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地理志》与《文献通考·舆地考》利州路职贡考
2020-01-09郑小琼
郑小琼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 绵阳 621000)
职贡的历史文化悠久,在《周礼·地官司徒第二·一七闾师》中:
闾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1]7192
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
从以上两段文字可以看出,早期“职贡”是赋税的一种形式,人人有责,贡其所有。“职贡”就是“万民之贡,是由闾师掌握的。民有专职,即有物贡。就是说各行各业,干什么就贡纳什么。没有职业的也要出人头税(夫布)”[2]71。后期“职贡”在《辞海》中指旧日各地方所进贡的物品。古文献中也多有记载,如《左传·僖公五年》记载“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三国志·卷八·魏书·陶谦传》裴松之注引《吴书》:“华夏沸扰,干今未弭,包茅不入,职贡多阙。”“职贡”的“职”是恪尽职守、遵照执行的含义;“贡”是贡赋、献贡、纳贡的含义。职贡最初泛指下对上、臣对君、地方对中央在政治、经济、军事上所承担的义务,后来则指中央与各少数民族或中国与外国的交往。
本文所考证的职贡范围包含土贡的部分。“土贡”是中国古代地方政府向中央和统治者无偿进献土特产或珍宝等财务的制度[3]。土贡,即“任土作贡”。《尚书·夏书·禹贡》曰:“禹别九州……随山濬川……任土作贡。”土贡与职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都是纳贡的一种形式,都是下对上、臣对君、地方对中央在政治、经济、军事上所进贡土特产或珍宝等的一种财务制度,不同之处在于职贡所承担的部分是义务的,每年必贡;而土贡在强制性上弱于职贡,尽全力而贡。
从文献学的角度研究历朝历代的职贡情况,则可以分析赋税制的衍变情况与各地的特色物产情况,有利于促进地域文化的研究与推广。本文从文献校勘的角度,仅以宋代利州路职贡为研究视角,比较分析《宋史·地理志》与《文献通·考舆地考》的异同,从而判定利州路职贡的种类及贡物名。
一、以《宋史·地理志》与《文献通考·舆地考》为研究对象的缘由
在历代地理志中,有关各州郡的贡物记载详略不一。选取《宋史·地理志》作为研究对象原因有二。首先,职贡制度在宋代已经较为成熟,贡物的种类齐全,品种丰富;其次,《宋史》在二十四史中,卷帙浩繁,全书总计四百九十六卷,是研究宋代历史较为全面的史书。选取《文献通考》作为比较研究对象原因同样有二。首先,《文献通考》全书分为二十四考,三百四十八卷,典章制度最为详备。此书所记上古至宋宁宗时的典章制度的沿革门类,以宋代最为翔实,史料价值极高,又成书在《宋史》之前,《宋史》诸志大都受其影响。其次,《宋史》因编撰时间仓促存在一些问题。《文献通考》因体系宏大,难免语言有不详谬误之处。将二者进行对比研究,辅以其他史料,既可以判断正误,又可以补正文献。
二、《宋史·地理志》与《文献通考·舆地考》利州路职贡摘录
《宋史·地理志》是正史地理志中的重要一部。自清代以来,许多学者已对《宋史·地理志》做了大量的补正和研究工作,现代学者聂崇岐、施和金、徐规等先生的贡献尤大[4]1。北宋咸平四年(1001)析西川路而分置益州路、利州路两路。利州路治所最初设于利州(四川广元),固名利州路。北宋末年因军政合制,迁治兴元府(陕西汉中)。利州路是川峡四路(另三路为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夔州路)之一。研究《宋史·地理志》中的利州路贡物情况,对了解宋代的经济发展和历史文化十分必要。
研读《宋史·地理志》与《文献通考·舆地考》有关利州路贡物的记载,不难发现,贡物品种丰富,明细如下。
(一)《宋史·地理志》摘录
兴元府贡胭脂、红花。(《宋史·地理志》)
利州贡金、钢铁。(《宋史·地理志》)
洋州贡隔织。(《宋史·地理志》)
阆州贡胭脂、红花莲绫。(《宋史·地理志》)
隆庆府贡巴戟。(《宋史·地理志》)
巴州贡绵紬。(《宋史·地理志》)
文州贡麝香。(《宋史·地理志》)
沔州贡蜜、蜡。(《宋史·地理志》)
蓬州贡纻丝绫、绵紬。(《宋史·地理志》)
政州贡麸金、羚羊角、天雄。(《宋史·地理志》)[5]2221-2224
(二)《文献通考·舆地考》摘录
兴元府贡胭脂、红花。(《文献通考·舆地考》)
洋州贡隔织。(《文献通考·舆地考》)
商州贡麝香、枳壳、枳实。(《文献通考·舆地考》)
金州贡麸金、麝香、枳壳、枳实、杜仲、白胶香、黄蘖。(《文献通考·舆地考》)
房州贡麝香、紵布、钟乳、石笋。(《文献通考·舆地考》)
巴州贡绵紬。(《文献通考·舆地考》)
蓬州贡纻丝绫、锦紬。(《文献通考·舆地考》)
阆州贡莲绫。(《文献通考·舆地考》)
凤州贡蜜、蜡烛。(《文献通考·舆地考》)
阶州贡羚羊角、蜡烛。(《文献通考·舆地考》)
成州贡蜡烛、鹿茸。(《文献通考·舆地考》)
兴州贡蜜、蜡。(《文献通考·舆地考》)
文州贡麝香。(《文献通考·舆地考》)
龙州贡麸金、羚羊角、天雄。(《文献通考·舆地考》)
利州贡金、铜、铁。(《文献通考·舆地考》)
剑州贡巴戟。(《文献通考·舆地考》)[6]11212-11255
将两类文献中的贡物相比较后,发现利州和蓬州贡物有差异,如何判断正误,本文认为应对文献记载进行异同分析。
三、《宋史·地理志》与《文献通考·舆地考》利州路职贡异同分析
(一)贡物的历史性
职贡制度发展至宋代,体制较为完善,执行力也较强,已是各地向中央王朝进献的主要途径。宋代贡物大多是参考以往历代土贡物种确定的,尤其可能是唐代。
蓬州蓬山郡,土贡:绵、紬。
利州宜昌郡,土贡:金、丝布、梁米、蜡烛、鯄鱼、天门冬、芎藭、麝香。[7]1035-1037
由此可知,《新唐书·地理志》“蓬州蓬山郡,土贡:绵、紬”记载与《宋史·地理志》“蓬州贡纻丝绫、绵紬”相近,而《文献通考·舆地考》“蓬州贡纻丝绫、锦紬”相差较远。“绵紬”与“锦紬”不是同一种贡物,本文认为《文献通考·舆地考》关于蓬州的记载有误。当然,随着时代的变迁,职贡的种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本文仅从文献梳理的角度判断也有局限性。
(二)贡物的时代性
宋代历史地理学发达,文献资料丰富,除了《宋史·地理志》与《文献通考·舆地考》以外,还有5部地理总志,分别是北宋的(《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和《舆地广记》),南宋的(《舆地纪胜》和《方舆胜览》)。下面将有关利州、蓬州的具体贡物摘录如下:
(1)《天平寰宇记》利州“土产”:柑子、蜡烛、附子、枇杷、鰿子、天雄、乌头、黄连、絁。[8]1960
(2)《天平寰宇记》蓬州“土产”:山高水险不生产药物。[8]1974
(3)《元丰九域志十卷》:蓬州咸安郡军事“土贡”:综丝绫二十匹,绵䌷五匹。[9]353
(4)《元丰九域志十卷》:都督府利州益川郡宁武军节度“土贡”:金五两,钢铁一十斤。[9]363
《元丰九域志十卷》“蓬州咸安郡军事‘土贡’:综丝绫二十匹,绵䌷五匹。”与《宋史·地理志》“蓬州贡纻丝绫、绵紬”相近。《元丰九域志十卷》“都督府利州益川郡宁武军节度‘土贡’:金五两,钢铁一十斤”与《宋史·地理志》“利州贡金、钢铁”相近。“钢铁”与“铜铁”不是同一贡物,本文认为《文献通考·舆地考》关于利州的记载有误。
综上所述,经过异同分析,得出《宋史·地理志》关于利州路“利州贡金、钢铁”“蓬州贡纻丝绫、绵紬”的文献记载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