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的内化路径
——基于“生命自觉”的视角
2020-01-08刘黎明
刘黎明
(1.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74;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娄底 417600 )
1 “生命自觉”的内涵与研究现状
当前,我们正处在教育转型的大变革时代。一方面,我们的生存环境正变得日趋严峻,教育生态也随之变得错综复杂;另一方面,伴随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文化的多元样态不断受到挑战,文化的异质性正面临消解的危险。对此,费孝通[1]先生认为诸种文化中的人应当具有自主意识,来重新认识自己的文化(又称“己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元文化,进而实现对己文化的文化自觉。在教育领域,伴随对教育目的、教育价值、教育内容、教育过程等的全面反思,人在教育中的自主意识及其生命属性亦逐渐受到关注。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自主意识主要表现为人在教育活动中的自觉性,涵盖对于生命意义的自觉追求,对于学科的忠诚和学科身份的高度认同,对于己文化的尊崇和热爱,故生命自觉、学术自觉、文化自觉构成了人的自主意识的多元面相[2]。其中,生命自觉直指人的生命意义,是教师获得自我意识、自我理解、自我超越的生命过程,是促进教师实现学术自觉、自主提升科研能力的根本性因素。故此,本文着重阐述生命自觉对于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的意义和路径。
2006 年,叶澜[3]先生在一次演讲中提出,生命自觉是人的精神世界能量可达到的一种高级水平,它不仅使人在与外部世界沟通和实践中具有主动性,而且对自我的发展具有主动性,人的主动意识是生命自觉的体现。进一步而言,在中西方语境中,生命自觉具有不同的意义表达。具体到教育学领域,“生命自觉”概念的提出是对传统的影响个体发展因素观的反思,是重建教育价值、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过程、教育评价等的关键因素,由此构成了“生命·实践”教育学理论的核心概念。在这一教育学理论中,生命自觉特别强调人的生命及其自主意识[4],主要表现在个体具有自主意识的同时,还有对自我生命、对他人生命以及对个体生命所处外在生境的觉知和觉解。生命自觉之人能够自觉将自我生命、他人生命和外在生境进行沟通转化[5]。概言之,“生命自觉”虽是一个新生的概念,但是其直指教育的本质和目的,强调人的生命属性与自主意识在教育中的突出意义。
依此逻辑,个人作为生命主体,需要接受生命自觉教育,尊重个人生命意识[6]。然而,一直以来,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科学研究缺乏自我意识[7]。个人自我意识的缺失无法满足当代教育转型中对人的创新精神的需求,无法满足国家“双一流”建设对科技创新能力的要求,更是成为了坚定文化自信的“绊脚石”。就此而论,大学教育必须引导大学生个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培育学生个体的生命自觉,促进个体的全面成长与成才,而学生个体的生命自觉培养要求教师首先要有生命自觉,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样也要求教师首先具备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因而,教师的科研能力提升将成为教师生命自觉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地方高校而言,由于其一般远离省会大城市,经济发展落后,科研条件较差,科研意识不强,学术交流机会偏少,这就严重制约了地方高校青年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与主动性[8]。在此背景下,促进青年教师实现生命自觉对于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是地方高校内涵化发展、转型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力量,故成了当前高等教育领域中的一个研究热点。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提升策略、对策、途径、路径、机制及影响因素等,研究视角涵盖生态位理论视角、激励理论视角、协同管理视角等[9-11],不过这些理论主要是用于分析高职院校教师的科研能力提升,强调的是一种外部推力,而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内部学理研究尚有待加强。基于此,本文拟从生命自觉的角度出发,通过考察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科研面临的困境,提出实现青年教师科研自觉的内在路径,即以生命自觉为理念,引导学生正视自己、开启生命智慧并自觉探寻生命的意义,并且将其内化到教师自身的教学过程与科研活动中,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做到科学研究要从内心出发并符合自身的研究兴趣,对科研主体、客体及环境怀有敬畏之情,实现自我价值。
2 明自我、明他人、明环境:生命自觉教育的应然之态
海德格尔[12]42-43认为,个人的存在由3 个存在构成,即自我世界的存在、对其他个人的体验和对周围环境的体验。人的存在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人可以通过体验他人与环境而造就意义。人的存在强调和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与生命自觉强调尊重个人生命意识和内心真实诉求不谋而合。生命自觉之人具有明自我、明他人和明环境三大特征[13]。基于生命自觉的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亦是如此。他们同样拥有对科研主体、科研客体和科研环境的生命自觉,他们能够从内心真正唤醒教师对科研工作的热爱与追求,并在科研实践中不断主动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和创造自我。科研人员只有把对真理的追求内化为自身实际需要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研究[14],才能最终实现自我价值。这也正是生命自觉理念下青年教师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然状况。
2.1 拥有对科研主体的生命自觉
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是整个认识活动过程的主体,而人认识的对象便是客体,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具有主体性[15]。人的主体性发生在于人对外界和自我作出的选择和判断,主要表现为两种活动:指向外界的实践活动和指向内部的自我反思与重构活动,其构成因素包括人在与其所处的环境相互作用与影响中表现出来的主动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16]。生命自觉之人拥有对外部实践和自我发展的主动意识,并能在具体的创造活动中体现人生意义、实现人生价值。因此,具有生命自觉的青年教师作为科学研究的主体,既能主动对特定认识的对象进行分析与创造性实践,又可以时刻反省自己的行为是否为内心的真实表达。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教师的科研成果最终要转化为生产力,首先是要培育能将科学理论内化为自我意识的具有生命自觉理念的教师[17]。一方面,青年教师清晰了解自身在科研方面的优势和局限,明确自我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主动规划自身的科研之路,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自我发展目标,并能够在科研实践过程中及时调整与重新规划,懂得取舍,不断更新自身知识,以此提高科学研究的效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在科研实践活动中,青年教师能清楚把握国家尤其是地方社会对某些前沿技术的紧迫需求,并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找准研究切入点,在反复的创造性活动中提升自我能力,实现自我价值。具体到地方高校的青年教师,他们能够将自身的科研优势与地方需求结合起来,通过短期和长期的研究规划与实践来不断强化科研意识,保持和培育科学研究的热情与激情,从而实现自我的学术价值。
2.2 拥有对科研客体的生命自觉
教师只有自身真正成为生命自觉之人后,才有可能培育生命自觉的学生,因此不能将生命自觉的对象限定于自我生命本身,应该将这一自觉外推至他人,拥有对他人(客体)的生命自觉。认识论中的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它可理解为是客观存在的一部分,是一定时期内人理解和认识所指的对象[18]。一般来说,客体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三大类,它对主体具有相应的制约作用,当主体对客体的作用超出客体允许的范围,客体的制约作用就会表现出来[19]。换言之,客体对主体发挥作用的范围、程度和方式进行了限定,它要求主体尊重客体并主动承认客体的客观发展规律,否则将阻碍或抵制主体的实践活动。如人们对大自然(自然客体)的肆意改造和掠夺,必将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领导干部的随意“拍脑袋”决策,容易在执行过程中引起公众(社会客体)的抵制,进而影响政策的执行成效。同样,具有生命自觉的地方高校青年教师在进行科学研究时,能够充分尊重研究对象(科研客体)的客观存在及内在发展规律,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研究客体,不会为追求速度而将一些空洞的理论或通用数据毫无根据地应用于地方的研究与实验中,而是从地方实际出发认识和研究客体,尊重科研发展规律,自觉追求与探索真理,亦即对科研客体应怀有赏识、尊重及敬畏之心,始终对客体拥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并使这种责任和意识在科研实践活动中内化成一种自觉。譬如,当教师为地方政府进言献策或接受地方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时,就不会生搬硬套自己之前在其他地方的类似研究成果,而是能够自觉地进行实地调研、获取准确数据,最终得出符合地方特质的研究成果。
2.3 拥有对科研环境的生命自觉
杜威[20]22-28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中指出,个体生存和成长所需的信仰、态度、智力和倾向的发展无法直接通过信念、情感和知识的输出而获得,需要通过环境作为中介才能发生作用。何谓环境?它是影响生物体特定活动的全部条件的总和。例如,成人控制儿童教育的唯一方法也是通过控制他们生存的环境,因此儿童(个体)的智力发展和情感倾向的塑造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通过个体的各种活动唤起和强化某种刺激反应和行为,如一个音乐世家的儿童更能被激励他在音乐方面所具有的能力。显然,环境对激发个体的潜能和促进个体的成长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学研究问题的形成亦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与背景下产生的,包括对科研主体与客体、科研过程和科研结果起作用的各种条件和因素的总和,它对高校教师能否顺利开展某项科研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当代生命自觉包含的内容是全方位的,除了拥有对主体、客体的生命自觉之外,还应在面对和处理问题时将自己置身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主动构建与其所处环境的双向互动关系,寻求自我发展空间[11],因此,在科研遇到困难或遭遇失败时不会抱怨“科研环境恶劣”,而是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自觉,也体现在对所处科研环境的自觉体验和察觉上,能够从生命自觉的视角出发,了解哪些环境是有利于自身科学研究的、哪些环境是不利的,然后有选择性地吸收各种有利的科研环境与资源,敏锐发现和主动适应并能改造各种不利环境因素,从而达到自觉规避的效果,而不是将本属于自己的责任推向他人、社会和环境等。
综上所述,科研自觉是教师生命自觉的表现形式,拥有对科研主体、科研客体和科研环境的生命自觉,更是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应然之态;是教师内心对科研工作的觉醒,使教师能够站在生命自觉的立场去思考和认识,在科研主体、科研客体和科研环境的互动交流中实现生命自觉。
3 多重缺失: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实然困境
“认识你自己”既是哲学活动的不懈追求,也是教育活动领域始终不渝的终极目标,教师只有从内心真正正确认识自我、了解自我、悦纳自我,才能真正成为生命自觉之人,才有可能成为培育学生生命自觉的人[21]。从生命自觉的角度来看,青年教师作为地方院校从事科研的主力军,应当对自身的科研工作、科研对象和科研环境有足够的认知,并以此实现科研上的自我意识和自我价值。然而,在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新时代,功利主义盛行,大多数高校的青年教师违背科研规律,为迎合学校要求或个人短期利益被迫调整自身的科研方向,追求短期利益,缺乏长期规划,忽视内心表达,以经济利益的得失与否作为个人行事的准则,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和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更是阻碍了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提升和个人全面发展,这些问题都是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遭遇的现实困境。
3.1 个人生命自觉主体性意识缺失
青年教师对自身的科研工作缺乏主体自觉意识,主要表现在科研规划的缺失和科研意识的淡薄两个方面。首先,对自己的人生规划进行设计是个人主体性的重要体现,也是生命自觉教育的重要表征。然而他们(学生)在成为教师之前,如果一直被动生存在学校安排和设计好的制度生活中,则会逐渐丧失了对生命意义与生命发展的主动探寻,导致他们在成为教师后的很长时期内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茫然,缺乏有效规划未来的意识和能力。作为一个有生命自觉理解能力和领悟能力的教师,应能够正确剖析自我,了解内心的真正需求,明白自己在科研方面的优势和劣势,找准理想和现实间的差距,增强自身科研发展的计划性,明确短期与长期的学术发展目标,引导个人全面发展,最终实现自我价值。合理的科研规划不仅能够增强教师自身发展的目的性,激发科研热情,提高科研工作效率,而且还能提高成功概率,实现人生规划与价值。此外,对自己的人生规划进行正确定位还可以帮助教师适应未来竞争与挑战的需要。21 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技术创新频率加快,这就要求教师不断更新知识来面对旧知识的不合理和老化现象,进行科研与学术规划,确保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竞争力。但是,从目前地方院校的科研规划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学校职能部门从宏观层面制定了学科与科研规划,却忽视了将其与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个人的学术成长统一起来,缺少对教师个人科研规划的培训与指导;另一方面,青年教师自身往往对科研和学术规划缺乏应有的认知,要么简单以各类考核职称晋升为目标,要么全无目标,缺乏主动思考,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青年教师的科研工作和学术成长。
另外,生命自觉之人具有对自身行为进行合理判断和选择的意识与能力,这种个人意识的表达具体体现于生命主体的创造活动和行为之中;科学研究是人类为了认识客观事物本质及发展规律而进行的一种创新性活动,因此同样需要教师具有这种意识与能力。那么,何谓“科研意识”?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意识。心理学对意识的理解是人的心理对现实生活进行的自觉探索与反映,是人类追求某种创造活动或行为理想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精神状态和科研行为[22]。高校教师的科研意识可理解为教师对科学研究活动有意识的自觉主动的探索,它既是行为主体对自身所从事活动的清晰认识,又表现为行为主体对所从事活动环境的主动适应和积极改造。良好的科研意识有利于营造积极的科研环境和氛围,最大限度发挥教师自身的研究能力与水平,进而激发出教师的科研创新能力。基于教师个人的努力和学校的支持,教师的科研意识也就可以逐渐内化成一种自觉。然而,对地方高校青年教师而言,他们面对的是繁重的教学任务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其科研时间不断减少,加之科研规划上的问题,使得他们对于科研的热情、求实创新的追求以及知识更新的愿望等逐渐被消解,科研倦怠、科研意识淡薄等现象随之产生,青年教师的全面发展受阻。
3.2 个人缺乏对客体的尊重与敬畏
青年教师在对研究客体如研究方向和研究对象的选择上缺乏理性的认知与思考。从小到大、从学习到工作、从学生到高校教师,人的一生总是面临各式各样的选择,青年教师虽然接受了多年的基础教育和高等学校教育,但是在面对选择时仍是困惑重重,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因此普遍存在盲目、跟风、逃避等现象,以至于自我价值的实现不能通过自己的内心抉择来完成,这正是当代教育所面临的困境。高校教师,科研应与教学并重,合理的科研方向能够使自身内心安定、舒适与幸福,能够得到同事的认可与支持[23],最终能在科学研究中实现自我需要与成长。教师科研方向的选择有赖于个人自身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兴趣,良好的兴趣爱好会让科研工作成为自己的信仰,使自己在科研的道路上乐此不疲。杜威[20]151也曾指出,兴趣就是一个人和他的对象相互融为一体,这种对象对人的活动进行规定,并对活动的实现提供手段和障碍。也就是说,教师应结合自身的兴趣来选定科研方向,这样才能生产出好的科研成果。此外,教师科研方向的选择应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积极面向当地重大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以现实需求作为科研动力,这也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力所在。
近些年来,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学历层次越来越高,他们大多都有自己的研究旨趣和研究方向,然而,当真正“落脚”地方高校时,他们的科学研究实则难以与自身的兴趣保持一致,甚至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症状。这主要体现在:部分青年教师固守其原有的研究兴趣,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缺乏应有的关注;另有部分青年教师则出现盲目“对接”本地社会需求和技术发展,忽视自身的研究基础与研究特长,不符合生命自觉角度下教师内心的真实表达。
3.3 个人缺乏对外在环境的自觉体察与觉悟
青年教师对地方高校科研环境缺乏足够的认知,未自觉地建立起外在环境与自身科研之间的有效桥梁。生命自觉包含的内容是全方位的,生命自觉之人应能够主动融入环境,在面对和处理问题时将自己置身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认真思考并主动构建其与所处环境的双向互动关系。生命自觉之人既能够充分理解和运用在成长过程中有利于自身生命成长的优势资源,又有能力自觉规避和消解各种不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寻求自我发展空间。
就地方高校而言,其具有鲜明的特点,立足地方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方实际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发展规划等;而地方又为地方高校的发展创造了环境、提供了用武之地,尤其是地方的社会需求为教师的科学研究提供了方向。因此,地方高校青年教师在研究对象的选择上应结合地方社会需求。但是,目前部分青年教师对地方高校的特定内涵和需求理解不足,认为只要是地方社会需求的就应该研究和满足,为此有些教师“高举”对接本地社会需求和技术发展的旗号,不顾自身的个性特点与发展需求,盲目服务所谓的“地方需求”,没有真正理解为地方服务的内涵。此外,地方高校内部的科研环境也存在着制约青年教师科学研究的深层次问题,如科研制度建设不系统、不全面导致教师对科研管理的满意度降低,科研设备陈旧落后限制了教师科研创新能力的发挥,科研文化氛围不浓厚阻碍了教师科研积极性的发挥,进而导致地方高校青年教师创新意识不足、创新水平不高、高级别项目与论文偏少、科研经费不多、科研成果利用率较低、服务地方能力偏弱等状况的出现。
概言之,地方高校青年教师对其科研工作、对象、环境等缺乏生命自觉意识带来的消极影响正日益显现,对此,改变现有状况,促进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科研生命自觉势在必行。
4 反思与重构:科研自觉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建设
生命自觉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种价值取向,是教育体制机制、课程教法、教学科研、策略方法等改革与创新的基础;科研自觉是教师生命自觉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促进教师实现学术自觉的基础和条件,用生命自觉的理念与要求提升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既是教师自身走向生命自觉的内在需要,又是培育具有生命自觉的学生之外在要求。然而,青年教师科研自觉的形成并非是一蹴而就的,正如前面所述,它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了种种困境,亟待引起人们的反思当前地方高校青年教师为何难以具有生命自觉意识与情怀、现有的学校管理制度为何难以符合培育生命自觉之人的需要、如何重构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自觉等。众所周知,万事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教师是构成学校系统的重要因素,学校通过建立规章制度管理和服务教师。历史制度主义观点认为,理念是推动制度变革的主要动力[24]。因此,从理念培育、制度重建、个人实践3 个维度出发,共同提升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可促其实现生命自觉和学术自觉。
4.1 理念培育:科研自觉的根基与灵魂
教育理念是教育主体对教育应然状态的一种追求,是对教育主体态度和价值取向的特定反映,理念一旦形成并且被接受,就会变成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引导和支配人们的行为[25]。理念具有先导、导向和激励等作用。正如斯科特[26]所言,观念形成后,个体就会在其引导下开展各种相关活动并建立因果解释,这种解释可能是错误的或是虚构的,但最后却促成了个体的自我实现。生命自觉是一种教育理念,最先在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创新中提出,它与教育主体的态度和价值取向相关联,强调个体行为的自觉性和目的性。主动发展是生命自觉最基本的精神和内涵,而当前的生命自觉教育却恰恰缺失这种精神,在高等教育领域亦是如此。目前,地方高校青年教师在实现科研自觉的过程中遇到的多重困境,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地方高校这个大系统缺乏生命自觉的教育理念所导致的,尤其是学校领导与管理部门层面,或者说在地方高校的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实践活动中,生命自觉理念未获得广泛的认可与实践,亦即未形成一种培育生命自觉的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因此,培育生命自觉理念、传播生命自觉文化,使生命自觉的价值取向不断成为青年教师的习惯意识,进而引导其主动从事科研活动,是地方高校青年教师实现科研自觉的根基与灵魂。
4.2 制度建设:科研自觉运行的核心载体
科研自觉价值理念取向确立之后,接下来就需要把这种理念渗透于青年教师的日常教学与科研活动之中去,转化到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中去。理念具有先导作用,它的实现需要制度的规范与支撑,缺乏制度支持的理念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景,是一种空洞的口号;要将愿景变为现实、将口号转化为行动,必须通过制度完善和创新来承载和实现[27]。比如,“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虽然已获得广大教师与学生甚至社会的接受与认可,但是学校相应的管理制度却没有改变,以人为本还处于理念层面;又如,1980 年以来在美国高校开展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本科教学改革理念,由于相应的学校管理制度或支持系统未跟上,导致教学改革进展缓慢,未达到预期目的。合理的制度能够规范和指导人的实践活动及发展方向,那么我们如何围绕理念开展制度创新呢?还是以在美国开展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教学改革为例,改革需要采取一种范式思维的方式,即将教学改革置于教学管理、技术资源、行政管理、社会环境等大生态系统中考虑,强调改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不管是何种教学模式,都需要特定的系统予以支持,如果把改革孤立于教学领域,而不改变相应的支持系统,改革很难取得预期效果[28]。青年教师的科研自觉,不是教师个人的事情,它同样涉及到整个地方社会与学校的支持系统,是一场生命自觉理念指导下的范式变革,其中学校管理制度的重建是关键,重建后的制度将成为科研自觉实践的核心载体,为践行生命自觉理念保驾护航。首先,将生命自觉价值理念融入学校章程,以此为纲,保障学校其他管理制度的修订和重建,依法依规并按程序科学进行;其次,改变当前教师科研被管理、被限制、被规划的制度设计,重建符合教师生命自觉、教师主动参与的科研管理体系和评价制度;最后,根据库恩的范式思维,科研改革是一场范式革命,需对与科研相关的其他支持系统进行改革,如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聘任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学生评教制度、资源配置等,使教师能够沐浴在生命自觉的制度体系中,主动发展自己。
4.3 个体实践:科研自觉实现的落脚点
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引导和规范人的行为方向,然而人却是制度得以贯彻下去的落脚点,是制度得以实施的贯彻主体。无论何种设计再好的制度,最终还是离不开个人的体验与实践,个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知识水平、认知能力等都会影响制度实施的效果。正如海德格尔[12]45所言,要弄明白存在主义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找到一种已经存在的“动物”来证明它的存在,而人正是这种存在者、实践者。也就是说,存在主义是通过人的存在来说明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同样,现有学校制度的存在是否反映教师的真实诉求、是否符合生命自觉的内在要求,需要人的实践进行检验;此外,学校制度运行得好与坏,也需要通过个人的体验与实践才能显现出来。而教师正是这些制度的实践者与体验者。一方面,教师个人和学校行政人员应以生命自觉理念作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并将这种意识主动地渗透于科学研究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着力发挥理念对实践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学校制度代表的是整个学校的集体利益,它不太可能与每个人的当前利益和价值理念完全相一致,因此在制度实践和个人活动中,尤其是在教师的科研活动中,教师个人应主动遵守和维护制度,培养对制度的敬畏感和责任感,并在制度许可范围内自觉追求和实现个人的科研价值[29]。更重要的是,教师在科研实践活动中能够认识到自身价值的存在,能够感受到追求个体和自由的快乐,能够享受科研自觉带来的喜悦,最终提升自身的科学研究能力。
5 结论
依上所述,生命自觉之人能够自觉将自我生命、他人生命和外在生境进行沟通转化。从表现形式来看,科研自觉是教师生命自觉的延伸,是促进教师获得学科归属感、实现学术自觉的前提,拥有对科研主体、科研客体和科研环境的生命自觉正是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应然状态。因此,要提升地方高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关键在于激发教师的自主意识,以生命自觉为理念,通过理念培育、制度重建和个人实践促其实现科研自觉,并以科研自觉促其实现学术自觉,真正实现对教师身份、学科归属的高度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