非不多也;土无不辟,则农非不劭也;器无不精,则工非不巧也。四民之业,三民备矣,而商不通,故天下之大,百年之久,民未加富,俗未加厚。(3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90,绍圣四年八月壬午条,第11620页。

蔡京认为,商业发展了,士、农、工这三业都将受益;商业如受阻滞,则士大夫阶层、手工业者和农民的经济利益均会受到莫大损害。这等于是说,在蔡京这位财政大臣眼里,商业已经居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地位。这显然是农商并重结构日益形成之反映。

宋代大文豪欧阳修也有类似看法。他在《送朱职方表臣提举运盐》一诗中说:

吐策献天子:治国如治身,四民犹四体。奈何窒其一,无异钛厥趾。工作而商行,本末相表里。臣请通其流,为国扫泥滓。(36)欧阳修:《送朱职方表臣提举运盐》,《欧阳修全集》卷7,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13页。

欧阳修与前述天台县令郑志道一样,坚决反对抑商政策,说明欧阳修也看出,北宋中叶的经济结构已是士、农、工、商形成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就像人有四肢一样,缺一不可。

上引诸条言论,足以说明北宋中叶以降,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放弃汉唐时期“重本抑末”、“重农抑商”的陈腐观念,看到了商业(含手工业和商品性农业)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或缺的地位。这是北宋中叶对“农商并重”之经济结构开始成型的明确反映。

北宋士大夫的上述认识,大致已经跳出秦汉以来根深蒂固之编民耕战模式,反映出中唐以降“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模式的开明导向(37)秦、西汉、北朝、隋和唐前期的编民耕战模式,其主要内容及特征,依据李治安的概括,是授田为基础,“编”为户籍组织排列,“耕战”(含重农抑商)体现赋役义务,“军功爵”即强制分户充当保障手段,富国强兵及举国动员又是终极目标。这种模式“构成了秦汉隋唐帝国的基石与支柱”。参见李治安《秦汉以降编民耕战政策模式初探》,《文史哲》2018年第6期;李治安《中近古“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政策模式探赜》,《文史哲》2019年第1期。。这种“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模式的历史源头,可以上溯至先秦时期。管仲(约公元前723—前645)相齐桓公时,主张士农工商各治其业、各得其所;重视工商业的致富功能,“通货积财”;特别是讲究政府理政应“与俗同好恶”,“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38)司马迁:《史记》卷62《管晏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132页。。这是将手工业、商业与农业予以同等重视的施政模式。其理论源头可以上溯至西汉中叶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在司马迁看来,农、工、虞、商各类职业均有其存在的正当理由,此即整个社会都得“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39)司马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54页。。农、工、虞、商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而无贵贱等级之别。所以最好的经济政策就是顺乎人心民情,让普通民众自择职业、自主谋生;最坏的经济政策就是“与民争利”,所谓“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40)司马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53页。。这是明确反对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尤其反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来“与民争利”。司马迁的理性认识与管仲之政策主张如出一辙,都主张采用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这一模式来治理国家。

然而工商业文明的存续和扩展,也会刺激和调动历朝政府征商、控商、乃至直接经商的积极性。汉代有汉武帝和桑弘羊的“盐铁官营”和“杨可告缗”;北宋有神宗和王安石联手推行的“熙宁变法”。其共同特征是从流通领域入手,在打击民间高利贷和巨贾奸商的同时,大规模接管民间工商业。宋神宗时,王安石用“均输法”管制长途贩运和批发行业,由政府垄断主要生产资源的产销,国营专卖;用“市易法”控制城乡零售行业,“尽收天下之货”由“市易”贩卖,类似于用官办商业公司来替代民间零售业;“青苗法”则是由政府自己发放高利贷,执行中乡村上等户、下等户均受其弊。吴晓波将这次变法称之为强悍的集权主义改革,“不惜以牺牲民间工商自由为代价”(41)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10页。,这种说法确有几分道理。王安石所云“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秘诀,就在于用政府直接经营工商业的利润来增加财政收入。在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召开的盐铁会议上,各地贤良文学们反对桑弘羊的理由可以归结为三条:一是指责盐铁、均输、平准等政策是政府经商,“与民争利”,导致物价上涨、民生凋敝;二是盐铁官营下的国营企业弊端重重,质次价高,且倚仗权势“强买强卖”;三是官营工商业形成一夜暴富的权贵集团,他们“执国家之柄”,“威重于六卿”,引发民怨(42)桓宽:《盐铁论》中“本议第一”、“力耕第二”、“非鞅第七”、“轻重第十四”等篇。。这些批评,用之于王安石变法也是大体适合的。所以我认为传统中国经济思想史中,与“重农学派”对立的“重商学派”,如以桑弘羊、王安石为代表,应该称之为“控商学派”,或更近事实。与重农学派的区别在于,控商学派反对“重农抑商”,他们主张“工商富国”,即由政府通过盐铁官营、榷酒榷茶和直接经营工商业来分享民间工商业中的丰厚利润,以增加财政收入。于是政府收入中工商业税收和禁榷专营收入比重逐步上升,并呈超过农业税收之势(43)黄纯艳:《宋代财政史》,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388页。。这或许可视为宋以降“农商社会”之特征在政府赋税收支中的反映。而两宋皇室和上层官僚对域外舶货、特别是“象犀珠玉”和各种名贵香料的奢求,亦是“海上丝绸之路”勃兴的又一推动力!

四、工商业文明勃兴的推动力量,来自何方?

若以“大宋史”(44)“大宋史”是宋史前辈邓广铭、漆侠、王曾瑜诸先生倡导的研究理念。1980年代由邓先生首先提出,此后,经漆、王等先生竭力贯彻,今天已成为多数研究者的工作理念。参见《邓广铭全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王曾瑜:《辽宋西夏金代通史·绪论》,漆侠主编:《辽宋西夏金代通论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为视野,10—13世纪的宋辽夏金时期,在今日中国疆域之内,汉唐以来华夏农耕文明一枝独秀的局面,已经演变为三种文明并立对峙的态势。这就是正在崛起的游牧文明、根基深厚的农业文明和势头迅猛的工商业文明。这三种文明背后的推动力量,是正在成长壮大之中的四个新兴社会阶层。

如果说十世纪以来相继登上历史舞台的契丹、党项、女真和蒙古等上层贵族集团,是其时游牧文明勃兴的推动力量;中原和江南地区持续扩大的科举选官体制所造就的士大夫阶层是皇帝“与士大夫治天下”(4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1,熙宁四年三月戊子条文彦博语,第5370页。之“开明专制”的推动力量,那么,商人阶层和手工业群体的壮大则是推动工商业文明勃兴和农商并重经济格局逐步形成的主体力量。宋代工商业阶层的主体存在于“坊郭户”之中,“坊郭户”之名首次出现在九世纪初即晚唐宪宗(806—819年)在位之时;但将坊郭户和乡村户作为基本的户籍分类标准,却是在宋朝实现的(46)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5页。。顾名思义,坊郭户即是城市人口,其中虽含部分城居之官僚和地主,但其主体部分应是工商业从业者。他们大多已脱离农业,所谓“通都大邑,不耕而食者十居七八”(47)《说郛三种》卷8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174页。。其中有“行商”、“坐贾”、“高利贷主”、手工业主及其雇佣工人,也有小商小贩和独立谋生的各种工匠,还有以出卖苦力为生的“人力”、“女使”等从事服务业者。而在广州、泉州、杭州等沿海港口中,还有众多“蕃汉大商”,两宋时期在东南沿海地区从事海外贸易的各类海商(包括以阿拉伯人为主的“蛮贾番商”在内),约有十万之众(48)参见葛金芳:《南宋海商群体的构成、规模及其民营性质考述》,《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4期。。至于散布在农村地区的四五千个墟集市镇之上,更是居住着数量不等的各类坊郭户。这些坊郭户大多以手工制造、商贸经营为业,其总数甚为可观。笔者估测,南宋辖区的城市化率在13%上下浮动,这可能是鸦片战争前我国城市人口所能达到的最高比率(49)参见葛金芳:《南宋全史》第6卷《社会经济与对外贸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87-289页。。还有数量不菲的“兼业农民”,他们在农闲季节往往兼营造纸、采茶和小商小贩来补贴生计(50)例如陆九渊曾云:“金溪陶户,大抵皆农民于农隙时为之,事体与番阳镇中甚相悬绝。今时农民率多穷困,农业利薄,其来久矣。当其隙时,藉他业以相补助者,殆不止此。”参见《陆九渊集》卷10《与张元鼎》,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32页。,这是工商业文明扩展至乡村地区的重要表现。而在蚕桑、茶叶、花卉、水果、药材和染料为主的商品性农业领域,从业农民多半已经从使用价值生产者转化为交换价值生产者,更是推动着社会经济体系朝着商品化、市场化方向演进(51)参见柳平生、葛金芳:《农商社会视野下南宋商品性农业述论》。。

五、共时性结构中的内在冲突,如何化解?

我们看到,历史行进至宋辽夏金时期,已经出现三种文明并立对峙、同台竞争的格局:在根基深厚的华夏农业文明的周边地带,游牧文明正在勃兴;而在农业文明的内部,特别是人口稠密、交通发达、经济繁荣的江南地区,工商业文明正在加速成长。其基本态势是,中原农业文明居主体地位,仍在向前发展;同时在农业文明内部,工商业亦在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而内地农业文明和工商业文明的外溢效应则同时带动了长城内外各游牧文明的发展。游牧民族更加孔武强壮,加速向阶级社会跑步前进,不仅要争取民族独立(摆脱中原农耕民族的羁糜统治),还要南下称王,争当东亚霸主。不可否认的是,契丹、女真、蒙古不断深入中原内地的过程中,也带来了连年战乱、人口减少、耕地荒芜以及带有各游牧民族特色的奴隶制、农奴制统治方式,延缓了中原地区的发展速率。这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对峙所导致的第一重冲突。

前已述及,在农业文明高度发展、且拥有沿海港口的东南地区,作为农业文明对立物的工商业文明却在加速成长之中。其重要表征是,从宋元直至明朝初年,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均呈扩展之势。这不仅是因为江南地区保持了长达三个世纪的和平环境,而且得益于江南地区受“北制”(52)“北制”、“南制”是李治安先生提出的分析概念,“北制”是指源于战国秦汉的编民耕战模式,“南制”是指源于战国齐国的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模式。参见前引李治安《秦汉以降编民耕战政策模式初探》和《中近古“士农工商”较自由发展模式探赜》两文。影响较小,江南农商并重的经济结构赖以存留下来。两宋时期,工商业文明力图冲破自然经济的束缚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然而在自然经济地基上生长出来的政制、习俗和思想观念,则处处牵绊着工商业文明前进的脚步。如果说沿街设店之近代城市风貌自北宋以降逐步成型、乡村地区草市和集镇如雨后春笋般急剧成长、商人子弟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而释褐入仕等现象可以视为工商业文明阔步前行的表征;那么政府对盐、铁、茶、酒等民生日用品实行垄断经营、对手工业和商业实施高税率的盘剥政策、城市缺乏独立运行的生命机制、以及通过科举制度和捐钱入仕将工商业致富者揽入官僚队伍等,显然阻碍、延宕了工商业文明的成长脚步。这可视为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专制集权政体与工商业文明对峙的第二重冲突。

以士大夫精英为主体的官僚阶层取代之前的门阀士族,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以及中下层士人与乡绅作为地方自治力量参与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治理,显示出中国传统政体迈向“开明专制”的一线曙光。然而在此后的历史行程中,专制主义的大一统集权体制再呈强化趋势。加之宋、明两朝统治阶级内部党争频发,统治效能大为削弱;同时由周边部族带入内地的奴隶制、农奴制残余又不同程度地死灰复燃,长期存留;无论是乡村自治势力还是自治城市,均缺乏适宜生长的制度环境。这是城乡自治力量与专制政体之间的第三重冲突。

正如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所说,在17世纪以前的千余年中,中国在“高额的人均收入,或者说有争取分享这种收入的高度均等的机会;高度的国民识字率;精湛的技艺和精细的耕作;高度发达的商业;还有使得‘文明’一词具备显赫而光辉内容的一切外部标志”等等指标上,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要“和中国争个高低,那是很困难的”(53)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84-185页。。但是这些“可现代化因素”或“现代化发展潜要素”的存在,在中国却未能结出现代化之正果,其原因或可到上述结构性矛盾所导致的三重紧张中去寻找。在我看来,专制集权政体对工商业文明和地方自治力量的压制和整合,科举制度导致工商业文明推进主体的异化,以及工商业阶层聚集的城市缺乏独立运行的生命机制(54)参阅葛金芳:《试论中国传统社会的制度性缺陷》,《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等因素对传统中国近代转型的阻碍作用最大。其后果是两宋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开明专制”未能走向近代的“立宪共和”,农商并重的经济结构未能顺利转型为近代的市场经济,工商业阶层中的佼佼者反而异化为官僚阶层,地主、官僚、商人三位一体牢固结盟。一直到19世纪后期的鸦片战争、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之后,传统中国才极不情愿、一步三摇地向近代文明靠拢。而从“农商社会”初步成型、“开明专制”初显端倪的北宋中叶即11世纪算起,时间已经过去了800多年,曾经无比辉煌的中华文明远远落在世界演进大势的后面了。这个历史的分岔路口,若从蒙元攻灭南宋的1279年算起,也有600年之久了。工商业文明与农业自然经济之博弈,民族独立与大一统潮流之博弈,以及皇权独大与皇帝同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博弈,之所以会出现如此结果,其缘由很可能要到传统中国的制度底色、思维基因和民族性格中去寻找。此题已逸出本文范围,容待另文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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