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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西宜山县土司政区的设置探析

2020-01-10蓝良明

昆明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政区永顺土司

蓝良明

(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 南宁533000)

明代宜山县位于今天的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建置历史悠久,“在汉代属于郁林郡管辖,唐代设置龙水县。宋初,宜山地区为龙水县管辖,后又为庆远府管辖。至宣和年间,龙水县改名为宜山县。到明弘治五年(1492年),宜山县析置永定正长官司、永顺正长官司、永顺副长官司三个土司政区,为庆远府所辖。”[1]76-77对于宜山县设置土司的问题,已有学者作了相关研究,主要有李楚荣撰写的《永顺土司及邓文茂考》,从永顺土司设置的历史背景与明代的土司制度等角度,对邓文茂的墓碑和墓志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考证。[2]韦美兵、施铁靖《明代宜山土司制度叙论——以宜山永定土司为例》一文,以永定土司为例,探讨了明代宜山的土司制度对地方发展的作用。[3]施铁靖《明代宜州土司政区地理研究》一文,则提出宜山县析出三个长官司,探讨明代宜山县设置土司政区的合理性。[4]上述研究并未涉及宜山县永定长官司、永顺长官司、永顺副长官司三个土司政区设置的过程,因此,本文试对明代宜山县土司政区的设置过程进行粗浅分析,不足之处,还望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一、宜山县设置土司政区的原因

明代在广西宜山县设置土司政区,并非单方面的考虑,而是出于多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明承元制,推行土司制度成为必然。“迨有明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而法始备矣。然其道在于羁縻。”[5]7981明廷继承元代土司制度,通过土司管理州县,按时缴纳赋税,听从明庭的调令。虽然也有法治,但治理边疆地区的关键在于推行土司制度。“洪武七年(1374年),西南诸蛮夷朝贡,多因元官授之,稍与约束,定征徭差发之法。渐为宣慰司者十一,为招讨司者一,为宣抚司者十,为安抚司者十九,为长官司者百七十有三。”[5]1876对于西南地区的土司,仍按照元廷所授予的职位,对明廷履行朝贡的义务。明廷对于前来朝廷的土司授予职位,让其管理地方。

(二)地理环境险要,交通不便。宜山县为庆远府管辖,“庆远越在西北极境,环绕土夷,惟东北与柳城接,地辽阔,盖右江一藩蔽也。石壁巉岩,江流迅急,两岸无路,中深不可测,舟则扪石而上,以故商旅罕通。”[6]143而庆远府位于桂西北地区,府城周围皆为土民居住,东北与柳州府柳城县接壤,地域广阔,为右江地区的屏障。河流迅急,地势险峻,交通不便。可见庆远府地势险要,宜山县作为庆远府附郭,处在高山包围之中。正如《大明一统志》提到“宜山,在府城北二里,群山皆高大,惟此卑小,有宜于众,故名。”[7]在《宜山县图说》中提及:“宜遐僻,控扼夷蛮,层峦怪石,称极险矣。西有德胜、河池以藩篱三土州及横岭、莫地诸贼巢。而川自北门滩盘注而东,以至千蔓、三岔等僮,又一郡咽喉地也。隘塞要害相错,诸巢用不敢肆出。”[6]148宜山县位置偏僻,作为控制土民要地,周围皆为高山,地势险峻,西面有德胜镇、河池州等作为屏障。而河流自北注东,流至千蔓、三岔等僮民居住的地方,关隘要塞互相交错,土民不得随意出入。

(三)非汉族群分布广,民俗迥异。明人王士性对庆远府的族群分布记载如下:“广右异于中州,而柳、庆、思三府又独异。盖通省如桂平、梧、浔、南宁等处,皆民夷杂居,如错棋然,民村则民居民种,僮村则僮居僮耕,州邑乡村所治犹半民也,右江三府则纯乎夷,仅城市所居者民耳,环城以外悉皆傜僮所居,皆依山傍谷,山衡有田可种处则田之,坦途大陆纵沃,咸荒弃而不顾。”[8]右江地区的柳州府、庆远府、思恩府的民族几乎为非汉族群,只有少部分汉民在府城内居住,府城之外皆为瑶僮土民居住。土民所居之地险要,且耕种的区域选择在离家近的地方。其他离家远的区域,虽然土地肥沃,但也置之不理。可见庆远府地区的族群主要以瑶僮为主体,并在自己的居住范围内活动。在此情况下,再来分析宜山地区的风俗习惯,宜山之土民,习俗颇淳朴,言语、服用不异于中州。士族尚知礼义,质直率,不事华糜。祭祀祖先燕宾客,卒多从厚。丧葬不用浮屠,一遵文公家礼。但山高地瘠,不娴于工技,以故多贫困而勤俭。永定长官土司,土民性多愚钝,惟以耕凿营生,不从事蚕桑,不读书,言语衣服与汉族群迥别。永顺长官土司,土民与各属不同,多古朴,务稼穑,不知经商,丧葬婚娶甚俭,出入不离环刀炮火,遇有仇隙,寻报复不已,迩来文教渐敷,游泮肄业者十数人。另有一种凶瑶,短褐椎髻,语言吱咮,野处穴居,恃险肆行,捉人靴禁,勒银取赎,父子无亲,长幼无序,夫妇无别,死后多暴露不葬,向不食盐。永顺副长官土司,地狭小而田贫瘠,家无盖藏所管辖村落,官族子弟十居六七,性多诡诈,专好游嬉,争讼不顾廉耻,虽介宜邑之中,风气斯下矣。[9]113-114可见,宜山地区土民的风俗习惯存在较大差异,不能以中原之法照搬治理。

(四)土民起事不断,地方治理不当。明朝初年,边疆地区的局势动荡,加剧了广西内部的社会矛盾。“(洪武)三年(1370年)行省臣言:庆远故府也,今为安抚司,其地皆深山旷野,其民皆安抚莫天护之族,天护素庸弱,宗族强者动肆跋扈,至杀河池县丞盖让,与诸蛮相煽为乱,岂可姑息以贻祸将来。乞罢安抚司,仍设府置卫,以守其地。庶几其民知有府治而不敢自恣,诸蛮知有重兵而不敢乱。此久安之道也。乃命莫天护赴京。”[1]326明初,省臣谈论庆远府地区非汉族群居多,仍采取宋元时期,通过任用当地土酋为官来治理本地,应能使土民信服。朱元璋采纳了省官的建议,任命前来归附的莫天护为安抚司,原因是此地土民皆为其宗族。而莫天护身为安抚司,但个人性格比较懦弱,对地方治理极为不利。当莫天护的宗族势力蛮横到杀掉河池县丞盖让,同时与“诸蛮”煽起动乱。若莫天护依然纵容宗族势力的胡乱作为,必将危害到百姓的正常生活,需要废掉安抚司,置卫所派重兵守住其地,使土民收敛不敢作乱。之后,明廷下令征剿作乱土民。“(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都指挥韩观率兵捕获宜山等县蛮寇二千八百余人,斩伪大王韦召、伪万户赵成秀、韦公旺等,传首京师。观生长兵间,有勇略,性鹫悍,诛罚无所假,下令如山,人莫敢犯。初群蛮所在蜂起,剽郡县杀守使,势甚炽。将士畏法争死斗。观得贼必处以极刑,间纵一二,使归告诸蛮,诸蛮胆落,由是境内得安。”[1]326明廷派都指挥使韩观带兵征剿宜山作乱土民,捕获二千多人,斩其首领首级,送至京城。韩观征剿得胜与本人的军事策略有关系。他一方面军令如山,对待士兵严格,另一方面对作乱土民处以严酷刑法,并有意放一些土民回去,告知其他土民。其他土民知晓后,感到畏惧,不敢作乱,境内暂时得到安宁。到永乐二年(1404年),庆远府官员上奏宜山、忻城二县土民陈公宣等出没为寇,请剿捕之。皇帝命都指挥朱辉亲往抚谕,陈公宣等相率众归附,归附人数大约有一千零三十五户。永乐五年(1407年),宜山县述昆等乡土民首领韦公本等作乱,都督韩观等率兵讨平之。永乐十九年(1421年),宜山土民韦万皇、韦钱望等叛乱,僭称王侯、元帅,纠集马平三五等都贼,攻劫州县,杀巡按御史诸璞,夺其印。[1]326-327宜山县土民所引起的动乱不断。土民为寇,皇帝则派指挥使前往招抚,土民见势归附。几年之后,宜山土民又开始作乱,皇帝派都督前往讨平。讨平之后,过十年左右,再次发生规模更大的动乱,除召集宜山土民之外,还联合柳州府马平县土民一起作乱,劫掠州县,杀掉巡按御史,夺其印。此事件已经公开挑衅明廷权威,明廷实行巡按御史制度,巡按御史办事时,大事要上奏皇帝,小事可由自己裁决。按官员品级而论,巡按御史属于正七品官职,拥有很大的事权。针对夺印之事,朝廷以重兵镇压,命顾兴祖调湖南、湖北、贵州以及本省的兵力,分路进行剿灭叛党,斩其首领,夺回印章。但在一年后,宜山县发生了瑶民动乱。正统四年(1439年),莫祯奏:“本府所辖东兰等三州,土官所治,历年以来,地方宁靖。宜山等六县,流官所治,溪峒诸蛮,不时出没。原其所自,皆因流官能抚字附近良民,而溪峒诸蛮恃险为恶者,不能钤制其出没。每调军剿捕,各县居民与诸蛮结纳者,又先漏泄军情,致贼潜遁。及闻招抚,诈为向顺,仍肆劫掠,是以兵连祸结无宁岁。”[5]8209南丹土官莫祯与朝廷奏报时,对宜山县治理有独特见解,提到宜山县不适宜采用流官进行管理,流官虽能够安抚治理府城周围百姓,但无法对府城之外的土民进行有效管理。土民作为土著,与府城周围百姓有结交关系。当百姓得知流官下令剿捕土民,百姓会提前告知土民,土民闻消息后立即逃跑。而流官招抚土民时,土民假意归顺,但未能改变其抢掠习性,百姓的生活仍处在不安定状态,意味着流官的治理模式在此地行不通。

“正统六年(1441年),耆民黄祖记与思恩土官岑瑛交结,欲割地归之思恩,因谋于知县朱斌备。时瑛方雄两江,大将多右之,斌备亦欲藉以自固,遂为具奏,以地改属思恩。土民不服。宣德七年(1432年),韦万皇余党韦万秀等以复地为名,因而倡乱。诏思恩府土官岑瑛抚治之。”(宣德)十年(1435年),宜山述昆等乡首贼韦万秀等作乱,寇河池所驿镇,总兵官柳溥讨之,擒韦万川。[1]327-328在永乐年间,宜山县土民韦万皇等人作乱,命顾兴祖统大军对土民进行剿捕,但土民听闻消息之后,就奔向山林隐藏,等到朝廷军队班师回朝后,土民又出来危害地方,嚣张到有法律也未能制止。正统六年(1441年),当地德高望重的黄祖记与思恩府土司岑瑛关系密切,就和知县朱斌备谋划,商议把宜山县划归思恩府管辖。知县一时无法调集兵力,又考虑到之前土民作乱时,曾借助思恩府土官进行抚治。为保全自身地位,故把宜山县划归思恩府管辖,结果造成土民的不服,原因在于思恩府土司未能及时安抚作乱土民。“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南乡、清潭等处瑶贼李天反、覃召管等复乱,屡征不靖。”[1]250成化年间,瑶民李天反、覃召管等再次起事,明廷仍未能平定叛乱。可见,从明朝建立之后,庆远府宜山县的土民起事愈演愈烈,未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五)受瘴气影响,士兵不能适应环境。“英宗正统间,南丹卫处万山中,戍卒冒瘴多死。督学使黄润至奏,徙夷旷地,不果。按察使章聪奏,徙南丹卫于宾州,士卒免烟瘴苦。”[1]327明廷在庆远府地区设置南丹卫,卫所士兵受到烟瘴危害,大部分人病毙。同时通过让土民迁徙的措施也未能实行,只好把南丹卫迁至宾州(今宾阳县),使士兵免受烟瘴之苦。而对于庆远地区土民则长居此地,能够适应瘴气,而不受影响。基于此,明廷在宜山县实施的卫所制度行不通。

二、宜山县土司政区的管辖范围

弘治年间,朝廷委官抚之,各土民头目愿取宜山之地,别立长官司以治。都御史邓廷瓒为奏置永顺、永定二司,各设长官一,副长官一,以邓文茂、彭访、韦槐、韦朝和等授之,亦皆宜山洛日、洛东诸里人也。[10]300四名官员皆在宜山县落户居住,自此宜山县设置土司政区成为定制。

(一)永定长官司的政区范围。永定长官司“在唐宋时属温泉州之洛富县,明弘治五年(1492年),始设长官司一缺,为韦氏世袭,仍属宜山县承审。宣统二年(1910年),开办地方自治,其疆域归并宜山,划分为第十区。”[11]107直至1913年6月属柳江道,1927年改流并入宜山县。[12]88明代,它的辖区“分编六里,曰清潭,曰南乡,曰莫往头盔,曰端简,曰雒西,曰雒富。”[9]97其疆域范围“东至宜山县陇河村四十一里,西至宜山县白面村四十里,南至忻城土县石叠山十里,北至宜山县石鳖堡十五里,东南至宜山县盈水村二十一里,西南至思恩府安定土司林甲隘九十里,东北至宜山县石银村七十二里,西北至宜山县棠梨隘五十里。东西广二百里,南北袤一百六十里,自司治至府六十里。”[9]101永定长官司设置后,由韦槐任土官。韦槐,宜山洛口人,旧《志》云为东兰土州人。弘治五年(1492年),“以槐为土人推服,始授为长官司,世其职。”[1]251“副长官司韦朝和,其先宜山县洛西里人,弘治五年(1492年)置长官司,朝和以僮民举授副长官,(弘治)六年(1493年)任。”[10]300韦槐、韦朝和两人皆为宜山县土民,由土民推荐后,经朝廷任命为土官。因此,明代永定长官司由韦氏管辖,承袭如下:“长官槐死,子宝袭,宝死,子继祖袭,继祖死,子启邦袭,启邦以事诛妻,莫氏代理,子萌发袭,萌发死,子世兴袭,世兴年老告休,子英袭。”[9]245

(二)永顺长官司的政区范围。永顺长官司“在唐宋属述昆州,自明弘治五年(1492年)始设立永顺正长官司一缺,为邓氏世袭。司署先设于司街,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始迁于龙头圩。民国二年(1913年)撤土官委弹压,归宜山承审,宣统二年(1910年)开办地方自治,其疆域归并宜山,划分为第十二区。”[11]103明代,它的辖区“司治在府城西南六十里,旧为宜山县古阳、述昆等乡,永泰、外里、吉利、中里、夷江、端简、思农等里之地,其改拨及县,奏取回别立本司,始末俱与永定司同铸印,给授原举怀远镇土巡检邓文茂为正长官。”[13]605其疆域范围“东至不入版图瑶巢界三十里,西至河池州白隘村界四十里,南至思恩府安定司头村界一百里,北至宜山县盘龙村界五十里,东北至宜山县板凡村界三十里,西北至宜山县横领村、河池州光崖里二处界三十里,东南至不入版图瑶巢界四十里,西南至安定司喇冲村界五十里,东西广六十八里,南北袤一百五十里,自司治至府二百里。”[9]101现今土官邓文茂之墓仍在怀远镇,墓碑序文写道:“祖原籍全州霭岭村人氏,前明远祖讳缘公子,全州□基祖宗,九江节度使讳明钦公十八子,河南新野县白水村,汉太傅高密侯讳禹公四十五世孙。原名和祐,字文茂,后以字为名,行十五,明□科武举。成化十八年(1482年)至庆远。”[14]邓文茂祖籍非本地土著,由桂林府全州县迁至庆远府。“弘治元年(1488年),大峒瑶僮作乱,随征有功,授怀远镇世袭土巡检。(弘治)二年(1489年),调剿宜山县述昆乡七十二峒瑶苗。(弘治)五年(1492年)设立永顺长官司,以文茂为世职。”[1]251邓文茂迁至庆远后,随军征剿中立下军功,被授予土巡检。土巡检属清朝官名,设置在边疆非汉族群聚居的地方,其目的就是维护地方治安。[15]一年后,宜山县述昆乡发生动乱,朝廷立即调邓文茂前去剿抚。后在此区域设置永顺长官司,由邓文茂任土官,由邓氏管辖,承袭如下:“文茂死,子经袭,经死,子秀袭,秀死,子承印袭,承印死,子德扬袭,德扬死,无嗣,弟德威顶袭,德威死,子宗圣袭,宗圣死,子国斌袭,国斌死,子世禄袭,世禄殀,无嗣,宗圣胞弟宗贤顶袭,宗贤死,子国兴袭,国兴死,子世广袭。”[9]245

(三)永顺副长官司的政区范围。永顺副长官司“唐宋为龙水县地,后龙水改宜山,即为宜山县地,弘治五年(1492年)析宜山县地置副长官司,清代则由天河县承审。”[11]2-9直到1927年改流并入宜山县。[12]89明代,它的辖区即“弘治五年(1492年),访以指挥协剿宜山县七十二峒及思农等处瑶贼有功,时议将思农里置永顺副土司。”[1]252其疆域范围“东至柳州府柳城县榖本村一十里,西至宜山县白面村一十里,南至柳城县横冲村一十里,北至宜山县罗村二十里,东北至宜山县孟江村一十五里,西北至宜山县范村一十五里,东南至柳城县张村一十五里,西南至宜山县罗村一十里,东西广一十八里,南北袤三十二里,自司治至府四十里。”[9]101

永顺副长官司设置之后,由彭访担任土官。副长官彭访,系庆远卫都指挥使彭英侄孙,属宜山县下里民籍。初,彭英安抚述昆乡土民时,一向以恩信治其地。故访亦为瑶、僮所信服。置长官司后,保授为副长官。[13]605因此,明廷设置副长官司后,由邓氏管理,承袭如下: “副长官给予铜印,访卒,孙锜袭,锜年老告替,子大武袭,大武奉调征广东罗旁,有功,加千总服色,卒,子珑袭,珑卒,子希圣袭。”[9]245

三、宜山县设置土司政区所带来的影响

(一)宜山县土司政区的设置,促使土司管理的制度化。宜山县设置三个土司政区的过程,亦是对土司管理的制度化的过程。

“正德初年,令极边有警地方暂免赴京,余各依旧。嘉靖七年(1528年)例:土官病故,其应袭儿男,查勘无碍,止令以官男孙名色,就彼袭替,权管地方。俟著功劳,然后著以冠带;俟功劳再著,然后授署职;俟功劳屡著,然后实授本职。(嘉靖)九年(1530年)例:土官衙门造册,将见在子孙,尽数开报。某人年若干岁,系某氏生,应该承袭;某人年若干岁,某氏生,系以次土舍;未生子者,候有子造报;愿报弟姪若女者,听布政司送吏兵二部,查照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例:应袭土舍,曾经调遣,效有功劳者,暂免赴京,就彼冠带署印,管束彝民,迨后功劳显著,方许实授。”[9]245-246,土官实行承袭制,宜山县处于边疆地区,土官任职,路途遥远,免赴京师。土官的世袭以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而考核的标准则是军功制,即以功劳来授职。同时,土官的承袭需要经过朝廷的认可,才能任职。因此,正如笔者赞同韦美兵认为宜山县实行土司制度管理,对地方起到促进的作用。[3]

(二)宜山县土司政区控制扼要之地,占据有利位置。三个土司政区基于土民起事之地设置,永定长官司所管辖的区域有清潭、南乡,永顺正长官司所管辖的区域有述昆乡,永顺副长官司所管辖的区域则有思农里。三个土司政区的设置后,占据有利位置,扼制土民起事的苗头。那么,宜山县险要的地理位置,则成为土司政区有利的屏障,避免土民受到伤害,土民则在区域内耕种,可稳定民心。

(三)宜山县土司政区以头人任土官,平乱补兵。明廷设置土司政区后,所任命的头人能够解决土民起事,补充地方兵力问题。明廷借助其他府的兵来镇压变乱,同时从广东、贵州、云南等地区调兵过来平定该区域的叛乱,但由于时效性问题,即调兵需要花费时间,需要流程。在此情况之下,土民随时可以改变策略,等明廷调兵到来之时,土民躲进深山老林,等明廷的军队撤退后,土民又再次出来煽动叛变。所以明廷派军队镇压只能使该区域得到暂时的安定,并非长久之计也。为此,明廷在宜山县设置三个土司政区对此区域进行专门管理,所任命的土官对此区域的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永定正长官司、永顺正长官司、永顺副长官司的任职人员经过明廷精心考察,韦槐、韦朝和则由土民所举荐,被明廷任命为头人,而邓文茂、彭访两人皆随征宜山县土民动乱区域,立下军功,被明廷任命为土司政区的头人。并且四名头人都居住在明廷所划分的土司政区,明廷授权让他们管理,并允许他们的后代世袭其职。这是明廷对宜山县采取的正确决策。

简言之,针对边疆非汉族群分布密集的地区,采取一种间接行政区的管理方式。郭声波教授谈道:“广义的自治区,内部事务实行不同程度的自治,国家政令通常不越过这类行政区的政府或长官直接下达到基层,长官实际上就是中央政府委托管理这类政区的全权代理人。而且长官的产生主要通过推举或者世袭。”[16]间接行政区的管理方式是在非汉族群分布密集地区采取的一种特殊管理方式,划分政区的目的方便管理区域土民,而管理土民主要由明廷所任命的头人来对此区域的土民进行管理。因此,头人担任土官后,土民不敢肆意妄为,并听从土官命令,成为土司兵力的来源。

(四)宜山县土司政区设置后,保护土民风俗。明廷原先在庆远府南丹县设置卫所制度,由于受“烟瘴”影响,士兵不适应水土,大多数士兵因病毙命,因此要迁移卫所。对于宜山县设置土司政区后,由土官管理土民,减少汉兵来此地因水土不服而造成的伤病。并且土民在风俗习惯上存在较大差异,进行土司政区管理就是对民俗文化的保护。

四、结语

明廷在广西宜山县设置三个土司政区,其设置过程跟宜山县的地理环境、族群分布、地方兵力、烟瘴存在联系。明初,朝廷已经开始对宜山县采取军事手段对土民予以镇压,但军队班师后,土民复出起事,可知,军事手段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宜山县存在的问题。之后,明廷又曾借助思恩府土司来帮助管理,仍然有土民进行反抗,直到弘治年间,在宜山县析置为三个土司政区,宜山县才日趋稳定,这种设置符合宜山县的实际情况,体现了明廷对宜山县治理方式的不断调适。因此,宜山县析置为三个土司政区,对该地的社会稳定与族群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起到了积极作用,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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