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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反转”现象的思想分析与问题应对

2020-01-08陈宗章

探索 2020年3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舆论政治

陈宗章

(南京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网络舆论反转”现象是一种新型的网络现象,加强对该现象的研究对于建构良性的网络舆论生态具有重要意义。运用“思想分析”这一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挖掘“网络舆论反转”现象内含的各种“思想问题”,以加强对网络舆论参与者的思想引导使其建立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于深化对“网络舆论反转”现象的认知和把握,解决其中的“思想问题”亦具有重要意义。

1 思想分析:一个有效的分析工具

对人自身的理解和把握可以从生理、心理和心灵三个维度展开。人的心灵活动及其结果型构了人的思想世界。如同人的生理会出现生理病症、人的心理会出现心理病症一样,人的思想也同样会出现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思想病症。

1.1 “思想分析”概念工具的提出

为了有效认知和解决人的思想病症,受西方现代分析哲学于20世纪80年代发起的“哲学践行”精神的影响,潘天群教授在逻辑学意义上提出了“思想分析”的概念。他指出,人之心灵痛苦的根源即在于认知世界中的“冲突”,分析就是治疗,思想分析技术的运用就是要用逻辑的方法对人因为认知冲突而导致的思想之“惑”进行治疗[1]。值得注意的是,逻辑学意义上的思想分析坚守的是价值中立的基本原则,思想分析工作者在运用该方法的时候对“思想”本身并不做出任何的价值评判和引导,而是严格遵循逻辑学的分析理路。

“思想分析”的概念和方法很快被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并取得了积极的学术研究成果。王习胜教授指出,“思想分析”就是把人的思想(主要指向观念层面)作为思想分析的直接对象,运用澄清概念、解析预设、分清层次、合理追问等逻辑分析方法,帮助人们修正生存信念,超越价值冲突,消解思想困惑,进而消除人的精神痛苦[2]。当思想分析的对象被界定为人的价值观念问题,并开始进入其内部分析人的思想症结时,逻辑学意义上的“价值中立”原则在思想分析的理论预设和实践运用中随即被打破。思想政治教育意义上的“思想分析”开始积极关注人在价值判断、价值选择和价值取向上的迷茫现象以及价值观念的内在冲突等问题。在方法的运用上则积极借鉴和融合多种学科的资源与方法,而不是简单地遵循严格的逻辑分析规程。基于此,该学者进一步展开了“思想咨商”的方法研究。所谓思想咨商即“以消解思想症结、去除精神痛苦为旨要的思想关怀活动”[3]。

可以看出,从“思想分析”概念和方法的引入到“思想咨商”方法的阐发,都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增添了新的力量,也较好地秉持和践行了“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适应了思想政治教育从以“社会”为本位到以“人”为本位的转向。但现有的研究依然带有浓厚的逻辑学底色,以致把“思想分析”的目的更多地局限于“解惑去苦”,带有明显的治疗学味道。换言之,“思想分析”在功能定位上主要被理解为“思想咨商”的必要手段和环节,主张在“思想观念”层面上关注具体的、个体化的人,进而达到个体意义上的“解惑去苦”。这种界定在微观层面上取得方法进步并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可操作性的同时,在宏观层面上也使得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意义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

1.2 “思想分析”的内涵与内容拓展

我们有意突破逻辑学对“思想分析”的内涵界定和方法运用规程,同时对其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层面上的理解和应用做出拓展性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定社会、阶级或政治集团把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等,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播给团体内部成员及其他社会成员,使之主动认同和接受其核心价值观念,并养成符合特定要求的行为方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规定性决定了它具有重要的价值引导功能,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意义上理解和使用“思想分析”方法必然摒弃“价值中立”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思想分析”并非简单地等同于“思想治疗”,笔者以为,“思想分析”就是“分析思想”。因此,其目的也不再局限于“解惑去苦”,而是积极关注现实的人的思想层面,既在个体层面上分析人的各种“思想问题”,又在整体层面上分析人们的思想结构和价值取向,以致把握整个社会的思想动态和变化趋势。

那么,“思想分析”的内容到底指向哪些方面呢?显而易见,在思想政治教育意义上把握“思想分析”的内容,它直接指向“思想”自身这一内涵非常丰富的复杂概念。就一般意义而言,广义上的思想基本等同于意识、精神,在外延上包括人的一切观念、主张和想法,融合了人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狭义上的思想则主要反映人们对客观世界的理性认识,甚至在更为狭隘的层面上体现为一种体系化、理论化的理性认识成果。但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意义上的“思想”却有着更为特殊的界定。首先,“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特定对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同时,“思想”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场域,乃至有学者直接把思想政治教育理解为精神或思想领域的政治实践活动,是以政治的方式把握人的精神世界[4]。其次,思想政治教育所言说的“思想”是在广义上界定其一般性内涵,包括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但基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性本质规定,其最核心的内容指向政治思想,也包含其他方面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等。此外,思想活动的实践展开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个体层面上分析一个人的思想及其结构,需要充分考量其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教育水平、生活环境和思维方式等要素;分析一个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思想动态和发展趋势,则需要充分考量其成员构成和基本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治环境以及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等要素。

总体而言,“思想分析”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主要围绕人的认知能力、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政治立场等内容展开专业化分析,并在思想分析的基础上加强对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引导。本文展开“思想分析”的对象正是近年来成为学术热点的“网络舆论反转”现象。围绕网络舆论反转的原因,学界已经进行了大量探讨,传播学学者从媒体责任、媒体人专业素养、网民素质等角度展开分析,心理学学者从网民的网络心理和行为等角度展开分析,社会学学者从虚拟社会交往、社会认同、社会流动、社会问题等角度展开分析,政治学学者则从自由表达权、网络民主、网络空间正义等角度展开分析……不同学科基于自身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对该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学术成果。然而,由于学科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的局限,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鲜有从“思想问题”入手来理解和把握网络舆论反转现象。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意义上,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该现象的研究,根据“思想支配行为”的一般性原理,我们科学运用“思想分析”的方法,力图进入人的“思想”内部,寻找导致网络舆论反转的思想动因,以深化对该现象的认知和正确引导。这不仅能够为网络舆论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新的分析维度和研究方法,还有利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在方法技术上的可操作性,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充分彰显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价值与功能。

2 “网络舆论反转”现象及其思想分析

有效运用“思想分析”方法对“网络舆论反转”现象展开分析,需要充分理解和把握“网络舆论反转”现象自身,这是对之展开全面思想分析的基础和前提。

2.1 网络舆论中的舆论反转

网络舆论是网民针对某一社会事件在网络空间中形成的相关意见、态度、情绪等的总和。作为一种新型舆论形式,“网络舆论是广大民众在平等、开放的平台上进行的公开表达,它是一种‘看得见的声音’”[5]。“网络舆论反转”指的是在网络空间中针对同一事件形成的公共舆论向相反方向转变的现象。通过对近年来多个典型“网络舆论反转”案例的调查和分析,网络舆论反转的基本过程可以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1)事件曝光。各类网络媒体、事件当事人、知情人或其他网民等主体围绕某一“事件”,借助网络媒介向网民发布相关信息,引起网民注意。(2)网民热议。该“事件”引起网民的普遍关注和响应,围绕此“事件”展开广泛的意见交流和碰撞,最终形成网络舆论(前期舆论A)。(3)前期舆论A的形成,进一步引发相关方的积极回应,媒体跟进报道,事实在质疑、调查、爆料的复杂过程中进一步得以澄清。(4)在事实和真相不断得到澄清的基础上,“事件”本身再次得到网民热议,网络舆论在热议过程中不断分化进而发生反转,形成新的网络舆论(后期舆论B)。最终,“事件”及其舆论得到平息,完成网络舆论的反转过程。

然而,由于“事件”本身以及网络舆论形成和发展的复杂性,网络舆论反转现象会呈现出多种形态。有学者以舆论客体为参照,把网络舆论反转的具体形态归结为三种:一是针对同一舆论客体,舆论态度向相反方向的转变;二是针对不同舆论客体,舆论态度在两者之间的调转;三是同一舆论客体的深层延伸,即由中心舆论向次生舆论的转变[6]。这种基于舆论客体的形态划分,为我们进一步理解和把握网络舆论反转现象奠定了基础。

结合对网络舆论反转过程四个阶段性发展逻辑的把握,笔者以舆论自身作为本体参照阐述网络舆论反转现象的基本模式,具体分为:(1)单舆论中心模式。即围绕同一网络事件的同一舆论客体所形成的单一舆论阵营。在舆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伴随事实真相的澄清,这一网络舆论往往在整体层面上发生一致性转向,其反转过程也经常一次性完成。(2)双舆论中心模式。即针对同一网络事件的同一舆论客体或不同舆论客体形成的两个截然对立的舆论阵营。在两种舆论的博弈过程中,有的是随着事实真相的澄清,一方完全压倒另一方而推动舆论转向;有的是在观点交流、碰撞过程中推动舆论不断向理性回归进而发生舆论转向。(3)多舆论中心模式。即针对同一网络事件的不同舆论客体形成的多样化舆论阵营。由于“事件”本身包含了多方面、多层次的次级事件,舆论客体更加多元化,从而导致舆论本身的复杂性。这种舆论模式更加体现了舆论主体在立场、态度、价值观和利益诉求等方面的多元化和冲突性关系。因此,在多舆论中心模式中最容易形成中心议题与多种次生议题相互交织、纠缠的复杂局面。当许多无法预测的变量参与到网络舆论的生成过程之中,公众意见就会变得愈发不稳定乃至非理性。

2.2 网络舆论反转中的思想问题

在理解和把握网络舆论反转现象的内涵、过程、形态和模式基础上,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是:舆论反转现象为何在网络空间频频出现、反复发生?这需要积极利用“思想分析”这一新方法从“思想”维度对之展开研究。根据前文对“思想分析”内涵的界定,结合网络舆论反转现象的基本特点,我们着重从三个层面对该现象展开思想分析。

第一,在认知能力层面。“思想”的主要表达方式是对外在客观事物的感性或理性认知。认知自身表现为感觉、知觉、表象以及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基本形式,认知能力则与认知主体的知识结构、价值倾向、利益诉求等现实要素密切相关。在前期舆论A形成的过程中,面对“事实”,舆论参与者(包括舆论的生产者、传播者和消费者等主体形式)充分调动自己的感觉器官,在网络空间中敏锐地捕捉相关信息,做出判断并展开推理。这一系列认知过程的展开都建立在对以碎片甚至隐瞒、歪曲和虚假的方式呈现的“事实”的把握之上。在此过程中,舆论参与者经常性地针对一张图片、一段视频或文字等有限信息,展开想象性情境建构,他们不仅把自己直接的生活体验和情绪反应掺杂进来,还把“事件”本身置入特定的社会问题背景之中。正如有学者所揭示的,“网络舆论反转”现象“不是网络生活中孤立存在的现象,而是现实社会生活在网络环境中的呈现、延续与发酵,是民意在网络空间中寻求与建立的新式行动路径”[7]。于是,舆论参与者经常性地主观建构情境,把社会问题设定为认知和评介网络事件的参照背景。

在许多网络舆论反转事件中,尽管事件本身不完整甚至是虚构的,但舆论参与者却把它当做完整的“事实”来认知,并把事件放置到官民矛盾、医患矛盾、城乡差别、地域歧视、贫富分化等现实社会问题中来,从而挑动网民极度敏感的神经,引发网络舆论热潮。有学者指出,在网络空间中,人们更容易使其情感和信念借助网络而发酵、传播,以致于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乃至无视事件真相,进而产生所谓“后真相”现象[8]。网络舆论一旦脱离事实而诉诸个人情感或信念,就容易被个体主观性所裹挟,难以形成理性的公共舆论和意见。可见,在认知能力层面上,许多舆论参与者不仅不能对相关信息做出理性的事实性判断,相反把认知建立在片段甚至虚假事实之上,还脱离事实本身通过主观想象来构建情境,从而表现出较低的理性认知能力和水平。

第二,在思维方式层面。思维方式是“人们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认识模式、思想习惯和观念工具”[9],总体上可分为线性思维和非线性思维两大类型。在具体形式上,人的思维方式则包括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创新思维等。可以说,不同的思维方式及其水平直接决定了人的思想活动的路径和走向。基于对“网络舆论反转”现象的实际调查研究,综合对舆论主体在话语表达、心理活动、行为方式等因素的考察,我们发现网络舆论反转过程中舆论参与者在思维方式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缺乏辩证思维。辩证思维集中体现为坚持和运用好唯物辩证法,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10]484。只有树立科学的辩证思维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才能处理好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形式和内容、内因和外因、可能和现实等的内在关系。实际上,舆论参与者往往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就盲目做出判断和评价,基于一般性原则来抽象地理解事实,而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经常任意勾连因果关系,从而陷入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思维。

二是缺乏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在根本上区别于人治思维的现代思维方式,要求人们秉持法治理念,彰显法治精神,能够严格遵守法律规范、法律逻辑和法律原则,采用法律方法来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法治思维反映了人们对公平、正义、自由以及各项合法权利的价值追求。尽管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在知法、守法乃至执法等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详细考察网络舆论反转现象的生发过程,我们可以观察到舆论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存在普遍性问题。在网络舆情反转事件中,许多当事人都经历过被人肉搜索、辱骂、恐吓等网络暴力行为。而实施网络暴力的人经常性地把自己视为正义的化身,站在审判台上理直气壮地实施暴力行为,全然不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

三是缺乏底线思维。底线内涵了事物从量变到质变发展变化的“临界点”,要求人们能够准确把握事物变化发展的“度”,而不要随意踩“红线”、闯“雷区”、越“底线”,进而能够准确预估、评判并有效应对、处置、化解现实的各种风险。一旦突破底线,事物就可能发生质变并向着相反的方向变化,导致无法预估的风险的发生。事实上,网络舆论反转现象之所以频繁发生,暴露出诸多问题,就是因为舆论参与者缺乏底线思维。一些舆论参与者为了抓眼球、抢流量或基于其他非法目的,在事实模糊的情况下就抢先发布有关网络信息,甚至主观编织“事实”并恶意传播不实信息,在错误舆论的形成过程中推波助澜,误导舆论发展走向,这都是缺乏底线思维的典型表现。一旦底线失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被突破,公共舆论就会演变成为多数人的暴政。

第三,在价值观念层面。价值观是“思想”的核心要素,运用“思想分析”的方法分析网络舆论反转现象,需要关注舆论背后的价值观念问题。可以说,网络舆论场上不同舆论之间的博弈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不同价值判断标准和价值观念之间的较量。具体而言,在网络舆论反转的过程中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价值预设的问题。网络事件从曝光开始就要接受来自所有舆论参与者的解读,而这种解读行为必然受到解读者自身价值观念的直接影响。事实上,这种解读经常发生偏颇,其主要原因就是解读者不能从“事实”本身出发,而是从先在的价值预设出发,从而把抽象的一般性价值原则生硬地框定在“事实”之上,从而导致标签化现象的发生。比如,基于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在官民矛盾中舆论的矛头容易指向被认为强势一方的“官”,在男女矛盾中舆论则更容易支持被认为弱势一方的女性。再如,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中,一些西方国家从抽象的资产阶级人权观念、虚伪的自由民主观念出发,无视我国在疫情防控中的巨大努力和成绩,肆意抹黑中国。这些都是已经成为思维惯习的价值预设的突出表现,其实质就是在抽象的意义上对一般价值观念和评判标准的无原则滥用。当碎片化信息乃至虚假信息与标签化的价值预设相结合,就容易形成错误的网络舆论。

二是价值陷阱的问题。网络舆论反转的过程也是人们对事实和真相的追寻过程。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旦价值观念层面出现问题,就会以一种非理性的方式追逐理性,掉入各种价值陷阱之中。比如“深圳罗一笑事件”(2016),实质上是一场精心设计的网络营销。当人性的善良被无情利用和消费时,人们的同情心就会跌入人为设置的“价值陷阱”之中,舆论瞬间发生整体性反转也成为必然结果。再如“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2015),在事件最初曝光的新闻报道中,标题以“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广泛传播。其中“男”与“女”的性别对比,加上“暴打”这种刺激人们情绪的词汇,都发挥着较强的暗示作用和议程设置功能。这种信息传递方式非常容易激起舆论参与者的情感共鸣,一旦这种情感共鸣超越理性的认知和判断,正确价值观念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就会被弱化,进而形成一边倒的网络舆论风向。媒体在这一过程中显然扮演了价值诱导者的角色,一步一步把受众带入其设置的“价值陷阱”之中。总体而言,网络空间本身就是各种价值、思潮生产和传播的集散地,网络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就是各种价值观念碰撞和交锋的过程,其中不乏各种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背道而驰的错误价值观念,也不排除国内外敌对势力渗入其中,以“带节奏”的方式搅动网络舆论,这些都是值得警惕的“价值陷阱”。

三是价值虚空的问题。虽然价值观念内含于每个个体的思想之中,但有些人并不能始终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念,也往往不能坚定自己的价值评价标准。由此,面对汹涌的网络舆论就无法做出独立的价值判断,进而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事实上,在网络舆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一些舆论参与者正是因为缺乏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不能通过自我反思积极审视自我的价值观念,而容易接受网络空间中群体意见的暗示,并产生盲目的从众心理。这直接导致他们无法认清网络舆论中的价值倾向、甄别各类价值陷阱。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价值虚空”,这很容易导致非理性舆论气候的形成。而非理性的舆论气候一旦形成,就会产生群体意见效应,使得一些原本倾向于理性的网友也会因为害怕自己的观点被孤立而不敢坚持发声,甚至产生自我怀疑转而改变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这些对于健康网络舆论的形成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3 破解“网络舆论反转”现象中“思想问题”的现实路径

网络舆论反转现象中各种现实问题的存在,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破坏其情感心理乃至正常生活,还会动摇主流媒体坚持的真实性、权威性新闻原则,打破舆论生态平衡,埋下公共危机的隐患[11],从而降低网民对政府管理部门和相关媒体的信任度。在一定程度上,当广大网民被虚假新闻操纵和愚弄而成为普遍的受害者,也会大大降低人们对网络空间环境的信任度。基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通过运用“思想分析”方法分析网络舆论反转现象中存在的“思想问题”,我们主要从主体、管理和教育三个维度上提出问题应对的现实路径。

3.1 在主体维度上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主体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的主导性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者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包括领导和管理主体、实施主体以及支持主体等基本形式。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各级党委(尤其是党的宣传部门)和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和管理主体,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政策的制定、过程的管理、资源的分配以及效果的监督与评价等工作;直接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职能的有关机构、部门以及各类专兼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包括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等)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主体,他们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直接发动者,承担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任务,负责落实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政策;思想政治教育的支持主体指向多样化的社会支持力量,能够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积极提供资源和各类社会服务,如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各种社会团体组织以及信息技术开发商、服务提供商等。其中,专业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者(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务工作为职业)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坚力量,他们具有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能力,既是有效运用“思想分析”方法并对分析结果做出科学评估和判定的专家力量,又是解决各类“思想问题”,落实具体应对对策的有效执行力量。

在充分发挥多元化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协同作用的基础上,一定要充分发挥专业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主体作用,保证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面对网络空间新形态,尽管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先在身份被网络空间的虚拟化、匿名性、无中心性等特征解构,传统的权威形象受到挑战,但“去身份化”不等于“去主体化”。在复杂的网络舆论环境中,思想政治教育者更是要体现出专业化的学科自觉、理论自觉和方法自觉意识以及行动能力,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行动来确证自身在网络空间中的角色担当,明确自身“在整个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的定位、职责、价值与功能,从而获得自身作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身份认同”[12]。这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者熟练掌握相关网络技术,潜入包括各类网络社区在内的网络空间之中,深挖网络舆论信息在认知和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政治立场等方面存在的“思想问题”,并能够发挥专业精神,在专业范围内充分释疑解惑,回应网民的各种思想问题,引导他们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选择,解决其思想内部的认知性和价值性冲突。具体环节表现在:一是能够抓住并深入分析实际问题。二是敢于揭示问题,纠正错误,降低非理性舆论的负面效应[13]。三是通过交流对话(包括辩论)、理论澄清、问题剖析等方式对网络舆论展开积极的思想引导,为创设健康有序的网络舆论环境做出努力。专业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者如果能够发挥出这种主体性,并通过建构良性的互动关系,发挥出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群体优势,把个体能动性与群体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就能够在网络空间中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正向力量,引导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

3.2 在管理维度上把思想分析和引导融入网络信息治理的全过程

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加强对网络信息的治理是打造良性网络舆论环境和健康网络空间生态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同时,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14]基于此,加强网络信息治理,需要多方面着手,共同发力。首先,需要充分发挥法律手段的重要规范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网络信息治理有法可依,并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只有切实提高网络信息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才能保障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其次,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教育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认知,涵养丰富的网络道德情感,养成坚定的网络道德意志和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从而有效应对各类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最后,还要善于运用先进的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手段,利用网络舆情监测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以及网络信息筛选、识别等技术,有效抓取、甄别网络舆论生成和发展过程中的相关网络信息,从而为舆论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总之,网络信息的综合治理水平体现在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等各个方面,旨在通过多元化主体的共同参与,实现对网络信息的有效治理,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具体而言,网络信息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法律、道德作用的发挥以及技术手段的使用等都不能离开对网络信息本身所内含的“思想问题”的把握。如果不能把“思想分析”这一软性手段运用到网络信息治理的全过程,就容易导致硬性手段的作用发挥受局限。事实也证明,在网络舆论反转现象中,由于舆论参与主体的大众性和匿名化,尽管许多网民的错误言论和过激行为会带来负面影响,但大多数参与者并不能得到有效的教育引导乃至应有的法律制裁。因此,“思想”维度的介入是非常必要的。这要求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在网络信息治理过程中,能够切实运用好“思想分析”的科学方法,准确把握舆论参与者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政治立场等,并进一步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只有如此,法律责任的判定(主要涉及文化安全、政治安全等方面)就会更加准确,伦理道德的规范作用就不再软弱无力,相关技术手段的使用也就不再简单机械。由此,相关管理部门和其他治理主体就能够更全面地把握网络舆论生态环境,管控好网络舆论,提高网络信息治理水平。

3.3 在教育维度上不断提高网络媒体人和广大网民的网络素养

网络素养即网络媒介素养,是在掌握一定的网络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能够正确使用网络参与网络交往互动,有效生产、传播和利用网络信息的综合素养和能力。具体而言,网络素养在知识层面主要指的是人们关于互联网自身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包括理解和把握网络信息及其影响所应具备的知识体系;在能力层面主要指的是人们在网络信息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中,对网络信息的获取、甄别、筛选、利用、评判等能力,同时还包括人们在网络互动中的交往能力等方面;在价值和规范层面主要指的是具有明确的网络道德意识、网络法律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等,能够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注重个人信息安全,还要注重网络空间安全(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

网络媒体人和广大网民虽然角色不同,但都是网络舆论的参与主体,既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也是传播者、消费者,且双方在网络空间中存在密切的交往互动。一方面,媒体人作为从事新闻工作的职业化群体,需要发扬专业和职业精神,切实承担起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做好网络信息的“把关人”,保证信息的客观、真实、有效。同时,还要主动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和使命,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积极传播正能量,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网络舆论的正确走向,决不能误导甚至故意诱导网民,充当破坏网络舆论环境的负面角色。另一方面,广大网民作为网络空间中的最大多数群体,尽管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获得了更多的个人赋权,个人网络行为的现实风险和责任也因为网络的虚拟化、匿名性等特征而得到弱化,但为了避免自己在某天成为受害者,也为了打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需要明确自身的网络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了达到这一点,需要大力加强针对网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其公共理性和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指“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表现出的关注整体发展和公共事务的价值趋向”[15]。秉持公共精神的人既能积极认同并遵守公共领域中的各种规范,还具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批判精神,能够主动关注公共事务,关心公共利益。公共理性是公共精神的内在支撑,强调的是人们在公共对话与协商的过程中,把离散式个体偏好的聚合转变为以“公共的善”为目的的正当性共识[16]。彰显公共理性和公共精神,培育网络媒体人以及广大的网民良好的公共素养,就能够使其体现出较强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精神,打破原子化的个人主义,超越主观性、情绪化的“个体叙事”,进而增强其对网络舆论信息的认知、理解、判断、消费等实际能力,使其树立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而不至于跌入各种价值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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