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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裁判员的心理素质分析

2020-01-08徐大真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临场判罚裁判员

赵 琳,徐大真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天津 300222;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研究中心,天津 300222)

技能大赛是指结合工作和生产实际举办的以着重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操作技能的、有组织的、遵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群众性竞赛活动[1]。技能大赛是有效缓解就业难、招生难现象的方法之一;技能大赛是有效树立“工匠精神”、实现技能强国的途径之一;技能大赛的举办可以有效推进学校和企业联合培育技能人才,有效促进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以及推进产教融合,为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2]。在2019年俄罗斯喀山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中,中国代表团63名参赛选手凭借16枚金牌、14枚银牌、5枚铜牌和17个优胜奖的优异成绩,再一次荣登世界技能大赛金牌榜、奖牌榜、团体总分第一的宝座[3]。这显示了中国青年技术工人的顶尖实力,展示了技能人才的风采。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手所取得的佳绩作出重要指示:要在全社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4]。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技能人才的亲切关怀。在世界技能大赛的示范带动下,世界技能大赛的成果将不断转化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为吸引、培养更多的技能人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技能大赛逐步形成了国家级、省市级(行业)和校级(单位)等不同层级的技能大赛体制,并已成为发展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5]。

裁判员是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规则判定选手(或队伍)的成绩、输赢和名次[6],正确判断和明确处理临场出现的各种问题[7],并最终保障比赛顺利进行的人员。他们除了可以引领比赛顺利进行,还起到执法比赛的作用。裁判员应该对比赛失去公平以及竞赛精神受损负主要责任。因此,裁判员是比赛能否能够顺利完成的重要担保。随着技能大赛的飞速发展和比赛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裁判员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名优秀的裁判员除了应具备专业的技能外,还应当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裁判员良好的心理素质不仅对选手充分发挥其技能水平有着重要影响,也对技能大赛的顺利进行起到根本的保障作用。本文通过中国知网以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官网等途径,在大量阅读、认真分析以及整合与“技能大赛”和“裁判员的心理素质”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研究了技能大赛裁判员应当具备的良好的心理素质结构,分析了我国技能大赛裁判员临场执裁时常见的不良心理,提出了提升裁判员心理素质的建议,旨在为提高裁判员临场执裁的能力,选拔和培养优秀裁判员以及科学办赛提供参考。

1 技能大赛裁判员良好心理素质养成的重要性

一个人的心理能力、心理健康状况、性格品质、心理动力以及心因性水平或质量的综合体现即心理素质[8]。心理素质反映了人在某一期间的心理发展程度和心理倾向,是人从事活动和进一步成长的心理前提和担保[8]。技能大赛裁判员应当具有的良好的心理素质主要包括公正、情绪稳定、自信、专注力、人际沟通能力、压力调节能力和意志力[9]。在比赛中裁判员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表现为理性执裁,即在紧张激烈的比赛过程中,通过合理运用比赛规则、及时对场上参赛选手的表现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并且做出的判定能够得到选手和教练的认同。反之,裁判员心理不稳定会使比赛产生各种不和谐的因素。

当裁判员被问到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裁判员需要具备哪些能力时,所给出的众多答案中基本上都包括客观判断的能力、非语言交流能力、临场决策的能力、心理、控制场面能力、生理、调节压力、理解和运用比赛规则等[10]。而当裁判员回答对比生理作用和心理作用哪一个对裁判员执裁更有影响这一问题时,70%~90%的答案是心理作用更为重要[10],所以如何提升裁判员心理素质这个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培训和考核裁判员的过程中,相关的大部分内容都只是看重对专业技术和生理素质的考核,仅有极少内容审核心理素质。

调查发现,很多大赛裁判员以前都是技能大赛选手,他们熟悉技能大赛发展史,熟悉技能大赛要求的相关技能,并深刻理解技能大赛的规则以及《裁判法》的内容。很多裁判员都具有相应的赛场经验和很好的反应能力,但很多时候在临场执裁过程中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平。分析表明,心理素质不稳定是对裁判员产生最大影响的一个因素[11]。因此,提升裁判员的心理素质不可小觑。

2 技能大赛裁判员执裁中常见的不良心理

2.1 恐惧心理

裁判员在比赛的任意时刻都有可能产生执裁恐惧心理[12]。裁判员在比赛开始前出现心跳加速、执法积极性低、情绪消沉甚至有时会闪现出想要放弃裁判工作的想法等都属于赛前执裁恐惧的表现,裁判员的这种心理会严重影响其执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会严重干扰裁判员的执法工作。产生这种心理的主要原因:一是裁判员对技能大赛的规则掌握不够到位,或对该项技能大赛的流程不够熟悉;二是裁判员执法比赛的经验不足,对于在陌生比赛环境进行执法的适应性不强。

在比赛过程中,一些裁判员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场经验,在场上难以集中注意力,在执裁过程中存在慌乱紧张情绪,无法及时处理赛场中的突发情况,最后导致执裁结果不理想。这种赛中恐惧心理是因裁判员对技术规则不熟悉,不能准确判断选手的操作过程是否违规,担心漏判、误判,或怀疑自己所做出的判罚是否正确等,以上会给执裁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赛后恐惧心理是指裁判员不能够正确看待自己在比赛中出现的失误,不能理性地分析和总结自己在整场比赛中的经验教训,久而久之导致对执法比赛产生害怕心理,最终失去执法比赛的自信。

2.2 懒惰心理

裁判员在执法技能大赛过程中的懒惰心理主要表现在思想上的懈怠和轻视[12]。在比赛开始前裁判员的思想存贮不够、没有做好相应准备,神经系统的兴奋性在比赛前没有被完全激活,这将使得裁判员在比赛中注意力低下,头脑灵活性减弱。首先,在赛中表现为当比分差距过大时,裁判员会不由自主地放松对比赛的把控,对比赛产生懈怠情绪;其次,由于技能大赛的比赛时间都比较长,随着比赛时间的延长,裁判员的身体逐渐产生疲倦感,执法随之出现滞后,这将严重影响裁判员执法比赛的效率。

2.3 纵容心理

纵容心理是指裁判员在执法比赛过程中,察觉大赛的一组或多组选手出现一些不是很明显的犯规行为,而其他组参赛选手并未发觉,并且没有产生质疑,裁判员采用“和稀泥”的方法纵容这些行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是有相当一部分的裁判员在临场执裁的过程中优柔寡断、缺乏自信,对自己做出的判罚结果心存怀疑,不敢果断地去判罚。

裁判员的这种行为不仅影响整场比赛判罚尺度的统一,而且因为这种纵容行为而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或者因此引发争执时,裁判员将会处于十分被动的位置,这将对裁判员的执法威望造成严重伤害。

2.4 补偿心理

技能大赛应当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裁判员在比赛中对不同参赛选手的判罚标准不统一,这是严重违反比赛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在技能大赛的临场执裁时,由于技能大赛的赛程长、技术规则又细又多,裁判员执裁中难免会发生错判或误判情况,裁判员如果无法正确对待这一问题,有可能会造成因为执法失误而心生愧疚,总想找机会在接下来的比赛中进行弥补。这种补偿心理不仅导致裁判员执裁分心,而且可能导致在接下来的比赛过程中再次出现错误执裁的问题,这种做法不仅无法起到“补偿”作用,反而可能会使场面变得难以把控。

2.5 怯场心理

一些裁判员情绪易紧张,心理素质较差,对自己缺乏信心,故会产生胆怯恐惧心理,若遇到突发情况发生错判、漏判时,会使他们的紧张情绪加剧,变得更加惊慌失措,特别是执裁经历相对较少的裁判员,心理起伏更加明显。通过对众多裁判员的调查研究发现,很多裁判员在临场执裁时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紧张心理,适度的焦虑和紧张是正常的,其有助于提高执裁工作的注意力,有利于裁判员的临场执裁。但过度的压力会导致裁判员执裁“怯场”心理,怯场会消耗裁判员的身心资源,使其身心疲惫,给比赛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3 提升技能大赛裁判员心理素质的建议

3.1 培养良好的注意品质

在心理学中,注意力稳定性的定义是指人在从事工作时把注意力长时间地保持在某种活动或某种事物上。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发现犯规行为时能及时判罚的重要条件之一是裁判员注意力的稳定性。因此,注意品质是裁判员心理素质训练中需侧重培养的一种心理素质[13]。

在执法技能大赛的过程中裁判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注意品质。良好的注意品质可为裁判员做出及时准确的执裁提供稳定的支撑。裁判员可以通过2个方面培养注意品质:一是对大赛规则和执法要领有深刻的领悟,唯有这样才能把赛场上复杂多变的情况紧紧纳入到自己的注意范围中;二是合理分派自己的注意力,有意识地在执法过程中区分出注意的“主”与“次”。与此同时,裁判员的反应速度和执裁的及时性也会受到注意转移的深刻影响。

在技能大赛中裁判注意力集中,才能提高反应速度,才会有更多的思考时间,从而做到从容、理智、果敢地执裁[14]。因此,在训练中应该重点训练注意力分层及集中性。

3.2 增强执裁的应变能力

赛场上的赛况瞬息万变,裁判员需要具有特别好的应变能力作为支持才能够顺利地完成执法比赛的任务。应变能力的培养是在不断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建立起来的[12]。可通过故意做出各式各样的违禁行为给裁判员的执裁制造困难,考验裁判员应对复杂情况、控制比赛局面的应变能力。而裁判员应当对临场执裁任务保持清醒的认知和正确的执裁动机。动机是推动人的行为得以进行的主要原因和力量,因此裁判员必须具有推动大赛正常进行和顺利结束的正确动机,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平裁决、公正比赛;裁判员唯有树立正确的动机,才能保持稳定的情绪,才可以坦然应对出现在比赛期间的种种问题,确保比赛正常进行[11]。

3.3 服从比赛的规则和要求

裁判员要将促进技能大赛顺利进行作为自己的工作要求,不管在比赛过程中遇到任何情况,大赛裁判员都不能忽略比赛原则,不能滥用裁判权利,不能将自身利益和私人感情带入比赛中,要确保拥有正确的裁判动机,要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和严肃认真,要发挥正常的执裁水准,在赛场上要果断处理出现的所有问题,从而做到执裁果断。反之,如果动机不纯,裁判员根据参赛选手和参赛队伍进行判罚,对个别选手格外关注,故意判罚或故意不判罚,这样必然会导致比赛出现不公正现象,引发竞赛争议或仲裁行为,对竞赛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同时技能大赛裁判员还要密切关注比赛的发展情况,及时了解国内外技能大赛中裁判工作新情况[11]。

3.4 调控好自身的情绪

很多技能大赛裁判员自身的情绪都会和比赛过程联系在一起,随着比赛情况而发生改变。临场时要求裁判员运用自身的意志力避免过于兴奋,对情绪做好调控,稳定心理变化。临场时裁判员恰当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有利于在赛场上迅速排除种种干扰,自始至终保持清醒的思维,从而把全部精力集中在自己所要完成的临场任务上,最终达到提高执裁准确性的效果。而消极的情绪会严重影响裁判员的执裁。可以采用一些方式转化和控制裁判员的情绪,避免生出不良情绪。裁判员在执裁失误时经常会产生一种“负罪感”,易于产生懊恼、自责、惶恐等不良情绪,这将严重地削弱裁判员继续执法比赛的勇气。这时裁判员可以先借助积极的心理暗示来稳定自身情绪,保持平心静气,而不是纠结于先前的判罚,将注意力转移到接下来的比赛中。

3.5 提升自信心,磨练意志

自信心是指裁判员对执法大赛所抱有的坚定信念,裁判员执法比赛的自信心对顺利完成比赛任务和控制比赛场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2]。自信心的培养需要裁判员自身锻炼和裁判员之间的相互鼓励,内外结合。具体需要从多个方面实施:一是不断增强对技能大赛规则的掌握,增强对技能大赛精神的把握,坚持学习理论知识。二是在执法比赛前做好所有的准备工作,包括存贮良好的体能,分析和研究每组参赛队伍的技战术风格,预计可能出现在比赛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准备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案等。三是对自己有清楚的了解和定位,扮演好“法官”的角色。学会在执法比赛的过程中排除场外因素的干扰,不断调理自己的心理状况,不断加强自己的情感意识和自我意识,对自己所做出的每一次判罚都有信心。四是不断地从比赛中累积经验和教训,坚持总结、改正、再总结、再改正,提升执裁水平。

技能大赛裁判员必需侧重培养的心理素质还有良好的意志品质。良好的意志指的是为了获得理想的目标,战胜种种困难,最终获得结果的心理过程[11]。在日常生活中裁判员要磨练良好的意志品质,增强自信心;裁判员上场前可以采用一些调节心理的方式,比如呼吸调节、活动调节等,避免因外界环境导致的心理负担。

4 结语

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技能大赛裁判员的成长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影响,良好的心理素质可以通过不断地实践逐渐培养形成。一名裁判员能够在应激状况下反应灵敏,在比赛中保持从容、稳定、镇定的心理状态,离不开平时养成的心理素质。裁判员所从事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与其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形成和发展有着直接关系。在了解了裁判员常见的几种不良心理后,需要采用相应的心理训练方法优化裁判员的心理状态,强化裁判员心理素质。可以从增强意志品质、提升自信心、锻炼注意集中、训练情绪调控和应变能力等方面着手,培养技能大赛裁判员良好的心理素质。以从容应对日趋激烈复杂的技能大赛执裁工作,确保比赛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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