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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西对克罗齐国家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2020-01-08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葛兰西市民伦理

仲 帅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政治学教研部,浙江 杭州 310000)

一、 引 言

关于国家的理论历史悠久,概念范畴复杂。早在古希腊时代,哲学家普罗塔哥拉从“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出发,认为国家制度的好坏变迁要以人为尺度;德谟克利特认为,国家是人们长期生活斗争的产物,由于衣食不足,陷入贫困和战争,迫使人们联合起来形成国家,国家代表着人们的共同利益;柏拉图认为,国家的建立是由于人类需要互相帮助,并提出维护奴隶主贵族统治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从“人是政治动物”的原则出发,认为公民是城邦国家的构成者和所有者。这一时期国家的概念和形式总体上是模糊而多样化的。中世纪神权政治发展,形成了教会国家与世俗国家的分野与对抗。奥古斯丁、阿奎那等人提出了基督教国家学说,认为世俗国家从属于上帝,上帝之城是上帝信奉者和追随者的共同体,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

17世纪之后,由于资本主义快速发展,资产阶级不断发展壮大并谋求自身的政治地位,在与王权和教权的对抗过程中,对国家的内涵进行了资产阶级式的阐释,使国家的概念从中世纪神学的桎梏下摆脱出来,近代国家观念开始展现出来。马基雅维利将国家看作是一个权力组织,国家的目的不是道德,而是强大与统一。博丹强调国家的主权属性,认为家庭、合法政府和国家主权共同促成了国家的形成。霍布斯从“人性论”“自然状态”和“主权者”三个假设出发,运用社会契约方法,构造了一个“人造”的国家,对抗神权国家[1]。卢梭同样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提出了人民主权说,认为“只有通过订立社会契约,使每个人把自己的权利交给社会,形成共同意志,即‘公意’。‘公意’在现实社会的具体形态就是国家”[2]。随着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壮大,资产阶级和专制君主的矛盾日益凸显,资产阶级希望按照自己的意志建立国家,逐步提出现代国家理论,要求不断削弱专制君主的权力,把国家权力逐渐转移到“人民”身上。

法国大革命是国家权力从君主向人民转移的典型示范。美国学者乔治·霍兰·萨拜因认为,“法国革命是人的权利对法国君主制那种不负责任或独裁强权的胜利。它的永垂不朽的成就就是个人自由,是在被治理者同意条件下成立政府,是保障国民法律上自由的宪法约制,以及官员对全国选民的责任制”[3]720。但是,黑格尔对法国大革命宣扬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国家理念进行了批判,他认为,“革命哲学的基本错误是抽象地讲个人主义;它的政策的基本错误则是在个人主义假设的基础之上树立起纸面上的宪法和政治秩序”[3]721。在他看来,法国大革命最重要的功能不是宣扬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国家理念,而是使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和确立。如何去消解这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国家理念呢?黑格尔认为,首先要确立市民社会的制度,然后再提高到国家制度的层次。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一个私人的松散的联合体,它反映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出自由资本主义的经济属性,它容易成为人类私欲的战场。他指出,市民社会是伦理精神发展的特定阶段,其本身不具有独立性,必须发展到理性国家的阶段,才能解决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所以,黑格尔认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发展,希望用国家的强制力来维持市民社会的秩序。马克思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颠倒过来,认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在马克思看来,“迄今为止一切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反过来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4]。也就是说市民社会是物质资料的生产领域,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历史产生和发展的第一前提。因此,市民社会是国家产生的决定性因素。马克思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发展作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深刻揭示了国家的本质、构成和功能等,批判和超越了以往唯心主义的国家理论,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国家学说。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葛兰西和克罗齐都对国家理论提出过独到的见解。克罗齐遵循西方唯心主义国家理论的传统,提出了建立在伦理政治史观基础上“伦理国家”理论,葛兰西则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国家学说为指导,在实践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完整国家”理论。作为葛兰西的大学老师,克罗齐的思想对葛兰西影响很大,正如葛兰西所说:“实践哲学不仅不排除伦理—政治的历史,而且在其最新的发展阶段,它恰恰主张领导权对于国家主权概念的形成至关重要,主张强调经济、政治要素的同时,充分重视文化因素、文化活动,以及文化统一战线的必要性。”[5]493葛兰西一方面吸收了克罗齐国家理论的合理成分,另一方面分析指出克罗齐思想的不足与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分别从哲学基础、国家内涵和斗争方式三个方面完成了对克罗齐的批判与超越。

二、 实践哲学对伦理政治史观的批判与超越

克罗齐提出的伦理政治史观构成了他的“伦理国家”理论的哲学基础。克罗齐深受黑格尔辩证法思想影响,他在黑格尔辩证法基础上提出了相异辩证法的概念。他认为,黑格尔辩证法的精髓是对立统一,但黑格尔将对立的概念和相异概念混淆了,他说:“我们不能把对立的概念跟相异的概念等同起来,亦不能把对立的概念看作是相异的概念底特例,是相异的概念之一个种类。相异的逻辑范畴是一项东西,相反的逻辑范畴却是别项东西。两个相异的概念甚至在它们的相异中自行联合起来,像我们在上边所曾经说过的,至于两个对立的概念便好像互相排斥;这个呈现时,另一个便完全消灭。一个相异的概念,依照观念的序列,在随着而来的概念中,以预先设定的状态存在着,至于一个对立的概念便被别个相反的概念所杀死。至于对立的概念,可以应用‘你死我活’这句格言”[6]。在克罗齐看来,黑格尔的辩证法只适用于对立的概念之中,如真与伪、生与死、善与恶、美与丑等,而在相异辩证法中,黑格尔的辩证法便失效了,如道德、理智、法律、权力等,这些概念是可以并列的放在一起的。

克罗齐在其相异辩证法基础上提出了“度”的概念。他“把四种心灵活动看成一层高一层的逐渐生展的四个阶段。起点是直觉,直觉生概念,合为知的‘两度’;知生行,行也有两度,经济的活动生道德的活动。这四阶段各有它的目的与价值,就是美、真、益、善。这四个概念彼此‘相异’而非‘相反’”[7]。也就是说善是四种心灵活动的最高阶段,伦理道德是精神表现的最高形式。因此,克罗齐对于国家的思考必然走向伦理道德层面,创造出了伦理政治史观来解读国家概念。克罗齐的伦理政治史观就是将国家史、政治史与文明史统一于道德信念和精神自由的创造之中,他指出,“政治史和文明史在实际领域中的关系跟诗歌或艺术史和哲学或思想史在理论领域中的关系是一样的。它们适应精神的两个永恒的阶段,即纯意志或经济阶段和伦理意志阶段。因而我们也就看到,有些人永远被一种形式的历史所吸引而不被另一种形式的历史所吸引,这要看打动他们的主要是政治兴趣还是道德兴趣而定”[8]117。在这里,克罗齐将伦理和政治并列反映了他的相异辩证法,他区分了政治史和文明史两组概念,并将文明史看作更高的阶段,这就像人类所处的经济阶段和伦理意志阶段一样,人们很难将两者达到内在统一的状态,总是只看到其中一个方面,只有当这两组概念取得内在统一时,这个社会才达到最佳状态,才能实现对经济生活的理性自觉,这是克罗齐伦理政治史观的生成逻辑。

葛兰西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对克罗齐的伦理政治史观进行了毫不留情地批判。在马克思看来:“作为实践主体的不是精神、理念,也不是纯粹自然的个人或抽象的一般的人,而是现实的历史的人。现实的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更重要的是社会历史的存在物”[9]。这深刻阐释了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社会生活的本质,是社会历史形成的基础。葛兰西坚持唯物史观,认为克罗齐的伦理政治史观将头和脚颠倒了过来,有必要再颠倒回去。他说:“对于克罗齐的哲学来说,首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表述‘真正地站起来’,让他站在自己的脚上而不是头上。这个问题就在于克罗齐的‘超验论、形而上学、神学’的残余,即他的‘历史主义’的性质问题”[5]517。从根本上说,克罗齐的伦理政治史观是唯心主义历史哲学,将伦理道德作为最高本体,认为是精神决定历史,把人类的历史看作是精神的历史,这就是葛兰西为什么要将其颠倒过来的原因。葛兰西的实践哲学认为,实践不是伦理道德上的实践,实践是社会历史过程的展开,历史不是建立在伦理道德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人类劳动以及人与自然和社会的辩证关系基础之上的。因此,“真正的历史主义首先就需要打破这种观念第一性的思想,将观念放置于上层建筑之中加以定位,并从社会历史生活过程中来分析观念的存在方式”[10]。可见,葛兰西的实践哲学强调对社会存在和社会过程进行历史性分析,消除了克罗齐思想中那些残余的超验论、形而上学和神学的痕迹,证明任何超历史的普遍真理是不存在的,每个国家的具体历史实践是不一样的。

葛兰西的实践哲学还包含很强的政治实践意图,而克罗齐的伦理政治史观永远处于一种思辨的状态,这在根本上超越了克罗齐的伦理政治史观。从政治性来看,葛兰西肯定实践哲学是通过对过去历史研究的同时,在创造新的历史活动的过程中实现的,但是,实践哲学“能够构造一种关于历史和政治理论的,因为即使在历史运动之流中,事实虽总是独特而多变,却又总可以用概念建立理论”[11]340。很显然,葛兰西在这里更加强调实践哲学的政治性,这种政治理论可以用实践哲学构造出来,并且成为建立国家的理论基础,正如葛兰西所说:“无论如何,在新的国家形成之前,只能采取批判的、论战的态度,而不能是教条的态度”[11]308。这种强烈的政治批判在克罗齐的伦理政治史观中是看不到的。从实践性来看,葛兰西认为,“在哲学中,统一的中心是实践,也就是说,是人的意志(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11]313。葛兰西的实践哲学注重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抛弃了克罗齐伦理政治史观只重视精神的一面,强调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葛兰西进一步指出,实践哲学是掌握领导权的力量,“是走向更进一步的自我意识的第一步,在这种自我意识中,理论和实践最终将合二为一。这样,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并不只是若干机械的事实,而是历史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11]243。“必须要强调领导权概念的政治发展也代表了巨大的哲学进步以及政治—实践进步”[11]243。这表明,实践哲学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深入到整个社会并渗透到人的意识中,在这个过程中推动历史进步,也就是说实践哲学并不满足去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在这个意义上,强调政治实践的实践哲学超越了始终处于思辨层面的伦理政治史观。

三、 “完整国家”对“伦理国家”的批判与超越

克罗齐在伦理政治史观的基础上,发展出了“伦理国家”理论。在克罗齐看来,“伦理指的是市民社会的能动性,指的是霸权,政治指的是国家——政府的主动性和强制性”[8]372。也就是说,伦理国家本质上是政府主导的进行文化控制的政治实体。在克罗齐看来,国家可以分为政治的国家和伦理的国家,也可以理解为实用的国家和道德的国家,政治国家是依靠强制的暴力控制,伦理国家则是依靠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控制,这两者处于不断的辩证矛盾中,而伦理国家是高于政治国家的。根据克罗齐的相异辩证法,伦理道德是最高的“度”,历史是由人类精神创造的,实际上过于强调了国家的意志性,而忽视了道德的社会基础和阶级性,进而把伦理国家当成一个有道德、有意志、有人格的精神实体。依照伦理国家逻辑推演,国家容易成为统治者自身意志的代言人,克罗齐的“伦理国家”理论也很容易被法西斯主义利用。

在葛兰西看来,克罗齐提出的“伦理国家”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他指出:伦理国家即“世俗国家的自主、教化和道德活动,与中世纪残余的世界主义和实施干预的宗教教会组织形成鲜明的对照”[11]217。其最具合理性的一点就是“每个国家都是伦理国家,因为它们最重要的职能就是把广大国民的道德文化提高到一定的水平,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应,从而也与统治阶级的利益相适应。学校具有正面的教育功能,法院具有镇压和反面的教育功能,因此是最重要的国家活动”[11]213。通过上述论断可以看出,“伦理国家”非常强调国家的道德与教化功能,但是这种看法存在一种把国家完全机构化的危险,忽视了人的活动所产生的作用。葛兰西对此进行了批判式补充,他将伦理的国家和政治的国家结合起来了,突出了个人的作用,指出:“大批其他所谓的个人主动权和活动也具有同样的目的,它们构成统治阶级政治文化霸权的手段”[11]231。在葛兰西看来,国家和个人将会共同创造一个国家,个人和社会的奋斗目标趋向一致,创造物质和精神协调统一的社会机制。在这里,个人的作用可以看作是一个集合概念,就是市民社会,也就是说葛兰西将由个人组成的市民社会和由国家机构组成的政治社会进行区分又相互结合,这就构成了葛兰西的“完整国家”。

葛兰西的“完整国家”概念是一个关于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重要公式,即:完整的国家=市民社会+政治社会。他指出:“对国家的基本认识离不开对市民社会的认识(因为人们可以说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即强制力量保障的霸权)。如果关于国家的学说把国家看作可以有意灭亡或认为国家可以演变为治理有方的社会,上述论点就是它的基础。随着治理有方的社会的各种要素变得越来越明显,不难想象国家的强制因素会逐渐消失”[11]217-218。可见,葛兰西“完整国家”理论受到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影响,都肯定了国家具有的政治统治职能、意识形态职能以及国家发展的未来指向。而葛兰西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在于它更加强调国家具有强大的教育功能。在葛兰西看来,国家作为统治形式能够存在需要具备多种前提条件。其中重要一点就是国家统治的存在意味着需要一种被统治者的同意。也就是说,如果缺乏整个国民的基本的政治同意,一个国家即使建立起来也难以维持。在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借助市民社会的力量来对社会成员进行教育,使之自愿接受国家的统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国家机器的消失,只是它的功能弱化了,统治模式变成了强制加同意,这就凸显了市民社会的重要作用,这是国家形态的一种进化。很显然,当国家是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统一体时,它是以强制力量为保障的,国家的政治功能更加突出,如监控、管理、组织等等。当市民社会大幅度发展,政治社会的功能就会弱化,甚至逐渐消失,那么国家就变成了市民社会本身,更加突出其伦理教育的功能,当人们经历了国家—政府—市民社会这样的发展阶段,治理有方的社会(1)葛兰西的治理有方的社会,实际上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它与资本主义社会和阶级国家相对应。要建立一个治理有方的社会,就必须掌控市民社会。“只要存在阶级国家,就不可能存在治理有方的社会,即使可能,也只是象征意义的存在,也就是说,只能从阶级社会也是治理有方的社会的意义上理解。”参见葛兰西:《狱中札记》,葆煦译,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12页。就最终实现了。

根据葛兰西的逻辑,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完整国家”最终变成了市民社会本身。这实际上是弱化了国家的功能,强调了社会的重要性,这和克罗齐“伦理国家”重视国家的功能刚好相反。产生这种差异的根源在于葛兰西着重从资本主义本身去分析,而克罗齐始终沉浸在哲学的思辨之中,故意回避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快速发展,资本主义组织化生产普及开来,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产生了相比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高工资、高福利和高消费的状态,民众的生活方式发生剧烈变化。与此同时,资本主义对私人领域进行大规模侵犯,甚至包括人们性生活本身也已经被操控。这样,借助于资本主义组织化生产方式,国家对民众的生理和心理进行了规训和操控,建立了强大的防御机制,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由此变得异常强大,“这些国家的‘市民社会’已经演变为更加复杂的结构,可以抵制直接经济因素(如危机、萧条等等)‘入侵’的灾难性后果。市民社会的上层建筑就像现代战争的堑壕配系”[11]190。随着市民社会和国家逐渐融合,“完整国家”就演变为“市民国家”,因此,在市民社会发达的国家取得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就必须采用特殊的革命斗争方式。

四、 “阵地战”策略对“消极革命”的批判与超越

法国大革命后期走向了恐怖政治,使欧洲几十年后还处于对革命的恐惧之中,克罗齐的“消极革命”的提出正是出于对雅各宾运动的忌惮。克罗齐的“消极革命”实际上是一种理性的革命,一种改良式渐进式革命,而不是那种充满革命激情的疾风骤雨式革命。这和他的伦理政治史观是一脉相承的,根据克罗齐的心灵哲学的逻辑,历史的最高形态是道德历史,只要去改变心灵即可,无须对“物质”进行革命式的破坏。在他的相异辩证法中,对立是不存在的,只存在“度”的问题。因此,在社会革命运动中,不需要激烈的对抗,而应该诉诸理性的改良——“消极革命”。具体而言,“消极革命”可以通过国家层面的管理、教育和改革来推动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发展转变,促进社会化大生产,也就是说,必须在统治阶级的领导之下,发展社会生产,取得社会进步。克罗齐的“消极革命”实际上是与伦理政治史观相对应,是知识分子在大脑中完成的对社会的改造,他的这种观点“对于农业和小资产阶级人口占大多数的意大利来说,最易形成一种道德革命的乌托邦”[12]。

不可否认,“消极革命”对葛兰西的“完整国家”理论以及文化领导权理论的构建有很大的启示,克罗齐的国家斗争转向了文化道德领域,葛兰西在面对西方发达的市民社会时,围绕国家政权的斗争也转向到意识形态领域。但是,克罗齐的“消极革命”论是不现实的。在葛兰西看来,克罗齐“没有为自己提出使现代的政治力量积极化的任务”[13]307,依旧沉溺于思辨玄想,因此只能说“消极革命”是一厢情愿,“克罗齐没有‘走向人民’,没有想要成为‘民族的’一分子,没有想要造就一群信徒”[14]。这暴露出消极革命理论缺乏“人民性”,无法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没有去创造实施的主体,也没有实施的手段。

应当说,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给葛兰西诸多启示,如马克思强调无产阶级应掌握革命领导权,建立无产阶级的政党组织,通过暴力革命夺取国家政权。但是,无产阶级革命在发达的欧洲国家相继失败,反而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首先取得胜利,这一有违经典作家论断的事实引发葛兰西进行了深入考察,发现在西方国家有一个强大的堡垒——市民社会。这就像战场上的战壕一样,外围工事被清除掉,里面还有最为坚固的堡垒抵御一切侵袭。在葛兰西看来,要取得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必须首先占领市民社会,进而夺取国家政权,为此,只能采取阵地战的方式。他指出,“阵地战不仅仅由壕沟组成,还包括部队阵地后方全部领土上的组织体系和工业体系。可见,阵地战除了大炮,机关枪和来复枪的急遽火力;除了可以囤积一地的武装力量,在敌人突袭或撤退引起物资匮乏时,还要保障迅速供给”[11]189。也就是说阵地战已经不单纯是一场简单的战役,它是将组织体系和工业体系纳入整个战争中来,将政治—经济—军事一体化,统筹社会上一切力量联合各阶层来夺取、维护和巩固市民社会阵地,积极争取全社会认同的一种文化战略。

葛兰西的“阵地战”理论包含三个要点,一是通过有机知识分子和政党来集中革命领导权。葛兰西认为,开展阵地战的实施主体是无产阶级政党和有机知识分子,其实质是集中革命领导权。他指出:“领导权的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是十分必要的,从而需要一个更为‘干预主义的’政府来更加公开地反对机会主义者,采取政治的行政等一切控制手段,巩固统治集团的领导权‘阵地’等,不断地进行组织工作,使内部瓦解成为‘不可能’”[15]。从无产阶级革命角度来看,需要有一个集中统一的领导集团,如果没有一个保持一致的领导集团,很难组织起有效力量去开展阵地战,革命不可能取得成功。二是“阵地战”策略必须在市民社会中进行。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市民社会成了国家本身。在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统治阶级会通过市民社会这个媒介来对社会成员进行教育和操控,使民众愿意接受资产阶级统治。因此,市民社会必然成为无产阶级发动阵地战的主战场,占领市民社会将成为革命的首要任务,其次才是摧毁国家暴力机器。三是实施“阵地战”策略最根本的斗争方式是一个个夺取阵地,各个击破。这些阵地主要是意识形态领域,包括民间组织、政党、工会、学校、教会、新闻机构以及公民团体等。夺取这些阵地的时候可以同时进行。也就是说通过阵地战把市民社会破坏掉之后,运动战就可以开展了,可以发动俄国式的暴力革命。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阵地战没有取得成功,那么无产阶级就可能会陷入危险之中,因为统治阶级将会采取一切手段来阻止它的敌人。

葛兰西提出的“阵地战”策略,以及在特定阶段与“运动战”策略相配合的主张,相较于克罗齐的“消极革命”理论更符合斗争实际,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通过“阵地战”占领市民社会绝非易事,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控着大多数传媒机构和市民社会组织,无产阶级受到资产阶级的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文化压制,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力量十分弱小,特别是文化力量更不能同资产阶级相提并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要想渗透这些意识形态阵地,并建立自己的文化革命力量必将异常艰难。有学者甚至认为,一旦无产阶级舆情工具被摧毁,葛兰西的对策是从阵地战转入运动战,这似乎也是一种纸上谈兵[16]。事实上,如果没有革命根据地为依托,就很难形成强有力的工业系统、支持系统和组织系统,没有严密的组织网络,没有革命军队的有力支持,仅仅通过上述“阵地战”方式夺取国家政权,这是不可想象的。

五、 结语:从克罗齐到葛兰西国家理论的意识形态转向及其影响

克罗齐和葛兰西的国家理论丰富和发展了国家学说,无论是“伦理国家”还是“完整国家”,在本质上都提供了关于建立一个文化国家的构想。在文化国家中,意识形态的作用被突显出来,在资产阶级掌握文化霸权的情况下,革命发生了转向,这也是葛兰西提出“完整国家”的原因与目的所在。葛兰西的“完整国家”理论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批判,或者说是一种意识形态革命,与他著名的文化领导权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欧洲无产阶级革命要想取得成功,只能转向上层建筑领域,从物质的批判转向文化的批判。当国家成为市民社会本身的时候,可以说“完整国家”就完全意识形态化了,而这正是葛兰西的创见,“在这里,我们应该说‘意识形态’,但必须是在这个词的世界观的最高意义上——它含蓄地表现在艺术、法律、经济活动和个人与集体生活的一切表现之中。这个问题是通过意识形态的凝聚作用,保持整个社会集团在意识形态上的统一性”[13]169。也就是说,葛兰西的“完整国家”理论深刻指出了现代国家朝着同市民社会即意识形态合体的发展趋势,文化国家将是未来国家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无产阶级斗争的场域和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讲提供了研究国家学说的新视野和新方法。

葛兰西从传统马克思主义强调对资本主义的经济批判转向上层建筑领域的政治和文化批判,从阶级政治的话语形态转向文化政治的话语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17]佩里·安德森说:“西方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整体,当他从方法问题进而涉及实质问题时,就几乎倾全力于研究上层建筑了。而且,最常为西方马克思主义所密切关注的,拿恩格斯的话来说,是远离经济基础、位于等级制度最顶端的那些特定的上层建筑层次。换句话说,西方马克思主义典型的研究对象,并不是国家或法律。它注意的焦点是文化”[18]96-97。克里斯·巴克认为:“葛兰西使文明社会中的意识形态斗争和冲突成为文化政治的中心舞台”“1970年代和1980年代关于文化政治的讨论是在安东尼奥·葛兰西的词汇框架内形成的”[19]。克里·伊格尔顿说:“‘文化政治学’就此诞生……大致说来,这就是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所说的‘霸权’(Hegenory)”。实际上,西方理论界也普遍认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与实践主要源自葛兰西。

在后葛兰西时代,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哈贝马斯总体上是在葛兰西所开创的市民社会理念传统中讨论市民社会问题,从而注重研究市民社会的文化意义[18]57。但哈贝马斯不认同葛兰西将市民社会看作是国家的组成部分,而将市民社会定义为独立于国家的私人领域或公共交往领域,是联系个人和公权力机构的中介,并且与国家是一种对立状态。哈贝马斯不寻求打破市民社会的状态,这和葛兰西也是不一样的,他立足于对现有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从而改善人类的生活状态。阿尔都塞受葛兰西影响很深,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他明确说道:“我——追随葛兰西——称之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东西,它指的是一整套意识形态的、宗教的、道德的、家庭的、法律的、政治的、审美的以及诸如此类的机构,掌握权力的阶级运用这些机构,在统一自身的同时,也成功地把它的特殊的意识形态强加给被剥削群众,使之成为后者自己的意识形态”[20]。在意识形态问题的探讨上,阿尔都塞似乎走得比葛兰西更远,他提出来了“意识形态一般是没有历史的,或者说是‘永恒的’”的论断[21]。后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拉克劳、墨菲也借鉴葛兰西的国家理论重构激进的民主政治理论,认为“对于葛兰西来说,政治主体严格地说不是阶级,而是合成的‘集体意志’,同样,领导权阶级所连接的意识形态要素没有必然的阶级属性”[22],因此,他们把传统马克思主义将工人阶级作为领导权的主体置换为具体的“行动者”。总之,葛兰西作为一种思想文化资源,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还将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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