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伟大革命”的当代国家治理价值
2020-01-07
(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550025)
“两个伟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理论创新。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既是革命的主体,也是革命的客体;既承担着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艰巨任务,也面临着锤炼政治品质、提高政治能力的客观要求;既要经受社会发展的严峻考验,也要善于自我革命、敢于自我革命。只有不断地自我革命,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才能领导伟大的社会革命;反过来,只有在社会革命的熔炉中,才能真正锤炼和锻造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因此,“两个伟大革命”对于推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两个伟大革命”的内涵及其与国家治理的内在关系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站在历史的交汇点上,中国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机遇,也面对着层出不穷的新挑战。中国共产党只有协同推进伟大的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才能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持续发展。
(一)“两个伟大革命”的新时代意涵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革命就是人的一切“改变客观世界”和“改变现存事物”的活动。这种革命活动是“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强大发动机”,而开动这架发动机的正是同资产阶级对立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是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无产阶级进行的社会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革命。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和整个人类解放的革命运动是辩证的统一,无产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1]。只有经常自己批判自己,“无情地嘲笑自己的初次企图的不彻底性、弱点和不适当的地方”[1],才能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获得社会革命的胜利,持续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党的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相互交织的发展史。党的“一大”纲领即明确指出“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2],之后在长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延安整风、整党运动、“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群众路线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等,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而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一个又一个胜利。历史事实表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有着具体的时代内涵和历史任务,只有党勇于开展自我革命,才能领导伟大的社会革命。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指出,“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3]。习近平“两个伟大革命论”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革命论的继承和发展。不仅把暴力革命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而且把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融合起来,把党的“去腐生肌”和保持革命精神融合起来,是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主要表现为党肩负着“四个伟大”的历史使命,面临着“四大危险”和“八大斗争”的严峻现实,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解决好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国共产党必须以自我革命来推动正在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两个伟大革命”与国家治理的内在逻辑
中国共产党七十年治国理政的实践证明,确保党统领国家治理体系全局,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执政党要发挥核心地位的优势,必须通过自我革命以加强党的治国理政能力,进而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将国家管理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推进国家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顶层设计角度规划国家治理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逐渐步入正轨,然而制度的成熟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当前我国的国家治理基本能够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但随着深化改革开放、全面依法治国、“两个一百年”目标的推进,仍然有亟待完善的地方。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上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制度的完善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革命的现实需求。在完善中国制度与中国治理的协调推进过程中,越是进入攻坚克难阶段,越要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作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领导核心,只有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和伟大社会革命融合起来,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助推党领导伟大社会革命,才能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所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因此说,进行“两个伟大革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力源泉和关键一招。
二、坚持“两个伟大革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源泉
开展党的自我革命,有助于提升党的执政水平,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社会革命取得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制度保障。
(一)协同推进“两个伟大革命”开创国家治理新局面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只有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社会革命的同时,坚定不移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敢于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使党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才能确保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4]。开展社会革命,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党成立之初追求的根本政治目的。中国共产党经过二十八年艰苦卓绝斗争,建立了新中国,又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冲关期”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历史的发展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过程中,深刻把握党的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的辩证统一性,协同推进“两个伟大革命”,是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的显著优势。随着社会向前发展,我国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中国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等已经成为了社会革命在新时代的新命题。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想要永葆生命力,跳出历史发展的周期率,必须在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党的自我革命。通过自我革命改善党内政治生态,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可以说“两个伟大革命”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一步探索,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精神指引,协同推进“两个伟大革命”,能够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强体魄于自我革命,开新局于社会革命。
(二)以中国之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之治”以“中国之制”为本,以中华传统文化为鲜亮的底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制度化,为世界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中国之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国家治理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独具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道路,是中国国家治理实践的经验总结和制度化成果。新中国成立,意味着中国实现国家治理由“乱”到“治”的巨大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新中国完成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和制度密码。当前,我国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行至民族复兴的关键一程,站在机遇和挑战的交汇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根本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的正确方向,促使党由“能治”向“善治”转化。习近平强调:“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坚持党的自我革命,保证党员同志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制度的明白人、拥护者和先行者,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党集中领导的优势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体现中国之治的民族性和人民性,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中国共产党只有在这样的制度和体系的保障下,才能孜孜以求地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
三、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强调:“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5]。这是对党领导伟大社会革命不断取得胜利的经验总结,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提升党的国家治理能力的根本保证。
(一)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品格和最大优势
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批判性和革命性,批判性和革命性内在地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要有自我革命的勇气”[6]。中国共产党作为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我革命精神作为立身之本。回顾党的历史,自我革命精神贯穿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始终,既有纠正左的错误思想,也有反对右的错误倾向,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开展“拨乱反正”,坚决改正“文革”时期错误路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开展了“三讲”教育、保持先进性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能力。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复杂严峻的风险挑战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深刻变化,我们党必须要在自我革命中成为时代先锋。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开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大无畏的自我革命精神,刀刃向内开展“打虎”“拍蝇”“猎狐”等反腐行动,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正是这种“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的自我革命精神,使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向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当前,我们党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世情国情党情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均前所未有。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长盛不衰、充满勃勃生机的根本原因。因此,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必须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1939年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第一次把党的建设称之为“伟大的工程”,把党的建设作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党要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巨大的政治勇气,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党的“四自”能力,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确保党始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最显著优势。新时代要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正确方向,确保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导。习近平强调,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中;完善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7]。中国共产党要长期保持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就要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
四、进行伟大社会革命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现实需要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代的一场伟大社会革命,必须时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历史进程中,斗争是一种常态,我们党必须保持斗争精神,形成斗争意识,增强斗争本领,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法律是治国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依法治国以依宪治国为首,依法执政以依宪执政为要。进一步加强重要领域立法,逐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良法才能保障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的大工程,国家治理领域面临着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法律革命”。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来说是法治经济,不论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还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创新型国家建设等重大战略举措,都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另一方面,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要求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司法公正,逐渐形成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思想革命”。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树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思想观念,形成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社会法治理念。国家立法、司法、执法等机关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风险,推动社会改革、发展与稳定。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全民基本法律素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全面依法治国要突出“全面性”。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坚定不移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中去,增强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基础上进行客观地、系统地、普遍联系地法治建设。增强依法治国的全面性,应整合各项具体工作,进而形成合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以全面依法治国将新时代国家治理这场伟大社会革命引向深入。
(二)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以革命的勇气和力度革除现存制度的弊端,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勇于涉“险滩”、啃“硬骨头”,在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新时代,发展仍是解决我国主要问题的关键,在法治轨道上以革命的决心推进改革,是执政智慧的体现。从改革的性质来看,全面深化改革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是对制度内部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类生产关系等问题进行有力地变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从改革的过程来看,“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是历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不懈的革命事业,习近平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阐明了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社会发展又会产生新矛盾的规律,正是矛盾与发展相互更替,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代化建设;从改革的目的来看,全面深化改革范围之广,层次之深,涉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体制、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必然在中国社会引起革命性变化。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前提,要“定好规矩再抓牌”,确保这场伟大社会革命取得彻底胜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从未有过的社会革命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夙愿,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只有创造过辉煌的民族,才懂得复兴的意义;只有经历过苦难的民族,才对复兴有如此深切的渴望。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是一场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从未有过的社会革命。中国共产党只有不断加强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才能带领人民取得这场伟大社会革命的胜利,使美好生活的梦想变为可能和现实。进行新时代社会主义革命,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党始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才能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进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在这场从未有过的社会革命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只有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才能在不断的斗争中破旧立新,才能顺应时代潮流,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才能为实现伟大梦想提供有力保证。
五、以革命精神推进国家治理,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中国共产党七十年治国理政的实践证明,革命精神是共产党人的“根”和“魂”,是共产党人永葆初心使命的精神源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要带领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牢记革命初心,把彻底的革命精神贯穿到新时代的宏伟实践中,用伟大革命精神凝聚力量团结人心。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
恩格斯指出,社会革命“比任何其他一种革命都更广泛,更有深远影响……社会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政治的和哲学的革命必定通向社会革命”[8]。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程也是如此,党领导人民进行政治革命推翻旧政权,但“改朝换代”的政治革命并不意味着社会革命的结束,它只是实现共产主义的手段,是社会革命的开始。中国共产党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才在一步步的社会革命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了新时代。习近平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5]。这一重大论断不仅明确告诉我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怎么来的,更抓住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我们党经过近百年的伟大社会革命实践,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光辉业绩。伟大的成就来源于党的自我革命和伟大社会革命,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我们要迎难而上,敢于继续将社会主义革命进行下去,要敢于啃“硬骨头”,勇于用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用党的自我革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不断向前。但这种社会革命不是从无到有的“开始走”,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基础上“接着走”,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上的“继续走”,只有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革命继续下去,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革命精神是共产党人的制胜法宝
习近平指出:“我们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型政党发展至今,革命精神是共产党人独特的精神气质和制胜法宝,是党在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实践中凝聚的精神财富,已经深深的熔进了党的血液之中。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一次次力挽狂澜,转危为安,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关键在于党始终坚持伟大的自我革命精神[9]。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反复证明,只有发扬彻底的革命精神,党才能始终成为时代先锋和民族脊梁,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创造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面向未来,中国共产党要兴党强国,经受住“四大考验”,防范好“四种风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不仅要有“不破楼兰终不还”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革命气概,还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10]。新的历史方位下,正需要这么一股劲,这么一份热情,永葆革命精神,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不断将党的建设推向新高度,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新高度。
(三)以革命精神凝聚实现“中国之治”的磅礴力量
革命精神是革命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凝结和升华。中国共产党在近百年的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斗争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伟大的革命精神。在不断探索中国制度、中国道路和中国治理模式的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谋求解放和幸福、中华民族谋求独立和富强的主心骨,始终重视发扬这种伟大革命精神,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逐步形成了蕴含中国元素、彰显中国风格、体现中国魅力,适应全球政治经济发展趋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
新时代仍然需要继续发掘和运用党自身的宝贵精神资源,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要切实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彰显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厚植社会主义思想基础,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就要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不断凝聚和弘扬伟大革命精神。在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革命进程中,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不论是内政外交国防,还是治党治国治军,都要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两个伟大革命”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把亿万人民的力量汇聚成不懈奋斗的强大合力,用这种强大合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推进到一个新高度,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