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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民生发展的思考

2020-01-09韩李炎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9期
关键词:民生水平发展

■韩李炎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100)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解决14亿人民温饱,并在此基础上显著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由温饱迈向全面小康,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执政任务。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尤其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民生发展需求呈现出新特点、新形势。本文将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在民生工作领域所作贡献进行时间线索梳理,对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民生发展特点进行简要概括,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民生发展的优化思路,以期对积极稳妥地推动民生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思路和借鉴。

一、党和国家关于民生发展的历史沿革

(一)民生发展起步阶段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之日起,确立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把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解决民生的目标统一起来。毛泽东同志指出“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一切群众的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解决的。如果把这些问题全部解决了,人民群众就会热烈拥护我们”[1]。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面对贫穷落后的国情和异常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党和国家对民生问题给予高度关注。1953年,新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提出让工人收入平均增长达到百分之三十三,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尤其是让农民消费能力翻一番。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论十大关系》,文章中反复提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民生问题的关切,“民生问题是关系到六亿人民群众的大问题”[2]。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安排好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突显出党和国家对民生的关注。

(二)民生高速发展阶段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面对历经艰难险阻、曲折前进的社会经济发展局面,以巨大的开拓精神和创新勇气,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人民群众改变贫困、谋求发展的迫切愿望,让党和国家把重心重新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通过经济发展实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经济飞跃消除贫困、建设更高标准的民生,从而激发人民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体现出用民生的发展推动社会经济进步,用社会经济的进步改善民生的时代循环。

在这一时期,我国民生发展体现在三方面:首先,确定了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准。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明确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时进一步指出“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不是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3]。因此,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准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其次,破除计划经济时代的枷锁。计划经济时代,户籍锁定、择业固化、迁徙受阻等对人民生活自由的限制,通过改革开放一系列新政策、新调整所打破,更加强调竞争、效率的意义,通过破除原有的固化机制体制,充分释放出人民群众在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上创新、创造活力。最后,提出系统性的人民生活水平发展战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确定了基本民生的概念,即“五个有所”,学有所教、住有所居、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就业等五个方面,对基本民生公共服务进行总体设计,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民生发展的新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进行精准判断,审时度势地提出要将民生建设聚焦于“新时代、新目标”,着力于捍卫民生发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

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顺应时代和人民呼声,把“五个有所”拓宽成“七个有所”,在学有所教、住有所居、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础上,增加了“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并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4]。新时代的背景下,我们党将带领全国人民实现高质量发展,让就业和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生福祉提质增效。

二、新时代下民生发展的依据及特点

(一)新时代下民生发展的依据

1.马克思主义提供理论指引

在马克思经典原著中没有直接使用民生这一概念,但无法否认其中蕴含了丰富的民生发展的理论思想,尤其是批判资本主义异化劳动、批判剥削压迫人民现象,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对民生发展的重视。新时代下我国民生发展同样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马克思劳动正义论存在着密切关系。民生问题的根源,在于群众生活需要生存基础和发展需要的现实满足,实现民生发展,依赖于社会生产力的极大丰富,提供更加充足的物质条件、公正的社会制度。当前我们党和国家在民生发展上做出的努力,无论是生产力的发展还是民生制度保症,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理论的支撑,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未来理想社会愿景中,对民生理念的丰富描绘和想象。因此,马克思主义本质,是我们当前进行民生建设、发展民生的理论指引。

2.社会主义公有制提供经济保障

改革开放至今已经四十余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愈发繁荣,各类经济主体发展活力四射,尽管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比例、吸纳就业能力等方面有所下降,但我们必须看到公有制仍然是我国社会经济的主体,在国计民生关键领域和支柱产业中占据领导地位。正是公有制发展所迸发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保障能力,国家才有巨大的发展平衡和协调能力,才能够集中有效资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有底气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彻底解决“贫困”这一困扰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大问题。

例如,我国在2014年约有1000万贫困人口生活在“山穷水尽”的极度贫困地区,2015年国家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易地扶贫搬迁。采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地区群众搬离恶劣的生活生产条件,实现全面小康。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所提供的坚实保障,通过搬迁来实现群众脱贫,改善贫困人民生活环境。

(二)新时代下民生发展的特点

1.民生发展层次多样化

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的诉求已不再局限于物质层面、经济层面,而是呈现出更加多样性、多层次的复合需求,其领域涉及广泛,诸如民主、公平、生态等更高层次的人民需求逐渐提上议事日程。正如1943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当一个人满足了较低的需求之后,才能出现较高级的需求,即需求层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群众民生需求变化,不断拓展民生发展路径,把人民对民主、正义、公平、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嵌入民生发展范畴,强调要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同时,把生态环境作为了新时代民生发展的重要内容,“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为了民生,要实现更加全面性、更加整体性的民生发展。

2.民生发展的不平衡性

我国70年来的民生建设是一个曲折发展的前进过程,在漫长的历史中还存有一些差序性、不平衡性的遗留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内环境一穷二白,民生问题历史欠账较多,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阶层之间发展极不平衡。计划经济时代,由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需要,新中国的民生建设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城乡、工农双轨制发展倾向,加重了不平衡性问题。尤其是占全国人口相对较少的城市职工居民社会福利较高,而占全国人口比重较大的农民社会福利水平较低。

新时代背景下,面对贫富差距日益增大的矛盾,我们党不断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以求最大限度解决民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发展、收入分配差距明显,人民群众在住房、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难题”[4]。我们党和国家的改革和完善还在过程当中,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基本保障制度覆盖率低。收入分配的差距有逐渐拉大的风险,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劳动报酬比率不同。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仍然供应不足,医疗、养老服务发展相对滞后。

三、新时代民生发展优化思路

(一)宏观优化逻辑:确定民生发展目标

一般来说,国家总体民生发展的常用衡量指数,是以向社会成员(个人或家庭)提供福利性服务、资金、实物的价值,在国家或地区总的财富中所占的比例来进行判断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生发展水平已经日新月异,但是否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是否已经符合当前群众民生需求、是否匹配我国综合国力水平?这些问题在学术界内部尚未有定论。笔者看来,我国目前的民生水平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发展目标,仍然要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保障民生发展和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应该寻求一个平衡界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进而又指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这一明确要求。一方面,尽力而为表现出党和国家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决态度,尽最大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积,补齐民生短板;另一方面,量力而行是应根据各级各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对保障民生作出符合未来长远发展的合理性预估和规划,要增强对经济转变、国际环境等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应变能力,最终是要维持人民生活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因此,新时代背景下民生发展的目标,应该是积极稳妥地提供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既不能竭泽而渔,陷入“高收入陷阱”“高福利陷阱”,将有限的财政资金、公共服务滋生出“懒人思想”,从而影响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更不能将量力而行作为对发展民生的消极借口,抱着消极态度发展民生、保障民生[5]。

(二)微观优化路径

一方面,提高民生发展公平性。国家需要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意义,努力解决民生发展水平和质量不均衡问题。提高财政在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支出比例,根据各地实际发展水平逐步推动教育、医疗、住房均等化服务。在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实施增量调节策略,让这些地区民生发展水平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供,减少公平性发展中的矛盾和阻力。优化民生发展在民间社会服务中的支撑,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发挥群众能动性,形成“政府牵头、企业出资、社会发力、群众受益”的良性发展格局。

另一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目标,全面建成覆盖面广、持续发展、人民普惠的社会保障体系。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城镇、商业等不同种类医疗保险)覆盖率接近100%,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高达91%,在此基础上实施全民参保是切实可行的。可以按照较低标准实现绝大部分人口(即95%以上人口)被医疗、养老保险全面覆盖,提升民生底线,充分增加人民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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