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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级市社区信息治理公民参与过程研究

2020-01-09黄文昊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31期
关键词:储备量主观公民

黄文昊 孙 昕

(徐州医科大学 江苏·徐州 221004)

社区信息治理属于社区治理的一种,但是国内社区层面的信息治理研究较少。比如治理主体、治理方法、治理内容和治理对象应该是虚拟社区网络的信息治理框架;国外学者在信息治理方面的研究比较成熟,Sana与Salem提出了信息治理的四条四块结构框架;Alistair Donaldson与Phil Walker提出了信息治理的框架,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内容包括规则、仲裁标准和保证;国内学者提出了有效改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包括五个方面,转变建设的方式、重视居民的需求、努力提升信息的共享、加大人才的引进与顶层设计的优化;有学者认为网络化和信息化治理与社区治理机制和社会管理应该相结合。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总结信息治理的四种模式,包括协同治理、层次治理以及自我治理,本文界定研究主体是社区居民,属于信息接收和与治理主体之一,获取信息的方式比较多,提高信息主观意识、信息素养和信息来源等都可以提升信息治理。

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发展到现在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之间的不协调问题,公民参与力度不够,公民社会发展不成熟,其与行政主体、社会非盈利组织、各种民间组织直接的博弈严重影响到了社区的治理,加大公民参与力度就尤为重要。公民参与要求对于弱势群体给予关注,对资源和权利进行合理的配置,也强调公民分享获得的社区信息和主动参与决策的重要性。目的在于推动社区的决策和治理,实现社区的全面管理与治理。信息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重要价值和关键作用。信息治理属于社区信息治理的一种,公民参与社区信息治理能够促进社区治理的全方面治理,推动国家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

1 社区信息治理中影响公民参与的因素

公民作为社区信息治理的主体之一,其政治素养、治理的主观意识以及其表达利益的渠道等方方面面都在影响着社区治理的成效。只有使居民具备相应的公民参与能力,才能保证居民的权利与义务的有效实现,更好的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在社区信息治理中,主要影响公民参与的因素有公民自身的主观意识、政治知识储备量以及公民利益表达的途径。

1.1 主观意识

公民的主观意识体现在对社区信息治理的关心程度。从理论上讲,主观意识会受到年龄、教育程度、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影响,一个人的主观意识越强,对于社区的问题就会越关心,对社区治理就会越主动和自信。

1.2 政治知识储备量

政治知识储备量体现在公民的政治知识存量,对于社区中的问题能否有自己的判断和见解,是否有解决社区相关问题的能力。公民参与社区信息治理具备一定的政治知识十分必要,对于相社区信息治理的一些相关问题就不会盲目应对。

1.3 利益表达的途径

在社区治理中,公民能否利用现有的利益表达渠道进行自身权利的保护,还是对于社区存在的问题不管不问,不采取相应的途径进行解决,是考察公民参与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2 社区信息治理中影响公民参与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在本次问卷调查研究中,有效被访者一共有200人,其中男性被访者111名,占比55.5%;女性被访者89名,占比44.5%,问卷的信度与效度分析结果较好。公民参与的主观意识、政治知识存储量以及公民利益表达的途径都影响着其对社区的信息治理,而这些影响因素与受访者的性别、年龄、学历、家庭年收入以及社区居住时间的长久都存在一定的关系。在能够体现公民参与的主观意识题目中,选择“一定不会”的人数都大于选择“一定会”的人数,说明公民主动参与社区信息的意识不高;在政治知识储备量题目中,选择“不清楚”的人数多于选择“非常清楚”的人数,选择“一定不会”的人数多于选择“一定会”的人数,选择“从不”的人数多于选择“总是”的人数,说明此社区中居民的政治知识存量不高;在公民利益的表达途径题目中,选择“从不”的人数多于选择“总是”的人数,选择“满意”的人数多于选择“不满意”的人数,说明居民表达利益的途径不多。

从调查结果中可知,可以得出公民的主观意识不太高、政治知识储备量也比较匮乏。从主观意识角度出发,男性高于女性,年龄越大主观意识越低,学历越高主观意识越低,家庭年收入越高主观意识越低,社区居住时间越久主观意识越低,说明年龄越大、学历越高、收入越高,其对于社区治理越不积极;从政治知识的储备量的角度出发,与受访者的性别、年龄以及学历没有直接的关系,家庭年收入越高、社区居住时间越久,政治知识的储备量反而越低;从利益表达的途径的角度出发,与受访者的性别和学历没有直接关系,年龄越大、家庭年收入越高、社区居住时间越久,其利益表达的途径越少。

3 提升基层社区公民信息治理过程参与度的政策与建议

通过对江苏某地级市某社区进行问卷调查,可以确认该市社区信息治理过程中公民参与力度并不够,总体参与能力水平不高,应该从下面几方面提升公民参与度。

(1)地方政府应转变社区信息治理理念,从多个途径提升社区信息治理。对政府来说,无论是从公民的角度还是社区信息治理现代化的角度,都不应该忽视公民参与的力度。政府首先必须改变从前的旧观念,认为社区治理就是对群众进行治理,必须把公民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地位严格确定下来,同时与其他治理主体积极合作。在处理社区公共事务时,要认真考虑到公民参与度的影响,认识公民参与的重要性。其次,地方政府应尽可能地提升公民参与的政治知识储备量,有了政治知识的存量,才能准确的进行相关决策。政府应注重公共场所,比如学校、家庭和社区,加大对政治知识的传播与宣传,注重政治知识的教育,培养公民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比如通过社区组织力量开展政治知识有关的宣传讲座和会议,社区中悬挂宣传口号、向每个住户发放政治知识手册等。再次,在社区内,对公民参与度的范围进行扩大,使公民参与社区实践活动,例如参加居委会的选举,使他们感受到公民参与的满足感,从而能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社区治理当中。最后,促使居民熟悉社区APP和线上服务平台的使用,可以通过组织讲座或者发放手册进行使用教程的宣传,使公民的政治知识存量有所提升。

(2)开展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充分利用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社区信息治理主体之间缺少必要有效的信息交流会影响公民利益充分表达,因此会降低社区治理中公民的参与,各主体之间信息交流是否存在阻碍,能够决定公民参与社区的信息治理中利益表达途径是否属于有序表达。因此基层政府以及社区应有效及时公开信息治理的相关信息。政府各级网站应该被合理地建设,利用网络媒体(社区APP或者服务平台)及时公开与社区居民相关的信息,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比如充分利用网络或者BBS,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同时,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如扩大社区群众参与以及反映群众诉求等方面的作用,从而能利用社区组织与网络媒体的接触、和相关专家和领导的沟通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社会自治功能。

(3)扩大公民参与社区信息治理的相关公共事务,从实际行动中提升公民参与。公民参与度是参与行为发生之前产生的,是基础和前提,能增强公民参与社区信息治理的实际效果,而在实际参与活动中,公民参与是能够不断获得提升的。公民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中,每个公民都应该以合法合理方法表达其利益诉求,让参与社区信息治理成为一种习惯,使公民参与能力在实践中获得提升。

4 结束语

加快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公民参与是社区治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公民参与能力能在社区实践中获得提升,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只有当公民具有参与的主观意识、一定的政治知识储备量以及合理地进行利益表达时,基层社区信息治理才会朝更好的健康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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