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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离婚中债权债务的分割能否对抗债权人

2020-01-10黄辉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

科海故事博览 2020年3期
关键词:婚姻关系债权小张

黄辉 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

债权债务的分割牵涉到婚姻关系外的第三人,离婚中有的夫妻通过协议进行离婚,在离婚协议中为了快速处理破裂的婚姻,通常会承诺双方处理债权债务合法,不会对他人造成不利的影响。还有的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并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分割,尽管这种离婚的方式是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有的法官只要双方认可就会判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额债务夫妻各承担一半,但往往损害了婚姻关系外债权人的利益。离婚中债务处分有效吗?债权人对于离婚中的债务处分能否要求原夫妻共同偿还?

案情介绍:2014 年小张经他人介绍与小李相识一年后,2015 年5 月1 日举行了婚礼,婚后,由于夫妻两人想经营一家羊肉餐馆,于是,夫妻双方向某地农村商业银行某支行申请贷款15 万元,没有抵押。由于管理不善,经营亏损,夫妻双方就此经常闹矛盾,后至感情不和闹分居两年,餐馆被迫关闭。后小张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小李离婚,小李同意离婚,就夫妻向银行贷款的15 万元如何偿还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判处夫妻各偿还7.5 万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案外人银行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损?

首先,某地法院就小张与小李的离婚,判处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不是共同承担,而是由每人承担7.5万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一,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夫妻双方都认可向银行贷款15 万元共同经营餐馆,系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也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二,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还是各承担一半,对此,双方各执一词,小张认为系小李管理不善造成的,应当由小李偿还;而小李认为,她是女生,还要带孩子,无固定收入,应当由小张偿还。法院根据该债务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是一人一半,还是共同偿还,法官在审理时把债务分担方式作为审理该案的争议焦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案系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双方夫妻双方离婚后,也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不能进行份额分割,否则,就是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二种观点认为,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破裂导致离婚时,应对夫妻双方认可的债务进行平均分割。本案中,法院采纳第二种观点,认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由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进行平均分割,每人承担7.5 万元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而不能对该债务进行分割,否则就是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是违反婚姻法的规定。

其次,对于债权人银行来说,如何主张自己的债权?该案在离婚判决之后,银行的债权已到期,银行向原夫妻双方进行催收,在催收时,小李、小张主张他们已离婚,法院判决各承担一般的债务,他们只能按照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承担责任,银行对此非常不理解,认为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债务时,并未征求银行的意见,而把夫妻的债务进行分割,法院的做法不妥,但不知怎么处理才能保护自身的合法的权益?银行在咨询了律师后,决定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求原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尽管他们已离婚,但并不影响双方共同偿还债务,那么银行的主张的债权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关于银行起诉的纠纷属于借贷纠纷,与离婚纠纷是两个不同的案由,法院在庭审中认为虽然离婚纠纷中对债务进行分割,但并不影响债权人对债务人主张全部债务,对离婚纠纷中的债务分割进行重新认定,应由已离婚的小张、小李共同偿还,虽然该离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并不影响债权人主张共同偿还的权利。其实,该案是由同一法院作出的判决,离婚判决与贷款纠纷判决是矛盾的,这是不同法官对债务理解不准确所导致的同一债务不同处理,因此,我认为,后面的法官在判决时,尽可能查阅前面法官的处理意见,同时正确理解法律,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以防同一事实在同一法院有不同的判决结果,导致当事人对法律法院的不信任,认为法官个人判案主义太强、太随性,失去公平、公正,以致影响法院的公信力。

最后,在小张、小李离婚时,法院应否通知案外人即债权人银行参与对债务的认定?我认为,在夫妻双方离婚的诉讼中,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债务不宜进行分割,也不应通知离婚中夫妻之外的案外人即债权人到离婚诉讼中来主张债权,不管夫妻双方是否认可债务的存在,法院主要审理夫妻双方是否应离婚以及子女由谁抚养等问题,对于债务涉及到婚姻关系外的第三人,离婚纠纷中,法院不宜处理,因离婚后会给离婚后的当事人造成互相推诿,或给债权人造成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难度增加,也给法院造成诉累,本身应在贷款纠纷中解决的法律问题,而由离婚纠纷中解决,也使离婚纠纷处理难度加大,时间拖长,也不利于离婚案件的解决,离婚反而变成债务纠纷。

综上所述,离婚中债务的分割不能对抗债权人,若债权人主张离婚后的原夫妻共同偿还符合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能以离婚判决书已对夫妻债务进行分割,而不应共同偿还,只认可法院离婚判决的部分债务,而不是债权人要求偿还的全部债务。对于债权人在主张债权时,对于已离婚的债务人是部分份额的,可对任何一个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作为债权人,只有知晓法律的规定,才能正确处理债权,也才能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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