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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院校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缺失和弥补

2020-01-09安一丹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31期
关键词:法律意识医患医学生

安一丹

(甘肃中医药大学经贸与管理学院 甘肃·兰州 730000)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它既能保证党的事业的顺利进行,也能维护人民幸福安康的实现,还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繁荣。因此,在全国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今天,法律无疑是规范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公众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的增强,医学新技术也在挑战着公序良俗,导致医务工作者面对的职业风险不断增大,这就要求医务工作者不仅要有精湛的医疗技术,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能够自觉运用法律工具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风险。这些能力的培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医学院校对他们进行的法律思维的培养。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不仅使他们能够熟悉国家现行法律制度,更让他们养成一切以法律为行为准则的观念,在执业活动当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尽可能避免医疗纠纷的产生。

1 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必要性

1.1 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

1.1.1 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指人们对现行法律的认识、理解、评价和运用。它是人们对于法所持有的观念,包括对某些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自身享有哪些权利和需要承担哪些义务,遇到困难应当运用哪些法律手段去解决等。这种意识部分来源于人们自身对法的认同感,更多则来源于外部思想与教育的灌输。

1.1.2 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指在面对相关实践问题时,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去进行思考,对事物加以分析,从而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它实际上是对具体事物和行为的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以及法律内涵的思考,既从法律出发去认识问题,又立足于法律去解决问题。

1.2 医学生拥有法律意识与法律思维的重要性

1.2.1 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当代医学生肩负保卫祖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神圣使命,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将以其医术为公众筑起健康长城,是实施依法治国重要的组成力量。但是当今社会,许多医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常识缺乏,导致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不能正确应对及处理,既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又成为社会人才的巨大损失。因此,随着近年来医患关系愈见紧张,加强对医学生的法律教育,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医学生的法学素养,成为进行依法治国、实现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1.2.2 是高校思政教育的重要组成组分

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思维的培养是新时代的高校思政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教育纳入医学生思政教育体系中,可以明确划分学校教师学生之间权利和义务,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实现。使医学生们明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具体情况,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体会到知法守法的可贵,从而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保障医学生的健康成长。

1.2.3 是应对医患纠纷的实践需要

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直接目的是指导其应对医患纠纷实践。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在医疗行为当中最好的实践检验就体现对医患纠纷的处理上。医疗实践有着许多特殊之处及不可预测性,若只对医学专业的特殊之处进行教育,而忽略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指导医学行为,那么既不能很好的帮助医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也不能指导医学生正确处理医患纠纷,从而不能够符合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注重对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培养,才能使医学生在正式执业之后,能够正确应对和处理医患纠纷,如此既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我国卫生事业的有序发展。

2 可能导致中医药院校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培养阻碍的因素

2.1 中医药院校医学生的思维特点

2.1.1 传统文化思维

中医医学几千年来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提倡“仁、义、礼、智、信”,重视诚信与秩序的遵守,倡导和谐与忍让的人际关系。中医药院校医学生长期耳濡目染,容易有“厌诉”、“耻讼”的心态,对纠纷容易采取忍让态度,希望通过私人方式进行解决,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会采用非法手段来解决纠纷,从而违反法律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2.1.2 传统医学思维

传统的医学教育历来注重医学伦理的遵守和医德修养的维护,认为济世救人是从医者的天职。从而主要强调“以人为本、人命至重”,“精诚合一、德术并重”,“重义轻利,重德自律”等传统医德思想,要求医者应当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因此,秉承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的职业观念,注重从道德、伦理上思考医学行为等思维定势,使得中医医学在传承的过程中有意识的规避了规则的制约作用,造成中医药院校医学教育对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忽视。

2.2 功利主义对学生思想的影响

随着就业压力的日益增大,在校大学生对校内课程的态度并不理智。医学生们普遍忽视甚至鄙弃各类人文知识的学习和人文素质的培养,这其中也包括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一些医学生认为学习法律知识的意义仅在于不违法犯罪,而专业知识才是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忽略法律课程的重要性,平时并不注重法律课程的学习,对法律相关的学习也是为了完成学分和应付考试,并没有发自内心地意识到法律对医学的辅助作用。这种功利主义思想势必造成许多医学生本身对法律的思想淡化,更毋论法律思维的养成。

2.3 法学课程教学形式单调

就目前而言,我国各高等院校对医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通过思政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来实现。因医学生课业繁重,教学大纲和教材篇幅有限,该门课程有关法律的部分相对较少,但内容与体系却纷繁复杂,既包括纯理论的法律概念和原理,又涉及诸多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对医学生造成课业压力。教学实践当中,法律类别的课程又相对难以讲述,因此任课教帅也容易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条知识灌输来代替对法律能力的培养,致使医学生对法律形成枯燥难懂的印象,也不利于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

3 对中医药院校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缺失的弥补措施初探

3.1 改良卫生法学教学模式

医疗卫生职业无论从其专业特点来看,还是从其就业环境来看,都与其他学科明显不同。因此,结合医学生的专业特点和就业环境,采用有针对性的法律教育,是一个不错的方法。依此而看,卫生法学就是能够完成对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进行培养的重要使命的一门课程。它将培养医学生依法律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其最终目标。中医药院校应当针对中医药学生的特点,对卫生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在引发学生对于法律学习热情的同时,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解决执业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3.2 多种方式、多种手段相结合进行课堂教学

卫生法学教师在对医学生的法律素质的培养时要对其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形成进行重点培养,不能一味地照本宣科,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述,还要增加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分组讨论、多媒体教学等。在对医事法律案件进行分析讲授的过程中,除了对案例所涉的法律基础知识进行讲授外,还可以通过案例进行发散,引导学生深入思考,使其养成自觉应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形成稳固的法律意识,训练其法律思维,从而在执业活动中有效避免医疗纠纷。另外,在案例的选择上,应该尽量选取能引起社会各方广泛讨论的与医学相关的热点、焦点法律事件,让学生进行分析与讨论,得出自己的结论。从而将卫生法学教学观念由注重知识传授逐渐转向重视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养成。

3.3 重视实践教学

为配合医学专业固有的特殊性和局限性,除去正常的课堂教育之外,中医院校还可以多给医学生们进行一些课堂之外的讲座、学术报告等教学活动。如:聘请专门处理涉医法律事件的法律人士对医学生们进行学术讲座,以实际案例给学生讲述医疗纠纷处理心得。结合医学特点,组织开展医事法律方面的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并可邀请资深的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对活动进行点评。还可以组织医学生们运用医事法律进行社会实践,如深入社区对食品安全、艾滋病的预防、献血等卫生法律事务进行义务宣传,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关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庭审等。这些活动使得医学生们在无形之中就接受了法律知识,从而促进了其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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