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孝经》为中心的父子关系考察
2020-01-09魏文远
魏文远
(江西教育出版社,江西 南昌 330008)
《孝经》作为阐述孝道最详尽、系统的著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曾子对于孝道的诸多独到见解。此外,曾子更强调对孝道的践行,并把身体力行作为行孝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子对于父应做到有养、使其严、敢谏诤等。《孝经》中涉及父对于子的论述不多,但从曾子亲身经历的一些生动事例不难发现,他对于父亲这一角色应尽责任及义务的理解。在父与子这对家庭关系中,《孝经》始终强调相互、双向,这对当今社会依然具有深刻影响。
一、子对父应尽之孝道
子对父的孝主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为孝而有养,这不仅是子对父恩情的回报,更是一种对于父子关系感恩式的回报;第二层为养使其严,这主要体现在子对父意愿的尊重上,即敬;第三层为敢谏诤,这是建立在前两个层次基础上的,即使是做到了孝而有养、养使其严,但如果父的行为违背了义,那么作为子就应该勇于提出,而不应一味顺从。
(一)孝而有养
能养在曾子看来是对身为人子最基本的要求。《曾子大孝》载:“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1]25曾子通过列举日常生活中的例子道出了能养与孝之间的距离。“故烹熟鲜香。尝而进之,非孝也,养也。”[1]25孔颖达同样认为,对于烹熟的美食,“先自口尝而后荐之父母”,这不是孝,仅仅是供养,也即《孝经译注》所载的 “虽有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3]51。曾元侍奉其父曾子的故事就是 “孝而有养” 的典型。曾元每餐都以酒肉侍之,在饭菜撤去时,曾元从不曾主动向曾子请示所剩饭菜的去向,而每当曾子问及饭菜是否有剩余时,曾元总是回答没有,其实是把饭菜留着供曾子下一顿吃。孟子评论这种行为叫“养口体”。那么,如何由供养而做到孝?这就需要做到敬—安—久—卒。曾子曰:“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久为难;久可能也,卒为难。”[1]26除此之外,父母过世后还要谨言慎行,不让自己的恶名玷污父母,这才算是善始善终,也算是做到了孝。
(二)养使其严
《孝经郑注疏·圣治章》载:“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2]63由此可见,要想做到孝,还应严父。而要做到严父,首先应尊重父之意愿。曾子侍父的事例便是有力的证明。相比曾元,同样都是酒肉养之,曾子就能做到 “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4]50。这样,便不算是仅仅奉养其口腹和身体,而可称之为奉养其意愿。尊重父之意愿关键在于敬。《孝经郑注疏·纪孝行章》载:“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然后能事亲。”[2]84-86只有做到尽其恭敬才是孝子所为。除此之外,这种恭敬还应该基于忠,即“忠爱以敬”,《曾子本孝》认为忠乃孝之本。仅仅浮于表面的那种恭敬,只会离孝更远。《曾子立孝》有云:“致敬而不忠,则不入也。”[1]22言不由衷的尊敬是得不到认可的。总之,相比敬,要做到能养并不是难事,在孔子看来,“犬马皆能有养”,如若做不到敬,那和对待动物有何分别?只有做到敬,注重在精神层面关心长辈才算是较高层次的孝道。
(三)敢谏诤
《孝经译注》中,曾子曾以 “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发问孔子,孔子用天子有诤臣不失其天下、诸侯有诤臣不失其国、大夫有诤臣不失其家、士有争友身不离于令名等说法,由上及下地论证了谏诤的重要性,并推论出 “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义” 的观点。因此,当父有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3]67。由此可见,子对于父的顺从不是绝对的、毫无条件的,当父违背道义,子有义务对父进行劝谏。同时,子也不可在劝谏之后就不再听从其父。劝谏应该讲求方式方法,且不可莽撞:一是要做到 “微谏不倦”[1]22,即委婉表达;二是要做到 “谏而不逆”[1]28,即不忤逆、不偏激。这也表明,劝谏应是孝道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父子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
二、父对子应有之教养
父亲在近代以前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子不教,父之过” 反映出父亲在养育下一代方面的重要职责。常言道:“棍棒之下出孝子。” 曾皙对待曾子的教育大体如此。然而,《孝经》中曾子对于自己孩子的教育更强调首先要慈,这是构建良好父子关系的开端;其次,既礼又让,懂得尊重孩子、包容孩子,教育才能避开孩子的表面应付而直达内心;再次,要注重言传身教,使孩子耳濡目染而达到教育润物于无声的效果。
(一)父要慈
《曾子》有云:“为人子止于敬孝,为人父止于慈。”[4]20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做人父应该以慈为最终达到的目标,它规定了作为人父应该具备的教子素养。而作为父亲,其仁慈不等同于放纵、溺爱孩子。慈是对孩子关爱的内在表现,而具体到对孩子的管理上,则要 “使而勿貌,导之以道而勿强”[4]118,即使唤时不在容貌上表露对孩子的心疼,用大道去引导孩子但不一味强迫。此外,父慈的形象也间接地反映在孔子对宰我的批评上。《论语·阳货》中记载了孔子与宰我讨论三年丧期的问题[5]212。孔子批评宰我不仁,认为宰我连三年的丧期都觉得太长,是不念及父母的生养之恩。他强调,人从一出生至少得父母三年的辛苦养育,才能离开父母怀抱,这期间,父母为孩子的成长劳心费神,守丧三年正是对父母给予自己爱护的一种感恩和回报[6]246。从中可以看出父母对孩子的关爱与照顾,这也正是慈的一种体现。
(二)有礼有让
有礼有让,这里的礼多体现于父对子的人格尊重,让多体现于父对子的宽容。《孝经译注》载:“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3]34作为一个家族的治理者,如果连奴仆都不敢失礼,又怎会失礼于妻子和孩子呢?由此可见,作为一名父亲,在男尊女卑的大环境下尊重妻儿不仅是其君子品格的体现,更是对齐家观念的践行。在《曾子》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如“一家仁,一国则仁;一家让,一国兴让”[4]25,这句话虽是在讲家对于国的影响,但也一定程度上透露出家族成员间礼让的重要性,这其中就包括父对于子的礼让与包容。再如 “使子犹使臣也”,意思是使唤儿子如同使唤臣子一样,这就要求身为人父对自己的孩子要以礼相待,也只有如此,父亲才能得到孩子的尊重和敬爱。
(三)需言传身教
言传身教,这主要体现在父对子的教育方面。曾子对于孩子的 “言传” 重在说理,以提高道德认识。曾子患病,在病榻上,对其曾元和曾华二子谆谆教导:不贪图利、注重修德、慎重交友、持之以恒等。从曾子与其子的相处中,不难看出曾子作为父亲对于孩子的教诲与引导。相比 “言传”,曾子更强调 “身教”。曾子特别注重以身作则,其对后辈的 “身教” 集中表现在自己对孝道的践行上。在对待父亲的赡养方面,他不但能够做到敬养,而且善于 “养其志”。在对待自己的身体上,他更是将孝贯穿一生。《曾子》载:“险涂隘巷,不求先焉,以爱其身,以不敢忘其亲也。”[4]45这句话是说凡是遇到危险的道路和狭隘的巷子,孝子不要先去贸然打探,以便爱惜自身,因为孝子是不敢忘记父母的。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曾子终其一生小心谨慎地爱护身体,为后辈树立了楷模。孔子对此也有相似的论述。《论语》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又云:“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5]152-155本身行为正当,不发号施令事情也能行得通,本身行为失当,纵是三令五申也无人会信从。连自身都不能端正,又如何能够使他人端正呢?身教在于示范,只有自己做到了,才能对后辈产生感化的作用。曾子的 “身教” 还体现在他对礼的恪守。曾子病危之际,由于自己所用竹席不合礼制而坚持换掉的举动正是给其子曾元和曾申上的深刻 一课。
结语
《孝经》中关于父子关系的记述丰富且完整,并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其中,父对于子应慈、让、教的家庭伦理要求仍适用于当今父爱缺位的家庭。心理学研究表明,父亲对于孩子安全感的形成和责任感的培养具有关键作用,《孝经》中的父子关系相处模式,可以为当下良好亲子关系的建立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