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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三态社会结构理论
——中国社会结构变革的新理解与新方向

2020-01-09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生产力财产结构

常 青

(广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关于中国社会如何进行结构改革一直是各界的一个热点话题,学界对此问题尤为重视,这直接关系着中华民族乃至世界的未来。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搞清楚:社会结构是什么?中国社会结构是什么?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应该如何调整?

一、社会结构是什么

(一)社会结构研究的方向

事物的存在就是结构性的存在,而结构决定了事物之存在、发展与消亡。

结构不同,事物的存在、发展与消亡也就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长生不老的事物。我们所知的此类生物包括:水熊虫、蛤蜊、灯塔水母和涡虫等。比如灯塔水母(Turritopsis nutricula),其在性成熟(Sexual maturity)状态能重返水螅型(Polyp)状态,这一过程能够无限重复。灯塔水母返老还童的秘密在于其干细胞结构,并由此而进行的分化过程。当灯塔水母遭遇攻击、饥饿等突发危机时,其细胞就会向年轻化逆转,这就是一个“逆生长”的过程。这个“逆生长”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由一而多的过程,就是由一个水母变成为几百个基因组合几乎相同的一模一样的水母的过程。不但如此,我们如果把一个灯塔水母用刀切为两段,它就会神奇地在24小时之内化为两条水螅,并在72小时之后长出触角。因此,我们可以说灯塔水母在生物学的意义上是不死的。第二种情况是拥有生命周期的事物。我们身边的万事万物大都属于此类。社会也是属于此类。

我们的研究正在于第二类事物。尽管第一类事物存在,但那同样是在一定条件下的事物。灯塔水母离了水是不能活的,它的长生不老是有条件的长生不老。而且,灯塔水母同样会死于内因的疾病,或者是外因的天敌捕食。因此,孤立地研究某一事物结构,其效用有限,而且容易陷入低级存在主义倾向。为存在而存在只有有限的意义,为发展而存在才有真实的意义。从而,研究第一种情况的结构和研究第二种情况的结构是一回事。因此,对某一社会结构的研究涉及到某一社会结构本身及其外部关系的研究。

(二)目前社会结构研究概述

从社会结构存在的形态来看。吉登斯认为结构是“一种各种关系脱离了时空所构成的虚拟秩序。”[1]这种观点认为:秩序的主体是人类,其存在基于具体的条件,通过人类的知识及其实践得以具体体现。结构正是通过人类的知识及其实践的发展得以在时空中再生产。因而,布迪厄强调要“揭示构成社会宇宙的各种不同的社会世界中那些掩藏最深的结构,同时揭示那些确保这些结构得以再生产或转化的‘机制’”。[2]孔德把社会结构看成是社会细胞和组织的有机组合形式。斯宾塞把社会结构分为支持系统、分配系统和调节系统三大部分,并由此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又把这一整体分为“工业社会”和“军事社会”。迪尔凯姆把社会结构分为“机械的团结”和“有机的团结”两种类型。滕尼斯把社会结构区分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另外,最常见的理论还包括:马斯洛“需求理论”、鲍德里亚“消费社会”、贝克“风险社会”、贝尔“后工业社会”以及默顿的“中层理论”等等。

从社会结构形态的发展来看,人类社会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3]的进步运动。由此,人类从传统社会发展到现代社会,再到后现代社会;从渔猎社会,到农业社会,再到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随之而来的是人工智能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等等。人们不得不承认“社会结构确实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使今天的世界与往日的世界存在着质的不同。甚至那些拒不同意承认进步的进化论假说的人们,也承认社会结构上的这种差异。”[4]但同时我们要认识到:由于“社会结构是指一整套把这一社会或群体之成员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关系”,[5]所以,我们要明白社会结构作为一种“深层结构”体现在上层建筑领域变迁中的顽固性。比如,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一书中把“中国社会结构”分为“上层结构”、“中层结构”和“下层结构”,他认为:中华民国重构了“上层结构”,毛泽东通过“土地革命”重构了“下层结构”,而改革开放重构了“中层结构”,前后历时100多年。这些观点尚待商榷。但大家可以看到,我们今天仍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行时中,中国社会结构的调整也在进行时中。

(三)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

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概括来说,分为两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结构理论;第二个方面是历史发展前提下的结构理论。第一个方面的结构理论,我们可以称之为相对静态的结构理论;第二个方面的结构理论,我们可以称之为相对动态的结构理论;由此催生了第三个方面的结构理论,我们可以称之为动静结合的结构理论。

1.相对静态的结构理论

马克思指出:“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6]第2卷,2这是马克思对其社会结构理论的经典表述。这是典型的唯物主义观点:把社会分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部分,强调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以及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社会生产既是社会财富的再生产,同时也是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进一步说就是社会结构的再生产。只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没有改变,社会的结构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此我们说这是相对静态的结构理论。

2.相对动态的结构理论

马克思又指出:“生产力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种发展变化于是就会同运动于其中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即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生产关系便从生产力的促进形式变成了桎梏,社会的革新时代就到来了。”[6]第2卷,2-3这是典型的唯物史观:强调了历史规律的重要作用。这个规律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断变化的结构性矛盾,从而必然不断推动相对静态的社会结构的变化。生产力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因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断变化的结构性矛盾是时刻在发生着的。因此我们说这是相对动态的结构理论。

3.动静结合的结构理论

马克思特别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三个主要事实:第一,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此不再表现为直接劳动者的财产,而是相反地转化为社会的生产能力,尽管首先表现为资本家的私有财产。这些资本家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受托人,但是他们会把从这种委托中得到的全部果实装进私囊。第二,劳动本身由于协作、分工以及劳动和自然科学的结合而组织成为社会的劳动。从这两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私有财产和私人劳动取消了,虽然是在对立的形式上把它们取消的。第三,世界市场的形成。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发展的、与人口相比显得惊人巨大的生产力,以及虽然不是与此按同一比例的、比人口增加快得多的资本价值(不仅是它的物质实体)的增加,同这个惊人巨大的生产力为之服务的、与财富的增长相比变得越来越狭小的基础相矛盾,同这个日益膨胀的资本的价值增殖的条件相矛盾。危机就是这样发生的。”[7]

《资本论》是马克思对其社会结构理论的全面应用。其中涉及的结构性关系主要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生产形式与交往形式;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国家、社会、阶级、政党、个人;世俗社会与宗教社会;国内市场与世界市场等等。

这其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就是世界市场的形成。其一,生产力的发展形成了世界市场。先进的交通运输技术、信息技术将世界各国联系在了一起,成为了地球村;其二,世界市场的形成,为时不长。“从1500至1763年的近代初期,是前几个时代中的地区孤立与19世纪欧洲统治世界之间的中点。”[8]满打满算也就250多年;其三,世界市场加速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从而加剧了民族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使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失去了以往的稳定性。因此我们说这是动静结合的结构理论。

这种结构理论已经是目前社会主要的结构理论,迫使我们必须比以往要更加随时关注国际国内两个大局。

二、中国社会结构是什么

(一)中国社会结构研究的方向

我国学者对于中国特色社会结构的研究成果丰硕。这些社会结构理论包括:众多学者都拥趸的社会转型结构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论,以及随着农民工进城而形成的三元社会结构论;孙立平提出的社会结构断裂论;李强提出的基于倒丁字型的“社会结构紧张论”;以及近年来很多学者都从各种不同角度论证的“和谐社会结构论”等等。

通过与国际社会结构理论的研究成果对比,我们发现,中国社会结构理论呈现出两个方向:一个是以近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结构理论为基础进行的研究;另一个则是以上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结构理论为基础进行的研究。这些理论的基本想法都是要把国外的社会结构理论应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中来。但从实践情况来看,效果有限。于是,有人提出,要把中国、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结构理论作为第三个类型来进行研究,以适应我国社会改革发展的需要。

实际上,从目前的理论需求来看,我国远远突破了这三个类型的社会结构理论研究领域。最起码,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其一,近几年来,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国学的蓬勃兴起。儒家体系支撑的正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等级社会结构,但是这一社会结构显然已无法形成,其所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生活方式,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和农民进城打工等情况的出现,破坏了家族这一环节,从而难以再行复制。其二,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民族聚居区域基层民众中拥有广泛的信徒。这说明二者倡导的社会结构在我国均有一定的根基。其三,正在进行的反腐斗争显示出条块分割的经济社会结构有待调整。

以上分析表明,所述四个研究方向均不能满足现实改革的需要。我们有必要回归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既要研究第一个方面的相对静态的结构理论;也要研究第二个方面的相对动态的结构理论;更要研究第三个方面的动静结合的结构理论。既要研究现实,又要研究历史;既要研究国内,又要研究国外;要在现实和历史的前提下,结合国内和世界市场来进行研究。

(二)中国社会的特殊结构

谈到中国,就一定要谈到中国特色,谈到中国特色就一定要谈到中国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无外乎包括:地理环境、民族特点、文化历史、生产状况、政治统治等等,不一而足。概括起来大概有如下特点:(1)“表里山海”“地大物博”的地理环境使我国经济长期处于以内循环为主的状态;(2)汉族占总人口的90%以上,主导着社会的发展;(3)5000年中华文明延续至今没有中断;(4)“农本商末”一直是我国的经济现实,以“小农经济”为特点的自然经济关系长期存在;(5)秦始皇肇始的大一统统治结合儒家思想统治中华民族2000多年,至今影响未绝。由此,中国革命路径与国外迥异。国外的“城市暴动”,在我国是“农村包围城市”;西方的“议会斗争”,在我国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欧洲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我国是“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等等。

从相对静态的结构来看,我国历史上较长时间维持了一种大一统官民等级制度结构,即,以皇权为核心的“士农工商”阶级社会结构,也就是一种自然经济社会结构。因此,形成了相应的忠君爱民思想意识。

从相对动态的结构理论来看,在秦始皇以前并不如此,在晚清及以后也并不如此。在秦兼并六国以前:存在母系氏族、父系氏族、胞族、部落、民族、部落联盟、八百诸侯、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等等;存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等。在晚清时期存在:封建统治者、官僚资本家、帝国主义列强、人民大众等等组成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结构等。再后来是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现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从动静结合的结构理论来看,我国社会愈来愈表现为世界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根据我国传统社会结构优势,我们可以象灯塔水母一样通过逆生长的方式实现重生。更何况,这种重生也仅仅是低级层次上的重生,灯塔水母再重生也仅仅是水母,而不可能是更高级的生物。

(三)中西方社会结构的比较

历史地来看,任何社会的发展路径都是一致的。其区别无非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人群先进入或后进入,或者是跨越式地进入了更高级的社会形态。黑格尔指出“在过去封建君主制度时代,国家对外确是享有主权的,可是对内,不但好比君主,连国家也不享有主权。一方面是因为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各种特殊职能和权力划入独立的同业公会和自治团体,于是整体与其说是一个机体,还不如说是一个集合体;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职能和权力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个人考虑到整体所应该做的,就决定于他们的意见和偏好。”[9]无独有偶,西周时期,周天子分封诸侯,与其有异曲同工之意。尽管欧洲在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时期,我国仍处于封建专制阶段,但是,处于原始社会的美洲却比欧洲更早进入了现代意义的民主共和制度阶段,斯密指出“没有一个英属殖民地有世袭的贵族。在所有殖民地,象在其他自由国家一样,老殖民家族的后裔,虽比有同等功绩同等财产的暴发户受到人们更大的尊敬,但亦只更受人们尊敬,并没有烦扰邻人的特权。在现今的变乱开始以前,殖民地议会,不仅有立法权,而且有一部分行政权。在康涅狄克及罗得岛,总督亦由议会选举。在其他殖民地上,会议规定的赋税,由会议直接派员出去征收,征收员对议会直接负责。所以,人民在英属殖民地,就比在母国更为平等了。他们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其政府,尤其是新英格兰那三个政府,一向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10]既然如此,这就并不是我们要研究的重点。我们重点探讨的是中西方相对静态的社会结构比较,尤其是对双方的影响深远的社会结构比较。

前边谈到,我国历史上较长时间维持了一种大一统官民等级制度结构。这一结构的理论基础就是“天人合一”。因此,社会客观上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就是“天”,“天”在人间的代表就是“天子”。这个“天子”无论是民主的、禅让的、还是世袭的,都有无数的神迹为之背书论证。然后,他代表“天”拥有天下,治理天下。《诗经·小雅·北山》载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也是一种形式上的财产公有制;第二,就是“官”,他们的职责就是“代天巡狩”。每次改朝换代都会伴随“真龙天子”产生一大批功臣僚属,这批功臣僚属无一不是被皇帝广封田宅的王侯将相,也就是新产生的大地主阶级。他们深知针对政敌“马上得天下”之法,不能转换为针对其经济基础的“马上治天下”之法。因此,设立科考广取贤才。被选中者,一方面搏取功名,高官厚禄,成为又一批大地主,另一方面,从小就读圣贤之书深受三纲五常之限,所以又是一批温室中的职业官僚;第三,就是“民”,他们的职责就是两个生产:一个是自身的生产,一个是物质生产。“民”分多种,但最重要的就是“农民”。他们的生活长期以来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耕种地主的土地。典型的生存状态是“靠天吃饭”:第一是靠“天时”来安排生产自给自足;第二是靠“天子”来保障安全。他们依附于地主阶层,极度缺乏组织性,有人把他们形容为“一麻袋土豆”,只要麻袋破了土豆就会散落一地。

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官民等级制度结构顽强地维护其经济基础的存在。由此形成了提倡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这种机制有别于西方放开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首先,提倡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的特点是通过各种方式限定个人的能力发挥以求其保持一致从而达到社会稳定之目的;放开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的特点是通过各种方式刺激个人的能力发挥以求其互相制约从而达到社会稳定之目的。社会稳定性增加,产业就会获得发展、土地改良程度提高,那么社会财富就会增加,伴随于此的就是贵金属以及货币的增加,以及其他装饰品和奢侈品的需求的增加。然而,“财产的稳定对于人类社会无论如何是有用的,甚至是必要的,可是它却伴有重大的不便。”[11]这个我们不细说。其次,放开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建立在多极化的社会结构基础之上,但这种多极化却存在很大差别。欧洲的特点是社会多极,或者叫市民社会多极、同业公会多极。也就是说,原先处于国王、教会和领主三极之外的具有自治权的因工商业分工而聚集成的市民社会因产业的不同而呈现多极化,并且国王、教会和领主等也化于其中。最后演化出了多极力量的资本主义社会。美国的社会特点是更为彻底的直接的个体多极。美国是最典型的移民社会,美国人民的祖先来自各大洲,来自于各人种,风俗习惯多异。其社会末梢单元生存的基础就是个人的能力。我们可以看到并听到一个个“白手起家”的美国英雄故事,这就是他们的生活在文化上的反映。因此,相比而言,美国社会是个更加多极的社会,可称为密极社会。最后,提倡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落后于放开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

通过对比来看,西方社会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由太极社会走向密极社会的历程。具体来说,就是由德法这样的封建专制国家,走向英国这样的君主立宪国家,再走向美国这样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这是一个升级的过程,符合线形、进步的社会历史观。这种发展不但符合斯密在一定生产力前提下依据财产进行分工而大力促进国民财富增长的原理,也符合熊彼特提倡创新打破旧的财产关系进行新的分工在更高生产力层次上大力促进国民财富增长的原理。然而,提倡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往往停留在同一个生产力水平的层次上。即使把分工发展到极致,生产的也只是一定数量旧形态和种类的财富,而这些财富也必然越来越多地集聚为少数人的财产,从而引起多数人反抗少数人的社会斗争,甚至是社会危机。

三、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应该如何调整

从以上的理论和事实来看,我们需要回归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吸纳西方社会治理机制优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如下调整。

(一)从相对静态的结构来看,要消除残余的大一统官民等级制度思想的影响

这种思想已经严重落后于我国的现实。结合我国的特殊性,大一统官民等级制度思想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上有过重要作用。正是这一意识形态保障了中华文明传承至今,但这一意识形态是建立在分散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在这种小农经济状态下,自然法的作用是必然的,与之相应的大一统官民等级制度思想意识形态的形成也是必然的。

我国目前的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大机器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例如,山东的土地在改革开放后包产到户,每家占有土地不多,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制度是可以促进财富增长的,但在当前情况下,大农业机器的采用,以及粮食产量的提高,一方面是粮食价格下降,另一方面是城市为农民工提供了更高的工资,使农业的人力投入不再具有实际意义,种地变成一种亏本和不值当的事。建立在大机器上的大农业生产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必需。这意味着小块土地投入产出比急剧下降,还意味着小承包制会引起相邻承包户之间的纠纷。高效的大机器不可能区分小块土地上的不同主人,而各小块土地的主人如果不借助大机器则必须自己进行播种收割,从而不得不放弃在城里打工挣大钱的机会。这就迫使承包户统一与大农业生产者签订统一承租协议,从而土地由分产到户再一次实现了“共产”,只不过是按份共有。这就是所谓的共享经济。生产关系就是通过这样的实际途径发生变化的。然而,“前者是已经不能成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形式,后者是还不能成为这种形式。”[12]第21卷,170-171

熊彼特指出斯密的分工只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而决定社会进步的是创新。分工就是生产关系,就是财产结构,就是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财产结构。一旦这种财产结构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欧洲、美洲的氏族、罗马帝国等都是因为生产力不能发展而在内外力量的共同作用下灭亡的。生产力的发展就是创新,一个没有创新或创新受到桎梏的社会就是一个没有生产力或生产力受到限制的社会,是难以得到升级的社会。氏族社会尽管和谐,但它也是低级社会状态的和谐,是灯塔水母的长生不老。我想,现在每天使用高科技产品的人们总是不愿意回到“坐井观天”的氏族原始社会的。

计划经济不代表共产主义,市场经济不代表资本主义。以私人形态存在的财产可以成为资本,以国家形态存在的财产也可以成为资本。在私人财产的基础上可以实现共产,在国家财产的基础上也可以实现共产,但都是某种程度上的低级共产。只不过“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12]第3卷,39“请看一下‘德法年鉴’,那里指出……那些似乎一定能导向共产主义的法律上的公理,都是私有制的公理,而共同占有权是私有财产权的想像中的前提。”[12]第3卷,229但大一统官民等级制度思想作为魂却可以附于计划经济肉体而生存,“用激起人们的最卑劣的动机和情欲,并且以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秉赋为代价”[12]第21卷,201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作为魄却可以附于市场经济肉体而生存。其结果是,我们由一统到底的计划经济走向了市场经济,西方由放任自流的经济政策走向了国家直接干预的经济政策。可谓,殊途同归、异曲同工。

一个社会只知道赚钱,那也就意味着这个国家已经落后了。因为有创新的国家一定会通过创新过程把这些钱消耗掉,实际是指挥了更多的劳动力,创造了更多劳动价值,这些价值积累到创新产品中去了。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了创新,它的资本(货币)很快就会沉淀在重复的生产方式中,产生出过剩的老旧的产品,并因相对需求不足而停滞在旧业态。为了避免流通过程停止,导致大规模人员失业从而引发社会危机。国家就会动用金融力量,通过发行货币而缓解货币短缺,但这只能使货币流入旧业态,并加剧危机。而这种金钱至上的思想与残余的大一统官民等级制度思想结合在一起,就会形成一种阻碍社会进步力量的巨大水坝。因为人们混淆了经济和货殖的区别,从而混淆了财富和财产的区别。“亚里士多德拿经济同货殖作对比。……由于货殖,财富和财产的界限看来就不存在了。……随着货币的发明,物物交换必然发展成为商品交易,而后者一反它的最初的宗旨,成了货殖,成了赚钱术。……有界限的是经济而不是货殖……前者的目的是与货币本身不同的东西,后者的目的是增加货币……由于把这两种难以分清的形式混为一谈,有人就以为,无限地保存和增加货币是经济的最终目的。’”[12]第23卷,174从这点来说,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正本清源,全面而正确地研究马克思的系列经济哲学著作,尤其是《资本论》的研究,是学界非常迫切的一项任务。否则,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就只能叫做GDP经济学家。财富不能为财产背书,GDP主义也不能为合法性背书。因为,关于赚钱术,我们的老祖宗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学会了,但他们只能骑着牛,而没有飞机可坐。钱不是财富,“货币是流通的大轮毂,是商业上的大工具。”[13]275拿小汽车来作比喻,如果说车身是产业,那么货币就是车轮,车没有车轮不能前进,但是给车配上100个车轮,车不但不能快速前进反倒会受累,况且,这本身就是一种荒谬现象。让我们看一下目前的房地产就可以看到这种赚钱术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偏离轨道很远的程度。那些认为北上广的房地产价值可以买下整个美国和日本的观点,就是典型地把经济和货殖混为一谈。

(二)从相对动态的结构理论来看,要完成财产结构的调整

财产结构的本质是生产关系结构,财产结构决定了生产的指挥权在谁的问题,进而决定了财产的分配问题,然后又决定了社会的活力问题,最后作用于生产力,从狭隘的意义上来说就决定了一个民族的命运。“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这类产物或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对消费者人数,或是有着大的比例,或是有着小的比例,所以一国国民所需要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供给情况的好坏,视这一比例的大小而定。但无论就哪一国国民说,这一比例都要受下述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一般地说,这一国国民运用劳动,是怎样熟练,怎样技巧,怎样有判断力;第二,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究成什么比例。不论一国土壤、气候和面积是怎样,它的国民每年供给的好坏,必然取决于这两种情况。”[13]这里揭示出,结构调整其实是人的调整,就是说,在生产力一定的情况下,要调整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的比例。这就是财产结构调整的核心问题。

近代以来,我国的财产结构调整经历了如下过程。首先,我国完成的第一次财产结构调整是暴力剥夺封建统治者、官僚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的财产。这是对两千年来中国封建大一统专制的一次大清算,正是这个大一统专制以其强大的统治结构将中国的代表新的生产力的资本主义萌芽进行了长期遏制。这一次财产结构调整使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得以翻身,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完成了国家的再一次统一。其次,我国完成的第二次财产结构调整是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农民入社、公私合营等方式,进一步使社会各阶层财产平均化,并通过计划经济的方式实现了全国一盘棋的类军事组织生产形式。的确,斯密强调分工的作用,分工的奥秘就在于形成一架社会化大生产机器,以期求得最高的效率。军事组织无疑就是这种纪律严明、效率最高的机器。这与“超英赶美”的国家战略相一致。最后,我国完成的第三次财产结构调整是改革开放。其第一阶段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农村财产结构调整,其具体做法就是“包产到户”、“散队设村”、“撤区设市”等,使农民获得一定意义上的“私有财产”使其获得自立,调动其积极性,并通过“城乡分化”保证国有财产的主体地位。其第二阶段是城市财产结构调整,其具体做法就是“打破三铁”、“下岗分流”、“下海创业”、“买断工龄”等,使大规模工人、国企干部等人员主动或被迫脱离体制,自立谋生,通过确立市场经济的方式,调动其积极性,并通过“分税制”使国家和地方分立保证国有财产的主体地位。

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的财产结构调整即将进入第三阶段,即,调整国家机构及大型国企财产结构的阶段。理由有三:首先,这是我国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官民财产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一直是改革开放的目标,而这种打破过程必然从基层到高层,从农村到城市,从群众到干部。如果这一步完不成,计划经济体制仍然打破不了。其次,这是关系到“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的统一问题。当前的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到了国家、党和政府的层面,这是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实现小康,走向共产主义的探索行为。在这一点上二者是统一的。全面深化改革不能停步,也就意味着国家、党和政府层面的财产结构调整不能停步。否则,就会功亏一篑。最后,这是改革开放的既定方针。1985年10月23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企业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14]目前的情况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确先富了起来。但是,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败、向海外转移巨额资产、以及严重的权钱交易等现象仍然存在。若要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再次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国家、党和政府层面的财产结构调整这块硬骨头是必须要啃下来的。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即通过“逆生长”方式再回到计划经济时代。这一点需要引起特别注意。

(三)从动静结合的结构理论来看,要继续加大开放程度,融入世界市场

世界上经历了两次力量转换。第一次是元明开始到乾隆时期基本完成的东西方力量转换,此后,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力量开始统治世界。第二次力量转换发生在英美之间,二战后,尤其是美苏争霸后,世界经济的“指挥棒”已经在美国手中。自欧洲力量统治世界开始,各国各区域已经通过大工业的社会化大生产方式连接为一个世界市场。马克思正是在这个前提下提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6]第1卷,435的宣言。“一切都在发生着变化!世界各国正在为实现现代文明的共同目标进行合作”。[15]48因此,这种趋势容不得我们“逆生长”和“闭关锁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正是得益于世界市场。社会发展规律要求我们继续加大开放,我们要适应世界市场的游戏规则。

伴随我国第三次财产结构调整的是不断对外开放。通过获得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地位,以及加入WTO等方式使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适应世界的财产结构——也就是世界大分工,我国成为了世界制造工厂。“Made in China”唱响整个地球。城市产业工人、尤其是不计其数的农民工纷纷流向沿海开放城市,创造出了巨量GDP。这就是“人口红利”。这一次财产结构的调整是针对农民和工人进行的财产结构调整。其本质上是适应世界财产结构,把我国整体定位为世界工厂。政治经济学家把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一切商品价格分为劳动工资、土地地租和资本利润,并在国内不同居民间分配。很显然,在世界范围内,我国作为世界工厂获取的正是劳动工资。高阶层经济组织通过对外谈判开拓世界市场从而引进工程、资金、技术等等,在国内进行分包。地方经济组织根据所属区域特点通过各种手段——包括明规则和潜规则——竞争这些分包项目,并通过地租形式获取收益。这种财产结构无疑已无法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要求。

社会发展规律要求我们继续加大开放。尽管我们受到了欧美势力的打压,例如近来的南海局势、朝核事件、贸易保护抬头等,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闭关锁国,反倒应该继续加大开放程度。因为,国家治理体系取决于“生产方式”,而“全球治理体系”取决于“先进生产方式”。“全球治理体系”无疑正是先进生产方式的集中体现。我国在清帝乾隆及其以前长期引领“天下”形态的“羁縻统治”“全球治理体系”靠的就是先进的生产方式。“大英帝国”引领的“全球治理体系”靠的也是先进的生产方式。美国在联合国的影响力也是因其具有先进的生产方式而形成。

“先进生产方式”取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即财产关系)的协调发展,以至于可以产生“1+1>2”的效果,这是一种综合实力。一国若要成为“全球治理体系”的领导者,就必然要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占有绝对优势才有基础,而此二者又必须能够组合成为最佳生产方式才有可能。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尽管苏联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较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具有绝对优势,但在生产力方面却处于劣势,并且此二者不能协调发展。我国面临类似的问题,曾经导致我们生产力更加落后于世界水平,导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难以发挥优势,不可能形成先进的生产方式。如果这样,中华民族对世界的贡献只能是跟随者的贡献,诚不可取。所以,继续加大开放程度是不二选择。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到世界市场大分工中去获得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我们要适应世界市场的游戏规则。世界市场正在由自然法状态走向人定法状态,武力对抗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自然法的状态就是战争的状态,人是自然的产儿和组成部分,人面对自然的不确定性表现出来的是赤裸裸的生存竞争。在狩猎时代,既是人在狩猎动物也是动物在狩猎人,同样也是人把人当作动物来狩猎。在游牧时代,人首先是跟自己放牧和养殖的牛羊猪狗马等成为一个共生的群体,然后才是人的群体,游牧的线路毋宁说是一个劫掠的线路,尤其是在自然灾害的情况下。

在农耕时代,如果说人在耕种土地,还不如说是土地上长出了人,土地禁锢着人,围绕着这块土地形成了一个生态圈,即便是后代从先辈手中继承了土地也只是土地继承了后面一代代的人,为土地而战只不过在更广大范围的国家间演化成了“寸土必争”的主权战争。“战争技术的某一意义本来可以说是在自然间获得生活资料[财产];[战争就导源于狩猎],而狩猎随后则成为广义战争的一部分;……获得财产这一种自然方式[广义的狩猎方式]的确应该是家务技术的一个部分。……家主和政治家应该各自熟悉获得财产的这种自然技术,而我们也可由此认识到这种技术[如家庭对于狩猎,邦国对于战争]存在于现世的理由。”[16]即使在最初的商业时代——大航海时代,世界市场各主体之间也是战争手段和商业手段并用,而“战争是掠夺,商业是欺骗。”[12]第23卷,187然而,这种自然法状态毕竟逐步成为过去,生产力由个人扩大到家庭、氏族、胞族、民族、国家,并因之建立了相应的交往关系,进而形成了稳固的生产关系,在此经济基础上形成了维护其存在的上层建筑,这是人的上层建筑,这是人定法,人们的大部分已进入了人定法下的生活状态。

曾经孤立的世界市场各主体之间因为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也建立了世界性的交往关系,这大大压缩了自然法的最后空间,必然因之而建立稳固的世界分工,并最终进入世界人定法下的生活状态,或曰地球村生活状态。我们的一个必然的选择就是适应“全球治理体系”,进而参与变革之。在巨大的生产力前提下——在可以毁灭地球多次的核弹威胁下,适应世界市场的游戏规则,放弃战争选项是必然的。如此,中华民族才可以获得最大利益。也就是说,不但要依法治国,也要依法护国。“法律的建立不仅仅是建立在实际需要的基础之上的,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强大到可以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来自外部的帮助的地步,无论是为了进行贸易的目的,还是甚至为了抵抗多国联合对本国的进攻。因此,我们看到,即使是最强大的国家和君主,他们也在寻找盟友。按照那些认为法律只是在一个国家边界范围内发生作用的人的观点,他们这样做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最正确的说法应当是:从人们背弃法律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将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15]10

(四)从中西方社会结构的比较研究来看,要完成社会治理机制改革

社会从太极到多极再到密极最后归于无极是历史发展的规律。这是我国社会治理机制由“提倡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向“放开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转型的理论基础。欧美民族的领先为中华民族转型采用“放开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提供了理由。计划经济体制与我国封建社会大一统官民等级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内在的一致性是我们转向“放开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的契合点。具体来说有三点:(1)此二者有类似的生产力。农业生产力。包括:人力、畜力、土地的自然生产力,以及简单农具的生产力等。自从铁犁出现到计划经济时代几乎没有本质提升。(2)此二者有类似的生产关系和自然经济基础。(3)此二者有类似的意识形式。前者唯上命是从,后者是命令机制,必须服从。这在一定时期是必要的,但显然并不是一直必要的。因为我国已经进入了更高的生产力水平阶段。我们必须考虑由“禁”到“放”的转型,其要义就在于实现“人民群众治理”。

调整社会结构就是进行社会治理机制改革,这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提倡个性发展的社会治理机制固化了财产关系,阻滞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交往关系,阻碍了新的生产力的产生发展,阻碍了社会进步。打个比方来说,就象母羊怀孕。母羊这个结构已经变了,所以要允许它生下来。允许生下来就是社会治理机制改革。就是“放”。如果不允许生下来,也就是不进行社会治理机制改革,其结果自然是胎死腹中。或者是允许生下来,但是要溺杀。这二者都是“禁”。最后得到的还是一头母羊。一头母羊就还是原来的结构,没有变化,也就在随后的一段时间之内不用考虑什么允许生下来的问题了。社会就处于一个时期的稳定之中。一个国家处于思潮涌动的时期、矛盾突出的时期,那么就是需要社会治理机制改革的时期。就是不但要考虑允许小羊羔出生,还要考虑应对这两只羊并存以及与其他羊协调发展的新制度。如果没有妥善措施,那就是极度危险的时期。或者胎死腹中,母羊小羊都完蛋;或者生出来后,小羊被处理掉。估计长期这样,母羊会疯掉,那也等于没有了羊。无羊,牧羊者何存?质只有在一定之度内才是质。社会治理机制改革就是质内之变,是保存中华民族社会进步成果之变,而不是保存利益集团之变。

进行社会治理机制改革的方向就是由“禁”到“放”。第一,从党建的方面来说,不但要不断吸引先进分子入党,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大规模清理变质分子出党,这要成为常态。为了保持先进性,必须健身,健身就不但要节食瘦身更要运动。2019年,我国14亿人口中,党员9059.4万人。[17]这显然已经不仅仅是先锋队,而是大部队。大部队的特点就是复杂而行动迟缓,是必须要精简锻炼的。

第二,从政府方面来说,信息化时代中的政府一定就是在社会中的,因为新的信息化的生产力水平提供了人人参与政府职能的可能,政府的公务人员就是民众自己,专职的官僚政府人员将主动或被迫迅速退出公共管理领域,成为广大民众的组成部分。而民众则通过新的技术手段随时发起、参与公共事务,决策过程也将成为有更广泛民众基础的公共决策。这就是深化改革的关键及其路线图。很多事件从发生到中央正式回应前后往往不过2周时间,舆论攻防战随时都会展开。互联网决策已经是公共决策,人民群众在此决策中是实际的发起者、参与者。这是新型的社会治理机制改革的萌芽,要“放”而不可“禁”。

第三,从国家的其他方面来说,就是要打破各种壁垒,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前些时候发生的事情,传华为、中兴等要撤离,深圳二手房交易量同期狂跌70%.这说明,如果允许财富的创造主体自由流动,作为食利者的地产利益必被剥夺。地产并不是地产,其能够获得超额利润,原因正在于后台支撑其存在的社会现实。因此,财产是一种制度,而不是财富。所以,建设市场经济就是要“放”到位、“放”到底。各市场主体要形成“鱼水关系”“水乳交融”,要形成“一捧水”“一池水”“一河水”“一海水”,以取代“一盘棋”。再具体点说,就是要并双轨为一轨,就是要打破地方利益,就是要消除部门垄断,就是要精兵简政,就是要压缩党政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就是要逐渐取消户籍制度确保各种要素流动畅通,就是要确认土地利益归全民所有,就是要建立“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制度等等。归根到底是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能让某一种财产攫取绝大部分财富,而从根本上断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可能性,进而毁掉“中国梦”。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并保持生产力的先进性,进而形成先进的生产方式,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四、结 语

国内新的社会结构正在形成,世界市场是人类走向的新的组织形态,我们应当在马克思动静结合的结构理论指导下确定社会变革策略。

1.新的社会结构

残余的大一统官民等级制度思想已经没落,该思想影响下的社会结构也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已经有大批有识之士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在实践中走在了前面。改革家应该顺应此趋势,推动此过程。与此相对应,计划、分割、低效的旧社会结构,必然转变为共享、融合、高效的新社会结构。

2.世界市场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大趋势发展,中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别正在逐渐甚至是加速消失。尽管近期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的现象有所抬头,但这只是世界经济危机带来的负效应。实际上,只有进一步开放才能够消除世界范围内的结构性矛盾。因此,世界市场是人类走向的新组织形态,中华民族自然不能缺席。

3.治国理政策略参考

在动静结合的结构理论指导下。我们应认识到,保障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受遏制,就必须使变化成为新常态;在动态中取得平衡,在协调中取得发展,而不是固化与爆裂;使变化成为稳定的手段,而不是把稳定当作固化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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